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知识丨李竞恒:商代的女性武士

文化   文化   2024-09-19 07:38   北京  

新石器时代以来到商代,女性广泛参与战争活动。从甲骨卜辞和考古材料可知,商代女性从上层社会的诸妇到一般贵族女性乃至氏族成员,多有参与武装活动的情况。或作为能战的女史,或担任警戒,或参与捕获人牲。女性武士墓葬中随葬青铜武器,一些墓主遗骸显示其因参与武装活动曾被锐器击伤。著名的妇好、妇妌更是多次参与征伐各方国。







  史前至秦汉女性多参与战争活动






在新石器时代的仰韶与龙山时期,就常见女性参与战争活动。如在史家墓地,有三个女性的头部或前额部被击伤( M3、M6、M11),M11的左股骨也有受创。姜寨二期 M84中一名女性的左额骨和顶骨相接处被锤击内陷,头骨变形而死。M74一名女性,太阳穴处被砸凹陷下0.75厘米(宋镇豪《从社会性意义探讨仰韶时期居民的疾病和生死》,《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 5期)。姜寨的M23是一座女性墓葬,其中出土了骨箭镞,何家湾女性墓 M12出土石斧、镞,M20有箭镞,紫荆 M3出土石斧(严文明《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289页统计表)。这是当时女性生前使用弓箭、石斧等武器,死后以其陪葬的证据。有学者认为,良渚时期的某些女性甚至拥有军权(萧兵《良渚文化“神人兽面”的兼体造型和意蕴》,《考古与文物》 2003年第6期)。“中国新石器时代墓葬中随葬品类别的资料,可以反映当时的妇女在战争活动中是扮演了参与者的角色的。”(王子今《中国女子从军史》,军事谊文出版社,1998,11页)

除了殷商之前的例子,殷商之后的战国、秦汉时代也存在许多女性战士的历史材料。在《史记 ·孙子吴起列传》中记载,孙武曾经将吴国宫殿中的“妇人”一百八十名分为两队,进行军事操练。这些历史内容也见之于1972年出土于银雀山汉墓的竹简《孙子兵法》中,《墨子·备城门》《史记·田单列传》《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商君书·兵守》都分别记载了“丁女”“女子”“壮女”参战的情况。正如吕思勉先生所说:“则古女子亦从军……则楚、汉之间,女子犹可调集。”(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388页)了解这一背景,有助于理解商代武士群体中的女性身份。王子今先生认为,战国秦汉时期一些女子参战的材料显示了“下层民众中妇女”参与军事行动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情况(王子今《古史性别研究丛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95页)。同样,大量的古文字与考古材料透露的信息是,无论是商代的普通民众,还是贵族群体,都有相当数量的女性参与了战争活动。







  商代的女性战士






在宾组卜辞中,有一种叫“女史”的人物,与军事有关:

这条卜辞中商王对一位诸侯提到了“女史”,这里的“女史”是商代的女性武士。在卜辞中,“史”经常参与战争活动:

字有“伤害”的意思(杨树达《卜辞求义》,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6,59页),第一条卜辞是敌方是否会攻击“史”;第二条则是“史”捕获羌俘;第三条则是史带领武装袭击方。这些资料证明“史”是一种武装人员,经常参与战争活动。关于殷代的“史”,冯时先生指出,史掌天时,事关兵祷,所以史也参加战争。“史”的原意是“执灵旗兵祷”(冯时《前掌大墓地出土铜器铭文汇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滕州前掌大墓地》上册,文物出版社,2005,587页)。因此,“女史”的意思表明其中存在着女性武士。

卜辞记载商代的诸妇也担任过战争中的警卫任务。卜辞中有 “扞”的记载:

《左传 ·文公六年》:“亲帅扞之”,杜注:“扞,卫也。”《左传·成公十二年》:“此公侯之所以扞城其民也”,正义“扞”的意思是“扞御寇难”。《商君书·赏刑》:“千乘之国,不敢捍(扞)城。”《史记·韩长孺列传》:“扞吴兵于东界。”《广韵·翰韵》:“以手扞又卫也。”可知,“扞”字的意思是守卫或警戒保卫。上面两条卜辞,第一条反映了商王亲自担任战争活动中的警卫任务,第二条则显示在巡守戒卫活动中俘敌。

师宾间卜辞中记载妇参与“扞”:

