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元文章学的“声音”面向 | 辛明应

学术   2024-06-29 18:52   山东  
摘  要

清代中期,阮元在经学语境中建构了彰明卓特的文章学理论。在阮元文章学的建构历程中,声音观念是一条贯穿始终的线索。乾隆后期,阮元的骈体溯源论已于骈偶之外,把握到经籍文辞音韵相谐的文体特征。嘉庆年间,随着清代古音学家对经籍韵文的研究日渐深入,阮元有意识地在文章学中引入古音学成果,将音韵相谐的文体认知,落实为以用韵比偶为核心的文章理论,阐发了韵偶合一的理念,并初步构建了文统论。道光初,阮元基于学海堂文笔之辨的理论创获,沿循顾炎武“音韵之辨”的思路,提出“韵即声音”“声音即文”等命题,揭示了“宫羽—韵—平仄”这条声音的历史演变脉络,重构了韵偶合一的理论,完善了文统论。阮元文章声音理论的发明与建构,接续并超轶了中古时期的文章声律论,其理论路径亦有别于清代的古诗声调论与古文声气说,展拓并深化了中国文章学的声音面向。

作 者 辛明应,扬州大学文学院讲师
原 载 |《文史哲》2024年第3期,第34-43页

清代乾嘉年间,既是经学复振的时代,也是文章学昌隆的时期。在经学取径上,持守程朱之道的宋学家,与师法许郑之学的汉学家渐呈对垒之势;在文章理论中,取法唐宋、标举义法的桐城派,与推尊六朝、高张《选》学的骈文家时有合战之论。进言之,汉宋之争与骈散之辨实相裹挟。值此风会之中,作为“清代经学名臣最后一重镇”的阮元(1764-1849),以小学为根柢,以《选》学为指归,从文笔之辨、声音理论、文统理论等层面,做出了多重面向的探索,建构了彰明卓特的文章学理论。龚自珍较早拈出“文章之学”作为阮元学术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公独谓一经一纬,交错而成者,绮组之饰也。大宫小商,相得而谐者,韶濩之韵也。……以沉思翰藻为本事,别说经作史为殊科,是公文章之学。”龚自珍提炼出的阮元文章学要旨,是从“经纬相错”与“宫商相谐”两端划定“文”之义界,前者为奇偶,后者即声音。

声音是阮元文章学的核心话题之一。在阮元文章学自发轫至成熟、自模糊至彰明的历程中,声音理论的演进是一条不容忽视的线索。由此观之,阮元文章学的建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乾隆五十三年(1788)撰写《四六丛话后序》为标志,第二阶段以嘉庆十八年(1813)著述《文言说》为分界,第三阶段以道光五年(1825)倡论《文韵说》为节点。随着对声音的体认不断深入,阮元形成了韵偶合一的理论创见,构建了以声音偶对为基础的文的谱系。阮元在声音面向上对文的意蕴发明,深富理论创新意义,对晚清、民国乃至今日的文章理论都有着深远影响。

历来关于阮元文章学的研究已有丰硕成果。早期的研究基本解决了阮元说了什么的问题,进一步的研究则深入剖析了阮元为什么说的问题,学界进而注意到阮元文章论中的经学话语,深入讨论了阮元怎么说的问题,还有论者继续探究阮元这么说有什么影响的问题。穷源溯流,胜义迭出。近十余年,清代文章学中的声音理论日益受到学界关注。由于桐城派格外讲求格律、声气、诵读等声音层面的问题,学界关注较多。而关于阮元文章学中的声音理论,学界间或涉及,迄无专题研究。声音在阮元文章学中究有何种蕴涵,其生成与发展之迹若何?阮元文章学与清代古音学有何关系?阮元在中国文章学的声音理论传统中有何创见?这些问题尚有讨论空间。

