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元史·太祖纪》与“金史”关系初探

学术   2024-09-14 18:30   山东  

摘  要

关于《元史·太祖纪》之史料来源,将其与《金史·卫绍王纪》《宣宗纪》《哀宗纪》比勘,初步揭示《元史》《金史》具有相一致的内容,但并非构成直接传抄关系,而应是两书各自所据的原始文献取材的对象相同。《元史·太祖纪》底本为五朝实录的《太祖实录》,元初编纂《太祖实录》搜集关于蒙古征金的史料时曾钞撮“金实录”。从忽必烈时期设置史馆编纂成吉思汗历史的具体背景中考察,又对耶律铸《双溪醉隐集》全面解读,得知耶律铸诗赋序文及若干条小注根据金朝实录写成。耶律铸于至元十三年(1276)“监修国史”,主持蒙古诸汗实录的编纂工作,遵循王恽《论收访野史事状》提出的“亡金实录内采择肇造事迹”思路,以金实录为材料,撰修太祖等人创业事迹。

作 者 | 陈晓伟,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 载 |《文史哲》2024年第4期,第142-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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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史·太祖纪》(以下简称《太祖纪》)取材,以及与此书具有文献渊源的《圣武亲征录》(简称《亲征录》)《史集》《元朝秘史》乃至陈桱《通鉴续编》(简称《续编》)中所涉金蒙交往史料之来源渠道,学界较少论及。目前最主要的成果当数余大钧《〈元史·太祖纪〉所记蒙金战事笺证稿》,然而该文旨在辨析《元史》所载金蒙史料正误,并未专门讨论文献源流关系。本文综合考证《太祖纪》与《金史·卫绍王纪》《宣宗纪》《哀宗纪》相关记载,将文献视野从蒙元时期放眼于金源氏,发现《太祖纪》丙寅年(1206)即位以后的有一大部分内容实际兼采金朝官修文献系统的史料,从而揭示元初《太祖实录》之编纂与“金实录”存在着密切联系。

一、金、元二史的史料关系

我们不妨先将《太祖纪》与《金史》本纪的史料置于同一年份加以比较:

表1 《元史·太祖记》《金史》史文对比表

上表《元史》《金史》史文对比结果大致总结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两书本纪文字雷同。《太祖纪》太祖八年(1213)条,《金史·宣宗纪》系于贞祐二年(1214)四月戊戌,时间相差一年;《太祖纪》太祖十年正月、五月庚申与《金史·宣宗纪》贞祐三年正月丁丑、五月庚申同,后一条连纪日干支都一样;《太祖纪》太祖十三年条,《金史·宣宗纪》兴定二年(1218)正月乙酉载此事;《太祖纪》太祖二十二年四月与《金史·哀宗纪》正大四年(1227)三月相吻合。

第二种,二史本纪内容互补,各有详略。《金史·宣宗纪》贞祐三年二月壬辰和《太祖纪》太祖十年三月均叙述李英等援中都事;《金史·宣宗纪》贞祐三年三月庚午作“辽东宣抚使蒲鲜万奴”及十月辛亥“辽东贼蒲鲜万奴僭号,改元天泰”,《太祖纪》太祖十年十月相同,且多出“僭称天王,国号大真”等信息;《金史·宣宗纪》贞祐四年十月己未“大元兵攻潼关,西安军节度使泥厖古蒲鲁虎战没”,《太祖纪》太祖十一年记述蒙古方面“撒里知兀三摸合拔都鲁率师由西夏趋关中”;《金史·宣宗纪》兴定四年七月癸丑“以乌古论仲端等使大元”,《太祖纪》载于次年(太祖十六年)四月,互相吻合;《太祖纪》太祖二十二年二月“破临洮府”,《金史·哀宗纪》正大四年五月丁丑称临洮府“总管陁满胡土门死之”;《太祖纪》太祖二十二年六月记金遣请和者二人,较《金史·哀宗纪》多出“奥屯阿虎”的内容。

以上文本初步表明:《太祖纪》太祖元年(1206)以后有关蒙金纪事与《金史》卫绍王、宣宗及哀宗本纪似有共同的文献源头。这就存在三种可能:一,从成书先后考虑,明初纂修《元史》直接从元末所编《金史》中抄取材料;二,至正修《金史》时曾参考过元初《太祖实录》。不过从上表对比结果看,这两种可能性都不大,而是属于第三种情况,即金、元二史底本分别为“金实录”“元实录”,金末、元初修成的两种实录彼此间具有某种渊源。

