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焌峰 刘太远:战国秦汉时期的“另类”乐钟

文摘   2024-12-16 17:04   江苏  


战国秦汉时期的“另类”乐钟


文 图 / 钟焌峰 刘太远

本文刊登于《大众考古》2024年10月刊


两周时期,青铜乐钟是乐钟体系里的主流,围绕其制作工艺、形制特征、编列组合、摆放情形、音列结构等,学术界展开了大量研究。或许是由于“登场”的时间过晚,对于战国时期才兴起的木质乐钟、铅质乐钟、玉质乐钟、陶瓷乐钟,与青铜乐钟相比,研究成果就不多了。作为“边缘”角色的“另类”乐钟,对它们进行考察,不仅可以丰富乐钟的微观认识,还能获得一个从“边缘”审视“中心”的独特视角,进而深入理解“周汉之变”。


木质乐钟


战国早期的河南信阳长台关二号楚墓出土木质钮钟13件,大小相次,每钟内壁凿空约三分之一,钟体表面凿出棱线作为篆部的边沿,除较大的4件钮钟外,其余均有36个乳钉状钟枚。战国中期的长台关七号楚墓,出土木质钮钟7件,形制相近,尺寸依次递减。马王堆三号墓(根据墓内出土简牍,墓主下葬时间为汉文帝初元十二年,即公元前168年)出土木质甬钟10件,实心,大小依次递减,最大长度5厘米、最小长度3.2厘米,出土时3件悬挂于钟架,7件已经散落。

长台关二号楚墓木质钮钟

马王堆三号墓木质甬钟


三套木质乐钟均出自楚地,其他地区尚未见到木质乐钟出土。使用木质乐钟作为明器随葬应是楚地的丧葬传统。河湖密布、草木繁盛的长江流域,楚人“另辟蹊径”以木头代替青铜制作木质明器乐钟,原料获取十分便利。以木材制作乐钟不仅可以降低成本,制作效率也会大大提高,正契合葬礼施行的时效特征。可以想象,楚地应该还有不少木质乐钟,它们没有被发现的原因无外乎两个,或是考古工作还没有覆盖到,或是木质器物对保存环境的要求较高,多数木质乐钟已消殒于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


铅质乐钟


铅质乐钟目前仅长沙西汉晚期墓M401出土一套,墓葬年代为汉武帝至新莽时期,根据主室内发现的一枚“刘骄”印章,推断墓主为长沙王族刘骄。铅钟一共7件,钟身粗糙,横截面呈椭圆形,柄孔为长方形,考古报告并未提及这套乐钟的具体类型。据线图来看,其悬挂部为扁状柄,而非圆柱形甬,因而可以确认不是甬钟。又可见此钟的于口呈略微上凹的弧状,这是钮钟区别于镈钟的特征,镈钟的于口一般为平直状,因此这7件均为钮钟。M401钮钟的钲部面积过大,以致鼓部空间被严重挤压,这一特征虽然少见,但回顾楚系钮钟发展历程,我们还是能够找出几例相似的钮钟,如湖北随州出土八角楼钮钟、季氏梁钮钟和怀化黔城钮钟等。

长沙西汉晚期墓 M401 铅质钮钟线图

长沙西汉晚期墓 M401 铅质钮钟


铅质乐钟的钟枚数量值得关注,钟体饰四组凸起的钟枚,每组各20个。两周至西汉早期,青铜乐钟的钟枚多为4组,每组9个,南昌海昏侯墓、广州南越王墓、盱眙大云山汉墓、章丘洛庄汉墓所出乐钟的钟枚均是如此。西汉晚期发生了一些变化,1986年,咸阳汉元帝渭陵建筑基址发现1件鎏金甬钟和1件鎏金钮钟,一件通高6厘米,宽4厘米,另一件通高4.2厘米,宽2.9厘米,2件乐钟体形极小,不满足成编使用的条件,钟枚也由36个简化成24个,已不具备作为乐器的功能,综合考虑玉辟邪等同置器物,它们应属“玩器”“赏器”“辟邪器”之类。纵观西汉时期乐钟的发展变化,西汉晚期后,乐钟的钟枚数量趋于多样,演奏使用功能逐渐衰退,渐渐摆脱两周以来礼乐重器的功用。


