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文化視閾中的留學研究
——以敬隱漁留法期間經濟收入考察為例
廖久明(樂山師範學院)
摘 要:出國留學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便是經濟來源,根據相關資料可以知道,敬隱漁自費前往法國留學後,經濟來源只有因翻譯、寫作而獲得稿酬的計劃部分變成了現實,總額不會超過7000法郎。敬隱漁在法國留學四年多時間,1926年10月-1928年10月在巴黎大學學習期間每個月的膳宿費便是500法郎。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又幾乎沒有勤工儉學的他,只得多次找羅曼·羅蘭借錢,羅蘭也盡其所能地幫助了他。敬隱漁的情況告訴我們,從物質文化視閾考察中國人的留學情況,能夠豐富並拓展該領域的研究。
关键词:物質文化視閾;留學研究;敬隱漁;留法期間
出國留學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便是經濟來源,就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前往法國勤工儉學的中國人而言,其情況為:「要在異國他鄉勤工儉學,既容易又困難,對於經濟來源充足,並不通過勤工獲取留學經費的儉學生而言,儉學是容易的。來自廣東、福建、山西、山東等省的大部分以及其他省少數的留法學生,依靠各省政府、家庭或社會名流提供的全費或半費,可以基本上按部就班地安心學習。他們先補習法語或學習法國中學的課程,然後考入中等或高等院校。然而,對於四川、湖南、直隸等大多數省中絕大部分留法學生而言,缺乏比較可靠的、長期性的國內匯款,只有通過勤工儉學才能達到儉學的目的,則比較困難。」[1]
1925年8月1日,出生、成長於四川省的敬隱漁乘法國郵船昂熱號自費前往法國,開始了他的留學之旅。結合敬隱漁1925年5月18日、11月6日致羅曼·羅蘭信可以知道,敬隱漁計劃前往法國留學的經費來自以下兩方面:一、因翻譯、寫作而獲得的稿酬,二、家鄉城市寄來的「獎學金」。這兩函相關內容為:「我正在準備去法國,繼續學習法國文學兩到三年。我的幾個同學已經在那裏。據幾個朋友提供的情況,即使繼續翻譯《約翰-克里斯朵夫》,我也必須在法國過節儉的生活」[2];「如果不打仗,我家鄉的城市會每年給我寄一筆二三千法郎的獎學金。其餘就靠我的翻譯了」(第27頁)。根據敬隱漁為報考里昂中法大學而提交的《品行端正證明》可以知道,直到1928年9月10日,他「未得到來自中國的任何資助」[3],其主要原因應該是當時的四川軍閥連年混戰,所以「家鄉的城市」沒有兌現承諾。由此可知,敬隱漁前往法國留學後,經濟收入只有因翻譯、寫作而獲得稿酬的計劃變成了現實。
現在按年度梳理一下敬隱漁到法國後發表、出版的作品[4]。1925年:12月,小說集《瑪麗》作為「文學研究會叢書」之一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1926年:1月10日,羅曼·羅蘭《約翰-克利斯朵夫向中國的弟兄們宣言》譯文、散文《蕾芒湖畔》、小說《皇太子》發表於《小說月報》第17卷第1號;5、6月15日,魯迅小說《阿Q正傳》發表於《歐洲》第41、42期;5月16日《讀了〈羅曼·羅蘭評魯迅〉以後》發表於《洪水》第2卷第17期。1927年:2月,小說集《瑪麗》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再版;9月15日,論文《中國的文藝復興和羅曼·羅蘭的影響》發表於《歐洲》第57期。1929年:3月15日,翻譯的陳煒謨小說《麗辛小姐》發表於《歐洲》第75期;3月30日,《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由巴黎裏厄戴爾出版社出版。現在就來計算敬隱漁獲得的稿酬。
一、來自法國、英國出版商的稿酬