具体而言,洪武初年设局修史,《元史》本纪部分主要根据十三朝实录改编而成,其中的《太祖纪》、大蒙古国时期其他诸帝本纪以及《睿宗传》以大德七年(1303)十月《五朝实录》(太祖、太宗、定宗、睿宗、宪宗)为蓝本编纂成书。而《金史》本纪所据为金代实录,卫绍王、哀宗虽无实录,不过前者有《卫王事迹》,后者有哀宗一朝日历,不妨统称为“金实录”。归根结底,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以《元史》和《金史》所见同源史料为线索的元初纂修《太祖实录》与金修国史文献系统的关系。

对于以上文献的传抄关系,现可以借助数术文献《太乙统宗宝鉴》(简称《宝鉴》)加以裁断。该书作者题识作“大德七年岁在癸卯孟夏望日晓山老人谨序”;又卷一“求太乙积年术”条云:“置演上元甲子,距大元大德七年癸卯岁,积一千零一十五万五千二百一十九年”,可知《宝鉴》成书时间要早于官修《五朝实录》。邱靖嘉指出,《宝鉴》金史史料摘抄自金代实录。该书卷一六大安三年(1211)、贞祐二年所述内容与《元史》《金史》有关。详情见下:

第一条,大安三年乌沙堡之战。《宝鉴》载:
二月,金拜参知政事完颜承裕为西南、西北安抚使,平章政事独吉思忠行尚书省统兵御边,议筑乌沙城以屯军马,乌沙当冲要,善水草。七月,太祖皇帝遣兵征之,思忠等不备失利,兵疫大丧,大败乌沙营。

《太祖纪》辛未年条提到“乌沙堡”“乌月营”;《亲征录》辛未年云“秋,上始誓众南征,克大水泺,又拔乌沙堡及昌、桓、抚等州”;《史集·成吉思汗纪》与《亲征录》同;《续编》卷二辛未年八月曰:“金独吉千家奴、完颜胡沙御蒙古于灰河,纥石烈胡沙虎遁还,金师遂败绩,蒙古取大同府、桓、抚州及西北州县。”《金史·卫绍王纪》涉及此事,称“平章政事独吉千家奴,参知政事胡沙行省事备边”;同书《独吉思忠传》亦载,大安三年,“与参知政事承裕将兵屯边,方缮完乌沙堡,思忠等不设备。大元前兵奄至,取乌月营,思忠不能守,乃退兵,思忠坐解职。卫绍王命参知政事承裕行省,既而败绩于会河堡云”。承裕即“胡沙”,独吉思忠本名千家奴。比较诸史,《太祖纪》《亲征录》《史集》《续编》祖本为《太祖实录》,总体上与《金史》内容有所关照。

第二条,大安三年会河川金兵溃败事。《宝鉴》云:
八月,太祖皇帝率众内亲侵,承裕等不利,退入翠平口,抵宣平,天兵蹑其后。承裕军气丧,遂出宣平。九月,退至会河川,兵大溃,遁入宣德。天兵遂破德兴,进突居庸关,京师大骇。忽杀虎兵七千战于安定,又败。
《金史·承裕传》记述大安三年八月事:“大元大兵至野狐岭,承裕丧气,不敢拒战,退至宣平。……其夜,承裕率兵南行,大元兵踵击之。明日,至会河川,承裕兵大溃。承裕仅脱身,走入宣德。”《金史·卫绍王纪》大安三年八月“千家奴、胡沙自抚州退军,驻于宣平”及九月“千家奴、胡沙败绩于会河堡,居庸关失守”两条记载与之相合。《太祖纪》太祖六年辛未“八月,帝及金师战于宣平之会河川,败之。九月,拔德兴府,居庸关守将遁去”,与《金史》《宝鉴》所述内容趋于一致。

第三条,贞祐二年四月金境山东、河北诸郡陷落。《宝鉴》记述:
山东、河北诸郡悉陷,惟真定、大名、东平、徐、邳数城未下。民遭屠戮,俘虏者不可胜数。

《金史·宣宗纪》贞祐二年四月戊戌条、《太祖纪》太祖八年条,与《宝鉴》此处的文字近乎相仿。

据考证,《宝鉴》从收国元年(1115)至天兴三年(1234)正月的整体内容不但与《金史》本纪、列传契合,还有一些独到的史料,源自金朝实录。《太祖纪》《金史》与《宝鉴》大安三年二月、七月、九月及贞祐二年四月四条重合,表明元初编纂《太祖实录》时同样有可能从“金实录”中抄取材料。

