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衡动态 | 天衡陈川律师受邀为厦仲涉外业务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外经贸企业如何应用仲裁解决国际贸易及相关纠纷》主题分享

文化   2024-08-24 13:06   福建  


8月22日下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国际商事海事与涉外部主任,福建省商务厅聘任福建省外贸实务导师陈川律师应邀为“厦仲涉外业务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外贸企业如何利用仲裁解决国际贸易纠纷》主题分享。


本次活动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主办,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厦门市进出口商会、厦门市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协办,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炎龙致辞,厦门仲裁委员会秘书林志文主持。各外经贸企业法务、企业代表、各地涉外律师、仲裁员等五十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炎龙在致辞中介绍了厦仲涉外仲裁业务的发展情况并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厦门仲裁委员会现已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将在解决外经贸企业困境、促进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上继续发力。



陈川律师作为本次主题分享主讲人,从自己在执业前从事外贸业务的经历和感悟切入,总结自己执业二十多年来为外经贸企业提供非诉讼与诉讼法律服务的经验,从外经贸企业常见的国际贸易合同纠纷类型、国际/涉外仲裁在解决外经贸纠纷中的优势,以及通过仲裁解决外经贸纠纷的实操攻略三个方面,分享了仲裁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实务经验。



陈川律师进一步围绕涉外合同的规范签订、仲裁的启动、应对和仲裁的执行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他引用天衡所“管理风险、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强调业务人员、法务人员和律师应当相互合作,促进成交与风险管控并重,通过与相对方的平等协商,共同打造一份规范的涉外合同。通过引用中外法律规定和案例,陈川律师还对涉外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进行了讲解,并提供了标准仲裁约定的范例。他从送达、管辖权异议与仲裁条款司法审查程序的衔接、止诉禁令与反止诉令、实体审理的准据法、以及仲裁时效五个方面对涉外仲裁的提起和应对进行了介绍。在涉外仲裁的执行问题上,陈川律师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仲裁案件的跨境财产保全和临时措施,以及涉外仲裁裁决承认执行的法律依据、申请程序、期限和审查程序,并列举了境外仲裁不能被境内法院承认与执行的情形。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外经贸企业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加强对仲裁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认识和了解,掌握相关实操技能,对外经贸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培训活动旨在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助力厦门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外经贸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及纠纷解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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