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起学税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特定支出,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扣除项目具体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开课啦!
热点问题答疑
01
我女儿8月之前在境内上本科,从9月开始在境外上研究生,这种情况如何填报呢?
答: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在一个年度中间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年度中间无需细化填写。但下一年度,需按照新的信息填报。
02
有多名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03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答: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案例分析
策划丨财务管理部
来稿、编辑丨王一涵
编审丨李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