二、《元史·太祖纪》所见“金实录”内容

根据表一史文比对及总结归纳,确认《太祖纪》与《金史》本纪具有文献渊源无疑,总体指向“金实录”系统。现列举六个典型案例从细节方面验证这个结论。

第一,上文指出,《太祖纪》太祖八年与《金史·宣宗纪》贞祐二年四月戊戌条史文雷同。这里还有一条同源线索,《金史·宣宗纪》该条“河东州县亦多残毁”下文紧接“兵退,命仆散安贞等为诸路宣抚使,安集遗黎”的内容,《金史·仆散安贞传》亦载,贞祐二年“中都解严,河北州郡未破者惟真定、大名、东平、清、沃、徐、邳、海州而已。朝廷遣安贞与兵部尚书裴满子仁、刑部尚书武都分道宣抚。于是除安贞山东路统军、安抚等使”。《仆散安贞传》不仅这条与《金史·宣宗纪》相合,其他传文还与《金史·宣宗纪》贞祐二年十一月丁卯、十二月乙卯、三年三月壬午、十月癸巳、兴定二年十二月甲寅、癸亥、三年闰三月庚戌、五年二月辛未、四月丙寅、六月甲寅十条吻合,表明本传这些条目并非根据实录所附仆散安贞小传,而是从实录的宣宗纪事中逐条摘编。从《金史·宣宗纪》《仆散安贞传》相同记载推知,元初修《太祖实录》时也抄自《宣宗实录》贞祐二年四月戊戌条。

第二,金主迁汴及留守中都者。《太祖纪》太祖九年五月记述此事:“以完颜福兴及参政抹撚尽忠辅其太子守忠,留守中都。”《亲征录》谓甲戌年四月“金主南迁汴梁,留其太子守中都,以丞相完颜福兴,左相秦忠为辅”。“秦忠”即“尽忠”之讹;《史集·成吉思汗纪》和《元朝秘史》第251节亦有记载,乃诸书祖本相同之故。《金史·宣宗纪》叙述此事,贞祐二年五月乙亥“上决意南迁,诏告国内”,壬午“车驾发中都”;《金史·抹撚尽忠传》详细记载说:“宣宗迁汴,与右丞相承晖守中都。”“承晖”即完颜福兴,本传谓“宣宗迁汴,进拜右丞相,兼都元帅,徙封定国公,与皇太子留守中都”。以上纪、传皆采据《宣宗实录》。《太祖纪》与本诸实录的《金史》记迁汴事既然相同,其所据文献不言自明。

第三,蒙古兵围金中都。《太祖纪》太祖十年三月云:“金御史中丞李英等率师援中都,战于霸州,败之。”此条见于《金史·宣宗纪》贞祐三年二月壬辰,写作“命御史中丞李英、元帅左都监乌古论庆寿领兵护饷中都,付以空名宣敕,许视功迁叙,逗挠者治以军律”,无“战于霸州”之文。《金史·李英传》载:
中都久围,丞相承晖遣人以矾写奏告急。诏元帅左监军永锡、左都监乌古论庆寿将兵,英收河间清、沧义军自清州督粮运救中都。英至大名,得兵数万,驭众素无纪律。贞祐三年三月十六日,英被酒,与大元兵遇于霸州北,大败,尽失所运粮。英死,士卒歼焉。

涉及此事者承晖的《金史》本传云:
(贞祐)三年二月,诏元帅左监军永锡将中山、真定兵,元帅左都监乌古论庆寿将大名军万八千人、西南路步骑万一千、河北兵一万,御史中丞李英运粮,参知政事、大名行省孛术鲁德裕调遣继发,救中都。承晖间遣人以矾写奏曰:……永锡、庆寿等军至霸州北。三月乙亥,李英被酒,军无纪律,大元兵攻之,英军大败。

