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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老底子事 忆老底子人
诉老底子情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80年,中央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为经济特区。1984年,国家对外开放包括上海在内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一时间,积极引进外资发展经济成为沿海地区的重要选择。经济特区热火朝天,创意迭出;沿海城市你追我赶,大干快上;上海这个曾经辉煌的计划经济重镇,一度处于尴尬境地,徘徊在艰难的转型时期。
20世纪80年代后期,重振上海雄风成为主旋律。此时的上海,处在一个风云激荡、不甘落后的岁月。
朱镕基在新闻发布会上
1988年4月,朱镕基就任上海市市长。在5月10日新一届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朱镕基“拍板”三件大事:一是抓“菜篮子”,解决百姓吃菜难问题;二是定“四菜一汤”,抓干部廉政建设;三是建“一个图章”机构,即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外资委),并在会上斩钉截铁地说:“上海是需要速度,需要效率,需要果断行事,需要雷厉风行。”6月10日,市外资委正式宣布成立,朱镕基市长兼主任。就是在这样一个令人难忘的时期,我有幸进入市外资委工作,当时27岁。市外资委常务副主任叶龙蜚找我谈话时说:“你这个年龄,正是干事业的好时光。”我听了信心倍增,很受鼓舞。
2010年7月,叶龙蜚(中)和范永进(右)在一起
朱镕基听了有点惊讶,
连声说我“很年轻”
我国引进外资工作是从1979年国家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始的。1980年起上海开始出现“三资”企业,1984年上海作为沿海港口城市对外开放,1986年至1988年建立闵行、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1987年,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建向中央提出《关于国际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构想》,获得国家领导人赞赏,建设外向型经济由此成为大热门,上海等沿海城市跃跃欲试。
1986年7月我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分配到外滩中山东一路33号市外经贸委系统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主要从事利用外资、涉外经济法、沿海港口城市及开发区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我发现对外开放中的许多问题都是新的,值得研究,空间很大,真是赶上了好时代!为此,我有机会在《上海国际经贸》等刊物上经常发表有关这方面的文章。
1987年,在市长江泽民的直接关心下,市政府副秘书长卢莹辉亲力亲为,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财经委、市外经贸委等开展“上海涉外经济立法规划研究”,后来江泽民还在相关研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工作,为上海涉外经济立法及法制建设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我有幸在参与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写文章、搞课题、跑调研等,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
1989年10月29日,起草组人员在中南海紫光阁留影(右起:陈仁良、范永进、戴培明、陈云中、虞建新)
市外资委的成立,我一直都很关注。一是外资工作是当时的热点,对外开放的重头戏,也是我研究的重点;二是市外资委办公地与我工作的国际经贸研究所都在外滩中山东一路33号1号楼,一前一后,情况清楚;三是市政府法制办副处长徐问是首批到市外资委工作的老人马,他的父亲就是《巴金传》的作者徐开垒,因工作关系我们比较熟悉。徐问到市外资委工作不久,就收到美国伯克利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他考虑再三,决定推荐我去市外资委接替他的工作。我本来就从事外资及法规方面的研究工作,能够进入市政府这个负责外资工作的权威机构做实务工作,非常乐意。于是,叶龙蜚找我谈调任事宜。当时我很认真地准备了一份简历,还附上了自己发表的文章。叶副主任对我说:“你这个年龄已经发表文章了,不容易。非常欢迎你到市外资委来工作。”
1988年6月11日,《解放日报》头版报道上海外资委成立盛况
1988年8月,我正式进入市外资委综合事务部工作,主管领导是张沛萍,主要负责法规的起草,同时做一些引进外资方面的研究。实际上当时在市外资委干这项工作的就我一人,因为要立法,所以方方面面的情况需要了解,也就有机会列席市外资委主任会议,有机会与很多相关单位打交道,有机会接触许多领导、专家等。记得朱镕基市长来市外资委看望大家时,叶副主任向他介绍说:“这是小范,我们这里负责法制工作的。”朱镕基听了有点惊讶,连声讲“很年轻嘛”,还与我握了两次手。
位于外滩中山东一路33号1号楼的外资委老办公楼
彭真:“搞经济立法,
一定要多听听上海的意见”
进入市外资委,我的工作主要就是负责法规起草。1986年10月11日,国务院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加快引进外资工作,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23日上海也颁布实施《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即便如此,1988年6月市外资委成立后,仍有许多引进外资方面的规定和细则需要明确,其中不少是开创性的。我在研究所工作期间已有所积累,如调研过一些“三资”企业,跑过三个开发区,也发表过相关文章,参与了1987年上海涉外经济立法规划研究,这些对做好法规起草工作帮助很大。
