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观点 | 《央视财经评论》:危旧住房如何“自拆自建”?

文摘   2024-09-19 11:50   北京  

9月18日,吴璟教授就“危旧住房如何自拆自建”接受财经频道《央视财经评论》采访。


政策观点

自拆自建,重在谋共识筹资金


危改房自拆自建的模式最大的优势和魅力来自于,其发挥了业主的自主性,从政府或企业“要我拆”变成了“我要拆”。但反过来说,这种自主性也可能形成了操作层面上的挑战。


个人看来,这种挑战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业主如何达成共识。这种共识不仅仅是“要不要做”这件事,更重要的是“如何做”这件事。这里面涉及到成本的分摊、规划或建筑方案,甚至细化到房源如何挑选、顺序如何定等等诸多细节。在这个过程中能否做到让小区业主都满意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第二方面,来自于筹资模式。在广州花都区这个案例里面,主要是由小区业主自筹资金为主。除此之外,我们能否有其他资金来源去降低业主负担、提高业主积极性,也是在“自拆自建”模式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可以看到,在花都区这个案例里,它的户数只有十几户,相对来说比较少,依然花了比较长的时间、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致性的意见,才在以自筹资金为主的前提下顺利推进了自拆自建的工作。这样来看,这项工作确实挺难的。


自拆自建是有益且必要的探索


如果把危旧房的范围缩小一点,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1979年以前竣工且仍在使用的住房,全国城市层面大概有500万套左右,1959年以前大概有100万套左右。虽然还没有逐一对这样的住房进行鉴定,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可能接近甚至超过了它的使用寿命,很有可能达到了C级或D级的危旧房。C级是局部功能的丧失,D级整体都存在风险。因此,对这类住房的改造,不仅满足了使用者的需求,也是对全社会的责任,其涉及到公共安全、城市风貌、社区活力重现等问题,具有很强的正向外部性。


个人看来,在目前面临比较重的老旧小区甚至是危旧房改造的任务下,且不同城市不同小区差异化明显,我们很难用某一种单一的模式适用于所有情况,不仅要“因城施策”,甚至在老旧小区或危旧房改造上,是需要“因小区施策、因楼施策”的。在这种背景下,工具箱中多一种工具,对策库中多一种对策,一定是有其积极意义的。虽然花都区案例是一个试点,广州市也出台了试点文件,但我们很乐意看到类似的试点在更多的城市有打样的案例出现。


规模扩大,有难度也有新空间


对比杭州浙工新村和广州花都区集群街2号楼案例,在谋共识方面,浙工新村难度肯定是显著提升的。广州花都区案例中是十几户业主,而浙工新村是400到500户不同业主,很显然在“要不要做、如何做”上达成共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在广州出台的试点文件中,提出有90%的业主同意就可以推进,但在真正实践中,要把“好事做好”,我们总是希望同意率能提高,更多业主甚至100%业主都基本赞成方案。这在实操层面上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但反过来,也带来了更大的操作空间。浙工新村的改造过程中增加了公共空间,特别是增加了400多个车位,车位出售的价格也代替了业主的一部分改造款,拓展了筹资的渠道。空间的扩大,其实对资源辗转腾挪的空间也扩大了。因此可以说,规模扩大,加大了难度,同时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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