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简讯|热烈欢迎“媒体面对面”走进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学术   2024-11-05 21:24   北京  

2024年11月1日,由“法度law”发起、北青网法治研究院、中国商报社法治新闻部、中国企业报“经鉴新闻”,联合支持的“律媒面对面”线下活动顺利举办。多位媒体人共同走进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就“城市更新中律师的作用”这一话题与律所律师进行了交流对话。

参与此次对话的媒体人包括资深媒体人、法度研究院院长刘万永;《中国商报》法治新闻部主任李海洋;沈阳日报“指尖新闻”北京负责人丛治国;瞭望东方周刊编辑中心主任金明大;资深法制媒体人余瀛波;央广网记者李洪鹏;资深法制媒体人高鑫;中国慈善家杂志深度记者温如军;北青报记者朱健勇;北青网法治频道运营总监、北青网法治研究院秘书长杨国华等近二十人。


活动中,媒体人与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有银律师、刘伟涛律师、刘超律师、副主任律师赵雪玲律师、天津分所副主任王兰律师、刘鹏飞律师以及单蕴律师等多位律师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合伙人王有银律师在会上首先介绍了律所成立的初衷,以及办理拆迁案件的契机。


其次,王有银律师就本次议题“城市更新与旧城改造”进行了引入性介绍,对城市更新这一概念在中国的发展过程进行了介绍,将与会各方引入到城市更新的话题中,并从城市更新的主体入手对现有城市更新项目情况进行解析,即从“政府”“开发商”“村民”之间的关系入手,对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了介绍,强调要注重反诉讼平台的搭建,实质性化解争议。


另外,王有银律师以承办的经典案例“广州旧改第一村”为切入点,为各位媒体朋友呈现了圣运律师在促进城市更新案件的解决中的精彩瞬间。

(北京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有银律师)


圣运律所合伙人刘伟涛律师从刑事法律防控角度对维权方式进行了汇报总结。

(北京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伟涛律师)


合伙人刘超律师从城市更新过程中,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尊重与保护角度出发,深入论述了被征收人维权与促进法律发展之间的联系。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超律师)


天津分所副主任王兰律师从实务角度出发,说明了律师如何在为委托人维权的同时,实现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的双赢。

(天津分所副主任王兰律师)


为增加与来所媒体的互动,刘鹏飞律师更是借助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大家讲解了,在城市旧改过程中,如何利用法律程序保护古建筑。刘鹏飞律师以保定某历史文化街改造纠纷为例,向大家介绍了在案涉城市更新的项目中,在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政府任意利用权力,将当事人父亲传下来的古宅变更所有权的违法行径。为达成委托人的诉求,刘鹏飞律师在搜集证据,检索法律条文后多措并举,成功帮助委托人守护住了老宅,事后,更是直接向河北省司法局提出立法建议,真正做到了以个案推动法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刘鹏飞律师)


单蕴律师以行政效率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被征收人的权利如何保障为主题进行了汇报,并指出律师应起到缓解社会矛盾,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


圣运律所副主任赵雪玲律师针对城中更新项目中存在的限制与律师的破局之处进行发言。通过西安某城改纠纷为例子,向大家说明,虽然针对城市更新已经有很多地方性规定,但存在与国家层面的法律存在冲突的客观事实,这就需要律师在其中抽丝剥茧,找到非诉的维权方案,才能真正实现权利救济。


与会过程中,圣运律师与到场的媒体朋友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就非诉手段在维权过程中的运用等多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其中,尤其是针对媒体报道与被征收人维权的关系这一话题,参会双方进行了讨论。王有银律师指出,媒体报道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推动了案件进展,但案件本质上离不开法律规定,无论是通过诉讼手段还是非诉手段,都应在法律基础上开展。


最终,在本次会议尾声,圣运律师与来所的各位媒体朋友,就媒体与法治建设的关系达成了统一的共识,即“以个案报道进行普法”是最好的方式。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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