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梅:族群与域界——清代民国时期广西红瑶的社会变迁

文摘   2024-07-04 10:17   上海  

欢迎点击上方蓝字“润物 遗产”关注我们

֍ 钩沉历史  丈量土地  荟萃人文 ֍


本文原刊载于《史林》2023年第6期



族群与域界

——清代民国时期广西红瑶的社会变迁


赵晓梅

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历史学界已经广泛认同16—18世纪是南方族群认同形成的时段,这一“族群性”(ethnicity)的形成与国家制度变化、区域结构过程相伴相生。[1] 在形成较晚、跨越多种“域界”的西南山地小族群中,国家与地方的交互作用在其认同形塑与社会变迁中具体产生哪些影响进而形成这种外部边界清晰、内部多元并存的现象呢?这是本文试图解答的问题。


广西是我国多民族杂居地区,位于桂东北的桑江流域自古便在中原王朝的疆域之内,不过实质性的国家制度是在乾隆初年龙胜理苗厅建立时才逐渐形成的。龙胜地处湖广交界的南岭山脉之中,这里是重要的移民通道,苗、瑶、侗、壮、汉彼此杂处,因此成为我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因土地开发相对较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留存较好,当地吸引了民族学、人类学学者的关注,主要族群均已形成民族志著作。[2] 然而,由于民族志本身的研究特性,已有研究对该地区的长时段社会历史变迁关注稍显不足。在历史研究领域,胡小安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考察明清以来桂林地区的“动乱”和族群关系,为理解多族群形成的复杂化、多元化过程提供启示,[3] 不过这一区域史研究显然未能聚焦到特定族群,也难以展现某一族群内部的复杂历史脉络。


红瑶是桑江流域独有的瑶族支系,总人口仅13 000多。[4] 相比人口众多、分布广泛的苗、侗、壮族,红瑶人口少而聚居一处,族群认同明确,展现于对传统服饰、婚姻网络等方面的坚守之中。其内部有山话与平话两种语言,在历史上曾分属两邑,而语言与行政区划的“域界”又不一致。那么,其族群是如何形成的,他们与各自隶属的官府之间有怎样的联系?近年来,尽管广西地区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已经描绘出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历史过程,揭示了官方史书中族群称谓的变迁及其文化意涵,展现出不同时期、不同政策影响下山地族群的社会形态与生活情态,[5] 但对类似红瑶小族群的社会变迁及族群内部的文化多样性着墨不多。本文从宋元以来当地“瑶人”的普遍生存策略出发,梳理清中后期和民国时期(约1800—1949)红瑶地区的文献与实物资料,结合田野调查中的访谈信息,尝试解释在族群杂处、国家管控与山地开发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之下,红瑶族群的认同形成与社会变迁。



/01/

龙胜红瑶的聚落与域界



桂东北地区位于连接湖南的湘桂走廊之上,从先秦时期开始便是民族迁徙的重要通道,[6] 崇山峻岭之间的各族先民不断迁徙、流转。自秦代开通灵渠(在与龙胜接壤的兴安县境内)之后,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的连通使得岭南与中原联系紧密,由漓江通往广州、钦州的两条水运通道成为中原通往海外的重要路径,因而这里很早就在名义上纳入中原王朝的统治区域。[7] 尽管如此,官府能够直接控制的“民”实为有限,国家的统治受到山地瑶人不断“侵扰”。他们时而依附,时而叛乱,[8] 审时度势地选择最佳生存途径。尤其明代中期以来,“瑶乱”频发,官府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地方管控,导致该区域的族群构成与分布发生较大的变化。[9]


龙胜原为明清桂林府义宁县的一部分,在桂林西北约65公里,紧邻湖南,距离贵州、广东两省边界均不远,自古就是“粤西之藩篱,桂林之肘腋”。[10] 由于国家历次西南战略未涉及此地,故少见短时间内的大规模移民,即便在“动荡的”明中后期也没有形成激烈的族群冲突或地方动乱,直到清初才逐渐进入官方书写。清乾隆五年(1740),义宁、兴安爆发大规模“苗乱”,杀死义宁县知事倪国正等官吏5人,震惊朝野。在清廷官兵围剿、镇压之后,龙胜由义宁县析出,建立理苗厅(分府),直属桂林府,将桂林捕盗通判移驻龙胜,通判驻地建龙胜城。龙胜厅下设7汛、39塘,又以瑶、壮居民构成军备力量,国家控制大大加强。自此,官府通过山地开发、商业发展与教化手段,显著改变着当地族群的社会结构与生活面貌。


在官书方志中,“猺”“徭”“傜”是与纳入户籍的“民”相对的“文化意义上的概念”,[11] 与“狪”“獞”“苗”同为“化外”之人,他们大致可以分别对应于瑶、侗、壮、苗等现代民族。龙胜地界现有红瑶、盘瑶、花瑶三个瑶族支系,其中盘瑶和花瑶都散居于其他民族之间,只有红瑶形成了独立的聚居区。红瑶聚落所在的福平包山麓(民国方志称为“猺山”[12])位于桑江干流及其支流金江河之间,在龙胜城以东约18公里,海拔1916米。南麓金江河流域的红瑶讲山话,为苗瑶语族苗语支布努语;北麓桑江干流的红瑶讲平话,与湖南、广西等地平地瑶语言基本相同,是一种汉语方言。[13] 根据当地人的说法和笔者的观察,山话红瑶可以听懂并讲平话,在与平话瑶人的交谈中主动使用平话,使得彼此沟通无碍。平话与山话红瑶相互通婚,联合制定乡约,有着共同的族群认同。这种认同也体现在红瑶女性传统的红色服饰之上,当地人说,一见这种红色的外衣就知道是“自己人”。可见,显眼的红衣成为族群内外相互识别的标志,也成为红瑶得名的原因。[14] 红瑶女性至今都有穿这种红衣的习俗,特别是在节庆场合。与此相对,龙胜其他民族则很少在日常生活中保留他们的传统服饰。