一、音韵相谐:阮元早期文章学的声音论述与古音学资源

清代是骈文创作的中兴时期,骈文作手蜂出,理论大备。乾嘉时期,骈文与古文争胜,大体经历了“求对等、争正统与融骈散”三个阶段,欲争正统,主要依循刘勰《文心雕龙·丽辞》的思路,沿两条路径展开。第一条路径是依经立说,寻求骈偶在早期经典中的依据。刘勰论《易》之文,谓“序乾四德,则句句相衔;龙虎类感,则字字相俪。乾坤易简,则宛转相承;日月往来,则隔行悬合”,即为此说之宗。乾隆十四年(1749)吴宽谓“《禹贡》‘九州攸同,四隩既宅’,已为偶句滥觞”,乾隆二十三年(1758)袁枚以《禹贡》和《文言》中的语句为例,诘曰“非其骈焉者乎”,直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程杲为孙梅《四六丛话》作序,立论率皆沿此路径。

第二条路径是征于自然之奇偶与人文之文质,论证骈俪合乎自然之理。此亦源于刘勰“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之说。袁枚于乾隆年间已有“一奇一偶,天之道也;有散有骈,文之道也”之论。其经学依据为《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与“阳卦奇,阴卦耦”等语,故其理论路径仍是援经为证。但此种论述不免自陷于“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的逻辑中,势必导向“右韩、柳而左徐、庾”之一偏,故袁枚亦对“论者先散行后骈体,似亦尊乾卑坤之义”颇致不满。至凌廷堪则明言“不欲陋而欲华,不取奇而取耦”,表明了推尊骈体的文统立场。至嘉庆三年(1798),吴鼒辑成《八家四六文钞》,其骈体观凝萃为“一奇一偶,数相生而相成;尚质尚文,道日衍而日盛”,则略见融通骈散的旨趣。然综观诸家对骈文的溯源探本之论,多切中偶对一面,对声音层面较少发明。

阮元早年论文亦循此脉络。他在1788年为其师孙梅《四六丛话》撰写后序,推源溯流,可视为一篇简要的骈文发展史。其论骈体渊源,亦大抵采取宗经的话语策略,开篇征引《考工记》“青与白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的论述,强调了文饰的必要性。继言“天经错以地纬,阴偶继夫阳奇”,亦与袁枚之论调相合。在这一时期,阮元对文饰的推重,是基于孔子的文质之辨而达到的认知,从“以质杂文,尚曰彬彬;以文被质,乃称𢒰𢒰”的表述中可窥一斑。因之,阮元对尚质的古文提出质疑:“使其文章正体,质实无华,是犬羊虎豹,翻追棘子之谈;黼黻青黄,见斥庄生之论也。”可见阮元承袭其师凌廷堪之观点,在“质”与“华”之间更倾向后者。

相较于此前的骈文尊体理论,阮元不仅强调偶对,还把握到先秦经典文辞在声音层面的和谐:“懿夫人文大著,肇始六经。《典》《坟》《邱》《索》,无非体要之辞;《礼》《乐》《诗》《书》,悉著立诚之训。商瞿观象于《文言》,邱明振藻于简策,莫不训辞尔雅,音韵相谐。至于命成润色,礼举多文,仰止尼山,益知宗旨。”此论可见早期阮元论文大旨,实为《文言说》之先声。阮元从《尚书》中摘取“辞尚体要”,从《文言》中掇拾“修辞立其诚”,称引经籍的文饰传统,强调文饰对于文章的重要性。同时,内容上的“训辞尔雅”须与形式上的“音韵相谐”相辅相成。阮元更以藻采与音律并举,而归本于自然:“比青丽白,卿云增绣黼之辉;刻羽流商,天籁遏笙簧之响。”他敏锐地体认到经籍文辞音韵相谐的声音特性,虽未进一步阐发,然较之时人在骈文溯源时偏重偶对,实已在声音面向上别有会心。

阮元对文章声音的敏悟,实得力于乾嘉古音学的长足进展。清代学术尤称迥迈前人之处,端在古音之学,而清代古音学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对先秦典籍中韵文的重估,这一经学的动向引导着文章理论的新变。