首先計算一下敬隱漁因翻譯出版《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而獲得的稿酬。敬隱漁在1927年12月31日致羅蘭信中寫道:「里厄戴爾書局交給我一份合同,給我的稿酬是前一千五百冊百分之九,以後部分是百分之十。」(第80頁)《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定價18法郎、印數1936冊[5],據此可以計算出里厄戴爾書局應該為該書支付敬隱漁稿酬3214.8法郎。敬隱漁1928年11月8日在致羅蘭信中如此寫道:「小說選的版稅,里厄戴爾書局還欠我一千法郎。一個叫Keyan Paul的英國出版家寫信給羅貝爾弗朗斯,說他想獲得《中國小說家作品選》的翻譯權。羅貝爾弗朗斯先生承擔起和他簽一份合同的事。至於羅尼格先生,他只說寄一個副本給RopupfelVergad。我已經就此事寫信給巴薩爾耶特先生,他沒有給我回信。我欠膳食公寓房東將近三千五百法郎。請您借給我一千五百法郎,並寫信給羅貝爾弗朗斯先生,讓他替我還清餘下的欠款。」(第87頁)信中的羅貝爾弗朗斯「身兼里厄戴爾書局和《歐洲》編輯部秘書」[6]。由此可知,英國出版家Keyan Paul為了獲得《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的翻譯權支付了1000法郎:敬隱漁「欠膳食公寓房東將近三千五百法郎」「里厄戴爾書局還欠我一千法郎」「請借給我一千五百法郎」,前者減去後兩者應該就是英國出版家Keyan Paul為了獲得《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的翻譯權而支付的稿酬,即1000法郎。兩者相加,敬隱漁因翻譯出版《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一共獲得4214.8法郎稿酬。
其次計算一下敬隱漁在《歐洲》發表三篇文章而獲得的稿酬。現在根據起止頁統計一下敬隱漁在《歐洲》發表的作品共有多少頁:《阿Q正傳》在第41期發表時起止頁碼為第56-69頁,在第42期發表時起止頁碼為第174-192頁,最後一頁均為半頁[7];《中國的文藝復興和羅曼·羅蘭的影響》發表時起止頁碼為第101-108頁,第一頁約五分之一版,第八頁約五分之四版[8];《麗辛小姐》發表時起止頁碼為第337-346頁,最後一頁僅四分之一左右篇幅。由此可知,敬隱漁在《歐洲》發表的三篇文章共計48.25頁。《敬隱漁文集》收錄了張英倫翻譯的《阿Q正傳》《中國的文藝復興和羅曼·羅蘭的影響》中文版,分別為24頁、7頁。由此可知,1頁法文版《阿Q正傳》翻譯成中文版為0.75頁,1頁法文版《中國的文藝復興和羅曼·羅蘭的影響》翻譯成中文版為1頁。即使按1頁法文版《麗辛小姐》翻譯成中文版為1頁計算,該文翻譯成中文後也只有9頁左右。由此可知,這三篇文章翻譯成中文後共計40頁左右。筆者計算了一下,《敬隱漁文集》的中文版面字數是840字,由此可知,翻譯成中文版為40頁的敬隱漁作品的版面字數為33600字。即使按照當時商務印書館給郭沫若的稿酬標準千字4圓計算,也只有134.4圓。據羅蘭日記,當時「中國一塊大洋等於十二法郎」[9],134.4圓折合為1612.8法郎。很明顯,如此推算法難免存在誤差,卻可以讓中國讀者知道敬隱漁在《歐洲》發表的三篇文章大概有多少字。根據敬隱漁1927年12月31日致羅蘭信所寫的稿酬標準可以知道,當時法國沒有中國高[10]。由此可以斷定,敬隱漁發表在《歐洲》發表三篇文章的稿酬不會超過1612.8法郎。
二、來自中國商務印書館的稿酬
張英倫根據信中的「沒有收到中國書商的稿酬」斷定,敬隱漁在法國期間沒有收到來自國內的稿酬:「他先要解決活命問題。他在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給羅曼·羅蘭的信中說,他很久都『沒有收到中國書商的稿酬』,欠他稿酬的就是商務印書館。他的小說集《瑪麗》銷路好,一九二七年二月又印了第二版;《蕾芒湖畔》是他出國後在《小說月報》發表的,因他在國外,稿酬也還沒有付。他找到商務印書館門上。有理由相信,在這命運攸關的時刻,鄭振鐸幫助了他。鄭完成歐洲的學術之旅,回上海後仍主持《小說月報》的編輯,一九三〇年底才去職,這時還在任上。敬隱漁出國前為該刊撰譯的稿件,都經過鄭的手編發,他那時就和鄭建立起聯繫;在巴黎二人又多有交往,關係更加密切。落難的敬隱漁求助,鄭當然義不容辭。總之,敬隱漁不但拿到了商務印書館欠他的稿酬,而且和該館議定了出小說集《瑪麗》的第三版。這幾筆稿酬雖然有限,這時卻成了他的救命錢。」[11]
