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合力,“修路”“办学”两不误!

文摘   2024-08-19 17:31   广东  
修路是便民利民的好事
但在修路项目中也容易引发纠纷
近日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通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荔湾工作站
开展诉前调解
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街道办
多个部门共同妥善化解一宗
因学校附近道路施工引发的行政纠纷案件
最终助力工程顺利推进
学校自愿撤诉  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某建设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一宗道路施工项目的环评报告申请。市生态环境局经调查研究,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符合相关环保标准,且不会影响周边居民的重大环境利益,于2024年1月4日作出该道路施工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并明确项目用地位置。

由于施工部分路段与某学校距离相近,学校以不服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为由,向市政府提出复议,经复议维持后,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关乎教学环境又涉及城市交通发展,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高度重视,指定立案庭分管诉前调解组的副庭长黄海丹和调解法官郭嘉共同全程参与、指导调解工作。


两名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了解施工现状,与校方及有关单位交流情况,为妥善化解纠纷,利用广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1+N+N”工作机制平台、荔湾工作站,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协调会的方式持续开展调解工作,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并提出可行性、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实质化解纠纷


两次协调会议后,建设方承诺施工期间会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协调,施工也会避开学校考试等特殊节点,尽力减少对学校的影响;竣工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合法环境权益。


在建设方承诺的基础上,法官进一步从诉讼必要性引导、助力城市更新发展等方面细致开展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预期合理化,最终学校同意撤诉。


结案后,调解团队持续跟进案涉项目施工情况,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肯定。


撰稿:郭嘉、林穗茵、张婷婉
制作:莫梯婷
责编:邓慧筠
审核:关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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