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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货币
西藏货币史是指西藏地区货币流通和使用的演变历程。早在新石器时代,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西藏的货币雏形萌芽于原始的物物交换形式。
自16世纪起,西藏大量使用通过尼泊尔银钱贸易流入的尼泊尔银币。但是,由于尼泊尔银币供应不足,西藏分别于1763年和1785年开始自行铸造银币,此举引发廓尔喀以银钱贸易问题为借口的两次入侵战争。在清廷击退廓尔喀后,乾隆帝下令西藏自行铸造货币。自1791年起,西藏开始系统化铸造藏币,逐步建立自己的货币体系。
藏币铸行初期仅限于银币,1909年西藏开始铸造铜币,1911年起又发行了纸币,并在短期内试行过金币。同时,英印卢比、四川藏洋等周边地区货币也在西藏市场上流通。1959年后,藏币被废止,人民币正式成为西藏的官方流通货币。
在新石器时代,青藏高原逐渐向父系社会过渡,私有财产的积累为物物交换奠定了基础,偶发的交易逐步成为一般等价物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进入金石并用时代,物物交换日益频繁,推动了度量衡的应用与一般等价物的出现。牲畜、贝壳、氆氇、砂金、白银等都曾作为交易媒介,其中砂金的使用尤为广泛。
约公元前360年,聂赤赞普(གཉའ་ཁྲི་བཙན་པོ།)时期,西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商品交换与货币的雏形逐渐成型。
松赞干布(སྲོང་བཙན་སྒམ་པོ་,?~650)统一青藏高原,建立吐蕃王朝,确立封建庄园制度,并推动与中原大唐、天竺及尼婆罗(今尼泊尔)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商业贸易的发展。他还颁布法律,制定了统一的度量衡制度,为吐蕃经济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在吐蕃王朝时期,砂金成为主要的交易媒介。王朝分裂后,白银的使用逐渐普及,西藏进入金银并用的阶段。元朝时期,大量白银流入西藏,推动西藏正式迈入银本位时代。
根据藏文史书《贤者喜宴》记载,吐蕃时期将黄金视为最上等的金属,白银次之,铜铁再次之。书中描述了松赞干布派遣使者携带黄金出使天竺和大唐的事迹,以及他用金粉赏赐他人的例子。《吐蕃大事纪年》也记录了公元708年吐蕃征收黄金作为税赋的情况。
▲肖怀远编著《西藏地方货币史》。
《贤者喜宴》还提到一种名为“通仄”的货币。考证表明,“通仄”是汉语“铜子”的音译,包含金币和铜币两类,主要指从大唐流入吐蕃的货币。当时,吐蕃占领了大唐的河陇地区,当地居民在吐蕃统治下仍继续使用唐代铜钱。此外,大唐宫廷铸造的鎏金开元通宝通常用于赏赐,吐蕃使者将其悉数带回本土。大唐在大宗贸易中主要使用白银,这一习惯对吐蕃产生了深远影响,使白银逐渐将进入吐蕃的经济流通体系。
《西藏王统记》和《汉藏史籍》也记载了吐蕃使用金币和银币的情况,但这些货币多从外地流入。当时,物物交换仍是吐蕃的主要经济形式,而金沙在金属货币中占据主导地位,其计量单位以金沙的体积为标准。
由于黄金和白银为称量货币,度量衡标准在其使用中尤为重要。赞普赤祖德赞(ཁྲི་གཙུག་ལྡེ་བརྩན།,802~838)时期,参照古印度的度量衡体系,制定了吐蕃的度量衡标准。当时,藏地长期实行实物税收和物物贸易制度,货币的作用相对有限。盐、谷物、酥油、茶砖、马匹、贝壳等也常作为交易单位。例如,谷物的计量单位120恰为1藏合,6藏合为1藏升(约6000粒青稞),20藏升为1官斗(如克),2官斗加10藏升为1中驮。黄金计量单位2麻如为1色瓦,20色瓦为1钱(sho),8钱为1两(srang),4两为1普涅。酥油则以120恰为1波,4波为1藏两,20藏两为1克藏秤。
