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给我打电话说道。
当事人李某激动地对我说。
我安抚了一下当事人,让他详细跟我说了一下案情,通过李某的描述,我大概了解了案情。
原来该案是一起积怨17年的相邻排水纠纷,双方当事人因上下楼排水维修责任问题引发矛盾。
原告东、西卫生间的排水管位于被告家卫生间的棚顶。因原告使用的东、西卫生间排水管道漏水,原被告双方曾在社区达成协议对漏水点进行修复过,但原告自述西卫生间修复后洗手盆下水管道无法正常排水,怀疑被告进行人为封堵。被告否认人为封堵。
17年来经过物业、居委会、司法所、法院等多个部门调解处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大致了解了案情后,我又找到了承办该案件的法官。
听到承办法官的叙述,我深知单纯的判后答疑并不能完全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和心结。
恰好此时,我们正在邀请州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我想邀请外部力量或许能够很好地解决该起案件。于是,我找到了有丰富调解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延边州物业协会主席刘延国,他也是州政协委员。希望通过政协委员的参与,可以更好地促进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理解,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和我预想的一样,在案件调解中,因为有非法院人员的参与,双方当事人情绪得到了很大的缓解,事情进展也顺利了很多。刘延国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通过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积极协调巧妙化解矛盾纠纷,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能运用自己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我感到很欣慰。
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干部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公信力,积极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庭审、调解,可以促使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得到妥善化解。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增加办案的透明度,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协委员监督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增加审判的公众满意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姜健辉
朱亚楠
初审:韩 菡
复审:那华鹏
终审:徐 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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