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看着很长一段,好像还挺复杂,给人感觉好像婚姻法又要改了。
其实这事没那么严重。
首先,它是个司法解释,类似于给原本的法条打个补丁,给法官一个处理家务事的参考答案。
更重要的是,它还只是个“征求意见稿”,也就是目前只是提案阶段,压根还没实行,只是发出来给大家看看,听听大家的反响。
当然,这种司法解释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个风向标,所以发布之后引起广泛讨论,也是正常的。
这次讨论的重点是什么呢?
我看了一下,主要有这么几条信息。
第三条,同居析产纠纷的处理。
我不知道各位同学看完这些是什么反应,我从网上找到了一些高赞评论,普遍是……不太乐观。
以上都是我从网络上看到的观点。
但我们肯定也都知道,最高院颁布这么一个东西,初衷肯定不是这样的,它真正想达到的效果,必然是希望结婚率,生育率提高。
但关键在于,这一波,最高院和网友,是站在两个视角想问题的。
视角有多重要?
视角就是,你老板认为,你创造了5000块的价值,我凭什么给你1万的工资?我不要为公司的发展考虑吗?
但你作为打工人会觉得,你只给我5000块,我凭什么创造1万的价值?公司发展又不关我的事。
两边的观点,站在各自的角度都没错,但就是水火不容。
因为两边的位置不同,关注点不同,侧重的利益也不同。
这个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提案,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最高院的视角是什么?
是他们默认,每个人打从心里还都是想结婚的。
目前不结,除了找不到对象之外,主要是因为婚姻给不了安全感,婚姻不再是保障。
结了还可能离,一旦离了,婚姻中的付出就都打了水漂。
法律层面没法帮你找对象,但提供一点婚姻的“安全感”还是能做到的——我就尽量提高离婚成本,让你只要进入婚姻,哪怕只是进入同居,财产就尽可能共享。
爱情可能辜负你,但财产的绑定,就是法律给你的安全感,给你的保障。
说实话,如果站在已婚人士的视角,这个逻辑是一定程度上能成立的。
我已经结婚了,我希望婚姻能稳定。
既然法律把我们双方尽可能地绑定在一起,如果离婚就得伤筋动骨,那我们多半也更有动力好好维系婚姻,善待对方,免得离婚还得出一波血。
如果法律的制定者默认,每个人都终将成为已婚人士,终将站在已婚人士的视角思考问题,那这个司法解释,确实有道理。
但关键在于,网友的视角又不一样。
大部分质疑这套司法解释的网友,不一定觉得自己非得结婚不可,他们通常可能是在一个摇摆位——结婚,还是不结,取决于这两个选择,哪个对我更有利,能让我过得更舒服。
那我看到这个司法解释的时候,又是什么感觉?
不结婚,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泾渭分明一目了然。
结了婚,我的十有八九就得变成你的……
当然,你的也有可能会变成我的,但我很难确定,这一来二去,我到底是会得到,还是失去更多?
这种混乱和不确定性,给我们直观的感受,就是“结婚有风险”。
那我恐怕就得重新考虑,做风险评估,从而更加谨慎地做这个决策了。
作为网友们表现出来的反应,自然也就是对婚姻更“恐惧”和“逃避”。
最后,作为读到这篇文章的同学,你们的视角是什么样的?
站在你们的角度,又如何看待这套司法解释,如何看待它对于我们当下婚恋选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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