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 罗超琳丨用受益者是否感动去推断一件事的意义,本末倒置了

时事   2024-12-12 10:00   四川  

近日,明星打飞的千里送青团,围观者直呼感动伴侣却未必领情的事件,让人联想到母亲让子女穿秋裤,子女不理解,甚至可能会觉得烦这件事。这些事都有一个共通之处—受益者没有领情、感动。有人用黄执中的观点“凡是没有受益者的付出,感动的都是自己”去告诉大家不要做别人不“买单”、不领情的事。这些讨论的确能劝退某些不理智的付出行为,可在无形之中传递出自我感动式付出意义不大、用受益者是否感动去推断一件事是否有意义的想法而这种想法本末倒置了。

因为衡量一件事情是否有意义,关键是看其产生的切实作用与行动是否达到了付出者的目的,而不是看受益者是否感动。伴侣千里送青团的目的是让伴侣吃上青团,而伴侣最后也吃上了。母亲叮嘱子女穿秋裤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不冷,不感冒。所以既然这些事情的核心目的都不是让受益者感动,那么以非核心目的去反推做一件事是否值得、有意义似乎就成了一种对自己初心的蒙蔽和对他人的误导。对于这种观点,我们需要及时纠正。

这种观点其实是将“是否感动”作为衡量的标准,而这实际上对于付出者来说引入了一个额外且不必要的考虑因素。这可能会让人在做事时忽视,甚至扭曲了原本行为的目的,将就受益者的感受放在第一位。从而让人在做事时过于功利,反复去思考能否让他人满意、领情。人在做事时,应从自己的主观意愿出发,做一些事,是因为自己想做、要做,而不是为了让受益者感动才做。同时将“是否感动”作为衡量的标准,也会使旁人忽视掉付出者的努力。

并且,如果这种观点盛行,不仅是对受益者的一种苛求,也是对受益者的一种额外压力。因为将事件关注点放在受益者是否感动上,暗含着付出者期待受益者的情感反应。所以当接受到善意时,受益者可能会放大自己的反应去迎合对方的期待。长此以往,原本出于善意和关怀的行为可能会异化成为关系中的负担,导致双方都感到不适或紧张。比如,在一个家庭里,如果每次母亲为孩子准备了饭菜后,都期待孩子表现出对于饭菜的满足,而孩子为了满足这种期待,长此以往,其可能会觉得吃饭变成了一项任务,而非愉快的家庭时光。

此外,黄执中所说的“凡是没有受益者的付出,感动的都是自己”这句话本就不太适用于“青团事件”“秋裤事件”。因为这句话后面,黄执中说了个例子,一个人喜欢某个人说自己可以为其单身,是一种没有意义的自我感动式付出,没有对实际产生效果。所以能用“凡是没有受益者的付出,感动的都是自己”这句话去推敲做一件事是自我感动式付出,去判断做一件事意义不大的关键在于这件事没有产生切实效果。而回归到此件事,伴侣吃上了青团,子女也穿上秋裤不冷了,的确产生了切实效果。

但是在此我们并不是完全不考虑“感动”对于事件的影响。付出能得到别人的情感回应也是对自己付出的正向反馈和鼓励。但“感动”这一情感更多是由于行为的善意而产生的美好附属品,而不是衡量事情是否具有意义的唯一标准。

(文/罗超琳 黑龙江大学  指导老师:张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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