为考证古音,清人在《诗经》以外,对经传韵文作了全面而深入的考察。如顾炎武作《易音》,全面梳理了《周易》经传的用韵情况。江永《古韵标准》踵之,“以《诗》为主,经传骚子为证”。段玉裁作《六书音均表》,更博采《周易》经传、《尚书》、三《礼》、《春秋》三传、《尔雅》《论语》《孟子》《楚辞》《国语》《大戴礼记》等早期经典中的韵文,以为《诗经》韵部之参证。江有诰作《诗经韵读》《群经韵读》《楚辞韵读》《先秦韵读》诸书,取材益广。以上诸书虽为考订古音而编,但也推进了知识界对经典中韵文的重估。进一步说,清代古音学促进了学界对先秦经典在声韵层面上的重新认知。

清代古音学为文章学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方法。从顾炎武开始,古音学进入了文章学的话语,六经打开了声音的面向。顾炎武不仅执《易传》用韵考证古音,还施于论文。如论“孔子作《易·彖、象传》,其用韵有多有少,未尝一律,亦有无韵者。可知古人作文之法,一韵无字则及他韵,他韵不协则竟单行”,指出《易传》用韵的特点。其语境虽是针对诗歌用韵不合古法而发,但这一讨论将古音研究延展至“作文之法”的层面,具有开示来学的意义。顾炎武将此方法贯彻到其他经书,认识到由于古今悬隔,经书的韵文多被遮蔽,提出了“五经中多有用韵”的命题,激活了经传文本的声音面向。顾炎武论《易传》之韵云:“孔子赞《易》十篇,其《彖》《象传》《杂卦》五篇用韵,然其中无韵者亦十之一。《文言》《系辞》《说卦》《序卦》五篇不用韵,然亦间有一二……此所谓化工之文,自然而合者,固未尝有心于用韵也。”至于“本不用韵”的《尚书》《礼记》《孟子》,乃至先秦诸子、司马迁论赞,顾炎武亦指出用韵合于古音之处。此种对经书中韵文的认识,对后来文章家启迪甚大。阮元对于《文言》用韵的发明,正是清代古音学水到渠成的结果。

在乾嘉古音研究取得突破进展之际,阮元始终能与当世一流的古音学家交游论学,既为其因声求义的训诂学提供了依据,也为他的文章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阮元对诗赋韵律早有颖悟,五岁即从母亲林氏识字,肄习“四声属对之法”,龆龀能诗。至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阮元应会试首次入京,即拜谒同乡前辈王念孙,从习小学,自谓“先生之学精微广博,语元,元略能知其意,先生遂乐以为教。元之稍知声音文字训诂者,得于先生也”。三年后,阮元进士及第,历仕乾、嘉、道三朝,适逢汉学鼎盛,与段玉裁和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交游甚密,对顾、段、王的古音学服膺备至,多就古音问题展开讨论。

在古音分部问题上,阮元崇信段、王的理论,至道光九年(1829)犹称“古韵之分合,近惟金坛段氏《六书音均表》十七部为最善”。次年,阮元获见王念孙的二十一部古韵,又称“其分廿一部,甄极《诗》《骚》,剖析豪芒,不但密于段氏,更有密于陆氏者”,备极推许之意。在用韵体例上,阮元早年即预闻王念孙发明《诗经》“随处有韵”的理论,直至嘉庆十五年(1810),门下臧庸犹致书阮元,讨论古书文辞“字字皆韵”的现象。臧庸不仅传承了钱大昕“《诗》三百篇,往往句中有韵,韵不必在句尾也”的精审判断,也发展了孔广森和王念孙关于句中韵例的深入研究,可以说为阮元“《文言》数百字,几于句句用韵”的论证,以及《文韵说》声音理论在句中韵律上的延展,提供了古音学的学理支撑。

综上,阮元早期对文的源起与流变的认识,既受当时骈文溯源论的影响,认为骈散同源而归本六经,同时突破了时人偏重偶对的骈文理论,敏锐体认到经籍文辞音韵相谐的声音特性。自顾炎武以降,清代古音学家对经籍韵文的重估,以及在古韵分部理论和韵例上的新见,都为阮元文章论在声音面向上的突破提供了理论资源。