我是在市外资委成立2个月后才到市外资委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规定已经完成。紧接着要面对的是闵行、虹桥、漕河泾三个开发区的立法工作,分管开发区的市外资委领导叶伯初多次前往开发区开协调会,他思路清晰,经验丰富,对久拖难决的管理体制等问题提出许多建设性解决办法。我每次都跟随前往,并参与草拟法规,直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之后,又参与了《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的制定工作。同时,面对外商投诉难、投诉无门的问题,市外资委管理协调处的陈文通处长等与我拟定外商投诉相关规定,由协调处负责业务内容,我负责用规范语言表述,一起完成《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这部全国首创的办法。
1988年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上海市利用外资工作手册》
印象较深的还有开创性地制定了《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条例》。在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初期,大家都将目光聚焦于外资引进、企业设立审批上,却忽略了企业成立或运作之后的关闭问题。有一些企业虽然经过审批、出资、成立,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有的一开业就受阻,或者在运营一段时间后就办不下去了。这些企业就面临着清算、破产等退出的切实需求,市外资委便与市政府法制办、市外经贸委一起,提出制定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条例。我一直参与这项工作,还走访了国务院法制办李培传、李适时,全国人大李飞,外经贸部李道然,特区办林铁夫等领导和专家,直到该条例最后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当然,在市外资委工作除了进行涉外经济立法以外,还要对其他部门拟订的相关法规提出意见,这方面工作量很大,专业要求也很高。我还参加了外经贸部等负责的一些国家法规的修订或研讨工作,由于上海城市发展历史与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比较容易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记得当年彭真委员长经常强调说:“搞经济立法,一定要多听听上海的意见。”经验表明,对外开放中,外商对法制建设非常重视,始终把它作为衡量投资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
1989年10月,朱镕基与首届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外国企业家格林伯格(左)等在一起
见证“浦开办”挂牌成立
老市长汪道涵是最先谋划浦东开发的领导,也是一贯的开发浦东的积极呼吁者;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工作时,大力支持并提出了开发开放浦东的规划蓝图;朱镕基当选市长后,开始具体推动和落实,并将这个重任放到了市外资委,由叶龙蜚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下文简称“浦开办”)主任。浦开办设在市外资委后,马上抽调3名工作人员,分别为来自市环保局的张则陆、市房地产党校的汪新野和华东政法学院的李培良,具体从事相关工作。
1990年5月3日,朱镕基等出席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揭牌仪式
汪道涵对开发浦东有许多前瞻性、长远性的战略思考,做了许多基础工作。他组织研究小组对浦东开发的规划、土地批租、法规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记得我到市外资委后不久,便随同叶龙蜚专门前往听取时任市政府经济顾问汪道涵对浦东开发的设想和要求。后来,我也代表市外资委参加了一些讨论和工作,周汉民、彭运鹗、于品浩、余汉卿、陈志龙、方耀光等就是在此前后认识或见到的。大家谈论争取在上海浦东举办世界博览会、引入迪士尼、吸引世界500强来投资等带动浦东开发的设想,我当时听了感觉非常震撼和新鲜。
汪道涵在“浦东开发与资金筹措”国际研讨会上
当年《解放日报》对浦东开发方案的报道
1990年初,邓小平来上海过春节,在他的直接关心推动下,浦东开发被正式提上了国家议程。节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代表中央到上海研究浦东开发事宜。4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上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决策。5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简称浦开办)正式挂牌成立,一开始由沙麟(后任上海市副市长)、黄奇帆(后任重庆市市长)、李佳能担任负责人。不久杨昌基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调任浦开办担任主任,沙麟、黄奇帆、李佳能担任副主任。但当时的浦东新区并非一个行政区域,其面积含黄浦、南市、杨浦三个区的部分和整个川沙县。因此在三区一县基础上成立的浦开办,也并非一个行政区域管理机构。当时市外资委已经影响很大了,浦开办是一个新的机构,加上历史渊源,很多事务都仍需借助市外资委的力量,外资项目审批等许多管理权也多在市外资委。正是因为市外资委与浦东开发的紧密联系,市政府不久任命浦开办主任杨昌基兼任市外资委副主任,形成AB角,与叶龙蜚一起负责市外资委常务工作。我记得,杨昌基还特地到我们这里问我:“为什么浦东叫新区,而不叫经济特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我根据自己的理解向他作了说明。
