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和越南的唐诗俗文本
刘玉珺
*本文根据作者在2023年12月25日“东亚唐诗学讲坛”第十一讲的录音整理。
20世纪初,随着敦煌藏经洞的打开,敦煌遗书这批特殊的文献资料得以重见天日。从文学的角度而言,敦煌遗书的特殊性在于容纳了一大批中国文学史上已经失落了的品种和作品;从传播方式而言,它的特殊性在于容纳了一大批完全不同于传统四部经典的、杂抄成书的民间文本。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学术发展,敦煌遗书在文学、历史、语言、宗教、艺术等学科方面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发掘和利用,不仅导致了敦煌学这个国际性学科的建立,而且极大地修改了这些学科的传统描写。从古典文献学的角度来看,关于敦煌文献特殊的物质形态和传播方式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随着学术视野的扩大,我们发现在越南也保留了一批类似于敦煌写卷的俗文本,使我们有机会对这两种俗文本进行一次比较研究,进而提出一些新的文献学认识。从二者的可比性出发,我们以敦煌和越南所保留的唐诗俗文本为中心进行探讨,拟为东亚唐诗学的发展也提供一些新的研究角度。
一
俗文本的文献特点
自从宋代印刷术广泛应用于书籍生产以后,正式的书籍成为人们心目中最重要的知识传播的工具。“所谓正式的书籍,就是指用文字写在或印在具有一定形态的专用材料上以借人阅读为目的著作物”。以这样的定义来看待书籍,那么俗文本就只能说是一种未具完全形态的书籍。它与正式书籍相比,具有如下特性:第一,二者在用途上有着根本性的区别:俗文本以供个人诵读为主要目的,正式书籍以供他人阅读为主要目的。第二,俗文本不似正式书籍那样面貌整饬,往往具有形制短小、内容无定式的特点。徐俊先生则非常恰当地描述了敦煌诗歌写卷的文献特征:“除了少量的经典文献传钞本,敦煌诗歌写本的绝大多数是以个人诵读为功用的民间文本。这种民间文本,因为以钞写者个人阅读为目的,所以只在很小的范围内流通。又因为受个人文学视野、认识程度和阅读兴趣的限制,作为社会下层普通读者群中文学传播载体的诗歌写本,大多表现出明显的偶然性和随机性特征。”在越南流传的民间文本也表现出了相同的文献特性,如越南汉喃研究院所藏的VHv.623号抄本,依次抄录了贺吊对联、“集翘”对联、范光璨的《方言赋》、河内尚德药房举办的赛诗会所作之诗、对联选、自叙体及杂咏的喃文文章、越南文的祭文与诗。不仅抄录的作品涉及多种文体,没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而且作品还涉及汉、喃、越三种文字。
有少数俗文本是以定本书籍为底本传抄而成的,这些抄本仍然保留了俗文本的特性,即习惯对底本作主观取舍,从而消解了原书的编辑体例和成书目的。这种情况可以称作“局部反映定本书籍”,是一种特殊的“未具完全形态的书籍”。若对流传于敦煌和越南的《昭明文选》作一比较,可以明了这两种“未具完全形态的书籍”的异同。今存于越南的《文选》是摘抄本,如VHv.974号抄本,抄手不详,其抄写的顺序为从卷十逆抄至卷四,然后又按卷十一、卷十二、卷十六、卷十五、卷一、卷二、卷三、卷十三、卷十四的先后顺序依次抄写,这些卷次并不是《文选》本身的卷次。抄本卷十抄录的是《文选》卷三十八张士然《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卷三十七陆士衡《谢平原内史表》、刘越石《劝进表》、卷三十八任彦升《为萧杨州作荐士表》、卷三十四曹植《七启》等内容,而且每一篇作品又只抄录其中的部分内容。如《谢平原内史表》选抄了“尘洗天波,谤绝众口,臣之始望。尚未至是,猥辱大命,显授符虎,使春枯之条更与秋兰垂芳,陆沈之羽复与翔鸿抚翼”;《劝进表》选抄了“社稷靡安,必将有以扶其危;黔首几绝,必将有以继其绪”等佳辞俪句。今见于敦煌写本的《文选》有十余种,每种抄写《文选》一书的部分篇章。例如,伯2527抄录了《文选》卷四十五的《东方曼倩》、扬子云《解嘲》;伯2525依次抄录了沈休文《恩幸传论》、班孟坚《史述赞述高纪》《成纪》《述韩英彭卢吴传》、范尉宗《光武纪赞》。可以说,越南本《文选》是对若干作品的局部反映,敦煌本《文选》则是对《文选》全书的局部反映。它们的共同点是用自由选择的态度面对定本《文选》,既瓦解了定本书籍的内容完整性,也瓦解了书籍的结构。
《敦煌赋汇》书影
