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法院调解
案件关乎教学环境又涉及城市交通发展,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高度重视,指定立案庭分管诉前调解组的副庭长黄海丹和调解法官郭嘉共同全程参与、指导调解工作。
两名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了解施工现状,与校方及有关单位交流情况,为妥善化解纠纷,利用广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1+N+N”工作机制平台、荔湾工作站,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协调会的方式持续开展调解工作,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并提出可行性、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实质化解纠纷
两次协调会议后,建设方承诺施工期间会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协调,施工也会避开学校考试等特殊节点,尽力减少对学校的影响;竣工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合法环境权益。
在建设方承诺的基础上,法官进一步从诉讼必要性引导、助力城市更新发展等方面细致开展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预期合理化,最终学校同意撤诉。
结案后,调解团队持续跟进案涉项目施工情况,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肯定。
“一次开庭办好多件实事”
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