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周涛先生作为五矿信托济南财富中心的总经理,也是保险金信托实务方面的资深专家,目前已为客户落地保险金信托400余单,其中最大规模是15亿的保险金信托。所在公司最大单慈善信托、首单养老信托、首单家庭保险金信托、首单机构监察人家族信托都是由他对接落地的。周涛先生曾应邀在“走向未来的30个高端专题”的第9个专题里做过《保险金信托探索与实践》的专题分享,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们也将该专题内容摘录成多篇文章,后续一一呈现,以飨读者。
作为一种集“风险隔离、财富传承、财富安全”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资产持有架构,近几年来,保险金信托受到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的关注。
事实上,保险金信托发展已有136年的历史:
世界上第一份保险金信托诞生在1886年的英国,当时叫“信托安全保险”;
1902年美国开始开展保险信托业务,被称为“人寿保险信托”,
1925年,日本在亚洲开始开展保险金信托业务;
2001年中国台湾地区开始逐步引入保险金信托这一金融工具;
中国大陆的首张保险金信托诞生于2014年,是由中信信托和中信保诚人寿落地的。
保险金信托是以委托人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后,指定受托人为领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的保险金受益人。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按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它集合了保险产品安全性、稳定的现金流、操作简便、风险转移、杠杆效应以及信托资产配置、资产隔离、财富传承、慈善捐赠、税收筹划、灵活分配的优势,在保有财富安全上具有独特优势,下面我通过三个案例来说明。
家庭财富与企业债务风险隔离
保险金信托成立后,保险金成为信托财产,这些财产不仅独立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也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
只要购买保单和设立信托的资金来源合法,信托设立时委托人财务状况良好,即便是之后家庭关系、财务状况发生变故,信托财产也能保持独立性,依法避免被债权人追索或列入破产清算财产,从而实现风险与债务的隔离。
尤其是国内保险金信托2.0模式与3.0模式,由于保单的投保人已变更为信托公司,能真正实现保单所有权的转移,有效做到风险隔离。
⦁ 典型案例
广州的刘总今年53岁,和太太一起打拼,以服装加工起家,十多年来积累了不少财富,刘总夫妻二人及一双儿女的家庭生活也非常幸福美满。但近几年由于疫情等原因,工厂效益开始走下坡路,订单下降,老客户也减少了不少。
刘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效果并不明显。经过与一些金融、法律等领域朋友的交谈,刘总认识到:
需要将现有个人家庭财富与企业财富分离开来,并采用合适的金融法律工具进行保护,以便即使未来工厂没有利润,或存在一定企业债务风险,家人生活也不会受到影响。
⦁ 保险金信托计划的设计
对于刘总来说,他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家企资产隔离。他需要防止因企业经营不善影响到家庭生活;
第二,保障家人生活。一旦刘总发生万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品质不被改变;
第三,流动资金需求。在家庭或企业急需用钱时,能有笔现金流可以及时周转。
单独的保险计划虽然能很好的实现刘总后的两点需求,但在风险隔离这一块还是存在一定风险,尤其是保单架构不合理的情况下,
如果刘总以个人财产为自己投保终身寿险,保额1000万元,同时设立保险金信托计划,就能很好的实现自己的需求:
在企业经营较好时,以个人财产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可以将这部分财产从企业财产中分离出来;
在急需用钱时,可以利用保单贷款功能获得保单现金价值一定比例的现金,解决燃眉之急。
⦁ 分配方案:
1.子女生活费
➣儿子女儿分配方案相同,在18周岁之前,每季度分别给予3万元的基本生活费,一直领取至30周岁结束;
➣19-25周岁,每人每年增加3万元教育费用;
2.子女婚嫁金
➣儿子和女儿在结婚时分别可一次性获得100万元婚嫁金;
3.养老金
➣自刘总去世起,太太每月可获得2万基本生活费,直至身故;
4.信托终止
➣在儿子满45周岁时,可一次性获得此时信托财产总金额的一半;
➣在女儿满45周岁时,一次性获得剩下的全部信托财产,信托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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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婚变风险
良好的婚姻关系是个人幸福、事业成功的稳定器。然而稳定的婚姻在高离婚率的今天,很多时候都是奢望。
一直以来,婚姻变动是财富损失最快的途径之一。除了高净值人士自身存在婚变风险,子女的婚变风险也会容易造成家庭财富外流。
如果财富没有提前规划,就很容易因为婚姻风险让辛苦打拼来的财富变“姓”。保险金信托能通过设立受益人及灵活的收益分配方式,实现婚姻资产的保全。
⦁ 典型案例
徐先生丧偶,仅有一女,现28岁,十分疼爱。徐小姐在出国留学时与外国同学大卫一见钟情,二人在短短两个月的恋爱后决定结婚。
徐先生对于这段迅速的异国恋十分担忧,既担心女儿遇人不淑,又担心女儿日后一旦离婚财产被外人瓜分。
徐先生建议女儿订立婚前财产协议,被女儿以影响夫妻感情为由拒绝了。最让徐先生头疼的是,俩人下定决心做丁克一族,不准备要孩子。当今社会离婚率很高,而婚姻的破裂往往伴随着财产的分割,财富流失的速度令人触目惊心。
