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这部法律以保护儿童权益为核心,强调了教育资源的普惠性、安全性与优质性,不仅是对学前教育的全面保障,更为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这部法律的实施远远超越了教育的范畴,它为儿童融入社会、感受文化、享受公平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
学前教育不仅是一项教育政策,更是一种社会承诺。通过对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制度化管理,可以为儿童提供公平起点,缓解因家庭经济条件或地域差异带来的成长不平等。这种公平不仅是对个人成长的保障,也是推动社会长期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教育到文化:厚植儿童成长的城市沃土
文化不仅是一种传统的积累,更是一种“活在当下”的实践。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播,更是文化的再造过程。学前教育尤其如此。《学前教育法》强调了学前教育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文化传承融入到学前教育体系中。这不仅是教育目标的设定,更是一种社会意识的延续与重塑。
在儿童友好城市的实践中,幼儿园不仅是教育的场所,更是儿童接触社会文化的重要节点。通过在幼儿园课程中融入地方文化元素,如传统节日、民间艺术等,儿童能够在日常学习中感受文化的温度,并在探索中建立对所在社区的归属感。同时,幼儿园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合作也能为儿童提供更为丰富的文化体验。博物馆、图书馆等资源的免费开放,可以让儿童在寓教于乐中接触多样化的文化内容。
此外,幼儿园还可以通过举办亲子文化节、地方手工艺体验日等活动,让家长与儿童一同参与文化探索,在互动中增强家庭与社区的联系。这种从小建立的文化认同感,不仅有助于儿童个体成长,也能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活力。文化在儿童心中扎根,未来城市的发展也会更加富有温度与人文色彩。
从资源到空间:推动教育公平的城乡实践
空间不仅是物理存在,更是社会资源分配的重要表现。《学前教育法》第六条明确提出,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这一条款不仅是对教育公平的承诺,更反映了资源分配的社会责任。
在许多城市,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是城乡差距的一个显著表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而农村及边远地区的教育资源则长期面临短缺。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要求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再以经济效益为唯一导向,而是应以儿童需求为核心。例如,在城市中,通过优化社区幼儿园的布局,可以确保每个家庭步行即可到达学前教育机构;在农村地区,则可通过移动教育设施或区域教育中心,确保边远地区的儿童享受到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质量。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倾斜和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乡村与城市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比如,在农村建立学前教育联盟,集中培训教师、共享教学资源;在城市中推动社区化托育服务,满足多元化的学前教育需求。这种空间上的“友好”,不仅实现了资源的公平分配,还增强了社会的包容性与连结感。
从生活到游戏:打造儿童友好的成长场景
《学前教育法》第五十六条提出,幼儿园应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这一理念强调了儿童在生活中学习的重要性,体现了学前教育以生活为载体的核心特质。学前教育并非简单的知识灌输,而是通过真实生活场景中的体验,让儿童在互动中获得成长。
游戏是儿童探索世界的重要方式,也是培养思维能力和社会技能的有效途径。例如,幼儿园的设计应从儿童的视角出发,设置更多适合儿童探索和互动的区域;在社区中,可以增加自然化的公共空间,如微型花园或探索式游乐场,让儿童通过接触自然、动手实践,感知世界的多样性。
此外,教育活动的设计可以更加注重儿童的自主性和创意表达。例如,通过角色扮演、搭建游戏等活动,儿童能够在模仿中学习规则,在合作中感受团队的力量。幼儿园和社区还可以设置共享资源库,例如工具包和材料区,为儿童提供更多亲手创造的机会。这种以儿童体验为导向的设计,使他们在生活中学习,在探索中成长,同时也为他们在未来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构建重要的心理和社会技能。
从家庭到社区:构建家校社共育的社会网络
《学前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要求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家庭与幼儿园的协作。家庭、学校与社区的联动,不仅是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也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家长委员会不仅可以参与幼儿园的管理,还可以组织社区活动,如亲子义工服务或文化节庆活动,增强家庭与社区之间的互动。在农村和偏远地区,这种家园合作模式还可以弥补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家长的主动参与,为儿童提供更多教育支持。
与此同时,社区文化资源的激活也为儿童提供了多样化的发展可能。例如,图书馆的亲子阅读项目、社区举办的儿童剧场表演等活动,可以让儿童感受到来自社区的支持与关怀。社区还可以与社会组织合作,推动更多公益性教育服务进入普通家庭,构建多层次的支持网络。通过家庭、学校与社区的紧密合作,儿童可以在一个多元支持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而这种社会网络的建立也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的文化与社会纽带。
从设施到意识:守护儿童成长的安全防线
安全是儿童友好城市的基础。《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一条提出,幼儿园应落实安全责任制,保护儿童在园期间的安全。安全不仅是物理层面的保护,更是一种社会文化氛围的塑造。
幼儿园的安全保障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的改进上,也涉及社会环境的优化。例如,在幼儿园设计中,可以增加透明墙体,让家长与教师能实时关注儿童的活动情况;在社区中,通过优化交通设施、增加巡逻人员,保障儿童在家与学校之间的出行安全。这些细节不仅提升了儿童的安全感,也增强了家长与社会对儿童友好城市的信任感。
此外,安全意识的培养也至关重要。在幼儿园中开展应急演练、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可以帮助儿童形成自我保护意识。家庭也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共同为儿童建立全面的安全防线。这种多方参与的安全体系,能够让儿童在充满支持与关怀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从法律到实践:迈向儿童友好的美好未来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不仅是对学前教育体系的完善,也为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通过这一法律的框架,城市可以更有系统性地规划儿童友好设施,优化资源分配,推动社会协作。
一个真正的儿童友好城市,不仅关注教育设施的建设,也关注儿童的生活细节;不仅关注资源分配的公平,也关注文化和情感的关怀。这种全面的关注能够帮助儿童健康成长,同时为城市注入更多温暖和活力。通过将法律与实践结合,我们可以为儿童创造更加安全、包容和充满希望的成长环境。这种变化不仅是对儿童的关怀,也是对整个社会未来的美好承诺。
童联萌儿童友好发展中心主任
从人类学和跨学科视角,丰富城市与童心的对话
题图:来自中国教育新闻网
编辑:丛丛|审校:Tratra Du
终审:史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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