红瑶内部的语言域界清晰(见图1)。山话红瑶聚居于金江河上游、群山环绕的金坑,他们自称是潘文监、潘文七两公头的后代,来自山东青州府,由最早形成的大寨、小寨两个聚落向外扩散而形成聚落群。在清代、民国时期的乡约碑文中,“金坑”是这些山话红瑶聚落的统称。其间仅有几户平话余姓红瑶,他们由平话孟山迁来。在1960年前后县域调整之前,金坑与讲平话的矮岭归兴安县管辖。

图1 山话与平话红瑶主要聚落分布示意图(作者自绘)


金江河下游河谷是壮人聚居的龙脊地区,这里一直隶属龙胜。其间的黄洛为山话红瑶聚落,他们自称为金坑潘姓的一脉,黄洛《大公爷》[15] 与金坑的版本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他们从金坑辗转迁到黄洛的一段历史。尽管黄洛与龙脊壮人处于同一团保管辖,但黄洛瑶人仍遵循与其他红瑶聚落一致的族群内婚,不与壮人通婚。


平话红瑶聚落分布在福平包北麓的桑江干流,以较为开阔的河谷地貌为主,区别于金坑的封闭“山坑”环境,只有潘内和矮岭两个聚落距离桑江干流较远。其聚落附近居住着壮、汉、盘瑶与苗等族群,壮族与汉族主要在桑江干流沿岸,苗族居于桑江北岸的山腰之上,盘瑶散居于深山之中。


平话红瑶有王、杨、余、龙、韦、粟、周、陈等姓氏,以单姓聚落为主(见表1)。毛寨王姓师公有一种讲述王、余、粟等几个红瑶姓氏来源的《大公爷》,在这个清末民初的手抄本上,每个姓氏的始居地都为川州大巷,应当是山话潘姓青州大巷的误读。这是在抄写过程中被“复制”到各个姓氏的,当地人还另有一套口传的始居地故事:王家自称来自江西,先迁入矮岭,后有一支前往水银,形成水银、毛寨与岩洲三个村寨,合称“水银塘”;[16]较晚定居矮岭的杨氏称其祖先来自湖南城步。此外,白面龙姓自称来自湖南绥宁,经义宁县治(今五通镇)迁居龙胜。[17] 三门和细门在红瑶聚居区的西端,毗邻桑江干流沿岸的壮族聚落,韦姓借用了壮人的始居地故事,[18] 自称来自河池南丹。

表1 红瑶主要聚落人口构成


由于缺少文字记录,红瑶定居桑江的年代只能依据定居代际数量来推算。山话潘姓自称有二十多代(五百年左右),他们应是最早“形成”的红瑶,约在明代中后期,这也是桂东北地区族群变化较多的时期。平话红瑶更晚迁居桑江,他们在诸多方面均以山话红瑶为权威,认为只有金坑那边的师公(仪式专家)才是最厉害的,营造家屋的木匠师傅也是从金坑传承过来的。平话之中王姓最早定居,根据毛寨师公祖传牌榜上雕刻的文字,王姓至迟在康熙十二年(1673)已居于水银。[19] 白面龙姓稍晚于王姓,有十几代,大约在龙胜由义宁析出的前后。矮岭杨姓只有七八代,即在清末民初。


红瑶族群内部保持着语言的差异,且自定居初期伊始就分属两邑,周边居住有多个族群,那么他们共同的认同是如何形成的呢?红瑶自成一个封闭的婚姻、社交网络,以共同制定乡规民约而形成明确的内部行为规范与治理模式,在节庆活动(如春节舞龙灯、舞狮子等)中成为固定的互访对象,没有形成如龙胜东部侗、苗聚落的跨族群交往。[20] 相对于侗、苗较少的文字记录,红瑶及毗邻的龙脊壮人留存有数量更多的民间文献。此外,红瑶家屋、坟墓等物质文化及其相关文化习俗得到较好保存和延续,成为探究其族群历史的有效对象。它们与文字具有同等的文献价值,使得对红瑶社会历史变迁的重建成为可能,这也是本文在研究方法上的新尝试。



/02/

瑶团与寨堡——清代之前桑江瑶人的生存策略



自宋元开始,关于桑江流域的历史记载渐多。在进入清代、民国时期的历史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彼时方志、笔记中的当地瑶人生存状态,为我们理解红瑶族群认同及其域界形成做一铺垫。


宋元桑江为瑶人居所,其中部分瑶人至迟在北宋末已被官府“收编”。南宋乾道九年(1173),时任静江府(今桂林)兼广西经略安抚使的范成大,采取结团设寨的方法管控地方,将“静江管下溪洞徭人,结成五十五团,置桑江寨以统属之”。[21] 桑江寨遗址在今龙胜县西境,[22] 这些瑶团是所谓的“近瑶”,将近瑶结为官府可调配的瑶团,来防范“远瑶”,即深山瑶人。明宣德《桂林郡志》称范成大的这一行动并非官府首次采取结团置寨的方式管理该地,而是在“团结久废”“丁籍皆空名”之后的“再行搜辑”。[23] 可见在国家企图控制地方的持续压力之下,这些桑江“近瑶”不得不至少在名义上顺服官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寨”是官方设置、用以管控地方的兵防机构,如桑江寨。南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寨”的功能:“环羁縻溪峒,置寨以临之,皆吾民也,谓之寨丁。”[24]历代方志中的“寨堡”即沿用宋代“寨”的概念,而同时期对瑶人居址只称“聚落”,没有“寨”的称呼。《岭外代答》记录了当时隶属桑江寨的众多瑶人聚落名称:“瑶人聚落不一,最强者曰罗曼瑶人、麻园瑶人。其余如黄沙,曰甲石,曰岭屯,曰褒江,曰赠脚,曰黄村,曰赤水,曰蓝思,曰巾江,曰竦江,曰定花,曰冷石坑,曰白面,曰黄意,曰大利,曰小平,曰滩头,曰丹江,曰縻江,曰闪江,曰把界。山谷弥远,瑶人弥多,尽隶于义宁县桑江寨。”[25]这些瑶人在国家的管控及后来移民的重重压力之下,不断在山间流转,宋元文献记载的瑶人不可能是如今红瑶的先祖,但名义上服从官府的生存法则被延续下来。