▲从左到右依次为:日本番茶、中国黄茶、中国乌龙茶、印度阿萨姆红茶。
公元877年,吐蕃王朝瓦解,西藏进入分裂割据时期。此后,藏区与中原持的贸易续进行,其中茶马互市在宋代达到相当规模。茶马互市指藏人用马匹和特产换取白银,再购得茶叶等货物运回藏区获利。从晚唐到宋代,随着白银在中原的普及,通过贸易进入藏区的白银逐渐增多,逐步成为通用货币,使藏区进入金银并用阶段。
据《西藏王统记》、《米拉日巴传》和《汤东杰布传》等史籍记载,这一时期藏区广泛使用金银作为交易媒介,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和货币化进程。
▲1287年,元朝的至元宝钞。
元朝设立宣政院管理藏区,并在藏区设立驿站和兵站,通过萨迦政权向上层僧俗赏赐大量白银,以巩固统治,推动白银在藏区的广泛流通,逐渐取代黄金成为主要货币。同时,元朝统一中原与藏地的度量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藏区的货币体系。元代时,藏区不仅使用白银,还开始使用纸钞。
▲选自《中国西藏·萨迦寺》。
自13世纪起,元朝历代皇帝向藏区诸法王大量赏赐金银作为檀越布施,使金银逐渐成为藏区的主要货币。但是,在1750年之前,藏区在商品买卖、布施僧侣和支付工资时,仍以称量天然金银为主。例如,本钦释迦桑波修建萨迦寺大神殿、八思巴主持曲米仁莫大法会、宗喀巴主持拉萨祈愿大法会,以及第5世达赖喇嘛重修布达拉宫等大型工程中,支付僧人诵经和工匠杂役费用时,都直接通过称量金银完成。
16世纪以前,西藏的大宗贸易主要以银锭为主,但由于缺乏辅币,实际交易通过碎银或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从14世纪到19世纪,随着西藏社会的相对稳定和对外贸易的繁荣发展,大量外国商人涌入藏区,其中以克什米尔人和尼泊尔人最为活跃。繁荣的贸易促进了多种外国货币的流入,包括印度、尼泊尔、不丹的银币、拉达克的亚乌银币、科奇比哈尔土邦的银币,以及少量来自英国、葡萄牙和俄罗斯的银币。
▲定居在拉萨的尼瓦尔人,摄于1903年。
尼泊尔与西藏接壤,两地经贸往来历史悠久,早期以物物交换为主。尼泊尔最早的货币出现在5世纪末,由尼波罗国马纳·德瓦统治时期铸造,其铸币上刻有君主的姓名。自1590年尼瓦尔人获得在拉萨定居的特权后,尼泊尔银币逐渐在藏区广泛流通,成为两地贸易的重要媒介。
在明清两朝政策的影响下,大量白银流入西藏。然而,与中原地区大宗交易用银锭、小额交易用铜钱的习惯不同,藏区的小额交易主要依赖碎银。由于碎银在便携性和流通便利性方面不如外国货币,尼泊尔银币逐渐在藏区流行。尼泊尔银币最初通过货物贸易流入藏区,随后演变为西藏以白银购买尼泊尔银币的银钱贸易形式。
16世纪中叶,西藏银本位制逐渐确立,藏尼之间的官方银钱贸易体系也初步形成。
1556年,加德满都土王马亨德拉·马拉与西藏签订条约,约定由西藏提供白银换取加德满都铸造的银币。随后,巴德冈和帕坦也加入这一贸易体系。中文史料中,将加德满都谷地的这三个土邦根据藏语音译为“巴勒布”。
1645~1650年间,加德满都土王普拉塔普·马拉曾派兵入侵西藏,并与拉萨活佛签订条约,规定“巴勒布”垄断藏印贸易,免除关税。同时,西藏需以金银购买“巴勒布”铸造的银币,并允许这些银币在藏区流通。
▲乾隆帝御用盔甲,摄于法国军事博物馆。
乾隆初年,加德满都谷地因三土邦之间的争斗以及廓尔喀的崛起而局势动荡。廓尔喀对加德满都谷地的连年征讨,导致藏区与“巴勒布”的银钱贸易在乾隆年间多次中断。
