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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22新规出台后,因其第六条规定赋予自贸区自行制定区内负面清单的权力,全国各个自贸区根据本区特色逐步出台负面清单或正面清单。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第六条
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可以自行制定区内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经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报国家网信部门、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备案。
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负面清单外的数据,可以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目前,已发布负面清单的自贸区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区;已发布一般数据清单的自贸区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
本篇文章将从实操角度,为大家简明扼要地介绍全国各地自贸区数据出境的规定要点及相关内容。
发布日期
天津:2024年5月9日
上海:2024年5月16日
北京:2024年8月26日
福建:2024年9月8日
适用范围
目前,各个自贸区的清单适用范围有限,仅在本自贸区或自贸区片区可适用,具体如下:
天津
天津自贸试验区企业
上海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且在临港新片区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相关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协会和组织等数据处理者。
北京
在北京自贸试验区内登记注册、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等相关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或其他组织。
福建
在平潭自贸片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且在平潭自贸片区内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活动的数据处理者,但不适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
咨询、申报路径
各地均有咨询途径,建议在申报之前先进行咨询,在相关辅导下再进行下一步申报工作。
天津
咨询电话:022-66707689
上海
咨询电话:021-68281168
咨询邮箱:sjkj@lingang.gov.cn
申报网址:https://sjkj.lingang.gov.cn/
北京
咨询方式:如下表
申报网址:https://sjcj.bjcert.org.cn/
福建
咨询网址:https://www.fjsjkj.com:8081/index
申报材料
目前,单独明确申报材料的仅有北京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如需模版可留言,小编将在后台回复。
上海
备案材料: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 经办人身份证件
4.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5. 合规承诺书
6. 备案申请表
7. 拟出境一般数据情况说明
8. 与境外接收方拟订立的数据流动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9. 数据存证及出境的数据流向情况说明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
使用申请材料: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影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5.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使用申请表
备案材料:
1.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备案申报表
2.承诺书
3.《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涉及个人信息出境的数据处理者需提供)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备案有效期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1年。
北京自贸区的备案结果通知书有效期为3年。
总 结
从目前实践来看,适用自贸区数据跨境清单的企业并不多,其中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落地案例相对较多,且有较好的政策奖励,详情可上网查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国际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临港新片区2024年度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奖励补贴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近期,对于负面清单和一般数据清单的好坏之分出现了诸多争论,在小编看来,两者各有优劣,负面清单有着限制明确、安全性较高、监管难度较小等优势,但存在实操难度大、缺少灵活性、企业合规负担较重等缺点,而一般数据清单,虽然有着实操难度较低、灵活性高、企业合规负担较轻、促进自由流动等优势,但存在安全性较低、对监管的精细和动态管理要求高、制定清单难度较高等缺点。
因此,小编认为,负面清单与一般数据清单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相辅相成、共同作用的。建议由上至下牵头制定负面清单,确保数据安全;同时,由下至上从实践入手制定一般数据清单,收集正面案例并逐步形成合集,逐步推广至更广泛的领域、更广泛的地域。如此,既能保障数据安全,又能促进数据的自由流动和国际贸易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