《金史·承晖传》与《金史·李英传》所载贞祐三年二月中都被围事,皆与《金史·宣宗纪》契合。其中的“(李)英被酒”败于霸州,《金史·承晖传》系于三月乙亥。细查干支,是月庚申朔,乙亥正为十六日,《金史·李英传》与此记载相合。《金史》的《李英传》《承晖传》尽管详略有别,然文字诸多雷同,乃共同钞撮《宣宗实录》条文。《太祖纪》太祖十年三月条较《金史》简略,《亲征录》乙亥年详细记作“金主以点检庆寿、元帅李英运粮,分道还救中都,人赍粮三斗,英自负以励众”,与《金史》诸文大体相合;细节有别,显然是不同作者最初分别抄录《宣宗实录》所致。

第四,金中都城破,“福兴仰药死”。《太祖纪》与《金史》叙述此事不仅措辞相同,而且时间系于“五月庚申”同样一致。《太祖纪》谓“金中都留守完颜福兴仰药死,抹撚尽忠弃城走,明安入守之”,与《金史·承晖传》所记“(师)安石出门,闻哭声,复还问之,则已仰药薨矣。家人匆匆瘗庭中。是日暮,尽忠出奔,中都不守。贞祐三年五月二日也”的过程相同。根据《金史·宣宗纪》贞祐三年五月庚申(二日)“中都破,尚书右丞相兼都元帅定国公承晖死之”的记载,知承晖(福兴)小传附丽于《宣宗实录》此条,《太祖实录》太祖十年五月庚申条即从此处摘录。

第五,金将蒲鲁虎、爱申、马肩龙等人死节。《太祖纪》太祖十一年秋记:“获金西安军节度使尼庞古蒲鲁虎,拔汝州等郡,抵汴京而还。”《金史·宣宗纪》贞祐四年十月“己未,大元兵攻潼关,西安军节度使泥厖古蒲鲁虎战没。戊辰,大元兵徇汝州”;《金史·忠义传·尼厖古蒲鲁虎》亦载:“贞祐四年,急备京西,为陕州宣抚副使、兼西安军节度使。是岁,大元兵取潼关,戍卒皆溃,蒲鲁虎御战,兵败死焉”。可见金、元二史高度契合。又,《太祖纪》太祖二十二年四月“帝次龙德,拔德顺等州,德顺节度使爱申、进士马肩龙死焉”这条记载,见于《金史·哀宗纪》正大四年三月条德顺府节度使爱申、摄府判马肩龙死之;十月壬戌条还提到“诏赠德顺府死事爱申、马肩龙等官”。《金史·忠义传》载此二人小传,叙述他们殉节始末:“正大四年春,大兵西来,拟以德顺为坐夏之所,德顺无军,人甚危之。爱申识凤翔马肩龙舜卿者可与谋事,乃遗书招之。……凡攻百二十昼夜,力尽乃破,爱申以剑自刭,时年五十三。军中募生致肩龙,而不知所终。台谏有言当赠德顺死事者官,以劝中外。诏各赠官,配食褒忠庙。”《金史》纪、传若合符契。至正初年纂修《金史》时新设《忠义传》,该类传人物死事凡与本纪相印证者均取资金代实录,以上三人小传同样符合这种编纂方式。具体情况是,《金史》中的“蒲鲁虎”节取《宣宗实录》贞祐四年十月己未条;“爱申”“马肩龙”改编自哀宗日历正大四年三月条,元修《太祖实录》所见三人事亦抄录于此。

第六,此条涉西夏事。《太祖纪》太祖十三年谓“是年,伐西夏,围其王城,夏主李遵顼出走西凉”。《金史·宣宗纪》同一年(兴定二年)正月乙酉记作“陕西行省获归国人,言大元兵围夏王城,李遵顼命其子居守而出走西凉”。两史对比可知,此条详见于《金史》,且明确注明来自“归国人”的汇报信息,这种因袭关系非常明显。

