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文 | 吴越菲 技术如何更智慧:农村发展中的数字乡村性与智慧乡村建设

文摘   2024-08-06 09:05   湖北  




作者简介

吴越菲,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中国特色的转型社会学研究”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研究员。

乡村与数字技术在不同空间尺度上交织,当代农村正在出现全新的数字乡村性。技术连接性的研究视角强调了数字技术对于农村发展的解放潜能,但却忽略了对技术干预多维后果的考察,容易带来技术目标论的观点。“技术”与“智慧”之间不能简单等同,数字技术为农村发展带来数字资本的同时,也使得农村陷入“技术不智慧”和“技术升级、智慧降级”的发展困境。乡村数字化发展有待于全面实现从数字化到智慧化的迈进,进一步突出“人”的独特性、内生性、能动性和可及能力。如何实现技术增强型的“智慧乡村”,可以从社会、道德、自觉、抗逆力以及技术5个维度来综合考虑“智慧”概念及其在乡村数字化建设中的引入和衔接




问题的提出:以“人”为中心的乡村数字化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越来越集中地表现在其与技术连接的程度上。快速普及应用的网络和信息通信技术不仅使人们获得了深刻的数字体验,更是成为当代社会商业模式、政府管理、社会文化活动的新组织形式。然而,对于技术发展和数字社会的讨论经常具有较强的城市偏好和城市立场,农村常被置于相关讨论的边缘。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不仅表现在物质层面农村地区在网络基础设施布局、网络技术等级、速度以及连接稳定性等方面的不充分性,经济层面高人口密度城市地区在市场技术投资方面所具有的相对回报优势,更表现在社会层面城乡之间在数字服务接近性和利用性上的差距。如果农村持续被排斥在信息交换和技术创新的主流之外,那么农村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环境的危机,比如贫困、社会边缘化、经济欠发展、环境污染、基础设施和服务匮乏、低水平的经济能力等,将会与技术弱势之间产生“涟漪效应”,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等将进一步扩大。在信息化时代,信息流在网络中变得更加重要,缺少与数字化的连接将会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抑制因素,也会造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上的长期压力。为此,以提升技术连接程度为核心的乡村数字化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全球农村发展的迫切议题。

过去20年间,欧美等国家开始集中通过构建公私伙伴关系和促进社区导向的创新实践来弥合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包括从经济学、IT技术、地理学、政治学、社会学、规划学等跨学科共同关注农村对信息通信技术的接纳和使用。近年来,中国数字技术的发展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创造了新的动力和发展空间。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纲领性要求和指导性文件。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强调现代数字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拓展应用,其中明确指出数字乡村建设既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从乡村生产数字化、生态数字化、生活数字化的三个方面来定位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转型之路,提出了“数字生产、数字生活、数字生态、数字文化”4大重点领域,在发展过程中强调了用数字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激发社会治理绩效、提升农村生活水平。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发布《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指出了新时期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管理服务智能化——将数字技术应用于管理服务中)。2020年5月,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目标,并且部署了8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致力于推进国家数字乡村工作。2020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从宏观战略到中观规划、指导意见和要点再到微观的试点。2022年1月,国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发布了更为明确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国各地围绕数字下乡、数字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乡村治理智能化、智慧村庄等议题开展了较为广泛的数字乡村实践,旨在通过网络与信息通信技术的支持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提升农村现代化的整体水平。

从乡村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乡村数字化建设使乡村与数字技术在不同空间尺度上交织,当代农村正在出现普遍的数字乡村性,也即由数字所表征的乡村发展特点。从宏观过程上来看,数字化的信息通信技术正在重塑传统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尤其在便利性、有效性、高效化、平等化、网络化、留痕化和成本耗费上呈现出新的体系运转特点。技术与农村经济的结合,改变了农产品生产供应网络和经济参与方式,使农村经济活动呈现出技术驱动、跨部门、跨地区的新样态。从微观过程上来看,网络和信息通信技术正在形成一种深入农村日常生活的数字乡村性,尤其是新兴社会媒体提供了一种围绕话题和兴趣的群体联系形式,去科层化、多元化、匿名化、民主化成为乡村社群的新关系特点。农村居民已经不仅仅是数字技术拓展的被动受众,而是在数字社会中不间断投入注意力和进行信息交换的关注者,同时也是以数字技术作为媒介和组织方式展开意义建构和日常生活的主动参与者。相较于城市而言,社会媒体对于乡村更具有显著的象征意义。社会媒体与不同的地点和空间交互,不断生产和想象出新的乡村空间,并且对现实生活产生实质性影响。乡村已经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实体,而成为一种开放性、动态性、延展性的社会关系,与地理性的地点持续地相互交织。可以看到,物理—地理意义上的乡村在技术领域不断媒体化和数字化,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和社会媒体也在不断地地方化和空间化。

