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入夏以来,高温天气比较多,洪水造成的灾难比较多,不期而至的举报也比较多。
这些举报有些共性,都是在网络上公开举报,都是某一个体系内自下而上的行为,外界也普遍相信他们举报的内容。
列举一下几个被舆论集中关注过的举报——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一派出所长举报该县的公安局局长,“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买官卖官、大搞权钱交易”。
江西万年县一个退休教师举报该县县委书记“涉嫌性侵”他的女儿——曾任当地一个乡镇的一把手。
人民大学一名在读女博士,举报其导师王某某曾对她进行了性骚扰和强制猥亵,在要求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威胁她不能毕业。
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工作人员马某某在网上反映,该局干部祝某等涉嫌违规招投标、学历造假等方面的问题。
2022年发生在唐山的“烧烤店打人事件”最近也引发了一次公开举报,涉案的一名民警刑满释放后在网上举报,他在案件中作为基层民警被“背黑锅”,并表示自己当时被迫说谎。
这些举报发生在大约一个半月的时间内,相关方面对这些举报都已经有了回应,有的被举报者已经付出代价,有的进展尚不明朗,有的已经被宣布为“不实举报”。
进行“不实举报”的,是唐山那位前民警。这位已经服刑过1年的前民警,不知道接下来要为他自己的“不实举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上述5个举报有2个发生在河北省。
时间稍微往前倒退,你可能还会想起来,在2024年初,河北省曾有一起公开举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某某举报在任的县委书记在“用人、城市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他随后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后来在媒体和舆论的关注以及组织的重视下,县委书记落马,马某某在2024年的春天得以洗冤。
我有点怀疑,马某某的举报有惊无险圆满落幕,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后来者。这可能是河北在上述5起举报中占比较大的原因。
举报确实会引发效仿。比如人民大学的女博士举报导师后,陕西一个高校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
公开举报得到积极回应,所产生的“鼓励”与“效仿”从某个角度看是有“消极意义”的。因为国家本来是有“完善的治理体系”,而公开举报显然是在这个体系之外,如果公开举报能够更高效地解决问题,那就在某种程度上质疑或否定了原有治理体系的价值,这会让某些方面尴尬。
回顾迁西县举报事件以来的上述举报行为,可以发现,当时迁西县的举报经媒体报道后,得到了“较高层级”的重视,然后事件进程迅速得以扭转。然而,后来的几起举报就没有这样的境遇。比如距离迁西县不远的兴隆县的那起举报——派出所所长举报县公安局局长,发生在6月,至今还没有看到一个明确的进展,也没有得到更高层级的公开回应。毕竟,高层级的资源是比较有限的。
鉴于上述“消极意义”和“资源有限”的现实——另外,什么事儿多了,就不新鲜了,吃瓜群众也会审美疲劳——可以预测,公开举报会出现“边际效应递减”的情况。
事实上,我早就对某一类公开举报审美疲劳了。比如最近发生的唐山前民警的举报,我甚至对他所描述的遭遇没能产生同情。他说他在案件的处理中背黑锅了,按照他的说法,他之前是为所在的单位负重前行。这难道不是说明了他被“瞧得起”么,应该自豪才对,怎么能在出狱之后举报呢。至于现在当地回应他的举报不属实,我是有些困惑的——刑满后搞不实举报,这是想继续服刑么?
综上所述,表达一下我的观点——我是“”不赞赏”某些公开举报的,身在某个体系之内,却又不相信那个体系的纠错机制,进而抛开那个机制到舆论场上去寻求支持并施压给体系。这要么是之前对所在体系认知不足,要么是“背叛”所在体系,我是难以表示同情的。
所以每当我有机会面对即将择业的年轻人,就会表达一个观点:如果你向往某个体系,并有幸获得那个体系的温情与庇护,那么也要“勇敢”地去承受体系可能给你的无情与冷酷。
这些年媒体报道过很多落马者,某些落马者至少有一点我是“认可”的,虽然他们坐在台上的时候一贯光荣正确,可一旦他们站在被告席上立即认罪认罚。
既然吃得了肉,就要挨得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