综上,《太祖纪》太祖八年、九年五月、十年三月、五月庚申、十一年秋、十三年六月条蒙古征金的内容,在《元史》中仅为单独的、缺乏内部文本联系的一条条史文,而于《金史》中却呈现以《宣宗实录》为蓝本的交错互证的文献网络情境,它们不仅见于《金史·宣宗纪》,也与本纪同源的人物本传相佐证。除《宣宗实录》外,《太祖纪》太祖二十二年四月条“爱申”“马肩龙”也与金朝文献有关。温海清注意到,《太祖纪》接近末尾的评论“帝深沉有大略,用兵如神,故能灭国四十,遂平西夏。其奇勋伟迹甚众,惜乎当时史官不备,或多失于纪载云”,其来源与王鹗《汝南遗事》《金史·哀宗纪》有关。按这条文字系于丁亥年和戊子年间,根据纂修凡例“今修《元史》,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的规定,可知《太祖纪》赞语并非明初史官所作,而是属于《太祖实录》的原文。复检《金史·哀宗纪》天兴二年八月条记内族阿虎带“使宋借粮”,上谕之曰:“大元灭国四十,以及西夏,夏亡及于我,我亡必及于宋。”《太祖纪》的文义与此接近,实从哀宗“上谕”中总结出来的,而被元初史官改编成元太祖叙功之辞。

《太祖实录》钞撮“金实录”无疑,据此线索,从元初《五朝实录》整个编纂背景进一步追查,笔者又有所发现:《太宗实录》也存在着这种现象。《元史·太宗纪》(简称《太宗纪》)据《太宗实录》修成,现从《太宗纪》《金史·哀宗纪》比较结果中举证四例:

首先,《太宗纪》太宗四年(1232)壬辰正月云:
戊子,帝由白坡渡河。庚寅,拖雷渡汉江,遣使来报,即诏诸军进发。甲午,次郑州。金防城提控马伯坚降,授伯坚金符,使守之。丙申,大雪。丁酉,又雪。次新郑。是日,拖雷及金师战于钧州之三峰,大败之,获金将蒲阿。戊戌,帝至三峰。壬寅,攻钧州,克之,获金将合达。遂下商、虢、嵩、汝、陕、洛、许、郑、陈、亳、颍、寿、睢、永等州。

《亲征录》壬辰年正月条略同。《金史·哀宗纪》天兴元年正月记述如下:戊子乌林荅胡土“至偃师闻大元兵渡河”;甲午“大元兵薄郑州,与白坡兵合,屯军元帅马伯坚以城降”;丁酉“大雪。大元兵及两省军战钧州之三峰山,两省军大溃,合达、陈和尚、杨沃衍走钧州,城破皆死之。枢密副使蒲阿就执,寻亦死”。对比可知,《太宗纪》《金史·哀宗纪》“戊子”“甲午”“丁酉”干支及其下史文雷同。

其次,《太宗纪》太宗四年三月,“命速不台等围南京,金主遣其弟曹王讹可入质。帝还,留速不台守河南”。《金史·哀宗纪》天兴元年三月庚子谓“封荆王子讹可为曹王,议以为质”;《金史·赤盏合喜传》载是年“三月庚子,议曹王出质。大兵北行,留速不攻城”。可见《金史》纪、传同出自一处,“速不台”即速不,《太宗纪》所载内容相同(讹可为金主“弟”有误)。此外,《太宗纪》太宗四年七月和《金史·哀宗纪》天兴元年七月记蒙古使节唐庆被杀事亦同。这说明,《太宗纪》的上述材料都是从哀宗日历中抄录的。
再次,关于崔立之变的记载,金、元二史相同。《太宗纪》载太宗五年正月“庚申,金主奔归德。戊辰,金西面元帅崔立杀留守完颜奴申、完颜习捏阿不,以南京降”。《亲征录》癸巳年正月条相同,多出崔立“开门诣速不台拔都降”的内容。《金史·哀宗纪》天兴二年正月条:“庚申,诸军始知上已往,遂溃”;“戊辰,安平都尉、京城西面元帅崔立,与其党韩铎、药安国等举兵为乱,杀参知政事完颜奴申、枢密副使完颜斜捻阿不。……遂送款大元军前”;“癸酉,大元将碎不进兵汴京”。以上《太宗纪》《金史·哀宗纪》“戊辰”干支及内容相同,“速不台”即碎不,《亲征录》又与《金史·哀宗纪》相合。

最后,汴京陷落、金宗室北迁,《元史》《续编》与《金史》内容相同。《太宗纪》太宗五年四月云:“速不台进至青城,崔立以金太后王氏、后徒单氏及梁王从恪、荆王守纯等至军中,速不台遣送行在,遂入南京。”《续编》卷二一癸巳年(元太宗五年、金天兴二年)四月“金崔立执其梁王从恪、荆王守纯及后妃族戚归之于蒙古,速不台杀从恪、守纯等,以后妃北还”条能够具体到细节:
四月癸巳,立遂以太后王氏、皇后徒单氏、荆王、梁王及诸妃嫔凡车三十七两,宗室男女五百余人、衍圣公孔元措、名儒梁陟及三教、医流、工匠、绣女赴青城。甲午,速不台杀二王及族属,而送后妃等于和林。在道艰楚万状,尤甚于宋徽、钦之时。