玉质乐钟


20世纪90年代中期,考古学家在苏州发掘了春秋时期的真山大墓(D9M1)。出土文物中有3件玉钩,最大者长11.3厘米,宽2.5厘米,厚1.9厘米,最小者长11厘米,宽2.3厘米,厚1.6厘米。顶端呈弯钩状,打磨光滑,制作精细,然而尾端粗糙,有磨损使用痕迹,原来可能插于某主体部件中,发掘者推测它们可能是悬挂乐钟或磬的钩子。真山大墓性质上有吴墓和越墓两种观点,但无疑这是一座高等级贵族墓葬,墓主为吴王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推测3件玉钩为贵族才能享用的钟磬挂钩是没有问题的。考虑到真山大墓随葬有大量玉器,可以合理推测随葬时曾有玉质钟磬与玉质挂钩搭配的情形。但因该墓早期盗扰严重,相关研究只能进行合理推测,无法通过考古成果进行确证,考古学的遗憾与乐趣交织于此。

真山大墓玉钩

镈钟形“合欢”玉印


海昏侯墓中出土1件和田白玉制成的玉琀。玉琀本属玉印,器表有浅褐色沁,印面刻“合欢”两字,长约3厘米,宽约2厘米,学者此先定其为“钮钟形‘合欢’玉印”。但从公布的照片来看,玉印底部未见上凹状,应属镈钟。相对于钮钟,只有镈钟才能平置,钮钟在放置时会朝上凹的两侧偏倒,如果其属钮钟,那么满足不了同为玉印的功能,因此“钮钟形‘合欢’玉印”应该更名为“镈钟形‘合欢’玉印”。考古所见近300件西汉乐钟里未见青铜镈钟,因而从类型上判断,这枚玉印应为前代遗留。海昏侯墓出土的玉器中可见多件战国玉器,这或许能为认识“镈钟形‘合欢’玉印”的制作年代提供指向。我们知道两周墓葬里的“重器”为青铜礼乐之器,战国秦汉时期则以玉殓葬为兴,“镈钟形‘合欢’玉印”兼具镈钟的形状和玉琀的性质,无疑是这一转变的具体体现。


陶瓷乐钟


20世纪80年代以来,江浙一带的越国墓葬内陆续发现原始瓷和硬陶质两类材质的乐钟,原始瓷乐钟稍多。无锡鸿山老虎墩出土原始瓷质乐钟18件,其中镈钟13件、甬钟3件、钮钟2件(复原),镈钟分为宽钮镈钟和环钮镈钟。无锡丘承墩越国贵族墓出土原始瓷质乐钟37件,甬钟26件,分为虎形悬虫甬钟和蛇形悬虫甬钟,镈钟11件,分为虎钮镈钟和蛇钮镈钟。海盐黄家山越国土墩墓出土原始瓷质甬钟13件、镈钟3或4件。长兴鼻子山越国贵族土墩墓出土原始瓷质乐钟10件,甬钟两组共7件,镈钟两组共3件。杭州余杭崇贤笆斗山战国越墓出土原始瓷质甬钟4件。


老虎墩陶瓷乐钟


硬陶质乐钟略少。无锡鸿山老虎墩出土硬陶质乐钟23件,镈钟15件、甬钟8件,镈钟分宽钮镈钟和方环钮镈钟。无锡万家坟越国贵族墓出土硬陶质乐钟40件,甬钟24件、镈钟16件。温岭塘山西汉初期东瓯国上层贵族墓一号墓出土陶质镈钟3件,其中1件为硬陶质。


原始瓷质和硬陶质乐钟有两个重要的指示性意义。其一,以者汈乐钟的考察为中心,结合我们上述提到的两类质地乐钟所在墓葬的等级,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张闻捷教授在《者汈编钟与越国乐制》(《东南文化》2018年第5期)一文中推测:“在越国境内,可能仅有出自王室的重臣贵族方能使用青铜乐器,并参照周制、楚制而形成严格的编列制度,依照音律要求来采用特定的数量、组合;而其他非王室贵族仅能使用原始瓷或硬陶乐钟,因为无需演奏所以数量、组合上不受音律限制,仅依照身份差别而体现出数量的多寡而已。”他的研究初步表明,原始瓷质和硬陶质乐钟的有无可以帮助我们区分越国贵族内部的不同人群。其二,东南地区先秦考古的一大核心问题是吴越墓葬的辨识,因原始瓷质和硬陶质乐钟均出自越墓,显然有助于丰富吴越墓葬甄别的知识体系。


另有几套陶质乐钟,其质地不同于越墓里的硬陶乐钟,数量较少且分布分散,很难看出内在联系,在此不作赘述。综上来看,至迟到西汉时期,随葬乐钟的材质发生了剧变,乐钟的实用性与礼仪性降低,这是观察两周乐钟制度在西汉衰落的另一视角。正如《汉书·艺文志》所言:“礼失而求诸野”,西汉时,仅在地方贵族的随葬品中残现两周时期乐钟制度的余音。


(作者钟焌峰为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太远为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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