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预制菜生产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类别和审查方案等内容,并指出包括盒饭、盖浇饭等在内的主食类食品不纳入预制菜许可范围。
盖浇饭不算预制菜
盖浇饭为什么不算预制菜,预制菜又到底指什么呢?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在今年3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预制菜是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而此次的《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也再次重复了这一定义。
“从相关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并不是只要经过了预制环节的食品就叫预制菜。预制菜首先要是菜肴,而盖浇饭、盒饭等这类带有米饭的制品,显然与一般菜肴的加工工艺存在较大区别。”四川旅游学院食品科学工程学院院长、预制菜产业学院常务副院长李想11月5日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解释,“此外,方便米面制品、速冻米面制品等相关产品,国家对其已经有了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如果再纳入预制菜的类别里,也会带来标准不统一、重复监管等问题。”
预制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预制菜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食品安全问题。”李想告诉记者,预制菜涉及原料的选择,加工工艺,产品的包装、运输、销售、保存到复热方式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风险,这就对预制菜的标准和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就是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知道自己消费的食品是否是预制菜肴。”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介绍。
对此,《办法》中提到,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预制菜进行烹饪的,鼓励在餐饮服务场所或外卖平台网店上将预制菜信息明示告知提醒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还有就是食品品质和营养问题,消费者关心的是预制菜的口感、味道及营养能在多大程度上还原家庭或餐饮店现场烹制的菜肴水平,而企业就需要不断地升级加工设备、提高加工工艺来满足这一需求。”李想补充道。
据了解,《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日。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