二、韵偶合一:《文言说》声音面向的转关与限阈

阮元的文章观念在四十余岁时发生丕变。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将泛泛而论的音韵相谐落实为经籍用韵,其观点的成型以1813年撰写《文言说》为标志。阮元以为《周易·文言》因“奇偶相生,音韵相和”之故,实乃“万世文章之祖”。这一次理论总结是阮元文章学的转关。阮元在道光十九年(1839)七十六岁时为《揅经室续集》作序,回顾了撰写《文言说》时的心态:

元四十余岁,已刻文集二三卷,心窃不安,曰:“此可当古人所谓文乎?僭矣!妄矣!”一日,读《周易·文言》,恍然曰:“孔子所谓文者,此也。”著《文言说》,乃屏去先所刻之文,而以经、史、子区别之。……六十岁后,乃据此削去“文”字,只名曰“集”而刻之。

从中约略可见阮元认知移转之动向。对文的重新定义,乃阮元平生得意之笔,故在晚年仍津津乐道,并付之实践,以为世范。

《文言说》的论证兼采训诂学与音韵学的方法,既实践了阮元“经训之与词章,一源也”的治学旨趣,也呈显出乾嘉学术的“文学导向功能”。若按《揅经室集》的分类,《文言说》固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说经之文,却是用经学话语写就的文论。《文言说》在辨析文之义界时,是以“文字训诂的方法论证‘文’的本义与基本特征”,而在分析《文言》用韵时,则吸收了古音学的成果。

阮元在1786年入京以后,对经书声音的认识日益深入,且在二十余年间始终预闻古音学的前沿进展。因此,《文言说》乃能以用韵为钤键,合用韵与比偶为一,推源文始,直溯上古未有纸笔之时,提出口传流行之说:“古人无笔砚纸墨之便,往往铸金刻石,始传久远。其著之简策者,亦有漆书刀削之劳,非如今人下笔千言,言事甚易也。许氏《说文》:‘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左传》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阮元据《说文》《左传》以辨析“言”“语”之别,因而推想《文言》为文之用心:“古人以简策传事者少,以口舌传事者多,以目治事者少,以口耳治事者多……是必寡其词,协其音,以文其言……此孔子于《易》所以著《文言》之篇也。”并在《数说》《名说》等文中反复申述此观点,从文章的发生学层面确认了“耳治”之于“目治”、声音之于文字的优先性。

落实到训诂上,阮元将文理解为修饰,而不止于“错画”,亦兼蓄声音层面的考量。《说文解字》释文之本义为“错画也,象交文”,阮元援以证发“凡偶皆文也,于物两色相偶而交错之,乃得名曰‘文’,文即象其形也”,这是从视觉上的偶对一面来论证的。不止于此,进而将《文言》之文解释为修饰,则是将声音纳入文的内涵,其论证却颇为周折。首先,阮元以《左传》“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为证,说明《文言》的生成具有“寡其词,协其音,以文其言”的声音特点。其次,观“以文其言”可知,阮元将文理解为修饰,可能是暗用《广雅》“文,饰也”的训释。

基于以上论证,阮元从文章的写作层面指出,“为文章者”必须考虑“协音以成韵,修词以达远,使人易诵易记”,否则仅为“直言之言,论难之语”,而有违于“孔子之所谓文”。因此,阮元把文解释为修饰,一方面将比偶和用韵对举,统合了文在视觉与听觉两个层面的外在表征;另一方面,兼释了“修词以达远”与“协音以成韵”这两种文的生成方式。

由此可知,阮元之所以独重《文言》,而非《易传》中明显为韵文的《彖辞》《象传》和《杂卦传》,一是出于其文字的标记意义,二是看重《文言》兼具用韵与偶对的文饰性。如果说,在1788年,阮元申论文饰之切要,将“音韵相谐”视为一种自然之趣,犹符同于顾炎武“化工之文”的判断,则至于1813年撰《文言说》时,已将“协音以成韵”视为一种有意调适唇吻的工巧。

