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变“调解室”,纠纷在“指尖”化解

文摘   2024-09-18 18:06   广东  

近日 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通过工作微信建群的方式

从实质解决行政争议

与落实司法为民理念考量

成功调解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以高效便民的办案方式

最大限度引导商户合法经营

帮助其减轻诉累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山某咖啡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九万余元,该咖啡店不服,经复议维持及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上诉至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诉前化解

案件引入到诉前调解程序后,由调解法官汤倩和特邀调解员徐嵩对案件进行联合调解。徐嵩对案情进行细致的研判后,积极与咖啡店经营者杨某取得联系,并了解到该咖啡店刚开业不久,盈利情况不佳,大额罚款可能使其陷入经营困境。同时,汤法官也与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沟通,建议其根据案件情节对罚款额度进行调整。


在前期“背靠背”调解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鉴于双方当事人都有强烈的调解意愿,汤法官决定趁热打铁,立即组建微信工作群开展“面对面”调解。

信群里,徐嵩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向杨某解释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性,引导其正确认识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杨某心服口服,表示已办好经营许可证,也主动承诺日后一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最终,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同意在法定幅度内,将处罚的总金额降低至六万余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线上司法确认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至此,一宗上诉案件得以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和风细雨化干戈,抽丝剥茧解民忧。从最初的公堂对峙到握手言和,通过法官工作微信“建群”促调解,以调解化纠纷,既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亦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体现司法机关对民生的深切关怀与支持,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撰稿:汤   易

制作:莫梯婷
责编:陈   玲
审核:关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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