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超市,一女收银员因喊41岁的顾客“阿姨”而引起顾客的不满,导致顾客与女收银员扭打在了一起。
本来一句“阿姨”也没什么,偏生赶在女顾客心情最不好的时候,结果女顾客动了手,女收银员也不甘示弱。
事情以女收银员赔偿女顾客500元,并赔礼道歉而收场。同时女收银员也因此丢掉了工作。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遂隐去姓名)
本案中的女顾客姓邢,女收银员姓李,平时大家都叫她小丽。
先来说说邢某,事发当天正和家里人闹不愉快,本来上了一天班回家后还要自己做饭,自己做饭倒还行,又要拖着疲惫的身躯步行10分钟去超市买菜。
今年都已经41岁了,和丈夫两个人育有一个孩子,家境又不是很好,工作中也处处碰壁,导致邢某经常莫名地发火,总感觉有一肚子怨气,随时要爆发似的。
邢某在超市买好菜后准备结账,在收银台本来排队就很烦,又想着平日里的种种委屈,突然入耳的一声“阿姨”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原来是29岁的收银员小丽,热情的对着邢某喊:“阿姨,请问您需不需要袋子?”
“我有那么老吗?”邢某瞬间火气就上来了,让周围的气氛很尴尬。
邢某又接着说:“我C,你这个服务员是怎么回事啊?我今年才41岁,你叫我阿姨有没有礼貌啊?”
“我一直都是这么叫的,不叫你阿姨,难倒叫你姐姐吗?你也不看看你,怎么看都不止41岁!”看到邢某这样说,小丽也不甘示弱地回怼。
两个女人,或许是都受到了命运的不公,在那里歇斯底里打了起来,直到保安的到来,才结束这场闹剧。
结果是邢某上衣被撕破,头发也掉了一大把。小丽脸上有道口子。
尽管保安来了,但事情似乎不可调和,于是邢某报了警,最后在警方的劝说下,二人的怒火才平息。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是邢某先动的手,小丽也动了手。觉得应该邢某(顾客)应该负一定的责任,而小丽也负有责任,毕竟是收银员(员工)。
因为超市也有其他顾客在,超市负责人为了避免不好的影响,给邢某道了歉,并向邢某赔偿了500元当做精神损失费。又将小丽开除了。
小丽算是吃了哑巴亏,不过动手了,也是有理说不清。
02 法律分析
本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丽作为服务行业的员工,态度上,也就是所谓的服务礼仪上,有一定的知识欠缺,毕竟她的一句“阿姨”在消费者邢某来看,可能对其构成了人格尊严侵犯。
当然了,或许也有人会说,顾客邢某是有点较真了,若是心态放好点,不和服务员计较,不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吗?要怪就怪小丽遇人不淑了。
不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的小丽和邢某互相撕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双方都有过错,而且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不过小丽作为超市的收银员,以及超市作为经营场所,没有对消费者邢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03 深刻教训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有些网友甚至发出了“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论断,也有人说:生活不易,互相理解是很重要的。更何况一个是身心疲惫的家庭主妇,一个是活于社会底层的收银员。
冤冤相报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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