阮元在《文言说》中初步论述了韵偶合一的理念。比观《文言说》与《四六丛话后序》,训文为饰而特重修辞的旨趣是一贯的,其精进之处,即在于将笼统的音韵相谐指实为《文言》的“几于句句用韵”,“不但多用韵,抑且多用偶”。同时,较为宽泛的“古人所谓文”,亦得以落实为“孔子所谓文”,即体现为用韵和比偶的嵌合。《文言说》所举26条偶对的例证,几乎都属于有韵之文。虽则《文言》也有韵而不偶、或偶而不韵之句,但既韵且偶者当为主体。因此,当阮元得到“孔子以用韵、比偶之法,错综其言,而自名曰文”的结论时,其中的“用韵”和“比偶”两方面并非断然两橛,而是相辅相成、不可离析的有机整体。

基于以上认知,阮元初步构建了文统理论。一般认为,《文言说》意在推尊骈文,实际上其意义远不止此。阮元作《文言说》,意在厘定文的分界,建立文的谱系,主要讨论的乃是源而非流的问题,故阮元在《文言说》中所论文的外延,大约可包括《诗经》《楚辞》以及汉赋,而不及于南朝以降不以入韵为主的四六文。进言之,阮元撰《文言说》时已经跳出了萧统选文的拘囿,而上探至“孔子所谓文”。阮元的这一立场,与其《文选》学取径一致。

注重《文选》,是扬州学派共有的学术蕲向,而阮元特重《文选》学的训诂学面向,形成“将《选》学与汉学纳为一体的理念”,推重“有学之文”。阮元每以“扬、马”代指《文选》,其用意不仅是标举两汉辞赋,更在于申明文章与小学并重的衡文路径。他认为“古人古文小学与词赋,同源共流,汉之相如、子云,无不深通古文雅训”,论及两汉文家,亦谓“莫不洞穴经史,钻研六书,耀采腾文,骈音丽字”,其衡文重点在于小学根柢,并进一步从文章史和学术史的角度,视魏晋之际为重要转捩点:“经训之与词章,一源也。汉魏以前,其学不分,故司马《史记》遍释《尚书》,相如《凡将》、扬雄奇字,皆为其文之根柢,左太冲《三都赋·序》亦云‘摄其体统,归诸诂训’。”由是可知,《文言说》提出用韵比偶为文的论断时,其指向乃在源而不在流,在正而不在变,“骈音丽字”的特征主要适用于三代两汉之文章。而阮元使用“文章”概念,则有征于班固《两都赋序》“赋者,古诗之流也”与“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等经典论述。基于此立场,阮元对“自梁、陈以后,乃以靡曼失之;三唐词章愈盛,经训愈微”的现象颇致贬抑,对南朝以降四六文“溺于声律”而“元音尽泄”的靡敝文风亦加微辞。南朝四六文不主用韵,专尚比偶,阮元谓其“文体不可谓之不卑,而文统不得谓之不正”,是仅就文章流变立论,而并不能将之纳入《文言说》声音理论的阐释范围。这也从另一个层面显示,阮元此时对声音的体认,犹仅措意于韵脚,尚未涉及文在音乐韵律层面的内涵。

综上,以1813年撰写《文言说》为标志,阮元将音韵相谐落实为《文言》的用韵特征,在声音面向上促成了文章学的转关。《文言说》以训诂学为方法,以古音学为资源,训文为修饰,提出韵偶合一的理论创见,并在溯源意义上确立了文的听觉之于视觉的优先性,拓展了清代文章学理论的声音面向。但是,囿于韵脚的声音理论,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文言说》的阐释效力。

三、韵即声音:《文韵说》声音理论的重构

自《文言说》提出用韵比偶为文的命题之后,其理论的阐释效力也因用韵而自设局限,虽则补苴了刘勰声律理论的不足,却不免与萧统选文的标准扞格。嘉庆二十五年(1820),阮元在广州建立学海堂,并于其中大力开展关于文笔之分的理论辨析。自此至道光三年(1823),阮元以文笔策问为题,令诸生作答,阮元之子阮福受命首拟一篇,刘天惠、梁国珍、侯康、梁光钊相继作文论证,后纂入《学海堂集》和《文笔考》。随着对南朝文笔论推源溯流的考辨日益深入,《文选》所录《楚辞》以及六朝骈文在文的谱系中的位置,亟待重新确认。

