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二军“补充团”是血泪斑斑的集中营
陈乘渊
陆军新编第二军“补充团”,是青海封建军阀马步芳将河西走廊被俘的大部分红军,集中西宁后用军事管制方式组织起来的罪恶的集中营。它组建于1936年10月,当时为解决大通河享堂桥梁工程,就在西宁由被俘红军中选拔了18岁到20岁的青年300多人,临时组织了三个劳动队,调往民和享堂镇,归当地驻军第一百师补充旅旅长马全义管辖,责成担任艰巨的享堂桥东西两岸的石方工程。开工时编为一个营,叫工兵营,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强制完成了石方工程340余立方。
同年12月,在西宁又组织了300多人的一个劳动队。这次征拔的年龄,延伸到30多岁,修筑由西宁东郊到小峡的车马大道,约长20华里,修筑时间也是三个月。1937年2月,享堂桥工程完竣,将工兵营调回西宁,与东郊修路的劳动队合在一起,开到乐家湾,将原工兵营编为第一营,劳动队编为第二营。随即,将第二营调到循化查汗大寺、古什群峡,开荒约2500余亩,修干渠一条,支渠数条,共长几华里;第一营调到化隆甘都大滩,开荒约5000亩,修干、支渠也长达几华里,还修建房屋多处。先后由化隆、循化移民约一百数十户,从事耕种,名之为“新村”。
由于马步芳在这两个工兵营的强制劳动中,收到了预期的收益,为进一步从被俘红军中攫取血腥财富,又选拔了十五六岁到四十多岁的青壮年一千四五百人,与原有的两个工兵营合编为四个营,正式组建补充团,继续进行强制劳役。每营有三个连至四个连,每连有三个排或四个排,班的组织及人数不一致,有多有少。在强制劳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断调动或增减,复数很大。每值承担繁重工程,又从分散的被俘红军中调拨,加上各连、营和团部的直属组织,全团总人数最高额时达到3300多人。
这个团起初叫工兵团,不多日改叫特务团,可是与正额编制的特务团同名,不便应用,又改名为补充团,直隶新二军司令部。所有各级官佐,均由嫡系正规部队选出的骨干充任,操纵着全团被俘红军的生杀予夺特权。各班正副班长,则由被俘人员担任。首任团长是马腾,任职约半年,即行调离。1937年7月,由原第一百师三百旅六百团团长孟全禄继任。
随着该团编制的扩大,军事管制制度也随之升级,相继制定了一些不成文的规章制度,控制十分严格,处罚十分严厉。马步芳还接受国民党青海省党部的建议,在一个时期里,由党政负责人轮流前往该团讲“政治课”,其中有CC系的马绍武、复兴社的李晓钟、地方系的陈显荣等。有次省政府顾问魏敷滋前往讲课,当时我任新二军上校参议,兼办省政府机关报《青海民国日报》,也随魏去采访,看到在场的被俘红军,约有一千数百人,有些营、连在外施工,未能集中来。显然在各营、连军官的层层严密控制下,全场鸦雀无声。在将近一个小时的讲课过程中,在场红军只是一片沉寂,看不到一点活跃倾听的气氛。这种无声的抵制,是愤慨和厌恶情绪的表现。
平时,被俘红军既受组织系统的硬性管制,又有体力劳动上强加的无休止的苦役,遭遇是异常残酷的。每天劳动时间往往在十个小时以上。除一些节日的间歇休息外,没有固定的休假,劳动强度大,而劳动工具只是简单的背斗、铁锨、镢头。他们在体力和精神上所受的压迫,是很沉重的。凡被认为是“犯规”的,轻则申斥,重则体罚或拘禁。每天的饭食是菜汤和粗细面相间的主食。细菜和肉食也偶尔有些点缀。四季衣着,十分简陋,没有发过新衣,鞋袜是自己用羊毛和粗布打线编制的。卧具都是席地草铺,盖着自己的衣服。冬季得不到取暖供应,夜间冻缩一团,勉强度过,有些冻伤了手脚。平时没有医药设备,病员只能相互帮助,用土法治疗,一旦重病或受重伤,只能束手待毙。这与马步芳嫡系部队的待遇,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日常没有个人外出的可能,也说不上有通讯的权利。这个血泪斑斑的所谓补充团,是一座阴森的人间地狱,是不折不扣的法西斯集中营。
被俘红军在工兵营完成的工程,已如上述。补充团时期,修建西宁小桥湟水石条木架四孔大桥一座,施工的300多人中,被淹死、砸死的有四五人,头部及四肢受重伤的达50余人,受轻伤的近100人;维修和新建西宁回中(即昆仑中学)教室、讲台、操场及大小房屋有300余间,又在乐家湾打土窑洞70余孔;西宁南山根挖防洪沟一条,深度3尺至50尺,宽8尺,长2华里。1938年1月,承修宁(西宁)张(张掖)公路门源境卡子沟、大坂山段工程,长约40华里。由于工程艰巨,加之气候严寒,冰雪当道,工具原始,衣食不继,面临重重艰困,难以言喻。卡子沟段勉强完工后,调到张掖整休,3月初又返工地继续施工,在大坂山顶遭大风雪袭击,冻死、病死三四人。在不断摧残和折磨中,全团原有3300多人,只剩2600余人。劫后余生的这些红军战士,经过长期摧残,面容憔悴,大部分体质衰弱,腰腿已不灵便。
1938年4月,国民党中央命令马步芳,将被俘红军送兰州,移交九十七师孔令恂部接收。这时孟全禄已离职,由副团长刘占奎将补充团分为两批送兰州。行前,第一百师三百旅旅长韩起功,将他在张掖自编的又一个工兵营,全部补充进该团,全团员额又达到3000多人。马步芳竟将其中的1500人作为当年青海应征国民兵兵员,送交国民党补兵,转手向青海各族人民摊派了国民兵代替款,每名作价三百银元。西宁县政府摊派此项兵款时,每名按600元向下摊派,层层搜刮民财,可以想见。这笔摊派款凡交不出现金的,即以马匹牛羊折价抵缴,群众实际的负担,大大超过了原派的顶替款。
这一年夏,马步芳又搜索分散在各地挖金、揉皮、洗毛、采煤的红军失散人员,共约300余人,调赴共和县修筑倒淌河至恰卜恰段公路。至秋季,又调往大通广惠寺及同仁都秀,分别伐木,改叫森林警察局。1940年,部分人又被调赴玉树,以马钧为森林警察局局长,在玉树活动。1942年初,森林警察局解散。
马步芳以工兵营、补充团、森林警察名义,强迫红军为他创造了大量财富,又虚报了工程修建费用。他以补充团为伪装,掩饰其惨杀被俘红军的滔天罪行,既反映了他对革命人民的仇恨,又反映了他对革命人民的害怕,其本质是既残忍又怯懦的。
录自《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7辑。作者陈秉渊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