《金史·哀宗纪》天兴二年四月载:“癸巳,崔立以梁王从恪、荆王守纯及诸宗室男女五百余人至青城,皆及于难。甲午,两宫北迁。”《金史·崔立传》称“四月壬辰,立以两宫、梁王、荆王及诸宗室皆赴青城,甲午北行,立妻王氏备仗卫送两宫至开阳门。是日,宫车三十七两,太后先,中宫次之,妃嫔又次之,宗族男女凡五百余口,次取三教、医流、工匠、绣女皆赴北。”比较之下,《续编》与《金史·崔立传》重合内容较多,又详于“名儒梁陟”及甲午条“速不台杀二王及族属”等信息,说明并非抄自《金史》;同时《续编》多与《太宗纪》相合者,反映的应是《太宗实录》的原貌。

综合《太宗纪》《金史·哀宗纪》四条史文相同的证据,并以《亲征录》《史集》《续编》钩沉《太宗实录》之面目,证明《太宗实录》亦取金代文献,这种编纂模式与《太祖实录》相同,从而有力地佐证《元史·太祖纪》与《金史》具备同源关系。《太祖纪》载元初史臣“惜乎当时史官不备,或多失于纪载云”也透露出,元太祖立国初期,尚未有完善成熟的记史制度,至元年间纂修国史时便从金朝官藏文献中搜集蒙古史料。

三、元初国史院对“金实录”的改编与利用

我们以《太祖纪》为主线,与《亲征录》《金史》等书互证,初步揭示《元史》所据大德七年《太祖实录》中有关金蒙交往的史料钞撮“金实录”的现象。这一结论不仅在文本技术层面成立,而且从元初设置翰林国史院编纂成吉思汗历史的总体背景中亦能坐实。

这需要从《五朝实录》编纂问题谈起。张帆考察元代实录材料的来源,指出元初所编太祖诸帝实录,曾进行过搜集野史,询访口头材料的工作。王恽《论收访野史事状》实乃为纂修《五朝实录》而作,其中就提到:“伏见国家自中统二年立国史院,令学士安藏收访其事,数年已来,所得无几。盖上自成吉思皇帝,迄于先帝,以神武削平万国,中间事功不可殚纪。近又闻国史院于亡金实录内采择肇造事迹,岂非虑有遗忘欤?”王恽称国史院所藏“金实录”,系由张柔攻陷汴京从金国史馆所获进献的,元初史官可从金源实录中采撷太祖以来的创业事迹。

此事最早缘起于国史院为了编写治国理政的课读教材之需要。中统二年(1261)二月,王恽“遇张国公(张柔)于中店,说见赍亡金实录,赴省呈进。省官时缮写进读《大定政要》,得此更为补益之”。四月六日,“进《大定政要》”。参与纂修国史的王磐(号鹿庵),还与徐世隆、王鹗等主编过《大定治绩》一书。王恽《玉堂嘉话》载,“鹿庵先生为学士日,命应奉、编修辈取金实录内各臣事迹,欲集为长编,俾士大夫家易于观录”。至元二年(1265)二月十一日,王磐等撰序文云:
金有天下,凡九帝,共一百二十年。其守成之善者,莫如世宗,故大定三十年间,时和岁丰,民物阜庶,鸣鸡吠犬,烟火万里,有周成康、汉文景之风。夫有以致之,必有所以致之者,盖不徒然也。谨就实录中摭其行事一百八十余件,名曰《大定治绩》,以备乙夜之览,其于圣天子稽古之方,不无万分之一助云。
又,王恽《上世祖皇帝论政事书》列举十五条论治之策,第三事“节浮费以丰财用”和第五事“议廉司以励庶官”援引金世宗言论甚详,盖据《世宗实录》。

