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挂人谁不会啊!

文摘   社会   2023-12-14 10:25   英国  

我极少指名道姓地针对某个人,但既然@劳东燕2004对我人身攻击了,那我觉得也有必要回应一下:我对她感觉到痛心这件事,也觉得很反感。
具体我就不人身攻击了,我不会被拉到她的层次,然后被她丰富的经验打败的。
作为法律人,讨论一件事之前,是不是应该具有务实的态度?一个制度是好是坏,是不是应该先讨论它的设计目的是什么,这个目的在实践中有没有实现,然后再进行批判?
对于昨天这篇文章产生的一些质疑,我回应一下。

一、我文章的观点是什么?
昨天那篇只是顺手一写,很多人没看明白我想表达什么就开喷。所以我先复述一下我想表达的意思:
1、裁判文书网目前只是烂尾,不是关闭。不要自己脑补一个“裁判文书再也不公开”的结论然后开始YY。
2、裁判文书网只是司法公开的表现之一,不是司法公开的全部。即使关停,也不代表就没有司法公开了。比如,让各级法院直接公开他们的内部纪要,比公开裁判文书让人去猜裁判观点更方便。这点各地法院透明程度不一,有些法院的官网直接就能搜到这类纪要,比研究他们的裁判文书方便多了。
3、裁判文书网没有实现它的设计初衷,对司法公正没有起到什么正面效果。
你们说的“发现同案不同判进而影响司法公信力”等等对司法公正的监督效果,并没有实现。相反,舆论更关注的仅仅是离奇的案情和搞笑的笔误,而这对“监督司法”没有什么正面效果,甚至这种娱乐司法的态度会进一步损害司法公信。
究其原因,我们的讨论环境根本就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贴大字报。
4、裁判文书网最大的影响,是学术研究和专业方面的使用。但是,裁判文书的学习研究只是途径之一,也不是唯一途径。
5、正面效果不佳,负面效果反而很大,而同时法律职业的实务学习也仍然有其他替代方案。所以我不反对暂停上网,但我也期待有更好的司法公开方式。


二、裁判文书不上网就意味着司法黑暗,就是倒退,就是对阳光司法的否定
1、再次强调前提并不一定成立,“裁判文书不再上网”只是猜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消息说再也不上网。
2、口号不能代表逻辑。裁判文书上不上网,和司法是否黑暗和腐败没有必然联系。
3、真正的司法腐败,是你拿着判决书也看不出来的。比如,这几年司法系统被处理的人员,有哪个的犯罪线索是因为裁判文书上网而发现并查处的呢?
4、痛心没用。

三、有什么替代研究裁判文书的方案?作者自己办的案件直接用最高院的观点,不需要研究基层的司法观点,所以站着说话不腰疼?
1、裁判文书的数据减少,最受影响的仅仅是对裁判观点的学术研究,以及对裁判结果的预测。这两点无法替代。但是对于日常办案中的司法观点研究,都是可以替代的。
2、最多也最有力的一个反驳观点,就是“实习生和初级律师都是从案例检索开始”。
我说了,裁判文书如果不再上网,最受影响的就是这个用途。但从方法论来说,我最反对的,就是新人做研究从案例检索开始。
3、在任何场合,我对新人的建议都不是去做案例检索,而是先检索法条和《理解与适用》,检索相关的典型案例与案例分析,检索别人写的专业汇总文章。绝大多数新人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互联网和工具书里找到汇总性的答案。
做完这些之后,如果还有余力,再去检索当地法院的案例,验证当地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你找到的结果。而不是直接从案例检索开始。
4、因为新人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也不了解具体案件中的细微差别,通过研究案例是没办法理解“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和“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解读”。迷信和过度强调案例检索报告,实际上是法律研究的偷懒做法。
5、司法观点始终以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基础,然后是最高院的裁判观点,然后是典型案例和有代表性的案例,最后才是各地的裁判。

四、现在不是有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受到舆论监督的吗?
是的。但舆论监督只能管到裁判文书的校对错误,这不正代表了它没起效果吗?

五、裁判文书下架是对知识的掩盖,使法不可知而威不可测。
参看三。司法观点的研究中,对裁判文书的研究只是研究方法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不是研究的全部。
而且,司法观点的公开和公布,也不是主要依赖裁判文书。

六、司法公开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方式?
1、法院直接公布明确的裁判规则,比如各种内部纪要、指引、规范。
2、由官方对内网数据库进行大数据分析研究,定期发布裁判观点汇总。
3、内网数据库对学者、律师等特定职业人员开放,或对基于学术研究目的的高校开放,或者与法律库等学术研究机构合作,以避免对学术研究和实务研究产生影响。
4、其他方式。

总而言之,我表达了我的观点,你可以说点实质性的东西来反驳我。这比站在道德高地上痛心和煽动网暴更有说服力。

每当看见月亮就会想起我
这是一个可能以法律为主题但是名称完全看不出来它跟法律有关的公众号,这是一个精神病的后花园,你可能料想不到她会写什么样的文章。 哭吧,喊吧,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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