元代沿用宋代的“团结”统治之法,推进瑶人“教化”,静江(桂林)有生熟瑶359团,比起宋朝的熟瑶旧87团、新86团及生瑶41团,[26]数量有所增加。明代也沿用此法,在义宁县桑江口设巡检司,其地即宋元桑江寨。今龙胜县境内的瑶团在当时分属义宁与兴安两县,其中义宁197团、兴安8团。这些瑶团名称被沿用至如今的龙胜乡村,如白面、江底、地邻(地灵)、泡田(庖田)、小江、龙平(龙坪)等。[27] 即便瑶团数量在增加,却不意味着这些瑶人先民始终服从官府调遣。在范成大重新团结之后,他们屡有叛乱。元泰定元年(1324)七月,义宁等地瑶人被招谕,次年即“蛮瑶为寇”。[28] 这种瑶人与官府之间的“拉锯”一直在持续,明代义宁发生的地方动乱颇多(见表2)。[29] 不过较之古田、怀远的动乱规模,有明一代的桑江较为平静,[30]更多接纳了邻近地区的战乱移民,逐渐形成多元的族群格局,但人口吸纳、资源渐乏之中也酝酿着乾隆初年的动乱。


表2 明代义宁地方动乱年表


黄志繁的研究表明,所谓的“地方动乱”是从中央王朝的角度来做的判断,其实际反映的是国家制度在地方的不断扩张,由此引发的地方社会变革。[31] 桑江族群的屡次“叛乱”正是在官府对该地区加强管控、纳入国家系统的过程中激起的反抗,最终的结果必然是,选择归顺的一部分成为“化内之民”,不归顺的则继续“叛乱” 或迁徙到国家管控更少的地方,以“逃避统治”。[32] 在明宣德年间(1426—1435)《桂林郡志》中,义宁197个瑶团中不乏某某保的团名,可知随着官府管治的加强,瑶人已逐步进入国家的保甲体系。这些已成保甲的瑶人聚落是在义宁南部的义江流域,国家与社会的边界在逐渐由南向北(由桂林府向桑江方向)推进。


在明代中后期国家平定地方动乱的过程中,参与镇压的不仅有湖广官兵,也有当地或外调的瑶兵、狼兵。这些“征服”人员很有可能在平定叛乱、把守关隘时,驱逐“土著”人口而逐渐定居下来,使桂东北族群的构成发生显著变化。正是因为这些征兵讨伐,加之边山土地开发,明末清初,壮人先民开始迁入桑江流域。[33] 他们被称为“獞”,在桑江干流、金江河流域与瑶人毗邻而居。这些壮人也是官府招抚、调遣的对象,与瑶人一起充当练丁。在清、民时期,瑶、壮之间不仅有族群杂处的民间交往,更通过保甲、团练形成了联合的基层组织,但这种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又与红瑶在婚姻、习俗等日常生活上相脱离。



/03/

从山寨到团塘——清代以来红瑶聚落的社会组织



在地方兵防治安方面,清初建立汛塘兵制,曾经的瑶团“兵寨”成为瑶人“山寨”,进而转变为普通乡村。到清中后期,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地方自卫和外出围剿需要,瑶、壮团练成为治安防控的主要力量,甚至以“团塘”之称与官方汛塘并立。分属不同行政域界的红瑶聚落,因与各自官府的交通距离,联系或近或远,形成差异。


清中前期红瑶山寨的兵防治安作用衰微。在乾隆年间的《兴安县志》中,金坑大寨与金坑小寨作为“山寨”列于《戎备志》一目,[34]说明它延续了元明瑶团堡寨兵防的功能。同时,这两个山寨与讲平话的矮岭又列于六峒乡都之中,[35] 表明兵防功能逐渐弱化,较晚形成的矮岭红瑶已不被赋予兵防任务。


清代义宁、龙胜方志均未见红瑶聚落的记载,但瑶人的文字记录表明,这些平话瑶人自清初迁入,与国家力量进入桑江有关,因此得以在官府严密控制的桑江干流之上定居。白面红瑶聚落背倚白面山,位于桑江由西向南的大转弯之处,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而具有战略意义,它在宋元文献中即是官府笼络的瑶团驻地。红瑶得以居于此战略要地,必然是官府的有意安排。据道光二十六年(1846)的墓碑记载,白面龙氏在康熙五年(1666)“当贝子总堡”,而后才迁居白面。[36] 可推测其先祖被官府派驻贝子以守卫堡寨,而后又驻扎于白面,仍承担一定的兵防任务。或许正是因为平话与山话红瑶在定居之初都具有非正式的兵防守卫功能,才逐渐形成跨越语言和邑界的认同。


乾隆初年龙胜厅建立以来,兴、龙两邑红瑶聚落的相对区位关系颇有差异。龙胜城与桑江沿线的红瑶聚落距离相近、交通便利。道光《龙胜厅志》记载,“龙甸汛在本营东北四十五里”,而龙甸“又北至活雀塘二十五里”,[37] 活雀塘即在细门红瑶聚落一带,由龙胜城行舟七十里可达。与此相对,兴安境内的矮岭与金坑是县境之内最偏远的聚落,属西乡瑶人聚居的六峝地界,道光十四年《兴安县志》记载金坑到兴安城的路程为三百四十里,[38] 且以山路为主,比之龙胜红瑶聚落的交通尤为艰难。