1990年4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左)听取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浦东开发问题的汇报
当时,作为市外资委工作人员,我参加了浦东开发早期的许多工作,尤专注于涉外法规研究制定工作,如参与起草《关于上海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办法》《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浦东新区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并撰写《浦东新区行政运行机制的立法问题研究》一文,发表于《国际科技经济社会研究》杂志。因工作关系,我经常去浦东大道141号办公楼里的“浦开办”办事,还与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领导陈正明成了朋友。
回首这一幕幕往事,就像一部部大片,历历在目,记忆犹新。短短30年,汪道涵等前辈们关于开发浦东、振兴上海的宏伟构想,今天大多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真是日新月异,沧海桑田。
因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
结缘资本市场
上海对外开放初期,资金匮乏。1988年市外资委成立后,就开始酝酿通过向境外发行股票吸收利用外资问题。当时客观上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如新成立的万国证券公司很积极地在研究推动,中美合资施贵宝制药公司提出要试点,上海大江公司外方投资者泰国正大集团通过在港设立的卜蜂投资公司上市,提前回收了投资,一些外商参加市外资委座谈会也纷纷建议,等等。当年,直接利用外资主要是举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对一些外商而言存在诸多不便。还有合资企业的增资问题,许多效益好的合资企业,像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在投资运营当年就获得收益,面对大量市场需求,外方往往要求增资扩大生产,但是中方一方面缺乏资金增资,另一方面又不愿打破中外双方各占50%的持股比例,由此造成僵局,也不利于合资企业的长远发展。为应对外商的强烈要求和引进外资工作的切实需要,市外资委开始探索新渠道:如推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的形式,外商投资则变得非常便利,可以随时投资进来或者撤资离去,这也是国外引进外资所通行的一种做法。1989年,我与上海社科院成涛研究员对这一问题做了专门研究,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试行股份制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
中央批准开发开放浦东后,1990年6月朱镕基率团到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推介,宣布外国人可以用股票方式来上海投资,对外发行股票的设想出现了重大转机。上海真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文海迅速反应,提出向境外发行外资股票筹措外资搞玻壳项目的设想。该公司曾于1987年在上海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率先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试行股份制,并成为国内大中型国有企业中第一家上市公司。但是,上市没有给公司机制带来突破性的变化,薛文海发现国家对“三资”企业有很多优惠政策。当时人民币转外汇设有额度限制,外汇非常紧张,而对外国人发行股票可便捷地解决这一问题;发行外资股,也许就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的政策待遇。
叶龙蜚曾任上海市仪表局局长,而上海真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仪表局系统下的国有电真空工业公司,当年吴邦国、叶龙蜚都曾在该公司工作过。薛文海前来市外资委找叶龙蜚请求支持发行外资股票,叶龙蜚就将我介绍给薛文海,他说:“小范是研究外资的,也懂法规,他会给你们解决问题的。”我深感领导对我的信任,更知责任重大。发行外资股票的工作使我认识了薛文海、申银证券阚治东和黄贵显、万国证券管金生等一大批拓荒者,与上海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贺镐圣、楼继伟,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管处尉文渊等也多有接触。经过研究,从政策角度提出了有操作性的两条关键建议,一条是通过发外资股票吸收利用外资,虽然外资主体和现有规定有所不同,因为买卖股票的投资者很分散,也不特定,但外资性质没变;另一条是外资的比例占到企业总股本25%以上,依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应该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1991年11月30日,上海真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签约仪式。前排签约者为薛文海(右)、阚治东