第一条是卜问妇是否进行武装守卫,第二条是卜问妇是否在地进行武装守卫活动。可见商王的配偶诸妇作为一种要参与战争活动的角色,也参与到武装警戒或保卫战的行动中。

考古材料亦多见商代女性武士的材料,如安阳刘家庄商代墓地 M9的墓主是一位女性,墓中随葬着戈、矛、弓形器、镞等十多件武器。说明这一位女武士在生前既能使用戈、矛近战,又能以弓箭远距离作战。刘家庄 M5墓主是一位女性,但她却没有左臂,她的墓中还随葬着步战用的青铜戈(安阳市文物工作队《1983—1986年安阳刘家庄殷代墓葬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7年第 2期)。可以推知,这一位氏族女战士的左臂是在战争中致残的。殷墟大司空村1953年发掘的 M171女性墓中,出土有一件戈和五件矛(马得志、周永珍、张云鹏《一九五三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1955年第9册,88页),显示出是熟练使用长兵器的职业女性战士。大司空村 2004年发掘的 M215、 M373等女性墓葬中,也随葬有青铜戈、铅戈等武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大司空:2004年发掘报告》上、下册,文物出版社,2014,256、272、635—636页)。殷墟戚家庄东地 M16女性墓中,也随葬有铅戈(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戚家庄东商代墓地发掘报告》,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248页)。铅戈应当是一种用于丧葬的明器,但所反映女性在生前是实战青铜戈的使用者这一信息,则是真实的。

在河北藁城台西遗址氏族墓葬中,M38墓主是一名三十岁的职业女性武士,她的墓葬中出土了青铜戈、青铜镞和三只警犬(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147—157页)。她应该是一名“士”等级的职业武士。在山东滕州前掌大商代遗址墓葬中,M119的墓主是一位三十至三十五岁的女性,她的墓中随葬着青铜戈、青铜镞、玉戈以及磨砺武器的砺石。M120的墓主也是一位女性,墓中出土有青铜刀、戈、斧和磨砺武器的砺石;M17的墓主是一位三十岁的女性,墓中随葬两件青铜戈。M49墓主是一位二十五至三十岁的女性,她的墓葬中出土了整个前掌大墓地中最大的一件青铜戈(《滕州前掌大墓地》上册,84—104页)。这几位女性墓葬随葬着武器装备,也属于女性武士,这里的女性武士甚至使用最大的青铜戈作战,可见她们尚勇好战。对人骨进行的体质测量分析,有相当一部分女性肢骨“呈现男性特征”,如M120、M104的“肢骨极其粗壮”(王明辉《前掌大墓地人骨研究报告》,《滕州前掌大墓地》下册,682页),又随葬青铜武器,显示出女性战士的强大力量与良好战斗素质。

由于商代女性较为广泛地参与战争活动,因此也常有受伤。对殷墟氏族成员遗骨的研究,有女性上额门齿被锐器击伤,有女性左侧股骨被锐器击伤,并有愈合痕迹,还有的右侧肱骨外侧有锐器击伤痕迹(原海兵《殷墟中小墓人骨的综合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70页)。此外,在商王陵殉葬的士兵中,都是二十至三十岁的壮年人,其中大部分为男性氏族战士,但“女的也有”(董作宾《甲骨学六十年》,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176页),这些追随先王于地下的氏族战士中,也包括了一定数量的女性武装者。







  商代的女性军事贵族






商代最为著名的女性贵族武士是武丁时期的妇好,她的墓葬于 1976年在安阳被发掘,一共出土了一百三十四件武器。其中有四件象征着军权的青铜钺,其中一件大钺上铸造着“妇好”两字。此外还出土了九十一件戈、三十七枚镞,其中两束每束十枚,这显示了她对军事力量的控制。此外,还有六件弓形器与一组马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105—110页)。说明这位贵族女武士不但能开弓射箭,还拥有自己的战车。