由于龙胜红瑶聚落的便利交通和重要水路位置,他们大多与官府保持紧密联系,在清中后期形成红瑶团练,被称为“练猺”或“猺练”。[39] 在清晚期动乱、官府缺位之际,他们与龙脊壮族练丁联合抗击乱匪、守卫地方。龙脊壮人的笔记记载,咸丰五年(1855),起家于义宁南部永福县的会党首领孔亚福带领一众“贼匪”进入龙胜地界“打单”(索要钱财),潘内、水银、金坑与龙脊等十余个练团一起将孔匪赶出龙胜。[40] 这一“战役”在潘内的端午节习俗中存留下来。五月十四是潘内红瑶的大节,与其他红瑶聚落仅在家请客吃饭不同,潘内有“打旗公”的习俗。当地红瑶学者李粟坤根据对老人的访谈,认为这一习俗来源于光绪年间一个叫孔亚福的人带“兵勇”进村,被村民以泥巴击退,因此逐渐形成以泥巴攻击“旗公”(兵勇形象)祈求粮食丰收的活动。[41] 很显然,这位历史人物真实存在,但李将孔进入潘内的时间搞错了。尽管如此,我们从这一习俗塑造出的潘内瑶人的勇武形象,可以看到团练的特殊社会角色。


这次地方自卫行动是跨越行政域界的,兴安的金坑也参与其中。类似的情形在几年后的官员避难事件之中同样出现了。同治二年(1863),迫于“乱贼”追击,“甘爷(义宁协副甘应)逃进潘内,一衙七人。九月初旬,跑进龙脊,潘元吉伺奉化食。李总爷跳出,勒马赴上东门,由进潘内,躲住贼兵。至于八月廿九日,勒马至金坑,返过龙脊毛呈寨廖光元家宿,蒙借路费,进省报文”。[42] 金坑、潘内这两个分属两邑的红瑶聚落均为官员避乱提供便利。


与官府密切的联系甚至影响到红瑶的社会结群方式。水银塘由水银、岩洲、毛寨三个聚落构成,主要为王姓红瑶,也有后来加入的李家、秦家等汉人。尽管这些王家人并非同根同源,但三个聚落共同祭祀水银塘的社庙,由此培育出服务于水银塘社区的“会”——七八个具有不同本领的仪式专家,共同承担社区各项仪式服务。水银塘这种严密的仪式结会未见于其他红瑶聚落,或许原因正在于,水银塘是目前文献所见清晚期增设的唯一一个红瑶保甲团塘,组织更为严密。[43] 正因为这种“军事化”的组织训练,水银塘在接收外来移民时保守、慎重,仅允许依附而不允许身份变更。与此相对,兴安深山中的矮岭杨姓[44] 比水银塘汉人更晚迁入,却很快模仿王姓“变为”红瑶。


这些曾被冠以山寨之名的红瑶聚落占据着重要的地理位置,无论是义宁、兴安还是龙胜,历届官府都十分重视管控这一区域。红瑶先祖在明清时期迁入桑江之后,继续着宋元瑶人的生存策略,保持着与官府的“依附”关系。甚至很有可能,红瑶族群的形成本身就是以成为官府军备力量为前提的,这些选择“被统治”的瑶人因之得以聚居一处,没有被壮、汉等后来迁入的移民打散,或举族迁往深山。



/04/

乡约与墓碑——清、民时期的文字和礼仪教化



清、民时期,兴、龙两邑官府以各种手段推动属地教化,文字书写、参与科举是其中的重要办法。正如张江华对广西土司地区的研究所表明的,这一过程不仅由政府推动,当地土著、湖广客商也积极顺应发展,投身这一社会变革之中。[45] 乾隆六年(1741)龙胜创办义学一所,供官员子弟就读;三十二年(1767),邻近广南城的平等侗民在本地开办私塾;嘉庆三年(1798),广西巡抚准予龙胜“苗童”(少数民族的泛称)参加义宁县、桂林府的科举考试;[46] 光绪十八年(1892)龙胜客童(汉人客商子弟)、土童被允许在龙胜厅参加初试。[47] 可见,到清朝中晚期,龙胜各族土著居民已开始自主学习汉文、参加科举,但红瑶的教化程度似乎十分有限,既没有像侗族那样开办私塾,也没有像壮族那样留存有年代久远且数量庞大的笔记、契约等民间文献。


金坑与矮岭所在的六峒地区被官府视为“猺獞”居所,尽管晚清时期“风俗与四乡无异”,但较之于“民”,教化程度偏低,“诵读无四书,惟杂字、状式、田契、戏书、鬼书”。[48] 乾隆四年(1739),官府曾在瑶地“设义学,延师教诲,朔望与之宣讲上谕律条”。[49] 但金坑、矮岭地处六峒偏远角落,兴安红瑶是否得以参加义学值得怀疑。从道光十四年《兴安县志》“香田”一目中得知,金坑、矮岭居民耕种猺田缴纳税银、领办县城魁星楼的年度庆赞,[50] 至少说明他们已经或主动、或被迫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之中。民少瑶多的龙胜方志对当地瑶人的教化程度无任何记载。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以当地居民为书写主体的两类碑刻——乡约碑与墓碑中看到,文字教化和公共礼仪已对红瑶聚落产生影响,造成分属兴、龙两邑的红瑶在组织形态、文字能力与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差异。


乡约碑形成于某一个聚落或几个聚落联合制定的乡约,将之刊刻在石碑之上,树立于聚落之中。龙胜地区的民间规约由来已久,最初应当是以口头流传为主,只有在充分习得文字书写、习惯官府主导的勒碑纪事之后,才会出现以汉文碑刻记录规约、警示居民的现象。龙胜地界现存最早的石碑为官府在清康熙六年(1667)所立,乾隆年间龙胜理苗分府建立之后日益增多,仍以官府设立为多。红瑶聚落现存最早石碑为乾隆五十七年(1792)龙胜分府在白面竖立的《奉府示禁》碑,其后直到道光十八年(1838)才有瑶人自立的乡约碑,其规条模式与官府的示禁碑相似,晚于龙脊壮族团甲的乡约碑(1822)。


在文献整理与实地搜集中,共发现红瑶乡约碑8通,[51] 时代从晚清到民国,石碑分布于潘内、孟山、白面与金坑大寨等几个乡村,尤以潘内(3通)和大寨(3通)为多(见表3)。从时间顺序来看,最早的乡约碑来自与官府联系密切的潘内;而其后近三十年才有了在孟山的联合定约,几乎涵盖了所有主要的红瑶聚落;再二十余年之后金坑才有出现乡约。