从推源的角度看,阮福延续了《文言说》的思路,将《系辞传》引入论域,从用韵比偶的角度辨析了辞与文的关系:

辞亦文类。……文者,音韵铿锵,藻采振发之称,辞特其句之近于文而异乎直言者耳。……孔子十翼,《系辞传》《文言》皆多用偶语,而《文言》几于句句用韵,《系辞》虽是传体,而韵亦非少(《系辞传》上、下篇用偶者三百二十六,用韵者一百一十,与家大人所举《文言》中偶句韵语之义相合)。此文与辞区别之证,亦文辞与言语区别之证也。楚国之辞称“楚辞”,皆有韵。《楚辞》乃《诗》之流,《诗》三百篇乃言语有文辞之至者也。

阮福通过考辨《系辞传》的用韵和对偶情况,一方面指出“辞亦文类”,另一方面又认为二者不能等同。从大类上看,辞与文同类,而均有别于言语;从小类上看,辞与文亦有别。与此同时,学海堂中精通古音之学的曾钊也得出了近似的结论。这一结论实际上是对《文言说》中“词亦言也,非文也”的修正,其意义在于从推源的层面上将《系辞》乃至《诗经》《楚辞》纳入了文的谱系。阮元欣然采纳了这个结论,在1825年撰写的《文韵说》中即以二者并称:“孔子《文言》《系辞》,亦皆奇偶相生,有声音嗟叹以成文者也。”

《文韵说》提出“声音嗟叹以成文”的命题,标志着阮元对韵的认知发生了转变。这一转变收功于学海堂中阮福对韵的疑问。阮福提出,《文选》收录不押韵之文甚多,何以为文?阮元乃在《文韵说》中重构了韵的内涵。

阮元对韵字内涵的重新思考,一个重要的理论起点是对音与韵的辨析。这一考辨始于顾炎武。在古音研究的基础上,顾炎武引用《诗序》的声音论述以及郑玄的笺释,指出音与韵的古今之别:“《诗序》曰:‘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笺》云:‘声谓宫商角徵羽也。声成文者,宫商上下相应。’按此所谓音,即今之所谓韵也,然而古人不言韵。”经过考证,顾炎武推断出“自汉魏以上之书并无言‘韵’者,知此字必起于晋宋以下也”,“二汉以上,言‘音’不言‘韵’,周颙、沈约出,‘音’降而为‘韵’矣”。

在顾炎武的基础上,段玉裁依据金石学成果,进一步说:“古言‘均’,今言‘韵’。”并引宋代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所录商钟铭和周曾侯钟铭“有‘韵’字”,来证明“韵字古文有之”。阮元在嘉庆七年(1802)已获睹宋代王厚之的《钟鼎款识》,并于嘉庆九年(1804)编成《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故在《文韵说》的随文注中引以为证:“王复斋楚公钟篆文内实有‘韵’字,从音从匀,许氏所未收之古文也。”段玉裁、阮元试图用金文证明商代以至战国时期已有韵字,从古文字学角度来看,这一判断是错误的。但在对韵字内涵的论证上,阮元仍延续了顾炎武的逻辑,认识到《文言说》所论韵实际上是六朝以来的后起概念。因此,重审韵的概念,首先需要复归于上古的声音概念,而进入汉儒将语言与音乐混一的语境中。