▲ 殷墟妇好墓出土青铜钺

在甲骨卜辞中记录了妇好曾率军进行征伐:《合集》 39886、6412记载“妇好伐土方”,《合集》 6478、6479、6480等记载她曾袭击过“巴方”,《合集》 6459、《合补》 332等卜辞材料记载她还攻打过夷方(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140页)。非王卜辞中还记载妇好征伐卲方,“丁惟好令从白或伐卲”,见《花东》237(6)。《合集》 176记载“乎妇好执”,表明她在战争活动中捕俘。她拥有一处自己的领地,这处领地“庞”,在卜辞中也称为“好邑”(《合集》 32761)。《合集》7283、7284、7287、7288、7289、7290、7292、39953记载“乎妇好先登(徵)人于庞”,证明她是在自己的领地上征集氏族农民士兵,此外,她还向国王提供大量的弓箭手(《合集》41527)。《合集》39902记载一次战争中,商王带领了一万名士兵,而妇好则从她的封地率领了三千人,组成了一万三千名士兵的武装力量。

从她的墓葬中出土多件弓形器和箭镞判断,这位女武士擅长射箭,她的封邑也盛产弓箭手。“在殷周时代,‘射’可能并非男子专职,女子也会参加此活动。在《射女壶》铭文中,有‘射女’一语可以为证。殷周时代女人习武习射参加战事和祭祀是常例。”(刘正《金文庙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54页)由于战功的显赫,这位女贵族在死后埋葬于小屯宫殿宗庙区近旁,其墓葬二十二米处还埋葬着另一位女将。她们没有被葬入王陵区,而是以战功身份葬于宗庙区,表明殷人可能希望这些善战的女贵族在地下世界继续保卫宫庙(胡进驻《殷墟晚商墓葬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06页)。

另一位女贵族妇妌也广泛地参与战争活动,她的受封领地为古邢国,在今河北邢台一带(李雪山《商代分封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75页),靠近北部的龙方。《合集》6344、6345、6347都记载这位女贵族征集人众组成军队先前往戋地,为征伐方做准备。她曾经参与捕获献祭的动物或人牲的战争—狩猎活动:

商代的战争与狩猎之间的边界十分模糊,战争也使用“田”“获”等狩猎术语,捕获的猎物与人牲都使用“获”。由于她的封邑靠近北部的龙方,因此她也组织和指挥过袭击龙方的战争活动:

由此可见,商王国上层社会中有一些贵族女性同时也是武士的身份,她们经常参与战争活动并捕获人牲用于献祭。卜辞中除了“执”“获”这样的捕获人牲记录之外,还有一种妇向王提供“屯”的记载,如妇好、妇庞、妇良、妇杏、妇杞、妇息等都曾提供“屯”(《合集》966、2354、2631、17393、17523、17525)。这些材料显示,商王室的女贵族群体大量向王室提供一种被称为“屯”的贡献品。裘锡圭先生认为,殷人将占卜使用的牛肩胛骨和龟背甲称为“屯(纯) ”(裘锡圭《说“嵒”“严”》,《裘锡圭自选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4,62页注释①)。但“屯”在很多时候也被用来代指人牲是确证无疑的:

的意思等同于“伐”,意思是斩首(黄展岳《古代人牲人殉通论》,文物出版社,2004,78页)。这里可见“屯”确实是王室用于祭祀的人牲,甲骨卜辞中记载的大量女性贵族向王室提供“屯”,一方面反映出她们拥有较为独立的经济生活,另一方面说明她们曾向王室提供人牲,这也是其参与战争活动的一种证据。

商代的女性武士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是构成商代神权国家战争—祭祀机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郑慧生《甲骨卜辞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8,157—158页)。有学者认为,商代女性参与战争、管理领地等活动的“牝鸡司晨”现象,属于东夷文化圈的习俗(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386—388页)。结合周代的材料看,也有女贵族参与战争的情况,如眉县杨家村出土大鼎等铜器铭文中记载的王姜,“不但率军出征,主持封赏,而且自有僚属……她地位之崇高,权力之重大,周初彝铭中除周公、伯懋父、召公等人外,很少能与之相比的”(杜正胜《古代社会与国家》,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348页);1975年在陕西扶风出土的一件周代铜簋铭文记载,某贵族率领师氏攻击戎胡,该贵族的“文母”也参与了这次战争,“很可能是一位出众的女将军”(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9页)。

▲“四十三年逨鼎”,2003年出土于宝鸡市眉县杨家村一处窖藏,腹内壁有铭文29行。

对比来看,西周女性武士的比例略低于商代,但西周高级女贵族参与军事事务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并不是殷人才独有“牝鸡司晨”的习俗。因此最大的可能性是,三代时期,女性都有参与军事活动的习惯,这也是和新石器时代所见材料一脉相承的。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2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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