表3 桑江红瑶乡约碑


乡约碑在罗列具体的规约之前,引经据典地说明制定规约的原因、背景,其多将乡约的制定与国法颁行相关联,体现出书写者对官方主流话语体系的熟悉。引文部分没有看到行政区划带来的明显差异,其原因大致由于书写主体均为乡间读书人(也有可能聘请邻村读书人予以协助),文字能力不相上下。最早的潘内乡约碑(1838),碑刻文字粗糙,却是唯一一通刻有石匠姓名的石碑。这位姓孙的匠人应当不是红瑶,可以想见当时红瑶文字能力普遍低下,因此聘请“外族”刻碑,尽管这位匠人的“书写”“刻画”并不高明,但可以反映出当时该地区的普遍状况。而仅在一代人之后,红瑶的书写能力似乎得到很大提升,文笔清秀,且不再镌刻匠人姓名,很可能表明工匠不再独占文字权威。之所以在不到三十年间有如此大的变化,或许正是在乱党讨伐、地方自卫之中,瑶壮团练与官府联系愈加紧密,文字教养得以提升。


乡约规条内容以日常生活的规范为主,涉及盗赌、孝养、嫁娶、坟墓形式与土地买卖等。尽管隶属兴安的金坑更早将落款名称由乡村首事或耆老变为团甲之名,隶属龙胜的白面、潘内与孟山却具有更大的地方自治能力。他们强调在发生违背乡约“送官究治”之时,必须先经内部调解,只有头人无法理清的事件才准许兴讼——这一说法未见于兴安红瑶乡约。或许兴安红瑶更早在名义上成为团保,但龙胜红瑶则更多地因团练发展出更强的自治能力。


兴安县基层组织的薄弱也体现在矮岭结盟对象之中,尽管它隶属兴安,但它与同属兴安的金坑联系相对有限,更多参与了龙胜平话红瑶聚落的乡约制定。这种聚落间联系的倾向显著区别于黄洛之于龙脊(隶属龙胜):在已出版以及笔者搜集的1800—1949年间的15份公议合同和乡约石碑中,[52] 黄洛更多参加龙脊团甲的乡约,只在清同治三年参与了一次红瑶的乡约,可见龙胜基层组织更为严密。


与公共属性的乡约碑相比,墓碑具有更多的私人属性,也更好地呈现出个人和家庭的语言建构。红瑶坟墓依时择地而建,一般位于聚落外围的山麓之上。坟墓由山体前侧向后做横穴,之后再做竖穴放置棺木。红瑶坟墓碑文所记载的最早墓主也只有7—8代,远远短于文字或口头记录的代际关系。他们是从晚清时期才形成为先祖树立墓碑、记录生平的礼仪,墓碑的时间上限(1850年代)稍晚于乡约碑(1830年代)的时间上限;更早先祖的坟墓仅栽石为碑,没有碑文。至今,每年清明红瑶人仍会到这些坟墓前祭奠,但这些祖先与自己具体有怎样的亲属关系,他们并不在意。


因调研所限,目前采集的墓碑信息以金坑小寨与水银塘为主。两地的坟墓形式略有不同,乡约碑文已显现出兴、龙两邑对坟墓规范的差异,孟山同治三年乡约碑规劝乡民坟墓“各宜堆砌勒碑”,大寨光绪二十三年乡约碑仅要求乡民“坟墓各砌高大”。因此,我们今日所见金坑以山体为坟丘,形态偏于自然;水银以石块、砖块垒出坟丘。


两地碑文设计大体相同,分为左中右三部分,中间为碑名,右侧介绍墓主生平,左侧为立碑子嗣名单与立碑日期(见图2)。其中生平介绍一般以子孙口吻叙述父或母的嫁娶、生育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金坑仅用娶或嫁某某人,水银则出现“发配”“适配”“婚配”等词汇,更像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际上,红瑶一直为自由恋爱婚姻,与墓碑行文表达的婚姻形式并不相符,突显了碑文的话语建构作用,试图“粉饰”这种不为主流观念所认可的婚姻形式。

图2 水银塘平话红瑶墓碑碑文示例


乡约碑和墓碑的差异表明,尽管分属两邑的红瑶保持通婚、结盟的联系,但在地方社会管理、文字表述与行为规范等方面呈现细微的差异。龙胜分府成立以来,辖地红瑶聚落与官府联系紧密,教化愈多,清民时期团保对地方社会具有更大的支配能力,不同于兴安县对金坑设团甲却不“自治”,后者的团甲管控形式似乎浮于表面,“教化”未深入到行为规范层面。



/05/

移民与家屋——社会变迁中的物质文化传播



在官府训诫、教化之外,所属县域的商业发展、移民迁入也导致分属两邑的红瑶习俗差异尤为明显。桑江一带是梧桂区的谷米输出地,[53] 但因水路运输不甚通畅,直到清代才逐渐发展乡村商业,带来更多的开发移民,改变了当地的住居习俗,以家屋建筑的物质遗存得以保留、呈现。


平话红瑶所在的泗水、江底两乡,均于民国时期形成商业街市,[54] 商业开发移民不断迁入、定居。他们大多来自南部的灵川县和东北的新化县,档案登记为汉族,所讲方言为灵川话和新化话,不同于红瑶平话。这些新移民有的形成了自己的聚落,有的则依附于更早定居于此的红瑶家族。水银塘的李姓、秦姓都来自灵川,李姓已有14代、20多户,秦姓有9—10代、4户。这些汉人比红瑶具有更高的文字能力,毛寨师公所传清末民初《大公爷》即由秦姓汉人抄录,汉人对自己祖先代际的记录也更加完备。秦、李都是水银塘的组成部分,与王姓共同祭拜庙堂,且保留着自己的语言,也在当地家屋建造的匠作传承中留下印记,改变了平话红瑶的家屋设置。与此相对,兴安红瑶环境更为封闭,金坑只有几户余姓平话红瑶,矮岭在晚清接纳了湖南迁来的杨姓,使之“成为”红瑶。因联姻关系以及木匠、师公等仪式专家彼此交融的师承关系,龙胜红瑶在营造技艺与空间观念转变之后,其生活习俗与物质文化逐渐向山区传播。