将散见于写卷中相同体裁的作品分类辑录成面貌整饬的作品专集,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敦煌文献整理方式。这种整理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为专项研究者提供了一定的便利。然而,由于此举破坏了敦煌作品“杂抄”的原有流传形态,不仅极大影响了研究者对其传播方式、文体功能等方面的研究,甚至于还有可能得出某些错误的研究结论。1996年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敦煌文献分类录校丛刊》有《敦煌赋汇》一书,此书收录了敦煌写卷当中所有以“赋”名篇的作品,包括敦煌《文选》写卷中的《西京赋》《啸赋》《恨赋》等,包括又名为《高兴歌》的《酒赋》,包括敦煌本《王绩集》中收录的三篇赋文。此书的校录者为此提出了“敦煌赋集”的说法,所谓的“敦煌赋集”只是一个今人以敦煌写卷所载作品为来源,按照一定的体例编辑而成的赋集,体现的是今人的辑录原则和目的,与唐人的编选观念无涉。然其校录者不仅将个人辑校的赋集视作唐代敦煌人所编定本赋集的还原,而且还演绎出了四点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唐人选赋标准。显然,受定本书籍惯有思维模式的局限,忽视俗文本的文献特点,是造成这类谬误的根本原因。
二
敦煌、越南唐诗俗文本的口头传播特性
1994年,王小盾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了《敦煌文学与唐代讲唱艺术》一文,此文提出了依传播方式来区分敦煌文学的意见,按照唐代流行的俗讲、转变、说话、唱词文、韵诵、论难、曲子、吟诗八种讲唱伎艺,将敦煌文学分为讲经文、变文、话本、词文、俗赋、论议、曲子辞、诗歌八种体裁。这篇文章在否定了人文学科三分法(诗学、词学、俗文学)的基础上,明确了敦煌文学(至少是主体部分)作为口头文学的重要性质,使文体的概念与事物的本质相吻合。此后他又提出并关注敦煌文学中普遍存在的杂抄现象和兼类现象(一篇作品兼具几类体裁的特征),以上论述势必提出了如下问题:既然俗文学具有口头文学的性质,既然俗文本的杂抄和文体兼类是俗文学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那么口头流传与俗文学书面记录的结果——俗文本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呢?下文我们将以敦煌、越南的唐诗抄本为研究个案,从口头文学的立场继续来探讨这一问题。
蒲桃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醝吀渚埃唭,此征战。
二是打散原诗的顺序,杂合多种作品进行拼凑。如:
滕王高阁,襟三江而带五湖。临帝子之长洲,秋水共长天一色。彭蠡响穷渔唱晚,衡阳声断雁惊寒。可怜日下望长安,相逢尽他乡之客。回抚凌云而自惜,闲云潭影日悠悠,槛外长江空自流。
这首曲辞杂合了王勃的诗歌《滕王阁》及其序言。曲辞首句“滕王高阁”源自诗歌首句“滕王高阁临江渚”,二、三、四句即完全照搬序中辞句。五、六两句“彭蠡响穷渔唱晚,衡阳声断雁惊寒”则化用序文中的“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七、八、九三句也分别取自序文“望长安于日下”“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等句。曲辞的最后两句则完全套用《滕王阁》的五、八两句。
至盛唐大曲,今日仅传之《水调歌》、《凉州歌》、《伊州歌》、《陆州歌》《大和》(一作《太和》)数套中,多有借用当时名家之五、七言绝律者,拉杂联缀,不问内容,其中亦有割律为绝之情事在,而被取之原作无不为徒诗。此种或割或续之事,疑多出于当时乐工歌伎之手,但求一时谐声了事,不计其余,遂滋讹舛耳。
对于这种为了入乐而增改原诗的现象,越南典籍亦多有所涉,如《歌唱各调》抄本在述及陶娘歌“宫北”曲时云:
此曲且歌且舞,用六八字数,如国音传。歌者随意增损歌之,见后所抄之辞,错舛颇多,意脉类皆不接,文义亦多不通者。
以上所述表明,在古代为了表演的需要,而对原诗进行删改、集合、拼凑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样就在俗文本中造成了一批新“版本”、新“异文”,其变异的范围完全超出了古典文献学的惯例。事实上,即使是那些保持了诗篇原貌的作品,也在流传过程中被人不经意改篡过了。这种被改篡过的文人诗赋作品,在敦煌写本中也有很多。敦煌书手对它们的改篡方法是:往往把不同作者的作品组合为一个诗歌文本,或把不同体裁、不同作者的作品杂抄为一个文本单元。对这些写本加以分析,总能找到口头讲唱的影子。
[九曲词] 高适
