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山严厉打击黑中介、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行为。
7月12日至8月15日,市、区住建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通报了第三批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通报显示,有10家机构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已过期,存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交易风险。
①佛山市禅城区浚盛房产咨询服务部
地址:禅城区东瑞路16号首层9号
②佛山市泓苑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花苑广场27座3号铺
③佛山市顺德区天行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容桂红星居委会文海西路16号龙光尚街大厦2座120号铺
④佛山市和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人昌路12号美的悦公馆商铺06之二
⑤佛山市高辉乐居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21座之76之一
⑥佛山市高明区长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14座61号商铺
⑦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飞房屋中介服务部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平悦路2号峰临悦府2栋地下110
⑧佛山市开心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韵丰路15号映云居10座101
⑨佛山市潘好好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韵丰路15号映云居10座109
⑩佛山市创好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平一街2号华盛园坊都荟3座116
以上10家机构营业执照证载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等房产业务,但现场未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经执法人员调取仍无法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
这些中介结构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1、对已限期整改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的①③④⑧⑨⑩等6家机构,采取通报,诚信扣分等处理措施。
2、对检查发现督促但仍未落实整改的②⑤⑥⑦等4家机构,采取通报,暂停上述机构存量房房源发布、存量房买卖、租赁代理、居间等权限及中介端开通等处理措施。
市住建局提醒市民,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服务时,应首先查看该机构现场公示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拒绝与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及时向辖区住建部门举报。
三个月前,佛山房地产企业规范经营自律大会透露,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市场交易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如中介渠道费用高、返佣现象频发、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乱象。
购房者A通过朋友介绍去看了某某新房项目,然后通过很多朋友去争取打折,最终优惠了3万元,但后来通过某某中介B朋友圈看到,通过中介成交,可以获得5万返佣,对比下来总价低了2万元,果断按中介B的指示,一通操作后以C的身份购买了看中的房源,并与中介B签了返佣协议。
中介B承诺交齐首付款后就兑现返佣的承诺,结果购房者A交完首付款后,要求中介B返佣,中介B却以开发商未结佣拒绝兑现承诺,一直拖着。直到购房者A向协会投诉,经过协会介入协商,最终购房者A在三个月后才取得返佣的佣金。
2022年12月,购房者A被房产中介B诱导说:“XX楼盘搞双十二活动,他现场还可以争取更多的优惠”,并承诺购房返佣金,要求每次去售楼部要和他一起,因为售楼部有人脸识别摄像头,要求购房者A儿子C的名义购房才能返佣。
当天晚上在房产中介B的同事D的陪同下去到开发商售楼部支付5万定金购房,并与房产中介B商定在购房返佣协议上由房产中介B代表中介公司签署协议并按手印,加盖该公司的公章。承诺完成购房手续,中介收到开发商的费用后一个月内支付税后18000元的返佣费用。
有了这个承诺之后,购房者就支付首期房款和办理了银行贷款手续。2023年1月银行通知已放贷,开发商收到了全部房款后于2023年2月完成了对中介的佣金支付。2023年3月份开始购房者A要求中介B履行合约兑现承诺,一直协商到2023年9月份仍然答复说公司没收到款,拒绝兑现承诺。
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是百害而无一利:
首先,返佣承诺可能无法兑现,导致购房者遭受经济损失,并引发客户的不满和投诉;
其次,一些中介或渠道代理为了获取更高的返佣,可能会向购房者推荐不适合的房源或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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