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杀手在读初中,而且有三个帮凶

文摘   社会   2024-03-21 22:47   山东  

文 = 鹿野

邯郸少年王子耀被害后,当地村民以及受害人律师都到埋尸现场做过挖坑测试。
结果发现,在短时间内成年人挖一个埋尸坑的难度也相当大。
因此网络上开始出现一种猜测,怀疑有其他人帮忙挖坑。
后来当地警方否认了这种猜测,三名初中生是分两次挖好的埋尸坑:
“第一天(3月9日)挖过一次,然后到案发当天(3月10日)又在现场挖了一次。”
挖坑虽然没有帮凶,但是
三名十来岁的孩子策划杀害自己的同学,在这一极致阴暗的事情发生前后,所有为其创造便利和保护的人都是帮凶。

01

帮凶一
第一帮凶无疑是学校和老师。
去年秋天王子耀小升初,进入肥乡区旧店中学七年级学习。
他和三名凶手(张庄村的张某某、西北高村的马某某、前鸡泽屯村的李某)是同班同学,和张某某是同桌。
据家人回忆,升入旧店中学后王子耀总是表现出情绪不高的样子,还经常找爷爷要钱,有时5块,有时8块。爷爷身上恰巧没钱的话,王子耀会表现出明显的不高兴。家人以为孩子想买小吃,没当回事。
今年2月1日,王子耀发了一个朋友圈,“天天在家里做梦,梦到自己在学校顶楼跳下来,也是非常可怕,好吧”。
家人担心王子耀的心理状况,第二天专门找他谈话,告诉他“学习不要有太大压力,成绩好坏都没关系”。当时王子耀表现的很放松,家人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一段时间后,2月26日他又发了一条朋友圈,说“不想上学了,学了什么都不会白花钱。想退学,像(想)和奶奶一起去买(卖)货”。
据爷爷回忆,孩子不想去学校,怎么说都不去。家里也怀疑过孩子在学校受欺负,但他什么都不肯说。
尽管王子耀不说,家人也没深究,但他确实遭遇霸凌了。
一位网友自称是王子耀同学的父亲,他说王子耀挨欺负的事班级同学都知道,那三个小孩(三名凶手)总找他要钱,不给钱就打。
他还提到,三名凶手是学校的一霸,被他们欺负的学生远不止王子耀一个。
一名同学告诉记者,“他们(三名凶手)下课去厕所,把他(王子耀)锁在劳动小屋里”。
并透露一个细节,王子耀曾给前桌写过纸条,“说他不想上课,他想去死,想自杀”。
把上述细节结合王子耀的朋友圈就能了解,他当时是多么无助和绝望。
但是对于王子耀的遭遇,学校和老师并不承认。
王子耀遇害后,其家人曾到旧店中学交涉。
据王子耀姑姑讲,校长说孩子的死纯属意外,学校保证孩子在学校没受过欺负。
近日,央广网记者采访了旧店中学校长李安敬。
据李安敬讲,肥乡区司法局每学期都会向学校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再由老师通过主题班会、微信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防霸凌知识。
其次,他为记者准备了王子耀和三名凶手的荣誉照片、活动照片和学生资料等。
他介绍,凶手马某某的成绩在班里排十多名,“成绩比较好,能做出如此恶性的事情,完全出乎意料。”
再次,李安敬还提供了校内视频监控截图,表示“他们四个人经常一起玩,未发现有霸凌现象。”
此外,王子耀的班主任韩老师也称,四人关系很好,日常未发现有校园霸凌。
这简直极致讽刺。
当三名学生残忍杀掉自己的同学后,校长却在证明学校的普法到位,学生成绩优秀,被害人与凶手间团结友爱。
可就在学校“好好好”的同时,王子耀正经历绝望,三名少年在酝酿杀人。
案发前后,学校不仅完全失职,而且推卸责任。
如此老师,怎么为人师表,怎么教书育人?

02

帮凶二
第二帮凶是父母。
什么样的家庭和父母,培养出了13岁就能策划杀人并付诸行动的少年?
估计所有人都有这个疑问。
公开信息显示,三名凶手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均在外务工,他们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如此,三名少年日常疏于管教是一定的。
但是,天下打工的父母何其多,留守儿童几百万,有几个敢策划、执行杀人行为的?
疏于管教情有可原,毕竟要打工养家,可事发后凶手父母的表现更有问题。
自己的孩子杀了别人的孩子,最基本一点,应该去向受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表达悔恨吧!
可从报道来看,凶手的父母至今未向受害人家属道歉,也未有任何接触。
而且,据说其中两名凶手的家人已经从村里搬走了。
难道没有一点共情,没有一点愧疚?
父母尚且如此冷血,孩子怎么可能温良。
孩子如此残忍冷血,父母当负直接责任。
此外,尽管很残忍,但王子耀的父母很难说没有责任。
据了解,王子耀父母离异,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也是一名留守儿童。
2月里,王子耀发过两条内容沉重的朋友圈,暗示他在学校的生活遇到了很大问题。
但是家人对其疏导后,并没有进一步了解事情原委。
直到事发后其家人才意识到,错过了孩子的求救信号。

03

帮凶三
第三帮凶是现行法律。
案发后有律师分析,杀人的三名初中生“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
因为我们的刑法明文规定,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不得适用死刑。
对很多网友来说,尤其是对王子耀的家人来说,这是相当遗憾的现实。
有一点值得庆幸,2020年刑法修正后,已经将入刑年龄从14周岁降至12周岁: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案件发生在2021年之前,三名不满14岁的凶手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大连发生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一案,男孩最终被免除刑事责任。
之后推动刑法将入刑年龄降至12周岁。
入刑年龄为14周岁时,会有未满14周岁的冷血杀手。
入刑年龄为12周岁时,依然会有未满12周岁的冷血杀手。
去年,湖北荆州就发生一起未满12岁的男孩杀害4岁女童的案件,震动全网。
这说明,我国的恶性犯罪越来越低龄。
也说明,仅靠降低入刑年龄根本挡不住部分未成年的恶意。
对少年杀手的保护,是一种纵容,是对心存恶意的未成年人群的纵容。
所有犯罪的代价都能打折,顶格也不会被判死刑,有什么可怕?!
法律对未成年犯罪的纵容,叠加青少年的叛逆心理,会使小胆的变得大胆,使大胆的变得极端危险。
而且,这种保护也意味着巨大的不公平。
以去年4岁女童被害一案为例,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今年1月该案撤销。
事发后,男孩被送到武汉一所专业机构接受了6个月的心理矫治。今年春节,男孩回家过年,之后开始正常上学。
这就是一个冷血杀手杀人的代价,只因为他未满12岁。
而另一边,女童的父母不仅失去了女儿,人生也被严重破坏扭转。
很难理解,我们的法律为什么要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来保护凶手
如果是人性关怀,希望感化凶手,那难道不是受害者及其家人更应该被关怀?
如果是展示优越性,那法律不更应该保护受害者,保护纯良者吗?
如果是展现宽容,可结果还不是纵容了更多潜在的未成年罪犯?
初中生杀人固然可怕,可有什么比纵容凶手更可怕!
所以,
首先,法律必须要明确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严重犯罪的未成年必须和成年人同罪同罚。
那些杀手虽然年龄小,可心智如鬼,提前谋划、提前准备,杀起人来毫不犹豫,比成年人更像成年人。
其次,未成年犯罪必须追责父母,不到入刑年龄的由父母代罚。
再次,由校园霸凌引起的严重犯罪,必须追究学校责任。
不如此,涉及未成年犯罪的各个群体就不会重视,不会震动,不会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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