在数字技术全面影响乡村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乡村数字化发展的基本内涵、构成要素、功能应用、实现路径、重点议题、运作机理、现实局限等方面展开相关理论阐述,勾画出数字技术支持农村转型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蓝图。以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包容性发展、技术赋能为理论导向的农村研究整体倾向于接受技术乐观主义的取向,有许多研究证据表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将大大地受益于数字技术。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些研究基于乡村数字化的经验考察,进一步揭示了乡村对于技术的接纳和使用并非是一个无阻碍的平滑过程。比如数字下乡可能与既有乡村秩序和乡村治理体系之间产生摩擦和冲突性,从而导致“乡村不动”或是技术被悬置或形式化。技术对于乡村发展的干预还可能带来一系列意外后果,比如数字鸿沟的扩大,可能带来的技术偏差、责任落差、隐私威胁、数字独裁等问题是乡村数字化转型不可忽视的风险与挑战,“数字痕迹主义”也可能成为新的隐蔽性治理问题。

总体来说,目前中国学界有关于乡村数字化的研究主要基于一种“技术连接性”的理论视角,即重点关注乡村与不同技术之间的连接及其背后的社会机制和社会过程,以及技术媒介所带来的乡村内外、上下的关系变动。现有研究较多地强调技术在乡村的扩散,旨在推进乡村与信息社会之间的联系程度,然而较少地从“人”的主体视角来讨论乡村数字化的发展问题。乡村数字化并非仅仅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规划工程,也涉及自下而上的微观机制和主体过程。人们的技术使用不仅依赖于人的知识、态度、技巧和需求,也受到使用者社会经济地位特点的影响。技术只有与乡村社会文化和发展目标相融合,才可能真正发挥其工具价值。人与数字社会、乡村发展与数字技术之间如何实现内在整合,在这一方面仍然缺乏理论回应。对于乡村的技术接纳和技术能力上的阻碍性、差异性和条件性,还有待于进一步讨论。

同时,“技术连接性”的视角容易带来技术目标论的简化观点,即在乡村数字化建设的背景下,将提升乡村的技术引入视为终极目标,缺少长时段、可持续的综合视角来考察技术对于乡村发展的解放潜能。“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是乡村数字化转型的三个递进性阶段。“数字化”是将复杂多变的实体信息转变成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的转换过程。再将这些数字、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数字化模型,从而为社会管理服务,其更多的是解决共享性、便捷性的技术问题。“数字化”不等于“智慧化”,前者是指系统根据自身结构和功能对输入的数字和数据做出有限的自动反应,通常是指一种客观的、被动、机械的反应过程;而后者依托于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进一步对数字和数据做出一种体现自主意识和发展价值偏好的智慧反应,其更多的是解决数字技术如何与人类社会意识和可行能力深度结合的问题。换言之,智慧化依赖于数字化的实现,但更多地包含意识、自我、思维、目标的植入,能够基于特定逻辑来推动和实现新的乡村性。然而,乡村发展如何引入“智慧”的概念来提升发展的福祉,这一点在现有的研究中仍缺乏讨论。

在乡村数字化建设的整体背景之下,本文的中心问题在于讨论“技术化”与“智慧化”之间的内在关联。数字技术的使用是否能够必然使乡村发展更加智慧?乡村数字化的发展又如何实现与“人”的深度结合?本文将立足于以“人”为中心的理论立场,考察技术干预乡村发展的多维后果以及“技术升级、智慧降级”的发展风险。同时,本文将进一步以“智慧”(smartness)概念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乡村数字建设的智慧化升级及其实践路径。

数字技术对乡村发展的多向激活


数字技术的使用给乡村带来的影响是复杂的,它既有可能为乡村发展带来增量,也可能改变既有的存量;既有可能带来正向的结果,亦可能存在较为隐性的发展风险。可以说,技术对乡村发展的介入带来了差异化的数字乡村性图景,放大、强化、扩展、重新配置了社会议题。