結合鄭振鐸1927年7月25日日記中的以下文字,筆者認為1927年12月31日致羅曼·羅蘭信中的「好幾個月以來,我既沒有收到獎學金,也沒有收到中國書商的稿酬」(第80頁)中的「稿酬」,除1927年2月《瑪麗》再版的「稿酬」外,當與該日日記中的「文稿」有關:「夜間,寫給雲五及調乎,予同諸友的信,並將學昭,隱漁,元度諸君給《月報》的文稿,及我自己給箴的小玩意兒,一併包為一包,交給了岡。」[12]理由便是信中的「好幾個月以來」:一、鄭振鐸1927年7月25日「將學昭,隱漁,元度諸君給《月報》的文稿」交給了岡,至敬隱漁寫信的12月31日,時間已經過去5個多月,與「好幾個月以來」相吻合,至於未收到稿酬的原因,則是因為《小說月報》沒有發表日記中的「文稿」;二、敬隱漁小說集《瑪麗》初版時間是1925年12月,如果他沒有得到該版的稿酬,時間便不是「好幾個月以來」。
敬隱漁1924年12月10日在致羅蘭信中寫道:「我剛剛譯完《黎明》和《清晨》。我先把第一卷賣給一家小書店,但它不能給我應有的報酬。由於我沒有其他的收入維持生活,我把譯稿要回來,賣給了一家名叫商務印書館的大書店。待第一卷出版,我即遵囑向您獻上兩冊。」(第8頁)由於敬隱漁是創造社的「中堅分子」[13],看見這段文字後會很自然地想到,引文中的「一家小書店」當指正與創造社密切合作的泰東書局。在將譯稿從泰東書局「要回來」之前,敬隱漁應該與商務印書館簽訂了一份合同。
敬隱漁1925年9月6日乘船到達法國馬賽,次日前往里昂,10日到達瑞士維爾納夫奧爾加別墅拜訪羅曼·羅蘭,兩人在一起度過了愉快的兩天時間。1925年9月11日的羅蘭日記中有這樣的文字:「敬隱漁即將定居里昂,那裏生活不像巴黎那樣昂貴,而且有一個人數相當多的中國移民群體。他將在那裏完善自己的法國文學知識,爭取通過博士論文,同時完成《約翰-克里斯朵夫》的翻譯,商務印書館給他的報酬相當優厚。」[14]由此可知,在來法國之前,敬隱漁不但與商務印書館簽訂了一份合同,並且「報酬相當優厚」。應該正因為如此,敬隱漁才在1925年5月18日致羅蘭信中如此寫道:「據幾個朋友提供的情況,即使繼續翻譯《約翰-克里斯朵夫》,我也必須在法國過節儉的生活」(第10頁)[15],並敢於前往法國留學。作為「一家大書店」的商務印書館,應該會按合同支付稿酬。
看看敬隱漁1926年3月11日、5月6日,1927年3月25日致羅曼·羅蘭信的以下文字可以知道,商務印書館確實支付了稿酬:「我得到消息,故鄉的城市將給我寄來獎學金,不過這獎學金不能及時寄到,而我3月15日就得繳膳宿費和學費」(第50頁);「謹寄上一本中國的文學雜誌。其中複製了您的肖像和您的前言的手跡,發表了《蕾芒湖畔》和一部分《約翰-克里斯朵夫》的譯文。譯文的其他部分將陸續發表。譯文還沒有發單行本,也許是要等我譯完《童子》,將前三卷合成一冊。我稍後就繼續翻譯」「我的獎學金被推遲寄發,因為我的最近一張註冊證明是讓中法大學的秘書寫成中文的,省政府認為不合乎要求」(第56-57頁);「自從我到法國,從來沒有收到過省裏的獎學金,儘管他們宣稱要寄來。我正在等上海中法工專第二學期的獎學金」(第78頁)。根據以上引文可以知道兩點:一、《小說月報》發表敬隱漁作品後寄來了樣刊,意味著《瑪麗》於1925年12月出版後商務印書館應該給他寄來了樣書;二、在談到借錢理由時,敬隱漁沒有說未收到稿酬,意味著商務印書館應該按合同寄給了他。
基於以下兩個原因,筆者斷定「我正在等上海中法工專第二學期的獎學金」是敬隱漁為了借錢而編造的一個理由:一、敬隱漁在1924年12月10日致羅蘭信中寫道:「最近,由於健康原因,我放棄了學業,邁入我喜愛的文學生涯」(第8頁);二、在1928年9月10日致里昂中法大學校長信中寫道:「我來法三年,已經獲得里昂大學法國文學證書和巴黎大學心理學證書」、「我在上海中法工業專門學校獲得高中教育證書」(第86頁)。根據引文可以知道以下兩點:一、敬隱漁在上海中法工業專門學校獲得高中教育證書後便「放棄了學業」[16],二、敬隱漁在法國三年獲得的兩個證書與中法工業專門學校開設的課程沒有任何關係。由此可以斷定,「我正在等上海中法工專第二學期的獎學金」是敬隱漁為了借錢而編造的一個理由。敬隱漁在信中說「我正在等上海中法工專第二學期的獎學金」,意味著第一學期得到了,在為報考里昂中法大學而提交的《品行端正證明》中卻說自己「未得到來自中國的任何資助」[17],這兩者很明顯是矛盾的,由此也可以斷定,「我正在等上海中法工專第二學期的獎學金」確實是敬隱漁為了借錢而編造的一個理由。敬隱漁為了借錢,寧願編造理由也不說未收到商務印書館的稿酬,意味著他確實收到了。
