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告披露,为开拓几内亚、印尼等国家的驳运业务,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通过海南炬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炬申”)在香港设立一家或多家全资孙公司,由该孙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开展海外驳运项目,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主要用于购买驳船、浮吊及配套设备等资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同时公司将根据海外市场需求、业务进展及资金状况等情况分批投入。
需要指出的是:香港法律要求新设公司登记实益所有人,登记信息包括实益所有人的名称、地址、身份信息,且明确规定要求验证实益所有人的身份,明确规定新设公司时登记公司实益所有人的时限。此外,香港法律允许隐名股东和隐名董事,但不要求在登记部门对此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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