红瑶以杉木建造半楼干栏家屋,由本村或附近的木匠师傅主持设计。从目前留存最早的家屋实例来看,民国时期红瑶家屋大致相同(图3),主要呈现三点差异:一是柱子名称,二是柱子前后间距(进深)排布,三是香火在垂直方向上的位置高度(图4)。其中前两点只是结构设计的问题,不影响家屋的功能使用,与家屋建造者木匠师傅的建造技艺传承直接相关,其差异以语言差异为分界;第三点更多表达了主家的住居观念和祭祀礼仪——香火是家屋的仪式中心,其位置显然应由主人决定,这一差别以邑界为分界。

图3 民国时期建造的山话与平话红瑶家屋生活层平面比较(作者自绘)

图4 民国时期建造的山话与平话红瑶家屋堂屋剖面比较(作者自绘)


我们先来看匠人的因素。红瑶家屋的建造需要多位木匠一起工作,掌握结构设计、组织众人施工的称为“大师傅”。大师傅在每个聚落中数量不多,有自己的师门传承。除负责大木结构的设计、施工之外,在进场、开工、上梁等重要环节要做祈福、驱秽的仪式,因此掌握一定的“法术”。在仪式之中,木匠师傅需要召唤历代祖师前来助阵,从最早的张良、鲁班开始,延请本师门的各位已故先师,这些口述的仪式“文本”保存着师门传承的历史信息。红瑶木匠师门传承可向上追溯四五代,即清末咸同年间。他们最早的几代祖师都是金坑潘姓,之后师门逐渐分化,祖师名单中出现粟、余、杨等平话红瑶姓氏,也有李、秦等汉人姓氏。不少平话红瑶木匠直接师从这些汉族师傅,后者必然将原住地的营造技艺与当地的居住习俗相糅合,柱子名称和间距排布的差异由此产生。


从柱子名称来看,山话与平话均将每一排扇正中最高的柱子叫正柱,最外侧的叫檐柱,正柱和檐柱之间的柱子名称不同。在山话家屋中,柱子名称是编号系统,正柱相当于“一”,向前、向后依次叫二柱、三柱等。在平话家屋中,正柱与檐柱之间的两根柱子,靠近正柱的称为二金柱,再往外的一根称金柱。金柱是汉地官式建筑的称呼,将靠近正中的金柱称为里金柱,靠近檐口的称外金柱。平话红瑶对柱子的命名方式显然是将山话红瑶的柱子编号体系与汉地金柱称谓结合到一起。


相比于柱子称呼的历史变迁过程不可追溯,柱子间距的差别则如同“石头的史书”一般,有明确的历史遗存可证。20世纪三四十年代建造的山话红瑶家屋,除门楼部分外,后侧四进的柱距是相同的,为门楼进深的一半。同时期平话红瑶的柱距各不同。这一差异呈现的时间恰好是汉人木匠进入红瑶师承之中的年代,汉人的构架设计首先改变了平话红瑶的家屋,又在后代师承之中向山区传播。至20世纪下半叶,山话红瑶家屋的柱距也不再相同。


香火设置由主家和师公决定。木匠师傅在完成家屋的大木构架之后,会在堂屋后壁预留香火的位置。红瑶香火分为上下两坛,上坛供奉家先,下坛供奉土地,香火所在的堂屋是上下贯通的空间,以此体现通天之意。家屋建成之后,由主家选择吉日吉时延请师公做安香火的仪式。师公是红瑶聚落的仪式专家,平话红瑶认可山话师公的权威地位,说最厉害的师公都是潘家的。最初,金坑的潘家和矮岭的王家将香火上下坛都置于主要生活层,坐落于家屋后半的实地之上,这是瑶族传统地居理念的体现。然而,这一传统在后来发生改变,尽管难以追溯转变发生的具体年代,但目前大多数平话红瑶已将香火上坛移到顶层的位置,只有矮岭仍保持着靠近土地的做法。矮岭人说,王家从山里(矮岭)迁到河边(水银)之后,就把香火移到上面了。这应当与李姓、秦姓等灵川人的融入有关,灵川一带汉族家屋的香火上坛即如此设置。可见这些外来人的影响不仅体现于木匠传承,也改变了一般居民的空间观念。矮岭与水银的差别也表明,相对于匠人技艺的传播效力,主家的空间观念似乎与礼仪、教化更多关联,与邑界保持一致。



总结与讨论


本文以历史文献、物质遗存与访谈信息为资料,试图重建清代、民国时期龙胜红瑶这个人口少、独居一处的族群在社会历史变迁之中的几个侧面。在所选取的资料中,文献与实物基本能够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原貌,例如行政区划的变迁、聚落之间的结盟、碑文的话语建构与家屋的年代特征等;而口述资料可呈现的历史脉络偏弱,往往只是社会变迁的最终结果,如平话与山话的差异、祖居地传说以及建筑构件名称等,难以明确发生分化、变迁的时间及其具体过程,只能通过其他信息加以推断。


综合考察多种形式的历史资料,我们大致可以梳理出红瑶族群的发展路径。红瑶先祖在明中后期逐渐定居桑江支流金江河流域,他们延续宋元桑江瑶人的生存策略,明代为兴安寨堡充当兵防、清代成为龙胜官府所仰仗的团练,因此在明清的社会剧变中得以偏安一隅、稳定发展。但这并不是说,红瑶族群完全因此国家治理模式而形成。其族群内部语言与习俗的差异多以自然流域为域界,跨越了两个管控教化不同的行政区划,显现出红瑶在社会结群、认同建构之中的主体能动性。其族群形成、社会变迁的历史之中始终贯穿着两种力量的绞合与互动。


