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廉政建设的历史沿革和当代价值

文摘   2024-11-06 08:00   山西  


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泱泱大国,在长期治国理政中,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廉政建设体系,不仅对历代社会政治文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也为新时代廉政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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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廉政建设

“廉”的本意是“堂隅”,即堂屋的侧边、角落和物体露出的棱角,引申为人的品行端方不苟、方正刚直。中国廉政文化萌芽于中华文化形成之初,它的源头可追溯到先秦时期。

《史记》记载黄帝“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体现了勤政、爱民、节俭的品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统治者探讨变法治国理政之道,并建设廉政。儒家、法家等学说,提出廉政观念,奠定了中国古代廉政建设思想基础。

秦汉时期的廉政建设逐步发展并渐成体系。秦汉实行官僚政治,官员都由皇帝任免,还建立了独立的监察机构,例如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监御史等,并建立了严格的官员考核制度。

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动荡的时期,保留了秦汉时期建立的御史台等监察机构,同时增设了专司考课的职能部门,细化了考课标准。同时,在民族交流融合的过程中,少数民族政权也吸取了中原政权廉政建设的经验。

隋唐时期,廉政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定型。唐太宗时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思想,不断提醒统治者勤政廉洁才能巩固统治。隋唐时期的“开皇之治”“贞观之治”“开元之治”与当时的廉政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宋元时期,民族融合加强,封建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北宋王安石变法中高薪养廉和立法反腐的举措体现出古代已建立成熟完善的廉政体系和反腐制度。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在实现封建化、完善政治制度的进程中,也进行了廉政建设的加强。元末吏治松散,官员贪腐现象严重,百姓深受其害,最终导致元末农民起义和元朝的灭亡。

明清时期的廉政建设更具系统化。明朝的《大明律》对官员贪污现象的惩处非常严格。清朝《大清律例》中也对贪污现象规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乾隆时都察院甚至制定了一部完整的监察法典《钦定台规》。同时,明清两代也都建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如都察院、六科给事中。

中国古代的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当时社会性质的局限性和权力集中等问题,腐败现象始终难以根除。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发展的廉政措施和廉政理念,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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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古代廉政建设的内涵和特点

中国古代廉政建设源远流长,为后世积累了宝贵的政治和文化遗产,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中国古代廉政建设以维护专制统治为目的。在古代中国封建社会的廉政建设中,透露出君权和相权、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两大权力分配矛盾,廉政建设也大多是为了巩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例如宋朝在中央设立“二府三司”,在地方设置平级的四司,就是为了将权力收回皇帝和中央。

(二)中国古代廉政建设实行德法兼施的举措。在中国步入封建社会后,为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巩固封建等级秩序,统治者多采用“外儒内法”的治国方式。廉政建设也体现了德治和法治并举,尤其是明朝的廉政建设,在中国历史上独具特色,不仅在《大明律》中约束官员,还通过节日、书籍等宣传廉政精神。

(三)中国古代廉政建设构建了较为成熟的官员管理体系。为加强对官员的管理,历朝历代都致力于不断探索建立严格治吏体系,大体包含选官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当时官员队伍的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同时也减少了贪腐现象。例如,明朝实行严苛的官员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考满和考察,评估官员政绩,关系官员升迁。

(四)中国古代廉政建设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权力分配体系。中国古代建立了完备的中央权力运行制度和地方权力分配制度,限制地方权力、加强中央集权。例如,封建社会普遍将地方的行政、军政、监察权力分割。又如三省六部制通过分权的方式约束宰相的权力。

(五)中国古代廉政建设较为充分地利用社会舆论。中国古代对于官员和皇帝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在群众和朝廷内都形成了广泛的监督氛围。例如宋朝的登闻鼓制度为平民提供了向皇帝直接上访的途径,还有明朝的“言官”群体,有监察百官甚至皇帝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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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时代价值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古代廉政建设中汲取历史经验,得出了近现代社会主义廉政建设的宝贵启示。

(一)充分吸收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智慧,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由民本思想发展而来,但民本思想目的是巩固统治,具有历史局限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创造性改善、创新性发展,使廉政建设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之为民。

(二)充分汲取中国古代廉政建设失败教训,探寻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方法路径。1945年7月,黄炎培在延安与毛泽东讨论历史周期率问题。黄炎培指出历代王朝兴衰荣辱,都跳不出历史周期率。为解决此问题,中国共产党提出民主监督和自我革命两个答案,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责任正风肃纪反腐,担当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路径。

(三)充分借鉴中国古代廉政体系建设经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经过各朝代实践,形成了成熟的廉政治理体系,为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提供借鉴。中央苏区建立后,中共中央建立立体的干部监督系统及预决算制度、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1949年以来,成立人民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完善权力监督体系。2017年,北京、浙江、山西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2018年改革全面展开。同时推进“三不腐”理念,改革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实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变革。

(四)充分弘扬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精粹,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中国古代廉政建设注重道德教化和舆论监督,通过教育引导官员形成廉洁品性。中央苏区时期的党报党刊开设反腐专栏,报道贪腐现象。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如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杨善洲等优秀楷模。同时挖掘中华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引导全社会树立崇廉尚俭、戒贪戒腐的价值理念。

中国古代廉政建设走过王朝更替的历史年代,走过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走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激昂年代,走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久不衰,历久弥新。“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当代廉政建设仍要吸取中国古代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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