敬隱漁編造理由的原因應該是:他希望讓羅蘭知道自己有還款能力,以便繼續借錢給他。要知道,羅蘭是一個已經年滿60歲且閱歷豐富的老人,根據來信和交談情況,他對敬隱漁的情況應該相當瞭解[18],怎不知道敬隱漁這個理由是編造的?羅蘭在1929年10月18日致博杜安信中如此寫道:「他被巴黎吸引,這也是自然的。他本來要去幾個星期,但卻在那裏待了兩年。結果是災難性的。巴黎的生活對這個純潔、率真、孤獨的年輕人產生了毀滅性影響。當我發現這一點的時候,我曾對他發出友好的警告。從此,他竟有一年半停止給我寫信。」(第104頁)這個「毀滅性影響」是否包括為借錢而編造理由,由於缺乏相關材料,存疑。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對敬隱漁「有求必應,從不拒絕」[19]的羅蘭,得到這次來信後,只對他發出了「友好的警告」,並未滿足他的願望,敬隱漁也直到9個多月後才於1927年12月31日再次寫信借錢:「他請求借錢的金額愈來愈大,二千法郎不是小數字,拖到這個程度才開口,很可能羅曼·羅蘭在上信中教訓了他幾句,他不高興,也不敢輕易再開口。」[20]
據1925年5月18日致羅蘭信可以知道,敬隱漁出國前在西湖「優哉游哉地住了一個多月」(第10頁),加上出國費用,筆者認為商務印書館在敬隱漁出國前至少將以下引文中的兩卷稿酬都給了他:「(法文大本書中的)四卷他已經翻譯了兩卷,第一卷現在正在上海發表。」[21]對此,劉志俠也如此認為:「《小說月報》一月號發表了羅曼·羅蘭給他的第一封信,引起文壇轟動,同期還刊登了他翻譯的法郎士小說《李俐特的女兒》,他的名字開始為人所知。雜誌社的稿酬,以及商務印書局《黎明》的合約,給他帶來從事文學以來第一筆真正收入,看來數額相當多,足夠他在四月份和創造社朋友周全平一起到西湖遊玩了整整一個月,在那裏完成小說《嫋娜》,回來後得到《小說月報》的採用。他看到寫作真的能賣錢,甚至生活得不錯,這不僅堅定了他從文的決心,而且促使他把當年出川到上海的夢想付諸實現,去法國留學。」[22]敬隱漁翻譯的《若望-克利司朵夫》第一部《黎明》的部分章節在1926年1-3月出版的《小說月報》第17卷第1、2、3號連載(共34頁)後未見出版,如果商務印書館要扣回的話,意味著他得不到1927年2月再版《瑪麗》的「稿酬」。
現在來看看鄭振鐸《歐行日記》中「寫給雲五及調乎,予同諸友的信」這三人的情況:一、王雲五:「1921年9月任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所長……1930年至1945年任商務印書館總經理」[23];二、徐調孚:「同年(1927年)鄭振鐸由『商務』資助,赴歐考察研究(翌年十月返國),調孚在鄭振鐸出國期間,除忙於代編《小說月報》外,又為鄭著《文學大綱》第四冊作補充、修訂之定稿工作」[24];三、周予同:「1921年任廈門大學教員。同年任商務印書館國文部編輯、《教育雜誌》主編。兼任立達學院導師,並兼課於持志大學、國民大學、上海大學」[25]。根據以上引文可以知道,鄭振鐸《歐行日記》中的三人都是商務印書館職員。在給這三人寫信之前的6月27日夜,鄭振鐸「遇敬君,請他在萬花樓吃飯,用四十佛郎」[26]。完全可以肯定,敬隱漁在吃飯過程中會談起他窘迫的現狀,並且問起2月出版的《瑪麗》的稿酬,鄭振鐸應該會答應幫忙詢問,在所寫信中應該會包含這方面內容。結合「好幾個月以來,我既沒有收到獎學金,也沒有收到中國書商的稿酬」[27]卻可以肯定沒有得到,其原因應該是商務印書館扣回了之前支付的稿酬。與鄭振鐸交談後,敬隱漁以為可以得到稿酬,實際上卻沒有寄來,因此他在信中這樣寫。由此意味著留法期間,敬隱漁只得到1925年12月出版《瑪麗》的「稿酬」。
