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信述》7.32
述而篇——子与人歌而善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孔子与别人一起唱歌,遇到唱得好的,必定请他再唱一次,然后自己跟着唱起来。
反:复也、重也,意思是请人再重新唱一遍。《集解》:“乐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
和:音hè,相应而唱。卫瓘:“礼无不答。歌以和,相答也。”
朱子曰:必使复歌者,欲得其详而取其善也;而后和之者,喜得其详而与其善也。此见圣人气象从容,诚意恳至,而其谦逊审密,不掩人善又如此。盖一事之微,而众善之集,有不可胜既者焉,读者宜详味之。
《论语注疏》曰:此章明孔子重于正音也。孔子共人歌,彼人歌善,合于雅颂者,乐其善,故使重歌之,审其歌意,然后自和而答之。
蔡节曰:此与人歌也,可见圣人不伐己之能而掩人之善矣。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孔子乐于取人之善也。与人歌也,好善之心遂油然而不能自已,必使其人反复歌之,然后自歌以和之,同声相应,音节克谐。是不但取人之善为己之善,而且以己之善助人之善,其好善之诚为何如哉?
钱穆曰:本章见孔子之爱好音乐,又见其乐取于人以为善之美德。
李炳南曰:古时宴客,有歌有和,礼也。孔子与客人歌,若见歌之善者,必请客人再歌一次,然后自己和之。圣人虚心学习,于此可见一斑。古人和诗,亦是礼,今人不会诗,令人和之,则失礼矣。
张栻曰:歌者,歌诗也。于其歌之善也,使反之而后和之,非独与人为善也。反复抑扬,至于再三,则所以感人者亦深矣。是亦所以长其善也与?
刘宗周曰:古之君子,琴瑟在御,歌咏恒有之。子于是日哭则不歌,曾子曳履而歌。兴于诗者,其必习于歌可知。圣人一体万物,要在天下各尽其情,而无沴郁之病。则圣人之元气,有以嘘之也。观夫子与歌一事,可见老安少怀如斯而已。
伊藤仁斋曰:《孟子》曰“大舜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 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夫歌,小艺也;乃于其善,则夫子犹缱绻乐取,圣人乐善无穷之意,于是可见矣。
陈祥道曰:乐者,人情之所不免。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孔子于韶则忘味,于歌之善则和,乐得其道也。
许师述曰:《书》曰“诗言志,歌永言”,《记》曰“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故歌者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歌之义大矣,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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