⦁ 保险金信托计划的设计
对于徐先生来说,他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专属的婚嫁金。在女儿结婚时,他希望能给女儿专属的资金,为女儿幸福生活助力但又不会让家族资产外流。
第二,鼓励早生贵子。徐先生女儿有丁克倾向,但徐先生依然希望女儿能有个孩子,生活上有人相依,晚年有人照料。
第三,关爱女儿终生。作为父亲,他希望,即使女儿婚姻不幸福,也能享受富足的生活,即使哪一天自己不在了,依然能给女儿长久的关爱。
考虑上述风险等因素,徐先生选择投保两份保险,同时设立保险金信托计划为女儿的婚姻提供事先有条件的隔离和分配:
以保证万一女儿婚姻的小船翻船了,也不会因为女儿离婚而被分割。
第一份为终身年金保险,徐先生为投保人,女儿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徐先生。女儿作为被保险人,可以每年从保险公司领取到年金。徐先生作为投保人,这份保单是徐先生对女儿的个人赠与,不是女儿与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万一女儿发生不幸,先于徐先生离世,身故受益人为徐先生,这笔钱又回到徐先生手中,避免家族财富外流。
第二份为终身寿险,保额1000万元,同时设立保险金信托计划,投被保人均为徐先生。在信托合同中设定女儿为受益人,并鼓励女儿早日生育。以下为分配方案:
⦁ 分配方案:
1.女儿生活补贴费
➣徐先生去世后,女儿每年可获得5万元生活补贴,直至身故;
2.女儿生育礼金
➣女儿在35周岁前生育可一次性获得100万元生育礼金;
➣女儿在40周岁前生育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生育礼金;
3.女儿婚姻祝福金
➣若女儿婚姻美满,婚姻持续达到20年或30年时,可分别一次性获得信托财产50万元和100万元;
4.女儿祝寿金
➣在女儿70周岁时可一次性提取剩余信托财产;
➣若女儿70周岁之前身故,则所有信托财产为第三代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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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家族信托设立门槛
一般来说,家族信托所委托的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动辄千万的设立门槛却让许多人望而却步。
而保险金信托由于其特有的杠杆作用,能用少量保费及分期缴费功能减少对资金的占用,撬动较多的保额,大大降低传统家族信托的门槛。
目前多家信托公司,保险金信托的起点为100万保费或者1000万保额,无论是保额还是保费,都让过去高不可攀的家族信托变得更加亲民。
⦁ 典型案例
王女士作为金融机构的高管,王女士的爱人在独生女儿10岁时不幸意外去世,王女士因爱人的意外事件发生意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且因其职业原因,也有较高的财富管理和传承意识,王女士一直非常看好家族信托,但家族信托需要一千万到三千万的设立门槛,让王女士望而却步。
而保险金信托可以利用保险的杠杆作用和分期缴纳保费的缴费方式,有效降低信托门槛,在达到资产传承目的的同时减轻资金压力。
⦁ 保险金信托计划的设计
对于王女士来说,她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保障女儿生活。一旦王女士发生万一,她希望女儿的基本生活品质不被改变;
第二,关爱女儿未来的教育、婚姻、生育等。王女士希望无论自己在与不在,都能给予女儿读书、结婚、生育等人生各阶段的经济支持;
第三,流动资金需求。在家庭或企业急需用钱时,能有笔现金流可以及时周转。
考虑到以上需求,王女士给自己配置了一份终身寿险并一起订立了一份具备家族信托功能的保险金信托,年缴保费50万,缴费10年,就可以拥有1000万保额的身故保险。
一旦发生风险,1000万的赔付金立即进入家族信托,按照她与信托公司预先的约定进行管理。通过保险较高的杠杆,王女士使用较少的保费实现了较高的保额,妥善保障了女儿的后续生活。
⦁ 保险金信托方案规划:
1.女儿生活补贴费
➣王女士去世后,女儿每季度可获得3万元基本生活费,一直都女儿身故;
2.女儿的教育金
➣在接受大学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期间,每年可领取10万元教育金;
3.女儿的婚嫁金
➣女儿在结婚时获得100万元婚嫁金;
4.女儿的生育礼金
➣女儿生育时,一次性获得50万元生育礼金;
5.女儿的养老金
➣女儿在60周岁后,每月可领取2万元养老金,直至身故,剩余信托财产由其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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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净值客户而言,保险金信托可以充分运用财务和保障杠杆,用尽可能少的钱撬起尽可能高的资金,帮助他们在财富保全及财富传承方面的做好风险规划,真正实现“拿走担忧,达成心愿”,拥有美满人生。
本期作者 PROFILE
周涛
● 保险金信托400余单,最大单规模15亿
● 落地公司最大单慈善信托,首期规模2000万
● 落地公司首单养老信托
● 落地公司首单家庭保险金信托
● 落地公司首单机构监察人家族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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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编辑 / 山野
版面编辑 / 杨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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