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坛经》
近读六祖《坛经》,指说法、报、化三身即法身、报身、化身三身,使人心开目明。然尚少一喻譬喻,打比方,试以眼喻:见即见性是法身,能见见性是报身,所见视是化身。
何谓见是法身?眼之见性,非有非无,无眼之人,不免见黑,眼枯睛亡,见性不灭,故云见是法身。
何谓能见是报身?见性虽存,眼根即没有眼根。佛教称眼、耳、鼻、舌、身、意六者为罪孽的根源,也就是六根。眼为视根,耳为听根,鼻为嗅根,舌为味根,身为触根,意为念虑根不具,则不能见,若能安养其根,不为物障,常使光明洞彻,见性乃全,故云能见是报身。
何谓所见是化身?根性既全,一弹指《僧祗律》:一须臾相当于2880秒,一弹指为7.2秒顷,所见千万,纵横变化,俱是妙用,故云所见是化身。
此喻既立,三身愈明。如此是否?
最近读六祖惠能的《坛经》,指明并解说什么是法身、报身及化身三身,读后使人心明眼亮。然而还缺少一个譬喻,试以眼睛作喻:见之本质是法身,能够见性是报身,所看到的是化身。
为什么说见是法身?眼睛具有看见实物的性质,这个性质并非实有也并非实无。那些没有眼睛的人,看到的难免是黑色,即使眼睛失明,眼睛能见的本性不变(只是实物被遮蔽,并非不存),故性质不会消失,所以说见是法身。
为什么说能见是报身?因为眼睛看见实物的性质虽然存在,但视力不好不足以使眼睛看得清清楚楚,若能安心保养它的视觉神经,不为凡物所阻碍,常使光明洞彻,视觉之本质即得以保全,所以说能见是报身。
为什么说所见是化身?因为视觉特质既保全,一弹指之间,所见千万事物的纵横变化,皆有微妙作用,所以说看到的是化身。
此喻确立后,三身之说就更加清楚。如此解释是否恰当呢?
《坛经》是中国僧人著述中唯一被奉为“经”的佛门经书,其主要内容是禅宗六祖惠能大师于韶州大梵寺讲堂传法受戒的记录,由其弟子编撰。禅宗,尤其《坛经》对后唐、五代及宋明儒家影响甚大,东坡居士所在年代距距惠能传法时大约相距300余年,其本人对禅宗有较深的了解,并与当时佛印禅师等禅宗禅师多有接触,故对《坛经》应很熟悉,并有着自己的理解,《读<坛经>》当是此种情形下的感触,作为善知识,用眼譬作为一譬喻,以更好的理解六祖所说法、报、化三身。
般若智慧犹如日月,本来长明,只因世人心著外境,“被自念浮云盖覆自性,不得明朗”,智慧隐而不现。若遇善知识,闻真正法,迷妄的浮云顿散,现量亲见自性中显现万法,内外明彻,名为清净法身佛。所谓法身,不是修得,只是本具的自性,从来未曾失去,哪怕是目盲不得见,也未曾失去,只要驱散妄念,便会显现。
念念圆明,自见本性,于实性中不染善恶,譬如一灯能除千年暗,一智能灭万年愚,“直至无上菩提,念念自见,不失本念,名为报身”,念念自性自见而不迷昧,称为报身,即圆满报身佛。
不思万法时性本如空,由自性起念思量,“思量恶事,化为地狱,思量善事,化为天堂,毒害化为龙蛇,慈悲化为菩萨,智慧化为上界,愚痴化为下方”,深解一切善恶凡圣境界是自性变化,从报身思量而起妙用,名为自性化身佛。
三身,实即一身,为一自性的三个方面(《坛经·付嘱第十》偈云“三身本来是一身”)。
本简析参考了《坛经》前言部分内容。该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丁福保笺注,哈雷 整理,2016年10月第一版。该书前言由陈兵居士所作,写的相当不错,感兴趣的可以看看全本。个人认为:上海古籍版《坛经》比中华书局尚荣版质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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