数字资本的兴起与乡村再表征

一般认为,乡村数字化的主要内涵是增强乡村与技术的联系,通过自上而下的技术资源支持来解决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问题。互联网和ICT等技术使用提供了一种解决乡村问题、促进乡村发展的技术化解决方式,被认为是生产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要素,其为乡村带来的正向影响主要体现在“机会”和“改善”两个方面。

技术带来的机会,主要是指技术升级为乡村发展带来了具有正向效应的增量。技术为乡村发展构建了全新的互动网络,使乡村发展能够降低对本地关系的过度嵌入性。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应用不仅能够促进跨边界的网络资本发展,更为乡村新增了一种乡村数字资本。乡村数字资本是指通过数字技术实现跨时空的人际之间联系,创造新型的会话模式,使社会关系穿透地理边界而实现线上线下的共时交往。比如通过社会媒体可以基于相同的兴趣、背景、生活方式等形成跨越社会地理差异的新兴社群。当前乡村正在经历媒体化的过程,社会媒体甚至创造了一个新的乡村网络社群,从而形成了一种替代性的乡村地方表征。技术的正向效应还集中体现在经济机会和乡村活力的创造上。比如乡村中的个人和家庭通过借用数字资源来开展创新经济活动。通过发挥技术的始动效应,获取新的经济联系和参与方式,增加乡村发展的多元性、多样性和活力。

技术带来的改善,主要是指技术升级对乡村既有存量进行的优化和再结构化。技术的引入和经济方面的干预能够使农业经济改变对于农业和土地的单一依赖,拓展农村居民的跨边界经济活动,强化同伴、市场、趋势、工具、灵感等联系,从而推动乡村成为集旅游、生态、休闲、食品、工业等多重经济体,改善乡村经济上的脆弱性。在社会方面,乡村社区中的线上服务和在线活动能够有效地提升参与程度和组织化水平,打破公共服务和社会联系上的时空限制,并且改善乡村发展主体的分散性,在低门槛、低成本的网络中搭建集体对话和发展共谋的平台,从而提升乡村社区组织化的水平。

技术对乡村发展的正向影响通常伴随着对乡村再表征的积极话语。在传统的假定和刻板印象中,乡村是边缘、落后和存在问题的,乡村形象通常是留守人口、撂荒的土地、破败的房屋、人气不足的农村等。乡村技术升级打破了传统的乡村发展图景。数字技术提供了一种新的话语表征,一方面,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示乡村的积极形象和田园诗歌特点。自然、淳朴、幸福、稀缺、舒适,作为一种意识策略重建了乡村在全球发展中的地方和空间主导性,宣示了农村生活不能等同于落后生活,而关联到一种美好生活导向的生活选择。另一方面,乡村在数字资本上的实际受益,正在加速削减一直以来事实存在的乡村代价。总之,人们相信并不断通过实践来使数字技术助力于乡村变得更加“智慧”,也即成为一个具有更高福利水平、更好的生活之地。

“技术不智慧”:数字资本的有限受益

任何技术的使用并非是真空运作,而总是嵌入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情境中。尽管技术有望为乡村发展带来机会和改善,但是乡村在数字技术中的受益是具有条件性的,受到技术使用的条件和过程的中介影响。伴随着数字技术使用的升级,与数字资本的正向影响一体两面存在的是潜在的数字威胁和数字风险。从乡村数字化建设的普遍经验来看,技术升级并不总是能带来乡村智慧的升级,集中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技术无创新。技术化是实现智慧化的手段和基础阶段,知识—创新导向才是乡村智慧化的基础涵义。伴随着技术下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都开始显现出技术要素的增加,但由于技术使用的目标并不明确或缺少使用者的认知和共识,乡村数字化容易在自上而下的国家规划推进下出现为了扩大技术覆盖而带来的技术化动员或“被技术化”现象。国外一些研究揭示了乡村数字化的成效与技术使用者紧密相关,受到低收入水平、老龄化以及较低受教育水平的乡村人口特点的制约。如果不充分考虑技术使用者的需求、条件、能力和偏好,技术的引用就会导致实际应用水平的低下,难以真正作用于乡村创新经济活动的发展。在中国乡村数字化的建设中,数字化系统使一些农村工作者疲于各种“对上”的数字统计、基础信息录入和工作记录,压缩了一线工作者真正走入百姓、建立信任关系、获得感性认识的“对下”工作空间,技术容易变成事务性的目标而非促动乡村改变的创新工具。