1769年,廓尔喀完成尼泊尔统一后,与西藏恢复了银钱贸易。廓尔喀铸造了纯银新币,并要求以一枚新币兑换两枚旧币。但是,西藏坚持按旧币面值购买新币,不接受兑换损失,导致市场上出现银币短缺的局面。
乾隆53年(1788年),廓尔喀以贸易纠纷和边界争端为由,第一次入侵西藏。次年,驻藏大臣与噶厦官员未经清廷批准,私自与廓尔喀议和,同意以白银赎地。然而,由于西藏未能按时支付赎金,廓尔喀于1791年再次进攻后藏。清廷迅速调遣大军平定廓尔喀,并责令西藏自行铸造货币,禁止使用尼泊尔银币,从而彻底断绝了与廓尔喀的银钱贸易。
▲萨钦·贡噶宁波。
自16世纪起,尼泊尔银币逐渐在西藏流通。这种货币被音译为章噶(tangka),又译作“章卡”、“唐加”。史料记载,萨钦·贡噶宁波曾在萨迦寺的大法会上布施90万枚尼泊尔银币,颇罗鼐在雕刻《甘珠尔》和《丹珠尔》时也用尼泊尔银币支付工匠工资。当时,市场上尼泊尔银币的汇率约为一枚折合一钱五分银两。随后,在廓尔喀的普利特维·纳拉扬·沙阿统一加德满都的战争中,尼泊尔与西藏之间的贸易通道被切断,银币供应受到影响,导致贸易一度中断。
▲1763年,西藏自铸银币。
1763年-1764年,西藏摄政第6世第穆活佛(་འཇམ་དཔལ་དགེ་ལེག་ས་རྒྱ་མཚོ)首次在西藏铸造银币。
1785年,第8世达赖喇嘛(བྱམས་སྤེལ་རྒྱ་མཚོ་)再次在西藏铸造银币。
1792年,西藏地方政府开始发行了标有“十三·四六”纪年号的藏银章噶币,与尼泊尔章噶银币等值流通。此后,西藏陆续铸造了“十四·二五”、“十五·二四”、“十五·二五”、“十五·四三”等纪年号的银章噶币,并增发了分币,包括二分五厘、五分、七分五厘、一钱、一钱二分五厘等小额零币。另外,还铸造了不同面额的银币,包括1两、5钱、当十、3两、10两的银章噶币,以及面值20两的金章噶币。
▲1918年,年号“十五·五二”,面值20两的金币。
1917年起,西藏开始使用金章噶,但这种货币仅流通了4年便停止发行。此后,西藏地方政府铸造了多种铜章噶币,包括面值四分之一分的“低苦”、二分五厘的“一嘴”、五分、七分五厘、一钱、三钱和五钱等不同面值的货币。
西藏地方政府的大规模铸币厂设在拉萨布达拉宫山下的雪城,由木如寺的丹增曲扎监督机器制造。
▲擦绒、强俄巴与德国恩斯特·塞弗尔探险队,摄于1938年。
1915年,藏军总司令噶伦擦绒(ཚ་རོང་ཟླ་བཟང་དགྲ་འདུལ་,1888~1959)领导设立了负责铸币事务的机构“诺兑色章列空”。
从1911年至1922年,藏区利用人力驱动的机器铸造了包括面值5钱的银币及20两的金币。此后,强俄巴·仁增多吉(བྱང་ངོས་པ རིག་འཛིན་རྡོ་རྗེ,?-1945)从英国留学归藏,在夺底(མདོ་སྡེ)修建了水电站,造币厂也因此从雪城迁至夺底。
1931年,西藏在新建的扎细机械厂(扎细电机列空稀有无边智力金库房)引入电力驱动的机器,用于铸造银币、印刷纸币及制造枪炮零件。
早在1911年(藏历铁猪年),西藏首次发行纸币。这些纸币在布达拉宫雪城的造币厂内以藏纸手工印制,面额包括5章噶、10章噶、15章噶、25章噶和50章噶,图案丰富多样:
50章噶,天蓝色,图案为六长寿。
25章噶,红黄色,图案为和气四瑞。
15章噶,深紫色,图案为八瑞物。
10章噶,红色,图案为八瑞相。
5章噶,浅绿色,图案为五妙欲。
所有纸币均加盖拉萨活佛的红色印章和黑色的银行关防,背面设计则根据不同面额呈现独特的风格。
西藏地方政府曾派遣人员前往印度加尔各答学习机械印钞技术后,在1931年开始采用胶版印刷工艺,在金东宗(今林芝朗县金东)生产的优质金东纸上印制彩钞。金东纸因含有防虫蛀毒素而具有较高的品质。最早印制的彩色纸币为面额50章噶,正背面均有图案。随后,西藏地区陆续发行了面额为100两、25两、10两及5两的彩色纸币,并以英镑金币作为纸币的兑换储备金。储备的英镑金币按每箱500枚计算,共计54箱,存放于布达拉宫的财神库内。