至於扣回的原因,可以肯定是商務印書館決定不再發表、出版敬隱漁翻譯的《若望·克利司朵夫》——事實上確實如此。筆者將發表在《小說月報》第17卷第1、2、3號的《若望·克利司朵夫》第一部《黎明》部分章節與傅雷翻譯的《約翰·克里斯朵夫》的相應部分進行了對讀,發現敬隱漁在翻譯《約翰·克里斯朵夫》時,並未像他「實譯」魯迅的《阿Q正傳》《孔乙己》《故鄉》那樣「只是有所刪節」,也不像他翻譯落華生的《黃昏後》、冰心的《煩悶》那樣「縮譯」,更未像他翻譯陳煒謨的《寫實主義和理想主義》、茅盾的《幻滅》、郁達夫的《銀灰色的死》那樣「編譯」。[28]至於翻譯方式,至少主觀願望是忠實地翻譯。遺憾的是,從小接受畸形的修道院教育的敬隱漁,儘管「法語造詣實在罕見」[29],寫小說時卻「總是先用法文寫,因為用歐洲文字寫起來更快」:「不幸的遭遇把這孩子交付給歐洲的教育家們,這些人都是些方濟各會的會士,他們無疑都心腸慈善,可是他們頭腦平庸,把他變成了一個失去根基的人,一個在自己的人民中形同外人的人。這些愚蠢的傳教士不教他們的修生學習中文,而只教法文和拉丁文。他們雖不擯棄儒家文化,但是他們不讓孩子們有任何機會去認識它。敬隱漁後來不得不背著他們,自修中文。」[30]由於敬隱漁的中文水準有限[31],難以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意思,致使他創作和翻譯的中文作品都存在詞不達意的情況。
現在來比較一下他和傅雷翻譯的《約翰·克里斯朵夫》第一部第一段的文字:「江聲自屋後奔騰上來。自天明以來,雨點敲著玻窗。一股水沫沿著破縫隙流下。淡黃的天氣漸漸黑了。房中是一片溫暖淡泊的氣象」[32];「江聲浩蕩,自屋後上升。雨水整天的打在窗上。一層水霧沿著玻璃的裂痕蜿蜒流下。昏黃的天色黑下來了。室內有股悶熱之氣」[33]。很明顯,用於形容水勢,「浩蕩」比「奔騰」好,「雨點」-「雨水」、「水沫」-「水霧」、「破縫隙」-「裂痕」、「溫暖淡泊」-「悶熱」的意思不同。由於筆者不懂法語,無法判斷「雨點」-「雨水」、「水沫」-「水霧」、「破縫隙」-「裂痕」的翻譯誰更準確,但根據下文意思可以斷定,傅雷翻譯的「悶熱」比敬隱漁翻譯的「溫暖淡泊」更準確:接下來的文字主要寫嬰兒約翰·克里斯朵夫的母親魯意莎和祖父約翰·米希爾兩人在家焦急地等待可能又在外面酗酒的父親曼希沃·克拉夫脫回家過程中,追述了頗有音樂才華的曼希沃和廚娘魯意莎相識、結婚及婚後「聽任自己往下坡路上打滾,給別人把位置占了去」[34]的往事,在雨天背景下,這樣的氣氛應該是「悶熱」的,而不應該是「溫暖淡泊」的。
敬隱漁出生於1901年6月13日[35],據他1924年12月10日致羅蘭信(第8頁)可以知道,他翻譯完《黎明》和《清晨》時才23歲半。相對於創作而言,翻譯更需要知識的積累,因此,23歲半便翻譯完成了《黎明》和《清晨》的敬隱漁,在翻譯史上應該也可以稱作「天才」[36],站在譯者角度,即使出現詞不達意的情況也可以理解。但是,換一個角度,讀者有權利要求譯品準確,出版社有義務選擇這樣的譯品發表、出版。
據版權頁,1925年12月、1927年2月、1931年3月版《瑪麗》定價均為大洋三角,無印數。民國時期書籍出版不寫印數的情況很常見,如:除1951年3、8、12月的三個版次外,開明版系《子夜》1933年1月至1950年8月出版的前25個版次都未寫印數[37]。根據著名的《呐喊》1923年初版時只印了1000冊[38]可以知道,當時印數都較少。由此可以斷定,敬隱漁《瑪麗》每次印數極有可能是1000冊。另外,敬隱漁在1926年1月10日出版的《小說月報》第17卷第1號發表的羅曼·羅蘭《約翰-克利斯朵夫向中國的弟兄們宣言》譯文、散文《蕾芒湖畔》、小說《皇太子》還可以得到稿酬,共11頁,按版面計算每頁782字,共8602字。