山话红瑶于明中叶因承担兵防而形成山寨,平话红瑶在明清之际也因军事守卫而逐渐定居桑江,与山话潘家毗邻而居。或许正因为如此,尽管有着语言的差异,[55] 他们与金坑潘姓形成了跨越邑界的族群“认同”,红衣是他们识别“敌”“我”的重要标识。在乾隆初年的动乱平息之后,桑江干流的平话红瑶更是不断吸纳新的人口,这些“新”红瑶以不同的姓氏和节日保持着内部差异。尽管红瑶在团甲组织、始居地传说等方面与毗邻的其他族群有所连接,但族内婚制、仪式权威和乡约缔结等措施持续巩固着族群认同。


清中后期团练组织的发展使得红瑶人的文字、礼仪逐渐发展,由于两邑官府的教化管理手段、聚落所处地理区位差异,兴、龙红瑶呈现出不同的地方管理和仪式习俗。隶属兴安的矮岭和金坑更早成为乡都团甲,却因与官府疏远的联系,祖先祭祀和地方自治发展“落后”于龙胜红瑶。桑江沿线的红瑶团练组织严密,拥有更高的“自治”水平,形成了模仿国家礼仪的祭祀组织和官方汛塘的聚落联盟——水银塘,也在潘内的端午习俗之中传承着击退乱匪的历史记忆。由于这一地方自治建立于军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龙胜红瑶在晚清民国的社会整合机制之中呈现出更多的保守性,水银塘的李姓、秦姓等汉人没有完全“融入”红瑶;与此相对,兴安红瑶仍在开放地接纳新移民、扩大族群认同——比水银灵川人定居更晚的矮岭杨姓因之得以“成为”红瑶。移民吸纳对文字教化的提升影响有限,平话师公到清末民初还在聘请汉人来抄录仪式文本,他们抗击乱匪的文字记录也是由壮人来书写的。


邑界之间的些微差异并未影响红瑶族群内部的交往交流,商业移民对生活习俗的影响得以跨越行政区划而传播。因汉人工匠进入平话师承,家屋营造技艺在平话和山话之间形成差异,而涉及祭祀礼仪的香火设置又突显兴、龙两邑的“教化”区别。20世纪中叶行政区划调整之后,红瑶之间的习俗融合更加显著,山话红瑶的坟墓、家屋都更加贴近平话“样式”。年节习俗因之发生改变,金坑开始“陪着”水银塘过七月十二,由此建构出半年节日期差异的新解读——他们从大山里走到大河边需要三天时间,因此由七月十五提前为十二。


在国家和地方社会的互动之中,红瑶族群不断调适自身来适应外部变化,将“外来”影响转化为内部刺激,以联姻、结盟、仪式模仿和技术传播来加强内部联系和外部边界。在红瑶族群内部的习俗渐变之中,似乎只有语言的“域界”没有发生改变,但这又不构成双方的沟通障碍,其仅被视为族群内部的多样性。相比当地的其他族群,红瑶族群的特殊性在于其人口规模与相对“孤立”的聚居形态,这是他们所选择的生存策略的结果,也是其族群得以形成、维持的原因,使其显著区别于盘瑶、花瑶乃至壮、侗、苗等族群。红瑶案例以一个人口少、历史短的族群历史呈现出西南山地族群形成与认同建构的复杂性,也呈现出语言、习俗、区划与认同之间的联系与错位,在西南山地族群中有其普遍意义。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族群互动视角下南岭民族走廊桂江流域聚落空间的社会关系表征研究”(项目批准号:51708122)阶段性成果〕


∣ 注释 


[1] 赵世瑜:《从移民传说到地域认同:明清国家的形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2] 红瑶民族志参见冯智明:《广西红瑶:身体象征与生命体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壮族民族志参见郭立新:《天上人间:广西龙胜龙脊壮族文化考察札记》,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侗族民族志参见赵巧艳:《空间实践与文化表征:侗族传统民居的象征人类学研究》,民族出版社2014年版。

[3] 胡小安:《“动乱”、制度与社会变迁——明清以降桂林地区的族群问题研究》,民族出版社2017年版。

[4] 粟卫宏:《红瑶历史与文化》,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5] 如David Faure, “The Yao Wars in the Mid-Ming and Their Impact on Yao Ethnicity,” in Pamela Kyle Crossley, Helen F. Siu and Donald S. Sutton eds. , Empire at the Margins: Culture, Ethnicity, and Frontier in Early Modern China, Berkeley, Los Angeles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6, pp. 171-189;唐晓涛:《俍傜何在———明清时期广西浔州府的族群变迁》,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任建敏:《招僮防瑶与以“狼”制僮:明中叶桂东北的社会结构与族群关系》,《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5期;黄瑜:《山水“峒氓”———明清以来都柳江下游地区的家族、婚姻与仪式传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等。

[6] 张泽槐:《湘桂走廊古今谈》,《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5年第1 期。

[7] 张江华:《科举、商品化与社会平等:清代广西土司社会的“文明化”》,《社会》2020年第2 期。

[8] 唐晓涛:《俍傜何在——明清时期广西浔州府的族群变迁》,第65页。

[9] 黄瑜:《山水“峒氓”——明清以来都柳江下游地区的家族、婚姻与仪式传统》,第51—63 页。

[10] 道光《龙胜厅志·原始》,雷冠中等校注《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民族出版社2016 年标点本,第231 页。

[11] David Faure, “The Yao Wars in the Mid-Ming and Their Impact on Yao Ethnicity” in Pamela Kyle Crossley, Helen F. Siu and Donald S. Sutton eds. , Empire at the Margins:Culture, Ethnicity, and Frontier in Early Modern China;唐晓涛:《俍傜何在——明清时期广西浔州府的族群变迁》,第87 页。.

