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看到的几份实施方案来看,在一部分国央企,这种担心正变为现实。
1、“针对管理人员”,扩大为“针对全体员工”。
某国企“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方案(非定稿)
201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对“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作出了具体部署;
2020-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被作为攻坚克难的重点问题;
但直到2022年三年行动收官,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调整”、“退出”的管理人员比例仅为:5.7%和4.5%。
为什么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如此之难,多年以来沦为形式?
因为,很多情况下,裁判和运动员都是同一人,革命,从来没人愿意革自己的命。
此次国资委首次提出“2025年”这一具体目标,国央企管理层感受到了压力,自然要层层向下传导,
毕竟他们的绩效指标也是层层分解到基层头上,让基层好过了,自己日子就难过了,基层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2、“末等调整”,异化为变相的“末位淘汰”。
某国企“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方案(非定稿)
过往的国央企,裁个人是比较难的,
要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要么运用调岗、竞聘上岗、降薪、边缘化、精神打压等方式变相逼迫员工主动离职,
总之要想将裁员程序做到合法合规,还是需要颇费一番周章。
而现在,部分国央企可能会通过“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细则将“淘汰”合法化,
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以后开个人就不需要那么麻烦了。
以上图所示企业为例,假如方案通过,那么“连续三个月,或年度累计五个月绩效排名部门末位...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就可以“合法合规”地解除劳动合同。
3、“用好绩效考核”,变成“强化领导权威”
某国企“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方案(非定稿)
国资委强调,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
然而国央企的绩效考核向来就有很强的主观色彩,
一则工作的分配权掌握在领导手里,容易出成绩的工作分配给谁、填坑背锅的“硬骨头”又交给谁,领导有绝对的话语权;
二则考核规则、指标/权重的设定,往往就是领导一句话的事儿;
三则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绩效等级的评定,也常常是一个“黑箱”,员工参与得稀里糊涂,被考核得也莫名其妙。
所以,到最后,很多单位,绩效考核又成了集中体现“领导意志”、“人情世故”、“关系背景”和“个人喜恶”的工具。
不仅如此,在一些企业的实施方案中,更进一步强化了领导权威,如上图案例: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有意对抗领导...经培训教育、留岗查看等依旧不知悔改者;
蓄意诋毁公司声誉,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对公司经济财产造成损失者;
...
什么是“有意对抗领导”?像马翔宇那样,拒绝在明显可能让自己背锅的招投标文件上签字算不算?
什么是“蓄意诋毁公司声誉”?和同事吐槽几句公司的不合理规定算不算?...
这其中就有极大的人为操作空间,无形中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的权威,因为最终解释权,不在你手里。
...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本是个好事,
一方面,若没有退出机制,就容易变成“家天下”,
如果错误的人长期盘踞在位子上,那么位子越高,危害越大,造成国有资产不可估量的损失;
另一方面,让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捆绑,才能体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
改善“公司亏得一塌糊涂、领导却稳如泰山”的现象;
最后,让管理层对经营结果直接负责,才能倒逼他们起用对企业真正有价值的人,
改善部分企业任人唯亲、裙带泛滥的现状,
对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员工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从这两个多月的反馈来看,国央企管理层,已经感受到了压力,
只是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转头就将压力层层传导了下去,改革的鞭子,最终还是抽打在了基层身上。
2025年,随着国企改革的加速,“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一定会加大推行力度,
部分国央企管理层,也将告别“高枕无忧”的好日子,
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也许,又将有一部分人,成为改革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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