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如何提升侦查能力——立足检察官办公室实质化(二)

文摘   2025-01-06 20:07   山东  
一、检察官必须提升侦查能力(点击阅读)
二、检察官的侦查能力体现在哪里
(一)侦查假设的能力
一个检察官,既要有审查思维(品菜炒菜),也要有侦查思维(买菜)。对于检察官而言,练好“买菜功“很重要!
我们常说办理刑事案件要具备三大意识——嫌疑人思维(代入感去判断供述可信度)、上帝视角(抽离感去站在嫌疑人身旁冷静观摩犯罪)、侦查思维(侦查假设、现场重现/根据一部分证据去推演可能的过程)。
所以检察官常用的一个思路是数轴审查思维。
犯罪侦查过程中,民警往往要根据已知的事实、掌握的证据以及相关科学知识和办案经验对案件中需要查明的问题作出许多可能的推测性解释,也就是“侦查假设”。侦查是动态的过程,我们必须先透过不同的假设去思考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类型态样,再朝着假设的方向去调查证据,如果没有一套假设的犯罪脚本,将会失去调查证据的方向以及进行无头绪的侦查计划与行动,可能使得侦查无效率且紊乱。但侦查假设不是胡思乱想,而是必须基于一定的客观事证或是间接证据所显示的迹象,再本于经验与逻辑去思考可能的犯罪脚本。在法学教育的训练过程中,我们学习的是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程序,而少有如何进行侦查假设的思考训练,但这却是侦办案件时很重要的技巧,除了在学习阶段学习老师的办案方式外,更必须在分发后透过每一个案件不断累积经验,不论是挫败或是成功的经验,都可以从事后的角度来检讨自己为什么当初没有发现某个证据或是没有想到可以做不同的假设。初始的侦查假设可能会往最坏的犯罪情况(最不利情形)去假想,随着侦查进度可能逐步证明该最不利被告的假设为真正,也可能逐步排除该假设,而向有利被告的方向去思考(如从原来的故意假设修正为过失甚至往无罪方向移动)。在进行假设时,我们一方面要清楚所假设的故事都只是个依照现有事证而为的推论,而不应心存偏见或定见,否则可能影响讯问时的方向和态度(如产生诱导);但另一方面也不应该直接往无罪方向去假设,否则可能遗漏重要的犯罪事实与相关证据,而未能发现真实。要如何在侦查过程中“见树又见林“,找到大事实并建立宏观的假设架构,取决于对于事实与证据资料的记忆力、掌握与分析能力,阅卷必须是有效率的阅读重点与大方向,不需要长时间的一字不漏阅读,但可以多看几遍,在每一次的阅卷过程中也许会找到不同的切入点,将卷内重点刻画并记忆,整理出一个完整的事实假设。陈瑞华教授说的,侦查是发现真相/审查是限制发现真相,二者需要对立统一,确实如此!
转隶前,对于重大自侦案件也常见公诉侦监人员的配合。初期自侦同志就在拟交付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抽调优秀公诉人员参加专案,在专案综合组领导下组成证据审核小组。公诉人员在专案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双方相互配合制约,以保证案件质量、提高侦查效率、履行诉讼监督为核心,参加自侦同志组织的案件汇报会、案情分析会,全程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根据已有材料对个案性质进行分析评估,为确定侦查方向提供参考,协助完善侦查方案;必要时到现场对搜查、采取强制措施等工作进行监督;旁听讯问犯罪嫌疑人(类似阅看同步录音录像)、询问证人工作,对侦查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及时提出纠正性和补充性意见;对证据的收集范围和获取、固定形式提出有针对性的参谋意见,以公诉与审判的证据标准对证据进行严格把关;从便于诉讼、科学举证的角度指导成卷工作;承担个案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在公诉人员的指导下,自侦同志对每一起犯罪事实都能严格按照起诉标准收集、固定证据,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证据体系完整。另外,公诉人员同步介入案件,在指导侦查取证的同时,对证据的来源、合法性、证明力、证据体系都了然于胸,在审查起诉时就减少了退补侦查的可能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这说明,该工作以往也在做,不是新玩意。
未完待续……
(二)获取证据的能力
(三)利用数字化系统的能力
(四)通过与法制民警同步制约配合学习侦查能力
三、检察官如何提升同步制约配合能力
四、检察官工作的重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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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犯罪人张三
人性本恶,但道德让我们成为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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