2.有信息无共享。乡村数字化建设借助于网络和信息通信技术正在创造大量的数字化信息,但一些国家的数字化建设被批评忽视了乡村特殊的社会经济和地理环境,导致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效果有限。比如,在市场驱动为主的西方社会,互联网接入并不会减少数字空间中的不平等,数字空间本身就是全球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与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使用带来了新的“赢家”,也塑造了新的技术科层体系和数字不平等。“马太效应”成为数字社会的内在特点,具有高收入、高教育水平、高度网络连接性和技术水平的人越能在数字社会实现共享。从政治经济学来看,乡村数字化涉及一系列复杂的社会过程,比如市场化、私有化、商品化、集中化、垄断化、对使用者的技术监控等,正在造成西方乡村数字化发展中的信息共享受阻。在中国,乡村数字化建设目前已经集中推进了乡村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的改善和乡村治理体系的数字化,但在数据交换、数据联动以及数据接口的开放性方面仍然面临较强的部门分立特点。大量数字化的信息数据在信息贯通和机会交换方面同样面临共享的阻碍。

3.有联系无合作。乡村数字化在建立乡村内外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联系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但是否能进一步产生对发展带来实质性影响的合作,这一点是有质疑的。在西方乡村发展实践中,利用ICT技术进行的发展主体之间的在线沟通大量出现,普遍认为ICT技术的加入将会有助于降低乡村发展的边缘性和远距离特点,但这种技术网络的组织化在现实实践中并非一直有效。比如,单纯依赖乡村网络化的非正式联系,无法在实践中发展出具有充分信任和交换水平的社会资本,通过技术网络形成的正式联系通常遭遇低度的社会参与。ICT技术对于农村社会资本主要针对的是松散的社会关系,而对于紧密社会关系的作用有限。在中国,近年来乡村数字化建设在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大量引入了ICT技术,技术使用者的数量快速增加,但如何依托ICT技术形成用户网络,进一步促进网络中的社会互动与合作,技术联系的深层功能还有待激发。尤其在技术使用背后的信任关系、利益连接、共识创造等方面,中国乡村数字化建设中的横向联系与合作促进还面临诸多挑战。

技术升级、智慧降级:数字资本的潜在威胁

技术应用对乡村社会的激活效应是多维的,它重新表征了新的乡村性,也同时可能激活数字资本对乡村经济发展的负向作用。需要警惕的是,技术升级并不必然带来智慧的升级,甚至有可能造成智慧降级的潜在威胁。

1.技术升级,社会整合降级。由于网络和数字技术催生了超越地理边界的社会联系和网络社会资本,因此技术降低本地社会资本成为当前研究者的主要担忧。伴随着技术的引入和运用,传统乡村社会的构成要素和主要形态将面临瓦解的命运,比如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经济社会组织方式、地方乡村共同体、乡村传统文化等都可能出现衰落,乡村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人口快速流动、社会转型加速,以及开放性和异质性激增。数字化时代掌握发展“密钥”的技术权力和内容生产使既有的乡村呈现新的分配规则,无论在乡村内部还是乡村之间都可能会使既有的不平等再生产甚至加重,造成社会整合程度的降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乡村政治以及数字化的社会行动正在网络社会中兴起。西方社会的网络上已经出现了应对农村问题、共享信息、讨论农村政策、追求民主目标的农村在线社群,提示了新增的政治风险。中国社会自媒体的发展涌现了大量关于农村生活、农村人物的传播内容。一方面,传统乡土情感被技术以新的方式组织起来。另一方面,以数字技术为媒介的乡村形象在流量经济的背景中可能出现标新立异的夸张和扭曲,不仅在网络社会中新增了巨大的情绪性特点,也可能强化新的城乡文化区隔。

2.技术升级,“人”的降级。技术所产生的效应依赖于个人选择和行动所具有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技术条件。没有明确的规范导向、充分的技术共识和建立在数字学习基础之上的技术普及可能会造成“人”的主体性剥离。由于数字技术难以处理非线性、非数理逻辑的事项,在应对乡村习俗、情感、人格、情绪等问题上,技术升级可能会导致僵化的治理体系和流程化的服务路径。乡村问题解决的技术化处理,可能造成情感在乡村治理中的全面衰退。同时,技术升级可能隐藏社会问题个体化解决的潜在假定,将制度问题转嫁于个体层面的能力不足。比如,全球乡村数字经济的发展伴随着网上银行和电子支付的广泛使用,商业服务的优化从依赖服务制度改革转为对个体使用者提出技术要求。通过数字化服务,私营公司的责任和工作量正在转嫁给个人,个人需要授权更多的端口访问并且不断更新数字技能。在中国乡村数字化建设中,村务管理和便民利民活动的可视度和便利性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同时也限制了口头解释、面对面沟通等农村社会治理手段的利用。

