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骏 │ 职场往事之六《血疑》

文摘   生活   2024-06-21 05:32   上海  

小序:这篇文章是从草稿箱里挖掘出来的,或许有所顾忌而一直压在箱底。骏骏不是说过么,言多必得——得罪人的得。不过我从来不怕得罪人,更何况到了这把年纪,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你。发

    骏骏有生以来两次违心撒谎的大事,都发生在九十年代初,还都与血有关。

    义务献血。本来很崇高的事,况且还有营养费补贴,奖金鼓励,公费休假,疗养旅游。可是研究所包括下属公司的同志们都不愿尽义务。于是领导想出一个貌似公平的办法,按工号排队。想想每年10个献血名额,我的工号排在500多,我蛮笃定的反正要排50年了。

    谁料想,工号小的都是老职工,人人都有毛病,都能找医生开出什么肝硬化肾积石的证明,不出三年就轮到了我。我也有病!翻出小辰光的病例档案,慢性肾炎。可是体检的医生说那没关系,只要不是急性发作就可以献血。特么的那我就人工急性发作

    找到在医院当检验师的表兄,请教标本里显现红细胞的技术手段。他说我给你一个病人的样本不就行了?我觉得不妥,万一血型不配不就要露馅?坚持自己出血。于是我撒了一泡尿,手指挤出一滴血加在样本里。表兄用显微镜看了半天,嗯,有几个加号了,只是红细胞看上去太新鲜哦。

    随即跑到劳保医院如法炮制拿到肾炎急性发作的诊断,医生开了两个星期病假。回公司禀报王老板,那时候我身为项目负责人正为日本人开发软件包,误了交货怎么办?我对老王说这个侬放心,我把手提电脑拎回家干活,保证完成任务。彼此心照不宣那次义务献血就混过去了。

    后来到了日本,某日中午看到办公室一年轻同事手拿一罐饮料笑眯眯走来,问他干嘛去了,他说吃好饭顺便献了一回血。有报酬吗?哈哈就是这罐饮料。我对此感到相当震惊。我对他说了中国献血的优惠待遇,他也同样感到惊奇。其实献血这件事,理性上告诉我没啥大不了的,可在当时环境里一旦成为强制性的指标摊派,而且眼看他人可以借故逃避,出血的好像就吃亏了。

    无独有偶。一九九二年京都工作一年后回国,因卖身合同在身,五年之内不得跳槽,违者赔偿三万五。而当时公司的不景气让我坐不住。怎么办?故伎重演呗,慢性肾炎急性复发。按国内的规矩,医生先是开一周病假,连续几次一周就可以开二周。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不得不违心撒谎以求出路。

    当然我也没有闲着,转身去了一家外资公司当售后服务工程师维修医疗仪器。劳保医院正是我的客户,去了几次检验科上上下下都混熟了。化验单递进去连样本都不要,那个小妹妹说你要几个加啊,那时还没电脑就随手一写,也就是说不出一滴血就拿到检验报告了。

    如是半年有余,王老板忍不住了,派丁总管去医院外调,骏骏的毛病到底能不能上班。我也摊牌了,递上辞职报告要走了。若不放人,公司还要发病假工资岂不更亏?王老板是通情达理的老同事,只怕无故放我走人坏了公司的规矩,毕竟还有其他被斩了一刀才能脱身跑路的韭菜。现在既然我有“病”,大家顺着台阶往下走。

    强制的事情即使具有合理的因素也常常会引起普通人的理性或非理性的反感,象献血指标,象聘用合同。到了日本才彻底明白,献血很平常,跳槽也很平常。而在我那可爱的家乡,当年为了这些鸡毛事,不得不绞尽脑汁违心打擦边球。我自忖是个老实人,这辈子没有撒过几次谎。现在想起陈年往事,有三重复杂的心情。一是吐槽。用血制度和用人制度。二是忏悔。欺骗行为有违我诚实做人的信条。三是自傲。骏骏对不合情理的制度曾经有过的抗争。我不知道哪种成分更多一些。三种心情,五味交杂。

补足:骏骏曾认定,弄虚作假死不认错是中国人的出厂设定。骏骏也坦承,自己在中国生活过三十多年,中国人的所有缺点恶习他都或多或少有过。因此,脱支是痛苦和漫长的过程。Anyway,卢梭式的直白和忏悔是他的思想标杆,真诚和宽容是他的永恒信条。

三千院随笔 2024年5月新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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