王鹗辈同时提议纂修《金史》,其实这是与编纂本朝国史相互联动的举措。据王鹗奏言:
自古帝王得失兴废,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我国家以威武定四方,天戈所临,罔不臣属,皆太祖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窃恐岁久渐至遗忘。金实录尚存,善政颇多;辽史散逸,尤为未备。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日。
此事获得元世祖的批准:“上甚重其言,命修国史,附修辽、金二史。”《元史·王鹗传》称“宜置局纂就实录,附修辽、金二史”。该奏议具体时间为中统二年七月。至元十三年,刘赓授国史院编修官。虞集所撰刘氏神道碑云:建元初,“史馆方修太祖皇帝以来实录,与辽、金之遗史”。由此可见,王鹗等人最初设想将《太祖实录》与《金史》同步推进,当然主要目标是为纪太祖武功。据《元史·世祖纪》载,中统四年四月,“王鹗请延访太祖事迹付史馆”,即提交初步成果。王鹗等修史活动与王恽倡议相得益彰,金实录无疑为元修国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史料。

《太祖实录》中的金源文献系统史料到底是何人从“金实录”中采摭的?我们注意到,中统二年七月,王鹗奏请,乞以“左丞相耶律铸、平章政事王文统监修辽、金史,仍采访遗事”,从之。可知耶律铸最先担任的史职为监修《金史》。据耶律铸的《元史》本传及其墓志记载,至元十三年,改任“监修国史”。《元史·世祖纪》至元十三年六月戊寅条记述:“诏作《平金》《平宋录》,及诸国臣服传记,仍命平章军国重事耶律铸监修国史”;《元史·王利用传》亦称王利用“与耶律铸同修实录”,具体负责《五朝实录》的编纂工作。《元史》所载耶律铸编修“平金”及“诸国臣服传记”等,在他个人文集《双溪醉隐集》有所写照,是为《太祖实录》抄录金实录的有力证据。

其一,上文提到,金大安三年(太祖六年)金、蒙会兵乌沙堡,金军溃败于会河川。耶律铸《龙和宫赋》作:“殄乌月(一作乌沙)之乌合,覆扼狐之貔虎。保中华之利器,失缄扃之固护。竭东海之狂澜,竟寝声以委御。为天下之腾笑,辄殉身于国蠹。”该诗叙述的就是这两场战役。又,耶律铸《战扼狐》序文称:“前战扼狐岭下,敌之精锐尽于是役。”此即蒙金野狐岭大战。这些内容均可参见《金史·承裕传》大安三年八月“大元大兵至野狐岭,承裕丧气,不敢拒战,退至宣平”的记载。

其二,《元史》《金史》共记密(墨)谷口之战。《元史·太祖纪》太祖七年作:“秋,围西京。金元帅左都监奥屯襄率师来援,帝遣兵诱至密谷口逆击之,尽殪。”《金史·奥屯襄传》谓:“崇庆改元,为元帅左都监,救西京,至墨谷口,一军尽殪,襄仅以身免,坐是除名。”除“密谷口”“墨谷口”盖因字形相近而致歧异外,两书内容大体相符,应取金实录。耶律铸《密谷行》序文云:
金崇庆间,添寿荣禄领骁果驻京畿为声援。闻圣朝太祖皇帝围守西京,东海遂命添寿将诸路兵八十余万,号称百万,援之,仍赐手诏曰:“今悉国力,当清北方。”次密谷口。时太祖皇帝亲率大军,先以前骑三千当之,大军继至,未鼓,敌溃,全军覆没。
“添寿”即奥屯襄。耶律铸所述内容详于金、元二史。根据《密谷行》正文“堪怜当日金源氏,谁编良将忠臣传”小注记载:“金源氏实录孟参政铸无传,添寿荣禄有传。”可知这则序文根据金代某部实录所附“添寿”小传写就,更重细节。关于其具体出处,今考《金史·奥屯襄传》贞祐三年正月“襄为北京宣差提控完颜习烈所害”,结合同书《金史·宣宗纪》是年正月乙亥记载的此事,证明《奥屯襄传》原为《宣宗实录》此条下的附传,耶律铸于此处抄录。

这两个例子表明,耶律铸纂史时曾披阅金实录。将《双溪醉隐集》《金史》全面对比,我们可以找到更多的线索。耶律铸《龙和宫赋并序》云:
龙和宫,道陵李妃之正位也,或曰龙和位。道陵之崩也,妃矫遗诏为立东海,窃市恩私,冀保身于万全,卒不获免其祸。东海由窘步捷径,寻亦失驭而殉身。