3.技术升级,可持续性降级。西方社会市场逻辑下的乡村技术化使乡村成为资本的“角逐场”、游客的“娱乐场”以及环境的“垃圾场”。一方面可能带来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上的不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在乡村发展上亦有可能造成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信息通信技术的传播并非是一个均质化的过程。西方社会的数字化主要由市场来驱动,这就意味着市场偏向于选择性地投资具有投资回报的地区。也就是说,信息通信市场的自由化会强化ICT技术的不均衡分布,这就会导致富裕和优势的地区越容易成为基础设施和服务投放的投资重地。在中国,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正在加重塑料污染的压力,同时也滋生了一些扰乱正常市场和营商环境的灰色产业链,影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大规模城乡流动的现实条件下,技术的升级可能进一步加速农村社会交往和社会身份的分散化,从而导致农村社区本地组织化能力和抗逆力不足。

迈向技术增强型的“智慧乡村”


长期以来,城乡差距一直被认为主要受到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制度困境影响,而在数字社会的背景下,城乡之间的网络联系性存在显著差异,构成了乡村的技术脆弱性。为此,技术(尤其是信息通信技术)已经成为当前提升经济社会运转效能、实现更好未来的关键手段。20世纪90年代末,数字治理开始在多个国家发端,其产生主要受到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影响。“数字治理”的原始含义是指对大量数字信息的治理,在此基础上延伸出“基于数字的治理”这一含义。前者将数字视为治理对象和目标,后者则将数字技术视为促进发展的手段。从这一角度上而言,乡村数字治理既包括对农村治理中一系列数字材料进行有效获取、存储、调用、组织的过程,又包括了利用数字信息实现对乡村治理体系的优化,尤其是加强对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如今,数字技术已广泛地用于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的多个领域。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规划等也变得非常普及。

2010年,印度学者Viswanadham和Vedula提出了一个引领当前乡村数字化建设的新概念——“智慧乡村”(smart village),指出了一条以数字化为基础,但超越单一技术化取向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的新路径。对乡村而言,新时代的乡村数字治理,当然不仅仅是数字化信息治理,更应该是数字化智慧治理。技术的使用是创造智慧乡村的主要驱动因素,但“技术”与“智慧”之间并不能简单等同,两者具有差异的内涵:第一,智慧乡村不仅仅是技术乡村,它并非局限于通过技术使用来提升科层管理的效率,同时也涉及通过发挥技术的使动作用来发展交互性的社群。“智慧”不是单一的技术问题,需要一步考虑整体性的多维标准。第二,技术不是“智慧”的目标,智慧乡村借助于技术媒介来挖掘和活化乡村资源(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社会文化资源)和地方优势,从而解决乡村问题、提升乡村生活水平。第三,智慧以“人”为中心,在技术化建设中植入了人类社会规范性的价值和目标导向,并且进一步突出了乡村发展的独特性、内生性、能动性和可及能力。第四,技术强调更新与换代,而“智慧”强调以知识创新和教育为基础,持续提升乡村的抗逆力、集约性和可持续性。

在过去十年间,通过利用数字技术来促进乡村的智慧性已经成为当前极具潜力的一种发展取向。在这里,“智慧性”可以被理解为以一种整合的方式发挥技术对乡村发展“硬领域”和“软领域”的积极作用,从而提升乡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可以看到,智慧乡村超越了技术化和数字化目标,以技术应用为中介来推动乡村的福祉和繁荣。

问题是,在乡村发展实践中如何进一步迈向智慧化导向的数字乡村建设?目前学界对于“智慧乡村”的定义较为模糊,且缺少相应的讨论。有学者从5个方面定义了“智慧乡村”的基本内涵,包括:社会、熟练和简约,道德、条理和现代,意识、适应性和调整,响应迅速且准备就绪,技术精通和透明。也有学者从6个维度来建立“智慧乡村”的实践模式,即治理(公共服务/政策透明)、技术(ICT/合适的乡村技术)、资源(自然资源/财政资源/人力资源)、乡村服务(公共服务/经济服务)、生计(安全与便利/公共设施的接近性)、旅游(乡村潜力/乡村品牌)。基于现有学界和各国乡村建设实践对于“智慧乡村”的共识理解,以《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确立的关键领域为基础,笔者认为,可以从社会(Society)、道德(Morality)、自觉(Awareness)、抗逆力(Resilience)以及技术(Technology)5个方面来综合阐述“智慧”概念在中国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引入和衔接。其中,“技术”是工具和媒介,目标在于社会功能的提升、道德的进步、自觉意识的驱动以及抗逆力的培育(见图1)。

