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已有多家傳媒擺放物品「排隊」。
「35+顛覆案」47名被告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不認罪被告經審訊後,其中14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兩人獲判脫罪。→《用非暴力做藉口,這些不認罪的「港獨」罪成!》
案件排期於下周二(11月19日)判刑。自昨晚起,西九龍法院外已有傳媒擺放物品「霸位」,至今已有逾30間傳媒機構「排隊」。
反中亂港派47人在2020年參與「初選」,計劃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後(即35+),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妄圖以此逼迫特首解散立法會並辭職。
他們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1人早前認罪,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全部定罪被告在今年9月完成求情。其中僅有劉偉聰及李予信2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
據報道,下周二判刑將於西九龍法院第3庭進行,由於被告人數眾多及須預留座位給家屬親友,正庭將安排25個記者席,每間傳媒機構僅會獲派一張記者籌;據悉,司法機構將安排3個法庭作視像直播,額外提供共46個記者席,連同正庭即合共71個記者席。
31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和王百羽。除林景楠外,其餘還押。
14名審訊後定罪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悉數還押。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則被裁定脫罪,控方就劉偉聰脫罪上訴,劉獲准保釋。
(本文圖片來自橙新聞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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