由于汉语的语音在声音的高低抑扬、节奏的长短快慢、韵律的强弱轻重等方面与音乐有天然的共通之处,汉儒分析语音往往结合音律,二者的理论往往共用一套术语,这在《礼记·乐记》的郑注和《诗序》的郑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基于这一理论语境,阮元以《诗序》及郑笺为支点,将六朝声律论追溯至郑玄“声,谓宫商角徵羽也”的五声之说,以五声的韵律性比类于六朝以降的四声、平仄,对韵字作了历时考察:“梁时恒言所谓韵者,固指押脚韵,亦兼谓章句中之音韵,即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进而综论为“凡文者,在声为宫商,在色为翰藻”,从而推演出“韵者即声音也,声音即文也”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宫羽”与“宫商”两个术语在《文韵说》中各出现了5次,体察文意,似有微别。“宫商”取自郑玄“声,谓宫商角徴羽也,声成文者,宫商上下相应也”,汉儒多用之,为五声的省称,故可泛指音律。而“宫羽”一词,六朝以来多用之,除《文韵说》中引用的沈约“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之语外,沈约在答复陆厥时有“自古辞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徵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参差变动,所昧实多”之论,刘勰有“商徵响高,宫羽声下”之语,潘徽有“李登《声类》、吕静《韵集》,始判清浊,才分宫羽”之说。诸家及阮元用“宫羽”一词,可能是因为在五声宫调系统中,宫声最为重浊,羽声最为轻清,意在强调声音轻重高低的协调。由此可见,阮元指出古人但有声音之“宫羽”(即五声之缓急、清浊、轻重等二元分别),而至南北朝称韵(包括韵脚与四声),唐以后则有平仄,从而揭示了“宫羽—韵—平仄”这条声音的历史演变脉络。因此,《文韵说》的声音概念,既上承上古之宫商角徵羽五声,又中包沈约之四声论及刘勰所论“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的和与韵二者,还下接唐代以降的平仄韵律。

《诗序》中的“情”也是阮元完善其声音理论的重要理论资源。《文选》选录了子夏《毛诗序》,阮元遂摘取“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与“主文而谲谏”二语,称美其文“有抑扬咏叹之声音,且多偶句”,将声音嗟叹这一情感因素纳入文论范畴,以为“孔子《文言》《系辞》,亦皆奇偶相生,有声音嗟叹以成文者也”,遂与刘勰“形文”“声文”“情文”之说,以及陆机“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的文论传统接续起来。情感因素的加入,更强化了《文言说》中“协其音,以文其言”的主体性面向,故阮元强调“自古圣贤属文时,亦皆有意匠矣”,提出“汉魏以来之音韵,溯其本原,亦久出于经”,既批评了沈约只知今音而不知古音的骄矜之失,亦可视为对顾炎武“化工之文,自然而合者,固未尝有心于用韵也”之说的修正。

阮元将韵的概念扩大为声音层面的调谐,重新举例论证了“《文言》固有韵矣,而亦有平仄声音焉”的观点,不仅弥补了《文言说》仅着眼于句末用韵的理论缺陷,还重构并深化了《文言说》中初步揭示的韵偶合一的理念。《文言说》犹拘牵于句末韵脚,故与偶对之句不能尽合,而《文韵说》扩大了韵的内涵,将句末韵、句中韵与平仄同时归入韵的范畴。因此,用韵与比偶翕合无间:有押韵脚之偶对,有句中入韵之偶对,有平仄相应之偶对。视觉层面的对偶与听觉层面的韵律相辅相成,可以说是韵中有偶,偶中有韵,韵不离偶,偶不离韵,基于《文言》《系辞》的韵偶合一理论遂得以完全落实。

同时,“韵即声音”的认识使阮元的文统建构更加完备。《文言说》所论之文的外延,包括四声之论兴起以前的文章,即自《文言》以至《文选》所收东汉以前之文。而《文韵说》的论域更扩展至四声之论既起之后,虽不押韵但讲求平仄韵律的骈文,即“昭明所选不押韵脚之文,本皆奇偶相生有声音者,所谓‘韵’也”,涵括了《文选》所录东汉以降不押韵脚而讲求四声平仄的骈文。同时,阮元此前提出的唐宋四六文及明清四书文“文体不可谓之不卑,而文统不得谓之不正”的观点,未能得到《文言说》的充分支撑,经由《文韵说》的声音理论则得到了有力论证。至此,阮元完善了从《文言》《系辞》《诗大序》,到《楚辞》、汉赋,直至六朝以降四六文和明清四书文的文统建构,从考镜源流的意义上确认了骈文的正统地位,与桐城古文谱系异辙相抗。