[12] 民国37年《龙胜县志》第一章《地理》,《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第332页。

[13] 粟卫宏:《红瑶历史与文化》,第3—8页。

[14] “红瑶”之名是在20世纪中期才有的,当地盘瑶对红瑶的他称是“客边瑶”,仅表达其聚落邻近汉族(或包括壮族)等后来移民。

[15] 红瑶没有《过山榜文》,只有记载族群迁徙的《大公爷》或称“公爷书”,由其仪式专家师公口传,清末民国以来出现手抄版,近年又将手抄版变为打印版。

[16] 水银塘现在指水银、毛寨与岩洲三寨,但根据潘内民国6 年(1917)乡约碑的落款,白面、孟山和矮岭有时也可被归入该“塘”。

[17] 《龙氏墓铭》,黄钰辑点《瑶族石刻录》,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年标点本,第410—411页。

[18] 韦姓是壮族大姓之一,红瑶或直接使用壮人姓氏,甚至是由壮人“变为”瑶人的。

[19] 该牌榜四面刻字,其中三面的文字内容涉及牌榜制作者的生平和家族迁徙:“木德大清国广西道桂林府义宁县双[桑]江寨长上派□”“莫宜江口细滩义宁县周家水银平宅主解花”“癸丑年生王盛龙□癸丑六十岁秋月凋[雕]门头疏木流[留]与子孙用”。这方牌榜应是康熙十二年(癸丑)所制,因为彼时龙胜还未从义宁县析出,再往前的六十年已在明代,而往后的六十年已有龙胜;制作牌榜的本坛祖师王盛龙出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的癸丑年。

[20] 张少春:《“欠”与“还”:桂北侗族的村寨交往与民俗规则》,麻国庆编《山海之间:从华南到东南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35—148页。

[21] 宋代黄震《慈溪黄氏日抄分类》卷67载范成大奏札节文,转引自范成大著,胡起望、覃光广校注《桂海虞衡志辑佚校注》,四川民族出版社1986年标点本,第196页。

[22] 转引自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中华书局1999年标点本,第27页注释。

[23] 景泰《桂林郡志》卷7《溪洞》,《国家图书馆藏地方志珍本丛刊》,天津古籍出版社2016年影印本,第754 册,第589页。

[24] 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第137页。

[25] 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 第118—119页。

[26] 景泰《桂林郡志》卷7《溪洞》,《国家图书馆藏地方志珍本丛刊》,第589页。

[27] 景泰《桂林郡志》卷7《溪洞》,《国家图书馆藏地方志珍本丛刊》,第592—596页。

[28] 道光《义宁县志》卷6《事略》,《中国方志集成·广西府县志辑》,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巴蜀书社2014年影印本,全书第28册,第161页。

[29] 因当时龙胜分府尚未设立,这里统计的是涉及义宁县的地方动乱。桑江是义宁境内“瑶蛮”啸聚之地,很可能是义宁屡次动乱的主要地点。

[30] 胡小安:《“动乱”、制度与社会变迁——明清以降桂林地区的族群问题研究》,第93—220页。

[31] 黄志繁:《“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2页。

[32] 詹姆士·斯科特:《逃避统治的艺术:东南亚高地的无政府主义历史》,王晓毅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

[33] 胡小安:《“动乱”、制度与社会变迁——明清以降桂林地区的族群问题研究》,第233—250页;任建敏:《招僮防瑶与以“狼”制僮:明中叶桂东北的社会结构与族群关系》,《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34] 乾隆《兴安县志》卷5《戎备志》,《故宮博物院藏稀见方志丛刊》,故宫出版社2013年影印本,第127册,第465页。

[35] 乾隆《兴安县志》卷1《舆地志》,《故宮博物院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27册,第254页。

[36]《龙氏墓铭》,黄钰辑点《瑶族石刻录》,第410—411页。

[37] 道光《龙胜厅志·兵制》,《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第242页。

[38] 道光《兴安县志》卷4《舆地四》,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影印本,第3册,第9页。

[39]《廖笺记军民剿匪·廖金全号》,雷冠中等《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第90、96—98页。

[40]《廖笺记军民剿匪·廖金全号》,雷冠中等《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第69—79页。

[41]《潘内红瑶打旗公》,李粟坤收集编纂《龙胜红瑶民俗风情》,2007年,第62—64页。

[42]《廖笺记军民剿匪·廖金全号》,雷冠中等《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第103页。

[43] 桑江红瑶流传一种讲法,说“龙胜上来三个塘,二龙、龙甸、水银塘”。二龙塘即沂潭塘,龙甸塘即龙甸底塘,均为方志所在塘哨名称;水银塘是现在当地人对由水银、毛寨和岩洲三个乡村的统称,未见于乾隆年间汛塘列表。

[44] 杨姓始居地绥宁一带早在元明时期即因堡寨屯兵而“汉化”。

[45] 张江华:《科举、商品化与社会平等:清代广西土司社会的“文明化”》,《社会》2020年第2期。

[46] 道光《龙胜厅志·学制》,《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第244页。

[47] 龙胜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龙胜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

[48] 道光《兴安县志》卷9《经政二》,第5册,第31页。

[49] 道光《兴安县志》卷9《经政二》,第5册,第32页。

[50] 道光《兴安县志》卷4《舆地四》,第3册,第11—14页。

[51] 其中文献记载潘内1917年乡约碑在大寨有相同的一通,然而实地调研在大寨未发现该碑。最晚一通大寨的乡约并非石刻,而是用木板抄写,悬于桥头,今已不存。

[52] 除实地调研外,这些文献还参考以下出版物:广西民族研究所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黄钰辑点《瑶族石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写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文契约资料集》,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杜海军编《广西石刻总集辑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53] 钟文典主编《广西近代圩镇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第160—162页。

[54] 江底街参见民国22年《龙胜县志》卷4《疆域》,《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第277页;泗水街参见《泗水乡各大队地名普查及概况》(1981),编号61⁃5⁃14,龙胜县档案馆藏。

[55] 语言差异应当是从族群形成伊始就存在的,因为此后随着聚落之间的交往交流,语言差异应当缩小而不是增大。



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活态遗产与社区发展教席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国土与文化资源委员会

审校 刘朝晖  杜晓帆  赵晓梅

编辑∣ 张煦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润物 遗产
传播与分享文化遗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