 

社会维度上的“智慧”意味着高效运转的社会管理体系和高质量的社会生活,增强技术在设置、传递、监控服务传递方面的角色。智慧的乡村社会主要涉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乡村社区建设方面内涵。其中,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智慧性体现在创造高效和有效的地方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与乡村生活质量相关的教育、健康、卫生、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社会氛围与社会秩序等社会福祉。公共管理的重点实践是探索电子政务、数字化的资源管理体系以及以技术为媒介的跨部门合作。技术创新的成功使用依赖于社会创新,比如欧盟国家大量运用公私合作模式(PPP)来解决农村数字化转型中市场投资不足的问题。公共服务的智慧性重点是创新以数字技术为媒介的服务传递机制、乡村服务产品开发以及服务可及性提升,改善乡村社会服务的供给和配适性。社区层面的智慧性主要体现在建设技术增强型的社区。对内利用数字技术来维系人口外流背景下的乡村社会交往、加强本地社区的信息交换和社区治理参与、丰富乡村娱乐休闲生活;对外通过建立开放性的跨区域经济社会网络,加强信息交换和机会合作,链接乡村的发展资源。同时加快乡村地方附加值的创造和网络营销,推动乡村产业的新业态和新功能。

道德维度上的“智慧”意味着提升乡村数字化发展中的道德品质以及制度安排的合法性。只有当人们认为“规则游戏”是公平、合法且互利的,他们才愿意接受并服从。数字乡村不仅需要与乡村社会过程配合,同时也需要与公平正义、可持续发展以及民主与责任等重要的发展价值相融合。乡村数字化起源于对乡村发展边缘化和弱势的主动回应,而技术的无道德使用可能加深或带来新的社会排斥和社会不平等。为此,公平正义的乡村数字化应当赋于弱势群体保护道德的优先性,探索降低农村贫困、促进农民社会融入的技术增强手段。以“使用者”为中心的取向来推动数字包容的发展政策,将技术发展的主要目标落脚于实现赋权和参与,强化技术使用者的数字能力,增强个体层面的数字化信息和个性化的数字化选择。以数字为媒介来完善正义的空间分配,激发乡村地区的连续发展增速来限制其在发展中的空间边缘性;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数字化强调持续连贯的发展价值。发展行动应当具有面向未来社会和下一代的可持续眼光。如今,可持续发展理念已经具有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制度与伦理等多面向的涵义。民主与责任同样也是乡村数字化重要的道德价值,其致力于通过技术来增强乡村社会的民主参与、信息公开以及公民责任的培育。互联网时代的技术发展为社会关系的交互性创造了可能,重点应当用于构建以扁平化、多向互动、责任赋予、动机激发为特点的乡村社会关系新形态。

自觉维度上的“智慧”突出人类的主观意识和能动性在乡村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强调技术应用过程中自觉意识的主导以及过程性的反思性监控和策略性调整。“智慧乡村”不仅依赖于社会活化和道德规范,还依赖于内生或新内生发展视角、以“人”为中心以及知识—创新导向等自觉意识的觉醒。内生或新内生发展视角都关注技术对日常生活和本地化的可能收益,而非自上而下的政策目标。技术应用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在乡村发展中动员、挖掘、转化本地资产的价值,包括能够被发展所利用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内生或新内生发展视角强调在乡村数字化的过程中要与本地社会文化传统和地方性智慧结合,技术应当被用于调动乡村居民的内生动力,并且与地方性的社会规范保持对话。以“人”为中心意指自下而上地充分关注乡村居民的数字需求和数字使用,避免“被技术化”的现代化跃进,进一步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突出多元化和分流性的实践特点。对于存在技术弱势的村民,重点探索跨部门合作的智慧劳动力培育,重塑人的技术可行能力(技术意识和技术能力),从而为乡村发展积累智慧资本。知识—创新导向作为“智慧乡村”最重要的核心内涵之一,意指乡村数字化不能停留在技术化的初级阶段,真正提升乡村发展竞争力的是技术背后对知识—创新驱动的自觉意识。“智慧乡村”建立在一系列以知识—创新驱动的发展活动上,通过更好地利用知识和创新来获取新的数字技术、资源和机会,从而为解决乡村发展问题,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活质量、公共服务水平、乡村发展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寻找创新路径。知识—创新导向来自于改变乡村的自觉意识,不仅涉及技术创新,还包括经济创新、社会创新、文化创新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多方面的创新启蒙和支持。创新必须建立在真实生活之上,并与真实生活相结合,通过发挥技术的带动作用,使乡村社群能够形成知识教育为先的发展氛围和创新驱动的集体意识。