▲原噶厦政府人员。
1948年,夏格巴率队从美国购入了5万盎司黄金(约合当时200万美元),并将其与从印度及西藏本地采购的黄金一同存入罗布林卡金库,作为纸币发行的的准备金。
▲第11世达赖喇嘛。
早在1856年,廓藏战争结束后签订的《藏尼条约》规定西藏每年向廓尔喀支付一万卢比的赎金,这是西藏地区使用卢比的最早纪录之一。
1893年,《中英藏印续约》签订后,西藏开放亚东为商埠,大量英属印度铸造的卢比涌入藏地。这些英印卢比因质量优良、成色稳定,逐渐取代品质较差的藏币,成为藏地广泛流通的货币。这些机器铸造的银币设计精美,正面为英王头像,背面用英文标明币值和铸造年代,并以花纹环绕。每枚重量为三钱二分,大小适中,便于携带。
▲岑春煊。
但是,英印卢比的大量流入引发了白银外流的问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时任四川总督的岑春煊于光绪28年(1902年)下令成都造币厂铸造了一种专供藏区流通的四川藏洋银币。四川藏洋的形状、重量与印度卢比一致,正面为光绪帝侧面像,背面环绕花纹,并刻有“四川省造”字样,中央设计有一横花或立花,仿照英印卢比的样式。
▲四川藏洋的正背面。
为维护英印卢比在康藏市场的主导地位,英印政府采取了倾销英印商品和操纵市场等手段,刻意压低四川藏洋的币值。对此,清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包括张贴告示规定英印卢比按照三钱二分的标准流通,设立兑换所,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和民众在支付薪资、购粮和缴税时优先使用四川藏洋,以减少英印卢比的流通量,逐步提升四川藏洋的市场地位。
然而,在卫藏地区,四川藏洋始终未能取得与英印卢比平分秋色。英印卢比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并在当地市场大量流通。
1959年8月10日,国务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理主任委员第10世班禅以及副主任委员张国华、帕巴拉·格列朗杰和阿沛·阿旺晋美共同签署了《宣告“藏币”作废的布告》,宣布藏币为非法货币,禁止流通,并即日起停止使用。西藏地方各级政府和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人民币限期收兑藏币,各地区具体收兑时间由当地政府自行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制定了具体的兑换规定:1元人民币兑换藏钞50两,7角人民币兑换1枚藏银币,1元人民币兑换40个藏铜币或200个小铜藏币。截至1960年底,西藏各地共收兑藏币约1亿两,折合人民币约285万元。当时,市场上的兑换比例为1块银元兑换15两藏钞或3印度卢比;1958年,中国银行将1印度卢比汇率定为0.522元人民币。
在藏文中,人民币被称为མི་དམངས་ཤོག་དངུལ།(Mimang Xogngü),意为“人民的纸币”,单位为“元”(藏文སྒོར་,Gor)、“角”(藏文སྒོར་ཟུར་,Gorsur)和“分”(藏文སྐར་,Gar)。自第二套人民币发行以来,票面上已印有藏文“中国人民银行”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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