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用回忆录之
第5节,上山之梁山易主
经朱贵带路,我们一行人上了山。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王伦竟然亲自到山腰迎接。他说当年四寨副林冲上山的时候,他可是连聚义厅的大门都没出,甚至连第一把交椅上压着的屁股都没抬一下。
捧我们可以,但是你何必敲打自己的兄弟呢。照你这样做大哥,脑袋什么时候掉的都不知道。我看了林冲一眼,果然他气的呼呼地,像野牛在大喘气。
这样的组织怎么可能长久呢!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我们在山上住了三天,也就大吃大喝了三天。每天好酒好菜招待着,王伦就是不说正事。终于到了第三天夜里,王伦摊牌了:各位东溪村和石碣村的老少爷们儿,想必你们都知道我梁山的规矩,那就是上山三天内必须要纳上投名状,三天期限一过,你们就只能下山了。今天刚好是第三天夜里了,吃完酒,你们就该下山了。放心,盘缠我一定给够!不好意思啊,山上规矩坏不得!
刘唐当即站起来把酒杯摔了,不顾酒水贱了我一脸:好啊,你个老小子玩儿阴的!拿着什么狗屁规矩压我,你别忘了这山寨可不是你家的!”
面对刘唐发飙,王伦根本没当一回事,他看着酒杯发笑,笑完了又慢条斯理地剔起了指甲缝里的黑泥。
我用手指着刘唐:坐下!刘唐慑于我的威严,悄无声息地坐下了。
我和王伦一样慢条斯理:王大头领,请问投名状要谁的头才算数?我这一句话说出来,吓得周围的人都不吃东西了,也不出声了,气氛安静地可怕。
一句话就体现了我的智慧和威严,谁说书生百无一用呢!
王伦当时吓了一跳,不过他也不愧是文化人,一句话又反将了我一军:投名状当然不能用好汉的头了,杀好汉的不算好汉。你取个过路客商的头就行!
那如果是官军的狗头呢?
“那当然好了,一个官军的脑袋顶十个普通百姓的脑袋。问题是这天都黑了,没人会路过了。老鼠、夜猫子的头可不算数哦!”这下王伦放了心,甚至有了得意的神色。
我说:说了官军的头,就是官军的头。走,王大头领,我们一起去山脚下看看,那水边还扔着八九百官军的死尸呢,再不处理,聚义厅里都能闻见臭味了。
王伦当即蔫了。
我喜欢文化人之间的斗智,因为这能体现出我和那帮莽夫的不同;但我和王伦也不同,王伦只能斗嘴皮子,而我能文能武,所以即便辩不过他,我也能弄死他。结论就是,无论如何都是我赢,赢两次,叫做double赢。
王伦想了想又说:官军的头还没割下来,要割了才算!现在离着过期还有十秒钟,我看你十秒钟能不能飞到山脚下再飞回来!
我看了一眼林冲,给他递了个信号,然后又看向王伦:王头领,我相信十秒钟内,割你的头比较有把握。林教头,你不要飞过去啊!你不要掏出杀猪刀子啊!你不要揪住王头领的前襟啊!你不要割下他的头啊!你不要提着他的头说话啊!
林冲提着王伦的头说:梁山根本不是王伦家的,他说了不算!我专治各种不服,这就是他不服的下场。你们还有没有不服的?
杜迁、宋万、朱贵都当场吓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更别说出手阻拦了。小喽啰们眼尖的、反应快的赶紧带头跪了一地:“愿随哥哥执鞭坠镫!”杜迁、宋万、朱贵也只好跟着跪下了。
我本还以为有很大的风险,谁知道我的铜链都没施展一下,梁山就易主了;而且这帮本来也是杀人越货的狂徒竟然就这样臣服了,人人脸上都有惊恐之色。我扭头看了一眼林冲,才明白他们为什么害怕了,原来林冲正张着血红的大口喝着王伦的血,那样子连我都吓得一激灵。这再次证明了我之前说过的话:猛人、狠人都不可怕,行为不可预测的人才可怕。谁知道忍者神龟不忍了之后竟是这样的狰狞!我都说了多少个不要了,他竟然还是下手了。哈哈哈。
我走上前拉着林冲的胳膊说:林教头息怒!就请林教头坐这头把交椅!大伙儿快跟我一起唱这首梁山之歌:
林冲的屁股刚一挨上座椅,马上又弹了起来,好像座椅上插了针一样。他当即恢复了冷静:吴学究真折煞我也!这个位置说什么都是晁盖大哥才能坐。我杀王伦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江湖大义!
林冲疯了还能有这样清晰的思路,可见这人真不一般。他越冷静,我越感觉害怕。比较起来,刘唐都显得很可爱了。
林冲让位给晁盖使我略感介意,但是考虑到林冲的样子,那个老大的位子让给我我也不敢坐。好在林冲很懂事,第二的位子也不争,而是强行让我坐了。其实他不那么用力摁我,我也会坐下去的。但是随后他的表现就不那么懂事了,他又让公孙胜坐了第三把交椅。
这下我急了:林教头,你这样让来让去是什么意思?我们几个上山难道是为了夺你的山寨吗?快赶紧挨着晁大哥坐下!我们一文一武拥护着晁大哥不是正合适吗?!
“不合适!”林冲竟然直接反驳了我:“公孙先生名闻江湖,善能用兵,有鬼神不测之机。比如这次对抗官军,不都是公孙先生的功劳吗!”
好,我才懒得替你说话呢!我安心地坐回了原位。
这次排序的结果是,我做军师,公孙胜“同掌兵权”。那他不就是副军师了吗!再加上他有妖术加持,那他不是和我平分秋色了吗?真恨爹娘没给我多生一个脑袋,否则我必然在智商上碾压他。
众人排定座次后,林冲说:上复三位哥哥、列位兄弟,王伦还有个孽种王小伦在山上,如今只有十岁,我们该怎么处置他?
晁盖:既然还是个孩子,那留着他于我们何碍?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留着早晚是个祸害。
我一说完林冲就冲出去了。看来林冲更喜欢听我的话,不过我并不因此而喜欢他;当然也可能是他恨王伦恨到了极点,王伦死了,又把恨转移到了王小伦身上。
林冲办完事后交给了我一本书:反正其他人也不识几个字,这个本子就交给二哥处理吧!
我打开一看,原来是王伦的日记本,首页是一首诗:
新生活
落款:政和元年三月 王
我随手又翻开一页,是一首五言诗:
借粮赏脸
落款:政和元年六月十五 王大统领
下面是王伦自己做的注释:这首诗充分说明了作者不爱钱财,已经摆脱了低级趣味,他已经将人生追求升华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和境界!
同页下面还有一首短词,我跟着哼了哼,还哼出了旋律:
原来王伦喜欢小马拉大车。
早知道这事也能写入日记,我当初何至于无事可写,而把日记本撕了呢!
问题是,我爱谁?谁才值得我爱呢?
我洁身自好、美玉如初的时候,你不爱我;现在我在你面前消失了,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你却来封信说爱上我了!问题是我已经回不到从前的状态了!我配不上你了!
算了,
我多么想说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可是——
不行,我要控制我自己,坚决不能流泪!我要永远记着这句话:当我爱一个人,我就有了软肋,尤其是在我已经没有了回头路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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