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如何研究比较宪法?
《海国宪志:全球化时代的比较宪法》新书研讨会
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
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3会议室
田雷(书面发言)
十多年前,我和刘晗老师在纽黑文榆树街的一处临街二楼公寓合租时,一定经常讨论比较宪法学的问题。
我那时博士刚毕业,做博士论文时最初是想写比较宪法的题目,但在过程中放弃。那时候比较宪法研究属于“显学”,2005年,我从法学院的宪法学研究生进入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读博士,继续比较宪法也是顺理成章,我记得一开始想要研究转型民主国家的政党法,现在想来是一个极富时代特色的题目,只是真正要接受政治学的师长评议时才意识到,political science对比较研究的要求同当时法学的比较法研究差异极大,以我当时的个人情况以及所处的学术环境,一开始头脑中的题目压根做不下去,这次做比较宪法的努力以我switch in time而阶段性告终。按照这个语境,我当时同刘老师聊天时,一定抱怨比较宪法学不好做,尤其是中国学者,中国作为一个比较的case怎么摆,用英文学界比较宪法的主流范式来说,中国始终是格格不入的,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共同的苦恼。刘晗有自己非常独特的从坑里跳出来的方法,他在耶鲁的博士论文写的首先是美国宪法问题,勇气和抱负远非常人所能及,当然刘晗老师也非常努力,我见过他写作时的通宵达旦。就此而言,刘老师今天出版《海国宪志》,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在世纪初前后开始宪法学研究的这波学者,无论到底研究什么,哪个问题,哪个国家,哪种方法,某种意义上都是比较宪法的研究者。这么说来,即便是全盘西化论者,也是把论文写在了祖国大地上,区别在于问题意识的不同,其中的逻辑类似美国宪法解释可以通过对制宪者原意的发掘来展示国父不是原旨主义者一样。比较宪法研究也不是只有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方面,我们可以说现在宪法学界自觉明确定位为比较宪法的研究,是越来越少了,但另一方面,几乎绝大多数言之有物的研究成果都有比较宪法的思想资源,至少我们当年曾经读过的书还在体内翻腾着,它是我们下笔写文章时的一种语法结构。
最近几年,我好几次受邀参加蔡定剑宪法论文奖的评审工作,对我来说,每次评审也是一次学习和观察的机会,如果做一种代际的比较,现在更年轻的宪法研究者在很多方面至少比我当年强的多,但很明显,他们有一个不同,放在今天我们讨论比较宪法的语境内,可能构成一个短板,就是他们对“比较宪法”的冷淡。如果说我们当年有些类似一头扎进去,现在的博士生、硕士生们对这些思想资源变得很隔膜,相当一部分我们当年引经据典、耳熟能详的论述,搁在今天根本没法去用,看很多论文以及注释,似乎我们根本就没有经历过那段宪法学的时光,这是我个人的一点观察。比较宪法就像一个坑,坑必须挖的足够深,树才能更粗壮。
我完全同意前面诸位老师所言,刘老师的《海国宪志》,是一种新的比较宪法研究,这本书实际上把“我们今天如何做”这个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今天是什么时间,我们又是谁,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方法论上的如何做才能逐渐清晰。这么说来,无论是刘老师的书,还是今天的讨论,还都只是一个开始,让我们一头扎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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