現在來計算一下商務印書館給敬隱漁的稿酬。據考察,當時的稿酬情況為:「商務印書館所定稿酬:郭沫若千字4圓,胡適千字5-6圓,林紓和章行嚴(士釗)千字6圓」、「這樣的稿酬標準從五四時期到20世紀30年代沒有很大變化」、「從20世紀初期以來,上海市出版界擬訂的版稅標準一般在10%-25%之間……1921年泰東圖書局答應郭沫若的版稅是10%;胡適在新月社自訂的版稅標準是:初版15%,再版20%;北新書局支付魯迅著作的版稅一般是20%,甚至達到25%」[39]。鑒於商務印書館給敬隱漁的報酬「相當優厚」,按照北新書局支付魯迅著作版稅的標準20%計算(相當於里厄戴爾書局給敬隱漁版稅標準的兩倍多,稱得上「相當優厚」了),意味著1925年12月版《瑪麗》出版後敬隱漁可得60圓。既然郭沫若的稿酬標準只有千字4圓,敬隱漁的稿酬標準應該不會超過它,按千字4圓、8602字計算,敬隱漁在《小說月報》第17卷第1號發表的3篇文章可得34.408圓,四捨五入為34.41圓。兩者相加,敬隱漁留法期間可從商務印書館獲得94.41圓稿酬,換算成法郎應該是1132.92,取整數為1133法郎。該數字是按照高標準計算得出的,實際可能沒有這麼多,所以只能說可能得到1133法郎。
由於創造社刊物一直沒有嚴格意義上的稿酬標準,更不可能給遠在法國的敬隱漁寄去版面字數僅五千餘字的稿酬。況且,該文是敬隱漁為駁斥《羅曼·羅蘭評魯迅》(1926年3月2日《京報副刊》第426號)而寫作的,據周全平寫作的按語可以知道,對這篇論爭文章,他「原想是不登的」,最終登了,更不可能給稿酬。
綜上所述,敬隱漁留學法國期間得到稿酬的大致情況為:因翻譯出版《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獲得4214.8法郎、在《歐洲》發表《阿Q正傳》《中國的文藝復興和羅曼·羅蘭的影響》《麗辛小姐》假設得到了1612.8法郎、商務印書館因1925年12月出版《瑪麗》和《小說月報》第17卷第1號發表三篇文章可能支付了1133法郎,三者相加共計6960.6法郎。儘管後兩筆稿酬是估計的,卻可以肯定總計不會超過7000法郎。
敬隱漁1925年9月6日乘法國郵船昂熱號到達馬賽,1930年1月10日因精神症被里昂中法大學送上開往上海的波爾多斯號郵船,共在法國留學四年多時間。由於敬隱漁1928年10月16日才被錄取為里昂中法大學津貼生,意味著之前的三年多時間需要自己解決學雜費、生活費等。[40]敬隱漁1927年2月5日在致羅曼·羅蘭信中寫道:「省裏的獎學金仍遲遲沒寄到,我決定每天做幾小時機械的工作(例如校對工作),這也能約束我的意願。我今天去看了巴薩爾耶特先生,他很願意幫我找點這種工作;但是他覺得無法讓里厄戴爾書局為我的翻譯預付一筆錢。」(第77頁)由此可知,他到法國一年多後才「決定每天做幾小時機械的工作(例如校對工作)」,意味著在此之前沒有做這樣的工作。就是在信中這樣寫了以後,筆者仍然懷疑他確實做了這樣的工作。理由為:不管是羅蘭還是《歐洲》(即發表敬譯《阿Q正傳》的《歐羅巴》)雜誌主編之一的巴薩爾耶特[41],都希望他通過翻譯方式掙錢,他自己手頭也有不少作品需要翻譯。據敬隱漁1926年10月16日致羅蘭信可以知道,他1926年10月-1928年10月在巴黎大學學習期間,每個月的膳宿費便是500法郎(第69頁)。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又幾乎沒有勤工儉學的他,除1926年下學期得到羅尼格資助[42]外,其他時間只得多次找羅曼·羅蘭借錢,羅蘭也盡其所能地幫助了他。
以上結論告訴我們,在研究留學情況時,有必要從物質文化視域加以考察,它可以豐富並拓展該領域的研究。就本文的研究對象敬隱漁而言,由於他留法期間的重要收入來源是稿酬,我們不但可以知道當時的留法學生除了勤工儉學獲得報酬外,還有人通過翻譯、寫作獲得稿酬,並且可以研究當時國內外的發表、出版情況和稿酬標準並進行比較,還能夠讓人們知道羅曼·羅蘭、羅尼格等法國友人對他的幫助情況。如果研究對象的收入來源是其他方面,我們便可以對相關領域進行研究。
注釋
[1] 鮮於浩:《留法勤工儉學運動史稿》,成都:巴蜀書社,1994年,105頁。
[2] 《敬隱漁1925年5月18日致羅曼·羅蘭信》,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10頁。為節省篇幅,凡在正文中交代了寫作時間的信件、日記,出自該書的引文僅在括弧內注明頁碼,不另注。
[3] 張英倫:《敬隱漁傳》,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6年,250頁。