“道陵”即金章宗,“东海”指卫绍王,章宗下诏传位事详见于《金史·卫绍王纪》泰和八年(1208)十一月“自武定军入朝”至“章宗崩,匡等传遗诏,立卫王”和《金史·后妃传·章宗元妃李氏》泰和八年十一月乙卯条所叙卫绍王即位事。李妃“卒不获免其祸”,《龙和宫赋》“岂相逢而无所”小注云“李妃死时,诘东海及申王之语”。“申王”即完颜匡,《金史·完颜匡传》本传记载此事云“匡与元妃俱受遗诏立卫王,匡欲专定策功,遂构杀李氏”。

更为直接的证据是,耶律铸《龙和宫赋》的记载。《龙和宫赋》是以卫绍王为对象写成,注文中征引的大量史料,与《金史》重合或得到印证,还有多出《金史》的诸多细节。据考证,耶律铸盖据《卫王事迹》,当时存于史馆。前文《密谷行》明言耶律铸亲见“金源氏实录”,《海陵庶人实录》即在其中。《琼林园赋》诗注“海陵广燕城,营建宫室。诏曰‘眷惟全燕,实为要会’”;“海陵改燕京为中都。诏曰‘顾此析津之分野,时惟舆地之正中’”。今核查《金史·海陵纪》天德三年(1151)三月壬辰“诏广燕城,建宫室”;贞元元年(1153)三月乙卯“改燕京为中都”相合,不载相应的诏书。结合耶律铸《琼林园赋》并序“及绎史氏,详其《庶人本末》”的记载,可知上述注文来源于“实录”。

最为直接的一条是,耶律铸《琼林园赋》注文所引“《海陵实录》‘宫殿之饰多偏用金傅,然后间以五采,金屑飞空如落雪。凡一殿之费,以巨万计。往往成而复毁,务极华丽。国力困弊,曾不少恤’”。《金史·海陵纪》正隆六年(1161)十一月乙未条附载,“海陵在位十余年”至“遂至于败”评论海陵罪行的一段文字,其中的“宫殿之饰,遍傅黄金而后间以五采,金屑飞空如落雪。一殿之费以亿万计,成而复毁,务极华丽。其南征造战舰江上,毁民庐舍以为材,煮死人膏以为油,殚民力如马牛,费财用如土苴,空国以图人国,遂至于败”与《琼林园赋》大致相同,由此确认此属实录的旧文。

由此可见,《双溪醉隐集》凡引述“金史”条文与《太祖纪》相合者,以及诸篇与《金史》相印证的引文,都是作者耶律铸从“金实录”中钞撮的材料。耶律铸自从至元十三年“监修国史”,其实仍循王恽“亡金实录内采择肇造事迹”的思路编写成吉思汗历史。

结 语

本文以考察《太祖纪》史料来源为缘起,借助《宝鉴》和《金史》等书,发现了与之同源的史料,揭示耶律铸担任《太祖实录》的编纂工作,所撰《双溪醉隐集》引据“金实录”,与作者元初最先监修“金史”到后来编纂国史直接相关,得知耶律铸从金代实录中摘录元太祖征金事迹整合到《太祖实录》中。这样便勾勒出金实录从金末流传、辗转经张柔入藏翰林国史院、到元初发掘再利用以及至正时期最终改编为纪传体《金史》的整个文献流传脉络。

这一发现的意义在于,使我们对《太祖实录》编纂诸细节得以具体深化,至元十三年,史臣开始着手编修《平金录》,到二十三年十二月戊午翰林承旨撒里蛮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以畏吾字翻译,俟奏读然后纂定”,又经二十五年二月庚申“司徒撒里蛮等进读《祖宗实录》”,最后大德七年十月庚戌翰林国史院正式进呈《五朝实录》。这个过程中,逐渐整编进不同系统的文献,而不同阶段形成的“实录”文本,事关《亲征录》《史集》《元朝秘史》成书时间及彼此间的层进关系,为研究成吉思汗历史的编纂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附识:张斌《〈双溪醉隐集〉引金、蒙、宋实录述略》(陈广恩主编:《历史文献与传统文化》第27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年12月,第136 149页)也注意到《双溪醉隐集》引金、蒙、宋官修实录的现象。该文考察角度和论述重点与拙文有所不同,敬请读者进一步参考。

编辑 | 高畅

责编 | 孙齐

审核 | 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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