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化纠纷丨彩礼返还起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文摘   2024-11-28 11:30   吉林  







支付了彩礼后

却未能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法律纠纷。

那么,

在这份未能开花结果的婚约背后,

彩礼究竟能否顺利要回呢?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基于婚俗习惯订立了婚约。订婚时,张某父母按习俗向李某父母支付了5万元的彩礼及一副金手镯。然而,双方并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也未曾共同生活,婚约最终未能得以实现,因此,张某及其父母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李某及其父母列为被告,要求他们返还先前支付的彩礼及金首饰。


让矛盾止于诉前


承办法官深知此类案件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影响,且本案有男女方及其各自的父母共计六位当事人,如果处理不当将激化两个家庭的矛盾,秉承“法度+温度”的理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分析案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对双方进行了法律释明和心理疏导。





通过深入交流,法官逐渐打开了双方的心结。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及其父母同意当场返还金首饰及部分彩礼款项,其余彩礼款分期清偿。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进一步激化的矛盾。



作者:于   童

初审:韩   菡

复审:那华鹏

终审:徐   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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