抗逆力维度上的“智慧”意味着乡村发展在技术的加持下实现社区的维持和更新,为社区未来规划新发展路径。智慧乡村一定是具有抗逆力的乡村,具备高度的可行能力来适应和应对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和不确定的风险,从而维持和生产一个“健康的农村社区”。乡村发展的连贯性不仅体现在生态理念的树立,也体现在发挥技术的积极效应来增强乡村居民的持续生计——通过增强当前和未来的社区能力和资产来使其持续地处理和应对生活压力和冲击。技术本身无法一揽子解决乡村发展问题,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依赖地方性的问题解决能力和策略。乡村的抗逆力包括应对突变环境的适应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调节性行动以及面向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持续社会学习。在环境适应方面,除了为乡村搭建跨地区的信息交换网络之外,重点是通过技术创新来推进基于不同情境的互联网交互体验和模拟角色扮演,并完善乡村社会发展的信息追踪体系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系统;在调节性行动方面,通过技术来增强乡村在突发事件方面的危机响应能力、组织化流程和快速科学的领导决策。尤其是要体现技术在社区社会资本方面的活化和促进能力,从而为协调性、支持性、互惠性、合作性的社区行动做好准备。在学习增强方面,通过预期压力感知、“预防性处置训练”以及相关知识、态度、技能、行为能力的教育培训来增强社区应对问题的抗逆力。社会学习并非局限于技术学习,也可以通过技术平台来获取跨地域学习资源、接受预防性的模拟训练。

技术维度上的“智慧”意味着增强数字技术与乡村发展的内在关联性和受益程度。互联网和技术时代的重要特点就是日常的事项和关系更轻易地突破地理空间的封闭,技术对于乡村发展的重要意义在于突破乡村地理性的限制。一方面,数字技术本身需要得到活化,尤其在技术的可及性和普及性方面需要得到社会面多主体的共同增强,通过促成国家—市场—社会的跨部门合作来进一步实现乡村居民在技术使用上的便利性和低成本。技术应当被农村居民所使用,只有切实被农村居民使用,才有可能真正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因此智慧乡村建设也是打破人们对信息技术获取壁垒的过程。同时,技术活化应当内在地包含技术对自身进行监控的内容,反思性地监控乡村技术应用中的难点和风险点,从而进行技术使用程度和方式上的调整。另一方面,技术维度上的“智慧”还体现在创新使用与乡村发展的需求和特点相匹配的技术类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5G移动通信的使用应当进一步寻找与乡村内生发展的结合点。中国城乡之间的既存差异迫使乡村数字化必然要考虑特殊的乡村地方条件以及与乡村社会运转之间的配适性。对于乡村发展而言,新型种植养殖技术作为核心技术可以与数字化技术之间探索贯通和联合运用的路径。乡村发展中的技术运用应当时刻服务于乡村资本的转化,比如使乡村社区能够从文化商品、活动和参与中获得收益,获得物质和象征的价值。这既包括有形的文化(比如旅游景点、建筑、社区外观等),也包括无形的文化(比如故事、传统、共享的传统价值)。

总结与讨论:乡村的数字化未来


乡村具有脆弱性特点,这种脆弱性在数字社会背景下将会被放大。社区资本之间存在高度相关的涟漪效应,一种社区资本的发展会影响到另外一种社区资本。在数字时代,创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为当代乡村发展持续增长的关键要素,乡村远距离的地理条件和不充分的服务供给有望通过提升积累乡村数字资本和技术资本而得到改善。

乡村数字化是一个面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多维度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其超越了数字技术本身,而涉及个人层面、行为层面、组织层面以及环境层面多尺度的数字化发展取向,整体性地创造新的乡村数字化未来。数字技术对于乡村发展的增强性影响,建立在长期与乡村社会互嵌的基础上。从发展规划的理想视角来看,乡村数字化转型的经济社会目标是重塑乡村的经济社会空间。在经济上,弥补乡村空间形态上相对分散的条件劣势,通过技术联通来打破地域性的空间隔阂,实现农村空间的复合形态,打造生产空间、宜居空间、休闲空间的整合性区域。在社会上,通过技术干预重点应对乡村社会转型中高度流动性和社会资本流失的发展问题,打造人、物、网连接的新乡村社会空间形态。尤其是社会资源分配和社会服务的供给方面,也有望通过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来打破地域性、部门性的隔阂,来自不同专业技术背景的工作人群进行线上合作,降低空间距离的制约。

