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对直接主管人和其他责任人定罪处罚,对单位处罚金!

职场   2025-02-01 12:16   山西  

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某系被告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信息公司)实际经营人,全面负责该公司日常经营。经营期间,某信息公司累计拖欠赵某等4名员工劳动报酬42万余元,冯某于2023年6月停用原手机号码并逃匿。

经上述员工投诉,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9月7日在某信息公司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向冯某户籍地址邮寄,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某信息公司、冯某在指定期限内未予支付。

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2024)苏0492刑初137号刑事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单位某信息公司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单位某信息公司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合计人民币四十二万余元。

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九条进一步明确:“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本案中,被告单位某信息公司、被告人冯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本案中,被告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多达42万余元,且直至裁判生效仍未支付。经综合考虑某信息公司、冯某犯罪事实、性质及坦白等情节,人民法院在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定罪处罚,并责令被告单位支付所欠劳动报酬。

裁判要旨


1. 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2.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裁判作出前仍未支付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同时,依法责令行为人支付所欠劳动报酬。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9条

一审: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苏0492刑初137号刑事判决(2024年4月25日)
(江苏省常州市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单位犯罪的处理   入库编号:2025-05-1-232-001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及原出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推荐阅读
👉 【收藏】2025版:山西全部30类假期规定和待遇汇总!
👉 【收藏】2025版:山西历年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政策汇总~~
👉 【权威发布】2025年一次性遗属待遇、人身损害赔偿基数发布!(附:待遇对照表)
👉 【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10个最新政策解读~~
👉 【收藏】2024版:山西省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1992年—2024年)
👉 【收藏】2024版:山西省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政策规定、计算方式~~
👉 【收藏】2023年山西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109.58元 / 月(附:1985—2023年社平工资表)
👉 
👉 【社会保险】各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是多少?
👉 【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30个问题全解读~~
👉 【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需要确认劳动关系?转移时需要提供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 【工伤保险】31省标准汇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差异极大)
👉 【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补缴?滞纳金如何计算?
👉 【政策参考】2022版:各类人员的抚恤金及丧葬费给付标准和计发办法(附文件)
👉 【养老保险】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你会计算吗?
👉 【注意】退休前后违法犯罪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 【收藏】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请求所涉计算方法大汇总(65条)~~
👉 【收藏】2022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支付的61种情形及其标准!
👉 【收藏】2022版:全国各地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计算方式+计算基数)
👉 【实务】劳动法中“二倍工资”的几个实务问题~~
👉 【权威发布】国家邮政局 人社部印发《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   好消息!!“老牛工作室”关键词快捷回复功能正式上线~~


谢谢阅读!觉得不错,请您转载分享!↓↓

老牛工作室
普及劳动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