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挂人谁不会啊!
文摘
社会
2023-12-14 10:25
英国
我极少指名道姓地针对某个人,但既然@劳东燕2004对我人身攻击了,那我觉得也有必要回应一下:我对她感觉到痛心这件事,也觉得很反感。具体我就不人身攻击了,我不会被拉到她的层次,然后被她丰富的经验打败的。作为法律人,讨论一件事之前,是不是应该具有务实的态度?一个制度是好是坏,是不是应该先讨论它的设计目的是什么,这个目的在实践中有没有实现,然后再进行批判?昨天那篇只是顺手一写,很多人没看明白我想表达什么就开喷。所以我先复述一下我想表达的意思:1、裁判文书网目前只是烂尾,不是关闭。不要自己脑补一个“裁判文书再也不公开”的结论然后开始YY。2、裁判文书网只是司法公开的表现之一,不是司法公开的全部。即使关停,也不代表就没有司法公开了。比如,让各级法院直接公开他们的内部纪要,比公开裁判文书让人去猜裁判观点更方便。这点各地法院透明程度不一,有些法院的官网直接就能搜到这类纪要,比研究他们的裁判文书方便多了。3、裁判文书网没有实现它的设计初衷,对司法公正没有起到什么正面效果。你们说的“发现同案不同判进而影响司法公信力”等等对司法公正的监督效果,并没有实现。相反,舆论更关注的仅仅是离奇的案情和搞笑的笔误,而这对“监督司法”没有什么正面效果,甚至这种娱乐司法的态度会进一步损害司法公信。究其原因,我们的讨论环境根本就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贴大字报。4、裁判文书网最大的影响,是学术研究和专业方面的使用。但是,裁判文书的学习研究只是途径之一,也不是唯一途径。5、正面效果不佳,负面效果反而很大,而同时法律职业的实务学习也仍然有其他替代方案。所以我不反对暂停上网,但我也期待有更好的司法公开方式。二、裁判文书不上网就意味着司法黑暗,就是倒退,就是对阳光司法的否定1、再次强调前提并不一定成立,“裁判文书不再上网”只是猜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消息说再也不上网。2、口号不能代表逻辑。裁判文书上不上网,和司法是否黑暗和腐败没有必然联系。3、真正的司法腐败,是你拿着判决书也看不出来的。比如,这几年司法系统被处理的人员,有哪个的犯罪线索是因为裁判文书上网而发现并查处的呢?三、有什么替代研究裁判文书的方案?作者自己办的案件直接用最高院的观点,不需要研究基层的司法观点,所以站着说话不腰疼?1、裁判文书的数据减少,最受影响的仅仅是对裁判观点的学术研究,以及对裁判结果的预测。这两点无法替代。但是对于日常办案中的司法观点研究,都是可以替代的。
2、最多也最有力的一个反驳观点,就是“实习生和初级律师都是从案例检索开始”。我说了,裁判文书如果不再上网,最受影响的就是这个用途。但从方法论来说,我最反对的,就是新人做研究从案例检索开始。3、在任何场合,我对新人的建议都不是去做案例检索,而是先检索法条和《理解与适用》,检索相关的典型案例与案例分析,检索别人写的专业汇总文章。绝大多数新人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互联网和工具书里找到汇总性的答案。做完这些之后,如果还有余力,再去检索当地法院的案例,验证当地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你找到的结果。而不是直接从案例检索开始。4、因为新人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也不了解具体案件中的细微差别,通过研究案例是没办法理解“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和“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解读”。迷信和过度强调案例检索报告,实际上是法律研究的偷懒做法。5、司法观点始终以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基础,然后是最高院的裁判观点,然后是典型案例和有代表性的案例,最后才是各地的裁判。
四、现在不是有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受到舆论监督的吗?是的。但舆论监督只能管到裁判文书的校对错误,这不正代表了它没起效果吗?五、裁判文书下架是对知识的掩盖,使法不可知而威不可测。参看三。司法观点的研究中,对裁判文书的研究只是研究方法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不是研究的全部。
而且,司法观点的公开和公布,也不是主要依赖裁判文书。1、法院直接公布明确的裁判规则,比如各种内部纪要、指引、规范。2、由官方对内网数据库进行大数据分析研究,定期发布裁判观点汇总。3、内网数据库对学者、律师等特定职业人员开放,或对基于学术研究目的的高校开放,或者与法律库等学术研究机构合作,以避免对学术研究和实务研究产生影响。总而言之,我表达了我的观点,你可以说点实质性的东西来反驳我。这比站在道德高地上痛心和煽动网暴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