铁骑横行铁岭西,西看逻娑取封侯。清(青)海只金将饮马,黄河不用更防秋。
一队风来一队砂,有人行处没人家。阴山入夏仍残雪,溪树经春不见花。
对此,我们认为这两首诗歌的接抄是因为它们曾以歌辞的身份一同流传过。理由如下:其一,这两首诗歌所咏内容相同,有组合在一起歌唱的可能。《乐府诗集》将高适的《九曲词》收入《新乐府辞》,据郭茂倩解题所云,《九曲词》3首是因哥舒翰收复黄河九曲而作,为唐时边塞诗。而周朴的《塞上曲》从内容上看,也是关于黄河九曲的边塞诗。传世文献所载的《塞上曲》最后两句为“黄河九曲冰先合,紫塞三春不见花”,所描写的正是黄河边地的塞上风光。其二,诗题当中的“词”“曲”表明了它们入乐的身份。《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集》附录的《声诗集》,依《唐声诗》所理解的“声诗”,著录了高适的《九曲词》。从内容来看,《九曲词》应是配合边地乐曲演唱的声诗。其三,周朴之作与传世文献的记录存在着很大的文本差异,这种差异只有从口头传播的角度才能得到合理解释。书面的传播,特别是定本书籍,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口头传播产生变异的可能性却很大。对于表演者和传播者来说,每一次表演和口传都是一次创作行为,他们为了配合曲调歌唱或满足口头表达的需要,往往会对原作进行改篡。即使是同一位歌手在不同的场合或不同的时间演唱同一首歌,都有可能产生变异。换而言之,此写卷的抄手并非是据定本书籍或传世文献抄录的,而是对口头流传的诗歌所进行的文字记录。《敦煌诗集残卷辑考》提供的一些与《塞上曲》文辞相似的诗句,对以上所论可作为旁证。如下:
1. 一阵黄风一阵沙,千里万里无人家。四头雪消不堪看,三眼和尚弄瞎马。(《元史》卷五十一《五行志》)
2. 一队风来一队尘,万里迢迢不见人。
3. 一队风来一队香,谁家士女出闺堂。
4. 万里条亭(迢递)不见家,一条黄路绝名(鸣)沙。
其中1为至元十五年(1278)京师流传的童谣,2为敦煌伯3155《浣溪沙》首二句,3为俄藏 Дx.2153《曲子浪濠(淘)沙》首二句,4为津艺 134背曲子词第12首的首二句。显然,无论是童谣还是曲子词均是口头流传的作品,而且2、3、4亦同样见于敦煌写卷,它们均折射出了《塞上曲》曾经作为口头文学作品——歌辞的生存状态。了解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造成俗文本所记录的作品异文产生的原因。这些异文正是文学作品经过多次口头传播以后而出现的增益和改篡。相对于定本书籍来说,俗文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留文学传播的原生形态,尤其是那些不同体裁作品的杂抄本,更能折射出唐代文人诗作为口语文学流传的俗文学背景。如伯2976 号写卷,共抄有唐代各体诗文10篇,其具体篇目如下:
[下女夫词]
咒愿新女聟(婿)
[封丘作] [高适]
[阙题四首]
五更转
自蓟北归 [高适]
宴别郭校书 [高适]
[酬李别驾] [高适]
奉赠贺郎诗一首
温泉赋一首 进士刘瑕
三
唐诗俗文本文献特点对文学研究的意义
文本是文学活动的结果,相应地俗文本即俗文学活动的书面反映。作为口语文学与群众文学的俗文学,由于其传播方式和接受对象不同于经典的作家文学,又由于其记录方式——书写的灵活性,所以在唐诗俗文本中保留了许多值得关注的特殊文学现象。我们有必要对其作一番考察。
(一)未署作者名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船埃杜姑苏,姅钟厨寒山。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洛阳伴固穷,玉壶。
所加的歌辞均为喃文韵文文体——六八体,这进一步表明了它们的俗文学作品的身份。可见抄手忽略作者的存在,并不是一种有意识的主观行为。而是这些作品在得到书面记录之前,功能已经发生了转化——从文人诗转化为通俗歌辞,在转化过程中就已经失去了原作者名下所含有的身份、地位、学识、仕宦等文人作品的所有规定性内涵。因而在抄手的眼中,或者说对于广大普通民众来说,它们与那些无主的、集体创作的民间作品是毫无二致的。这种现象甚至也出现在传世文献之中,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三十九《相和歌辞》收录的梁简文帝《煌煌京洛行五解》,卷四十五、卷四十七、卷四十八、卷五十《清商曲辞》分别收录的梁武帝《团扇郎》、顾况《乌夜啼》、释宝月《估客乐》、梁简文帝《江南弄三首》均未题作者名;卷七十八《杂曲歌辞》、卷九十四和卷九十五《新乐府辞》则分别将李白《舍利弗》、王建《捣衣曲》、元稹《采珠行》等当作无名氏的作品。这应当是郭茂倩采录这些诗作时,它们就通过在民间的流传转变成了无主诗。