[4] 1926年1-3月出版的《小說月報》第17卷第1、2、3號連載了敬隱漁翻譯的《若望·克利司朵夫》第一部《黎明》的部分章節,共34頁。據敬隱漁1924年12月10日致羅蘭信可以知道,該譯稿已「賣給了一家名叫商務印書館的大書店」(第8頁),所以不再列入。
[5] 關於該稿酬標準和印數,劉志俠如此寫道:「他和出版社簽訂的短篇小說集合約,比起法國小說家,條件說不上優越,卻符合正常情況,中國現代小說是新主題,敬隱漁是無名新人,出版社風險不少。此書在1929年3月出版時,印數1936冊,當時初版圖書一般印1500冊,德語大詩人里爾克小說集《好上帝的故事》幾乎同一時間出版,就是這個數字。」(劉志俠:《九人:羅曼·羅蘭與中國留學生》,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20年,147頁。)
[6] 同注[3],243頁。
[7] 戈寶權在《談〈阿Q正傳〉的法文譯本》(《南開大學學報》1977年第6期)中如此寫道:「平均兩期的篇幅各占18頁」,有誤。
[8] 敬隱漁在1927年3月25日致羅曼·羅蘭信中寫道:「再過幾天我就能完成一篇關於中國當代思想的文章,大約六十頁,我還是比較滿意的。」(78頁)信中的「大約六十頁」當指所寫稿紙的頁數,翻譯成中文後收入《敬隱漁文集》為7頁多一點。
[9] 《羅曼·羅蘭1925年9月10日日記》,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16頁。
[10] 羅曼·羅蘭1925年9月11日日記中的以下文字可以證明此點:「他將在那裏完善自己的法國文學知識,爭取通過博士論文,同時完成《約翰-克里斯朵夫》的翻譯,商務印書館給他的報酬相當優厚。」(19頁)
[11] 同注[3],302-303頁。
[12] 鄭振鐸:《歐行日記》,《鄭振鐸全集》第17卷(日記、題跋),石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1998年,88頁。
[13] 郭沫若:《一封信的問題》,《人間世》復刊第2卷第1期(1947年10月1日)。
[14] 《羅曼·羅蘭1925年9月11日日記》,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19頁。
[15] 劉志俠將該句翻譯為:「據他們提供的消息,要是我繼續翻譯《約翰.克里斯朵夫》,可望在法國節儉地過日子。」(劉志俠:《九人:羅曼·羅蘭與中國留學生》,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20年,101頁)
[16] 《敬隱漁1924年12月10日致羅曼·羅蘭信》,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8頁。劉志俠在《敬隱漁》章如此寫道:「他剛完成兩年學業,取得高中畢業證書,相當於法國中學會考證書,本科進入大學部,再讀兩年便畢業。但是他作出另一個選擇,中斷學業,開始專業寫作和翻譯。」(劉志俠:《九人:羅曼·羅蘭與中國留學生》,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20年,97頁)
[17] 同注[3],250頁。
[18] 敬隱漁曾在信中多次介紹自己情況,並且兩次前往奧爾加別墅拜訪羅蘭。根據《敬隱漁研究文集》收錄的《羅曼·羅蘭9月10日日記》《羅曼·羅蘭9月11日日記》可以知道,他們無所不談。
[19] 劉志俠:《渡河去看敬隱漁》,《書城》2015年第10期。
[20] 劉志俠:《九人:羅曼·羅蘭與中國留學生》,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20年,147頁。
[21] 《羅曼·羅蘭1925年9月11日日記》,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19頁。
[22] 同注[20],102頁。
[23] 周川:《中國近現代高等教育人物辭典》,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8年,33頁。
[24] 劉紹唐主編:《民國人物小傳》第8冊,上海三聯書店,2015年,187頁。
