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我,正在南半球夏日的傍晚,一边吹着电扇,一边吃着西瓜。夕阳的光线透过百叶窗的间隙照进房间,我用 Bose 音箱大声播放 Frank Ocean 的 Blonde 这张专辑。这一切让我想起了洛杉矶夏日傍晚的金色阳光,虽然我从未到过美利坚。
忽然很想写点什么东西,于是打开已经使用六年的 Macbook Air,坐在床上敲起键盘。我承认,我的写作灵感往往产生于类似苛刻的环境,与当时的光线、温度、声音有关。虽然那样的时刻往往非常短暂,但足以让我写出一个满意的开头。你知道,开头往往是最难的。
自从上一篇推送以来,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公众号写作上做出一些突破。说实话,我已经对之前那种追求媒体属性的图文形式感到厌倦。虽然过去一年我基本都在写自己的生活,但还是会尽量让每篇文章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但生活哪有这么多值得写一篇文章的主题呢,不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碎片吗?
于是我就在想,要怎么写这些碎片呢?我思考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在听一个播客的时候,忽然受到了启发:我为什么就不能像这位主播一样自说自话、当个自嗨呢?但是我又不想真的去做一个要录音的播客,而且我对文字本身有着更强烈的信念。于是一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为什么不干脆弄一个自说自话、自嗨型的文字播客呢?既满足了记录生活中无关紧要的碎片的功能,又满足了作者本身的文字癖。
当决定把这个公众号做成一个想写什么写什么的文字播客后,我好像一下子实现了创作自由。什么选题,什么传播意识,统统都没有了。咱们也不是真的要当 kol,也不是要靠自媒体养活。有一个能让我表达自己观点的地方,有几个志同道合的读者,对我来说已经够了。一旦想通了这点,就觉得自己又重新充满了表达的欲望。
经过这几年公众号写作的训练,我已经从最开始的描述事物,慢慢倾向于输出观点。就像一篇游记,我已经不会像当初那样写去了哪里、吃了什么、做了什么,反而更喜欢去仔细描述某个短暂但是难忘的时刻。我觉得是这样的,现在的读者,已经越来越不会因为一篇事无巨细的游记而萌生出发的念头,反而更容易被文章里一段带着私人情绪的场景描写所打动(至少我是这样)。当我写悉尼游记的时候,我不会试图将所有经历写出来,而是捕捉那个躺在海德公园的树下睡觉的短暂碎片。
当然我并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传授关于写作的经验,只是作为一个创作者,以及(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读者,我对什么是好的写作有自己的衡量标准。本质上来说,我是属于那种「出了国才能写作」的人。这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我的写作水平,而是因为我描写的对象本身自带流量和传播力。当你身处异乡时,即使只是简单地描写自己的生活日常,就已经提供了和中文世界绝大部分写作者不一样的视角。回顾过去,那些阅读量最高的文章往往是关于澳大利亚打工度假的,大部分关注者也是因此才认识我。
我想到一个人。几年前看过「一条」视频拍的一位日本大叔在塔斯马尼亚开寿司店的视频,一周营业三天,每天做完五锅米饭就关门,剩下的时间就去钓鱼、冲浪、打理菜园。当时就被大叔这种 laid-back 的生活方式打动,想着有朝一日一定要去吃他做的寿司。但真正来到岛上,我竟然莫名其妙忘了这家店。直到在这里生活三年之后,朋友送来一盒大叔家的寿司,我才终于尝到他的手艺,是要比一般的寿司店好吃。第二天,我就开车一个小时去光顾大叔的店。提前半小时去已经有人在等,开始营业的时候估计有二三十人在排队。大叔用带着日本口音的英语向客人问好,感觉是个非常 humble 的人(没好意思拍照)。
这不禁让我感慨,在日本寿司业极度内卷的环境下,这位大叔的手艺估计也不算出色,但是一旦跳出日本来到塔斯马尼亚岛,简直就是寿司之神的存在了。某种程度上,这算不算是身为异乡人的一种优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