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吴用回忆录》一稿完成

文摘   文学   2023-12-05 02:27   河北  


《吴用回忆录》一稿完成


202312417点,人生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吴用回忆录》一稿完成,全文共51万字,145个章节。

2月末萌生了动笔的想法后,63日发出了第一节,6月末失业后,写作和发稿均开始进入快车道,基本每天发布一节,直至今日一稿完结。

当然,后续的补和改还是会继续的,只是不会在订阅号重新发布一次了。


写作过程中,尤其要感谢黄老师。我能坚持下来,和黄老师的鼓励分不开。

我也说过,这个版本的写法并不完美,达不到我原来的设定和期许,但是先完成这一步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安慰吧。黄老师读过后却把此文抬的很高,给了我莫大的精神鼓舞。

我原设想的版本主打严肃+深刻,但后来考虑后,改成了主打深刻+搞笑,严肃还留下了一点影子。

搞笑的地方主要在于歌曲改编,目前全文改编歌曲共290首。


萌生改写水浒的想法,源于对刘备和宋江的对比思考。二人在名著中都表现的如同废物,但却能聚拢一帮人才为己所用,并造成一方割据势力。以事实为依据,以逻辑逆推,可以得出二人绝非废物的结论。

同样这个思考还可以推及唐僧,他连普通人都不如,却能当取经团队的领导,足以证明他绝非等闲之辈。

从狠辣这个角度来看,唐僧念起紧箍咒来毫无怜悯之心,刘备则动不动眼含热泪带着一帮百姓做流动的人质。

那么宋江能成功的亮点在哪里呢?

经过一番思考,我选择了文中的“替天行道”论。


如果把施耐庵当作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我估计没人会愿意和他交朋友。但以一个作家来说,你不得不佩服他。

不知道是谁说的,伟大的文学,不是让人变得单纯,而是让人变得复杂。

在不同的读者眼里,当然会有不同的《水浒传》。而在我的眼里,《水浒传》首先是一本关于人性的小说。所以我写的《吴用回忆录》,可以说是在这个特定角度的解读。


以宋江和晁盖的关系举例子。二人的关系由最初的肝胆相照、互相包庇发展到后来的日渐不睦,甚至差点当场翻脸,这一点大家都能读出来,但是作者却绝不用文字明说,而是要读者自己去体会。

再看晁盖在曾头市中箭,临死前留下了那个著名的遗嘱:“若哪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

这句话的目的就是要阻拦宋江继位。

我把晁盖的遗嘱分解成了两步:宋江要合法继位,首先需要确认凶手是谁,其次是活捉凶手。

这个遗嘱后来经宋江的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要捉住史文恭。所以我借吴用的口说,宋江的说法【虽然免去了破案的麻烦,甚至是尴尬,但却无意间建立了一个他自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他当时聪明,直接说凶手是阎婆惜就好了。】


再举个例子,在拥立宋江正式继位时,又是以林冲为首(之前拥立晁盖时也是)。这个“又”,我用了三个角度来解读,从吴用的嘴里说出来,并借此三句,吴用得以在精神上控制了阴狠的林冲。吴用说林冲【害死晁大哥,你有嫌疑;争夺金交椅的宝座,你有实力;而且弄死带头大哥,你有前科和经验。你打算怎么做?】

以上两个解读都没有超出水浒传原文的范围,个人认为合情合理,算是有益的补充。


当然,还有一类解读是我凭自己的见识和阅历做出的。比如,宋江排行老三,书中却没有交代他还有哥哥。我的解读是排行在前面的老大和老二是他大爷家的堂哥,因为同属一个爷爷的孙子们,也就是堂兄弟们,是可以这样论排行的。同理,三阮的老大是阮小二,我做的也是这样的解释,所以人物中增加了阮小大等人。

所以总结说来,可以说我写的《吴用回忆录》就是《加料水浒传》,在坚硬的骨头框架中给它塞入了鲜活的肌肉和血液。肌肉是各处新增的解释,血液则是“忠义”和“替天行道”。比如,《梁山之歌》在梁山上唱响了无数回,明确写出来的有15回,其中,

1回出现在第5节,是吴用歌颂林冲,当时林冲刚刚手刃了王伦,吴用假推林冲继位,所以这首歌的原创是吴用;

2回出现在第40节,是宋江歌颂晁盖,当时宋江刚刚正式上山加盟;

345回分别出现在第516371节,是不同好汉们歌颂宋江,体现了宋江对梁山的逐步控制;

6回出现在第72节,是林冲私下对吴用表忠心歌颂吴用,这是吴用刚上山时歌颂林冲的反转。林冲的这一行为被吴用坚决制止了。这是全书中唯一一次有人歌颂吴用,而且是在私下里,就这还被吴用坚决制止了,说明吴用对此非常警惕,也反向证明了宋江对梁山的绝对控制;

7到第15回分别出现在第738288100107123130139145节,是众人对宋江的歌颂。其中,第82节是王定六的父亲领唱的,其他绝大部分场合都是吴用主导的,领唱并且打拍子。同时,为继续把持和主导对宋江的歌颂,吴用出手打击王定六的父亲,并把老头子逼死了。最后一节,即第145节,是花荣为宋江殉葬前吴用主动提出来要唱的,既是歌颂宋江的绝唱,也是整个故事的绝唱。


既然加了料,肯定会有令读者不满的地方,比如花荣和宋江的感情戏。

尽管我认为这个感情戏也并未超出水浒传的框架范围,但还是有人反问花荣是否在哪里得罪过我。

明朝小说我读的不多,但是不多的几本书也可以让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宋元明时期,养小厮、养男宠和所谓龙阳之好并不新鲜。

每当说起这个话题时,我总是喜欢拿明星吸Du举例子,即人在物质生活和普通精神追求上获得了完全满足之后,肯定会追求异样的刺激。明星们为什么不通过吃大餐和玩弄异性获取满足?他们不知道吸Du有害健康吗?他们不知道同性之爱有悖普通人眼中的伦常吗?他们当然知道,他们只是觉得大餐和异性太普通了,已经无法通过这种普通行为获取足够的刺激和快感了。这时候,不走寻常路,就成了他们别无的选择。

你觉得369一顿的大餐很贵,他却连36900一顿的大餐都吃腻了;你觉得三千块一夜的女子很漂亮但很贵,要攒一段时间的钱才能享受一次,他们却随便甩出10000块去都无法获得新鲜感,甚至不甩钱还被粉丝追着跑。

所以我之前的总结是,人在发达富裕到一定程度之后,在一个瞬间或经历一场指引,人的爱好就会发生畸变。

直到五六年前,我读到一篇文章,里面提到闻格时期,也有鸡奸这种事发生。

而恰好,宋江的花荣和卢俊义的小乙都是超级美男,二人又对大哥无限地、绝对地忠心和崇拜,所以我觉得,我的加料并不过分。


最后,我们还是以梁山之歌来纪念一下宋江和梁山的覆灭吧:

巍巍梁山,

如果真值得歌颂,

那是因为宋公明,

才变得牛哄哄。


天大地大,

世界比我想象中难懂,

我们除了会追捧,

其他的听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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