(二)托名
《敦煌诗集残卷辑考》书影
(三)同作异名
王朝(昭)君 安雅
古贤集
落扬(洛阳)篇
酒赋
锦衣篇
汉家篇 [高适]
[大漠行]
[老人篇] [丘为]
[饮马长城窟行] [王翰]
[惜樽空] [李白]
[阙题]
老人相问嗟叹诗
[阙题]
藏驹(钩)
苑中牧马思诗
龙门赋 何(河)南县尉卢竧撰
北邙篇
伯2544卷抄有相同的内容。伯2544卷首残缺,残卷首篇《酒赋》缺前十余句,自“百尺松”句始。与伯4994和斯2049拼合卷相比,此卷《酒赋》以后的内容完全相同,而且次序也一致。稍有不同的是,拼合卷末抄有《咒愿文》,而伯2544抄有王羲之《兰亭序》。这两个写卷并不是同一人所抄,徐俊先生认为:“二卷不是派生关系,而是钞自一个共同的母本。敦煌诗卷中,两个写卷所载作品几乎完全相同者甚少,他们的存在,说明敦煌地区确实流传有某些通行的诗歌选集。”徐俊先生的看法无误,两个写卷内容相同,也证明了这些不同文体作品的杂抄绝非偶然。联系这些作品的文献特征,我们可以补充:这些“通行的诗歌选集”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文人诗歌选集,而极有可能是在民间艺人之间广泛流传的用作口头表演的底本。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合理解释如下三点:其一,与这些诗歌合抄在一起的作品大多数都未署篇名及作者;其二,有篇名的作品中还包括《酒赋》《龙门赋》等韵诵作品;其三,整个写卷的性质为不同文体、不同作者的作品丛钞,显然没有一定的编辑体例和选文标准。如果上述观点成立,那么将会带来这样一个疑问——如何解释伯2544卷末抄写的纯书面作品《兰亭序》?这是一篇无韵散文,显然不符合口头表演的要求。对此,写卷本身可以作出合理的解释:在《北邙篇》之后另空有二行,才开始另抄《兰亭序》,《兰亭序》的字迹有明显摹写王羲之《兰亭序》帖的痕迹。这说明《兰亭序》与前面的内容没有必然和直接的内在联系,二者并不属于同一个内容单元。
四
结语:“俗文本文献学”的提出
俗文本诸多超出了古典文献学惯例的文献特征,实际上反映的是口头文本对书面文本的改造。这种改造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即理解为功能的转化——通过改造,把雅文学范畴中的作品,转变成俗文学范畴中的作品。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作品的著述体式特征,来确认它的功能和它的文化属性:那些按接抄、杂抄方式抄写的作品,那些总是同俗文学文献联合编组的作品,那些发生了重大的文字变异的作品,那些脱漏了篇名和作者名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说是俗文学作品。因为这些特点正是俗文本的特点,而俗文学是以俗文本为标志的。也就是说,具有口头传播特质的俗文本,是俗文学作品的忠实载体。
《老子》说过:“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俗文本也通过“名”的取舍,对自己作了认定。这种取舍不同于传统古籍,乃表现为作品无定名,作者无定名,喜欢托名。这些特点其实在汉以前十分流行,它们是作家产生之前的著述观念的产物,联系于口头传授而无定本的著述方式。汉以后,作家作为文化个体的身份得到强化,篇名和作者名才成了作品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是在俗文本中,不署作者之名的情况仍然非常普遍;即使原有作者可考的诗作,也往往不题作者名,而且改篡篇名。在越南古籍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缘由——未题作者之名的中国文人作品通常是与喃文讲唱作品合抄在一起的。可见作者之被忽略,原因在于作品的功能发生了转化:作品从文人诗转化成了通俗歌辞,作者也在转化过程中失去了由署名所涵括的生平与经历,而消解于一个俗文学方式的创作集体之中。托名其实是这种集体创作习惯的另一种表现:当一群创作者需要某种标志的时候,便产生了托名。
(原载《东亚唐诗学研究》第七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24年9月。注释从略,引用请参原文。)
·END·
文稿编辑:刘 畅
排版:曹 迅
初审:刘 晓
终审:查清华
点击下方关注,了解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