综上,承继《文言说》打开的声音面向,阮元进一步吸收古音学成果,沿循顾炎武“音韵之辨”的思路,借鉴并反思了六朝声律论的得失,撰著《文韵说》,发挥《诗序》的声音之论与郑玄的五声之说,将韵脚与句中的平仄统合涵纳于声音范畴,重构了韵偶合一的理论内涵,使其文章理论更具阐释上的包容性,从而建构了更为完备的文的谱系。

余论

在中国文章学的发展历程中,声音是一个重要的传统话题,阮元接续、拓展且深化了其内蕴,兼具总结性、体系性与新创性。回顾中国文章学的声音传统,将阮元的声音理论作纵向的审视,可以发现它是对中古时期沈约、刘勰和萧统等人理论的传承与超轶。南齐永明间,沈约等人发明四声,是基于对当时语音的细微辨析,从“宫羽”“低昂”“浮声”“切响”等层面,审视了语音和音乐的共通之处,并将之理论化,且以八病为衡文标准,确立了南朝声律论的基本面向。钟嵘批评八病之说徒使“文多拘忌”,刘勰则将诗歌韵律理论引入骈文理论,以为“音律所始,本于人声”,以“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区分句末之韵与句中之和,又以“飞沉”“动静”“选和”“作韵”等术语,以及“吃文”“讹音”之文病,将语音与音乐的关系深度嵌合,扩充了声音理论的内涵。

阮元传承并重审中古声音理论的得失,上溯孔子《文言》、子夏《诗序》,斟酌汉儒五音宫商之说,建构了以声音比偶为核心的文章谱系,以“韵即声音”统摄韵脚之韵、句中之韵与平仄之韵,并创造性地阐扬了韵偶合一的理念。此是阮元在中国文章学上的一大贡献。

若将阮元的声音理论作一横向比较,亦可凸显其理论的独特价值。清代是文章学理论的总结期,声音理论并非阮元所独创。康、雍、乾时期,以王士禛和赵执信为代表的古诗声调理论,承续了明代以来的复古诗论而自成体系。阮元在早年担任山东学政期间,已指出“古诗平仄转折体例尤密,渔洋、愁谷言之虽甚详,不若多读古人古体诗,便自得音节”,似乎已认识到王、赵二人的古诗声调理论在古音学上的疏失,因而更重视引导生童在“古人古体诗”中潜心涵泳,自行揣摩古诗音节声气。与之相较,阮元的理论以清代古音学为依托,理据更为充分。

清代中后期,古文的声音问题同样受到桐城派的关注,逐渐形成了有体系的文章理论,以刘大櫆的古文诵读理论以及姚鼐在《古文辞类纂》中总结的“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理论为代表,延及方东树、姚莹、梅曾亮以至曾国藩,自成统系,影响甚大。桐城派的声音理论主张揣摩古人声气,而归之于诵读实践,其面向不以押韵为主,而以节奏为宗。而阮元的声音理论则以上古音为参验,以训诂学为方法,富于小学的学理支撑,昭显出浓郁的汉学底色。因此,阮元尝试了一条既与桐城派古文家异趣,也与王士禛、赵执信等诗论家殊科的声音理论构建与实践的路径,开创了以经论文的新向度。

总而言之,阮元文章学中的声音理论是文论传统和学术风潮结合的产物。阮元在嘉庆年间重提南朝的文笔问题,重视文章的声音面向,提倡文笔之分,与清代古音学的学术动向,及其个人精研小学的知识结构都是密切相关的。清代古音学的长足进展,是阮元声音理论生成与展开的一个关键推动因素,而阮元实事求是、通经致用的学术理念,以及他饱含地域观念与经学旨趣的《文选》学,则是将古音学引入文章之学的强大内驱力。如果说,就南朝文笔论而言,“文笔以有韵无韵为分,盖始于声律论既兴之后”,那么不妨说,清代中后期的文笔之辨,实起于古音学既兴之后。阮元则试图牵挽二者,将古音学援为构筑文章学理论的重要依据,为清代文章学引入了源头活水。阮元基于文字声音特性的文章学理论,既是对六朝文论的接续与超轶,也为后世树立了以经论文的范型,展拓并深化了中国文章学的声音面向。


编辑 | 高   畅

责编 | 叶杨曦

审核 | 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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