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实践中,有些拆迁户的房屋被强拆后,拆迁方说可以按照征收价格对拆迁户进行补偿。之前就因补偿过低拒绝征收,这种结果让很多拆迁户难以接受。
最高法的一起案例为拆迁户撑腰:光补偿还不够!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详细解读。
2014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在公布征收决定之前,对市民许先生的房屋实施了强拆。许先生提出交涉,区政府的“认错态度”也很好,承认这是“误拆”,可以给予事后补偿。这种态度让许先生接受不了,坚决不要“补偿”,就讨要一个说法。在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都判决政府进行征地补偿。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此案,认为一审、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有误。主审法官说明:如果违法强拆与依法强制搬迁最终结果一样,“这样所有‘理性’的行政机关,都可能选择违法强拆”;如果法院不加以纠正,老百姓会觉得“政府能违法,为什么我不能违法”。所以,此案同时还明确违法强拆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倒逼政府依法行政,体现国家保护产权原则。
的确,本案的判决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不仅仅维护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保护公民财产安全、坚决纠正行政违法的决心。不过从法理上讲,补偿和赔偿确实是不同的。
随着国家法制的逐步健全,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与尊严都会获得相应的保护。遇到侵权,拆迁户可以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协助,以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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