在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吴邦国的直接关心下,1991年11月30日上海真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只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股票简称“A股”),黄菊市长、国家体改委刘鸿儒副主任等领导悉数参加签约仪式。该B股于199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顺利上市,我参与了整个研究和论证,还前往外经贸部、国家体改委等汇报工作。上海成功发行B股以后,1992年7月,外经贸部在深圳召开专门会议,让上海介绍发行B股举办中外合资股份公司的经验,我与夏仲光参加了会议。此后,上海一大批企业开始发行B股,例如二纺机、耀皮玻璃、轮胎橡胶、氯碱化工、大众出租、陆家嘴等,筹集了大量美元外资。
此前借着浦东开发开放的强劲东风,根据朱镕基市长要求,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其后不久,市政府成立由庄晓天副市长任组长的市股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这项工作。当时经常开会决定重大事项,我代表市外资委见证参与决策了B股、法人股、认购证的推出,以及1992年上海53家企业分批上市的壮观景象等。
有幸遇到好时代、
好单位、好领导
市外资委是市政府办事机构,不是研究机构,但是研究这一功能不可或缺。外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信息量大,辐射面广,上海如何发展外向型经济,如何扩大直接利用外资等,领导很重视,大家也很关心。市外资委、发展研究中心、计委、体改办和一些教研单位等进行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潘名山、李关良、蔡来兴、王战等都参与做了大量工作。市外资委人少,我由于岗位的特殊性,加上自己的基础与兴趣,所以有机会参与其中,联系各方,共同为研究和探索利用外资新领域作贡献。
首先,是对上海利用外资宏观与战略问题的研究。市外资委成立初期,就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上海近中期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课题》研究,叶龙蜚挂帅,潘名山具体落实,重点围绕指导思想、方针、规模、投向、路径、政策等问题展开,以解决当时客观存在和大家关心的问题。课题报告得到朱市长等领导、专家的高度认可。1989年,傅有才和我参加了计委研究所“关于20世纪90年代上海基本形成外向型经济”的课题研究,我们撰写了《上海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战略与策略构想》研究报告。我还参加了市外资委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的“上海老企业‘嫁接’外资改造”课题。这些工作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在看来,都很有意义。
朱镕基总理签名赠书范永进
其次,是对B股、股权投资方面的研究。当时和电真空公司、申银证券公司等进行“发行B股举办中外合资股份公司”课题研究,就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1992年,与成涛、夏雨编译《亚洲证券市场》一书,由汪道涵作序,介绍了海外相关情况和知识;与市体改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一起进行“上海运用股权投资方式吸收外资”课题研究,当时很超前。
还有,对土地批租与商业、广告等服务业开放问题的研究。当年我与市土地批租办副主任王安德等联系较多,探讨通过土地批租利用外资的新途径,1989年下半年专门调研后,一起撰写了《天津马利克工业综合项目合同内容特点分析及上海进一步搞活土地批租工作的若干想法》报告,供领导和上海开发区参考。当时国家对外商投资商业、广告等服务业限制很多,对外商独资更是禁止的,我们就利用浦东开发的名义来突破它。记得还请上海外贸学院汪尧田老先生来咨询,他为我们提了不少好的建议。第一八佰伴公司等很多新的、大的项目,就是在此研究基础上逐步突破建立起来的。
最后,是对利用外资法律与实践中有关问题的研究。当年,曹建明任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负责人,他组织戴风霞等青年教师为我们开展“外商投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傅有才处长与我专门到学校给他们介绍上海利用外资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发展研究所所长的朱荣林也非常关注这方面工作,在马洪(后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会长)同志来沪时,专门让他听取有关汇报,指导我们工作,向我们阐述国家的考虑和市场经济等问题。
现在回过头看,对我而言,市外资委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舞台,也是我人生中的重要一站,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我之前的当兵、工作、学习、研究经历,在市外资委发挥了作用;而市外资委的经历,对我后来的证券、重组、金融等工作,又是很重要的铺垫。我是有幸碰上了一个好时代,碰上了一个好单位,碰上了很多好领导。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逼着你去思考去破解,是很激动人心、催人奋进的。因为年轻,我在市外资委这个大舞台上,拓宽了眼界,锻炼了能力,提升了境界,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从浦西眺望浦东,浦东已是高楼林立
范永进等主编的《“一个图章”机构的往事》一书
来源:上海金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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