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个房子,要给租客赔20万

财富   2024-10-14 21:30   北京  
今天看到个有点扯的事情。
一房东卖自己的房子,居然要给租客赔20万。
不是一万两万,是20万呐。
1
事情是这样的:
杭州一房东要卖房,这房子两年前就租出去了,没到期。
按照法律,租客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要才能卖给其他人。
于是房东第一时间就问了租客要不要这房子,要就卖给你,190万,60多平。
租客觉得贵。

房东又降了10万,说180.8万是最低价。
租客说再考虑一下,他觉得这不是房东的心里最低价。
但房东就着急啊,他急用钱,要赶紧把房子卖出去。
而且现在房子啥行情啊,越早脱手越好,拖得越久,跌得越多。
两人就谈崩了。
房东说,你不要,那我卖给别人了。
租客是这么回的:
“你的房子随你怎么处理咯,我只是个租客而已”
很快,房子就卖出去了,成交价170万。
谁知这件事没完。
租客反手就把房东告上了法院,理由是:
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要求房东赔他20万。
房东开价170万时,应该先问他要不要,而不是直接跟别人成交。
房东就气笑了,我自己的房子还不能卖吗?
还要给你赔20万,这不是讹人吗?
我又没赶你走,你完全可以住到合同到期。
2
那法院是咋判的呢?
有律师分析说:
优先购买权,指房东要卖房时,租客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但这个权利不是无限的,租客要在15天内表态,没说买就等于放弃这个权利。
这个案件最大的争议是,虽然房东问了租客要不要买,但只问了190万、180万报价的,没问170万报价的。
说不定报价170万,租客就愿意买了呢?
所以这不符合「同等条件下」的规定,涉嫌侵害租客的优先购买权。
但另一方面,租客也有点问题。
他说“你是房主你做主,我只是个租客而已”,回答模糊不清,容易有歧义。
房东就理解为租客不买,所以后面没继续问。
那最后法院咋判的呢?
法官认为,房东在卖房前履行了通知义务,也给了租客表态的机会和时间,并无过错。
后续房东将房子低价卖给别人,属于个人行为,不存在侵犯租客权益的动机和行为。
最终法院判定,房东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因此驳回租客的索赔请求。
3
说实话,我也觉得这租客不是真心想买房的,可能想讹一笔。
要是真想买,他可以直接表态,说有意向,但要时间考虑一下。
或者直接砍价,砍到合适为止。
或者不租了,谈违约金,让房东赔一笔钱。
又想买又不想买,含糊不清的,房东带人看房子时很配合,但最后又给人告到法院,怎么看都无法理解。
那对房东来说,卖房时要怎么避免这种风险呢?
主要是两个方法。
一是卖房前跟租客协商一致后退租,该赔违约金的赔违约金,毕竟是房东违约在先。
退租之后,再把房子挂出去。
此时没有租客,自然也谈不上优先购买权了。
二是跟租客签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说明,明确租客没有购买的意向,无论未来成交价格如何,都不会参与购买。
一般卖房中介都知道的,问中介要合同就行了。
就我过去换房的经验,合同是最重要的。
嘴上说多好听都不算,因为口头承诺可能会反悔。
那评论区的你们觉得呢,这个房东该给租客赔钱吗?

保底的钱
一个为家庭保底,为老公理财的中年少女。闲赋在家,没事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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