[25] 同注[23],422頁。
[26] 同注[12],53-54頁。
[27] 《敬隱漁1927年12月31日致羅曼·羅蘭信》,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80頁。
[28] 「統觀敬譯《中國現代短篇小說家作品選》中以上六位作家的八篇小說,譯法大致可分為三種:實譯、縮譯、編譯。」(張英倫:《敬隱漁傳》,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6年,264頁。)
[29] 《羅曼·羅蘭1926年1月12日致巴薩爾耶特信》,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版,36頁。
[30] 同注[21],17-18頁。
[31] 成仿吾在《創造週報》第52號(1924年5月19日)發表的終刊感言《一年的回顧》中對敬隱漁有這樣的評價:「他的國文雖然遠不及他的拉丁文和法文,然而畢竟才高,出馬便已高人一等。」
[32] 羅曼·羅蘭:《若望·克利司朵夫》,敬隱漁著,張英倫編:《敬隱漁文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6年,128頁。
[33] 羅曼·羅蘭著,傅雷譯,《約翰·克里斯朵夫·1》,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9年,3頁。
[34] 同注[33],8頁。
[35] 張英倫:《敬隱漁年譜》,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273頁。
[36] 創造社有三位重要成員在自己的文章中稱敬隱漁為「天才」:1、「敬隱漁君富有天才」(成仿吾:《一年的回顧》,1924年5月19日《創造週報》第52號),2、「我們的天才——敬老先生隱漁」(周全平:《關於這一周年的〈洪水〉》,1926年12月1日《洪水》周年增刊),3、「他竟成了創造社的中堅分子,自也寫小說,成仿吾是十分激賞的,曾誇示為『創造社所發掘的天才』」(郭沫若:《一封信的問題》,1947年10月1日《人間世》復刊第2卷第1期)。
[37] 陳思廣:《〈子夜〉的版本流變與修改述論(一)》,《現代中文學刊》2020年第1期。
[38] 陳子善:《〈呐喊〉版本新考》,《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7年第8期。據該文介紹,《呐喊》初版本也未寫印數。
[39] 陳明遠:《文化人的經濟生活》,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102頁。
[40] 同注[35],277-283頁。
[41] 「主編有兩人:除了阿爾科,還有巴薩爾耶特,後者專責外國文學的介紹。」(張英倫:《敬隱漁傳》,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6年,151頁。)
[42] 「上個月,承羅尼格先生的美意,借給我一千法郎。我想這學期他還願意每個月借給我六百法郎,直到我的獎學金寄來。」(《敬隱漁1926年10月16日致羅曼·羅蘭信》,張英倫、胡亮編:《敬隱漁研究文集》,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9年,70頁。)根據敬隱漁1927年2月5日致羅曼·羅蘭信的以下文字可以推斷,羅尼格僅資助了敬隱漁一個學期:「我求您再借給我一千法郎,如果您不永遠放棄這個冷漠的孩子;我盡力不再冷漠。」(77頁)應該是敬隱漁1926年7月上中旬在「瑞士德語區的出版家,羅曼·羅蘭的熱烈崇拜者,曾大力支持羅蘭出版『世界文庫』和『國際友人之書』」(27頁)羅尼格家小住一週期間,他告訴羅尼格希望到巴黎學習,家鄉會給他寄來獎學金,羅尼格於是告訴他,自己可以先借錢給他。遺憾的是,直到學期末,獎學金仍然沒有寄來,羅尼格也不再借錢給他,他只得再次寫信給羅曼·羅蘭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