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值得一个头条?

文摘   2024-08-12 17:54   广东  

         

8月11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登了《“两难”中的“双赢”之策——广东法院全程协调联动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纪实》一文,其中提及我院立案庭法官汤倩制发了广铁中院第一份诉前调解建议函,最终纠纷得以实质化解的故事。目前,判前调解建议函已推广至全省。

《人民法院报》8月11日头版

(以下为正文摘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作为全国首批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省份,广东法院如何在案件管辖改革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重?



“民告官”被认为是诉讼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一方面,案结事不了,老百姓不满意;另一方面,服判息诉率低,和解难。


如何在“两难”中寻找“双赢”之策?


近年来,广东法院紧紧抓住“府院联动”这个“牛鼻子”,与行政机关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联动,以实质化解矛盾,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中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


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双下降”,其中新收各类一审行政案件呈现“两连降”,非诉审查案件准予执行率实现“五连升”。


实质解纷如何协同调处?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结合烧烤店主观过错大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造成的危害后果,经审查并协调,邱某申请如罚款处罚由三万元调整至二万元,分三期缴纳,自愿撤回上诉,建议贵单位……”2023年2月,广州市海珠区某街道办事处收到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份诉前调解建议函。

原来,邱某在某商业楼内经营烧烤店,未配套安装专用烟道产生大量油烟、异味、废气,海珠区某街道办事处检查发现后决定罚款3万元。

邱某不服处罚决定,起诉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被法院驳回后,邱某不服判决,于2023年1月向广铁中院提起上诉。


广铁中院立案庭法官汤倩在调查中了解到,邱某收到处罚决定后当即关停了烧烤店,但始终觉得罚款金额过高,且一次性缴纳对自己生活影响太大。


案子判决并不难,但摆在邱某眼前的难题并不能解决。“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最佳方案,实质化解纠纷,真正解‘法结’更解‘心结’?”汤倩陷入了沉思。


为此,汤倩致电街道办事处,征求其基于自由裁量权对处罚款数额进行适当调整的可能。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不敢改这个决定,不然没法说清降低罚款的理由。


“有没有办法能消除行政机关的顾虑,破解行政机关‘不敢调、怕追责’的困境?”在汤倩的苦思冥想下,广铁中院第一份诉前调解建议函就这样诞生了。


街道收到建议函后,立即与邱某开展协商,很快就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行政诉讼不只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价和审查,更要关注和回应老百姓的真实诉求,以‘如我在诉’的态度为群众找到化解矛盾的办法。”汤倩认为。


汤倩在随后办理的几起案件中又制发了诉前调解建议函,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汤倩说:“特别是行政机关很大可能败诉的案件,在判决前,诉前、诉中调解的建议函让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有了‘依据’,对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大有作用。”


好的尝试需要机制上的推广,广铁中院专门制定判前调解建议函的相关工作指引。截至今年7月,共发出判前调解建议函45份,38件案件通过调解得以案结事了。


目前,判前调解建议函已推广至全省。



原文链接

头条


来源:人民法院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莫梯婷
责编:邓慧筠
审核:关   维

往期推荐





全省首批!广铁中院入选


局长上门做调解

解题,解纷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司法便民、普法宣传官方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