然而从技术社会学的现实视角来看,乡村数字化的转型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亦会面临诸多方面的限制,潜藏着技术使用上的风险。正如上文所述,技术并不必然带来智慧,甚至可能造成技术升级、智慧降级的发展悖论。在此意义上,乡村的数字化转型应当包含技术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第一,作为工具的技术本身不应当成为社会目标和规范价值,乡村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之间也不能简化为技术问题。乡村数字化转型背后更加核心的是以知识和创新为抓手,通过增强创新潜力和教育过程,利用数字技术媒介来激发地方发展潜力。技术是否能够对乡村发展产生实质性的始动效应,其关联到一系列“技术”之外的要素和条件,比如微观层面个体使用者对技术的认知、态度和使用偏好;中观层面乡村社会的现实关系、权力配置方式、集体意识、地方社会规范以及乡村数字化建设中的社会过程;宏观层面对乡村数字化的整体规划和体制机制安排。第二,技术为乡村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提升生活质量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如何实现技术的普惠?在基础设施和技术普及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回到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应用上,与社会福祉、道德价值、自觉意识以及抗逆力提升的长远眼光相衔接。目前,我国乡村数字化的发展整体还停留在技术化、网络化的阶段,未来有待于全面凸显智慧性。乡村数字化不仅需要“人”的价值规范引入,也是一个集体行动的过程,汇集社区各方资源和行动力量实现乡村发展中的空间再造、权力整合和利益联结。第三,乡村数字化催生了数字化治理,但数字化治理不是虚拟治理。现实社会空间与网络社会空间时刻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乡村数字化的未来是不断走入现实生活而非远离现实生活或制造虚拟生活,技术应当与现实生活紧密关联并且相互制约。从西方国家的一些经验来看,数字技术下的乡村正在成为全新的政治场域。社会媒体成为集体行动的新兴工具,能强化和放大既有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为此,中国乡村数字化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嫁接线上和线下的沟通和组织框架。在日常的乡村治理实践中,技术治理需要与“人”的治理进行深度的功能配合和管理服务链条的延伸,否则数字技术可能带来一种懒散的行动主义以及分散无效的参与形式。尤其是要加强制度创制和人工监控来抑制技术时代资本的无序扩张及其可能带来的不平等问题;公共管理与服务中的技术应用提供的海量信息也需要相应地进行提取、分析,并与一线乡村基层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互益性的对接。技术的引入目标、使用方式、技术过程规范无一不需要“人”的主体性介入。

乡村数字化的未来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挑战。数字化建设不是乡村发展的专属问题,但在技术使用和技术效应上乡村还会呈现出独特的问题和难点。未来在研究上还有一些亟待讨论的问题:面对发展的不确定性,数字技术在多大程度上能实现对乡村和个人的赋能?乡村中的个人在实现数字化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障碍,个人的技术选择和技术使用受到宏观和中观层面的结构性要素制约。提升个人的数字能力除了要调动个人层面的技巧、知识、愿望和热情之外,也需要消除更广泛的宏观因素制约。现有的研究和实践较多地关注数字能力的提升,但数字能力背后可能是更为固化的阶层问题和权力—资源的不平等问题。乡村数字化有待于放在本土语境中开展深入研究,中国农民究竟如何选择性地使用技术?又如何策略性地将数字技术融入本地社会关系?这些问题有待于技术社会学拓展主体过程相关的研究。乡村数字化的研究仍然有待于更为细致的情境分析,无论是人对技术的使用还是技术对乡村发展的影响都需要考虑差异的情境。比如,政务管理情境、社会服务情境、宗教活动情境、生产活动情境、商业往来情境,不同情境中不同行动者对于技术的使用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技术影响的条件、机制和程度是可能不同的。总之,“技术”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科学研究重要的分析中心。在新的技术语境下,既有理论与“技术”的对话有待进一步展开。社会学更加需要有一种谨慎和积极的数字取向来引领所有方面的社会学研究工作



END

编辑:梁爱有

审:魏海涛

复审:陆汉文

来源:《理论与改革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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