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兴路派出所民警来到我校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禁燃禁放新风

教育   2024-12-23 18:27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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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岁尾,为有效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市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防模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2月20日,和兴路派出所民警来到我校,向广大师生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禁燃禁放新风。

民警同志,宣读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以及《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问题,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注。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于2018年10月26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2月1起施行。

为了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哈尔滨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含四环路),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禁止非法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燃区域。

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问题,还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查处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活动是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积极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自觉接受查处和监管,主动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拒绝鞭炮声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共同行动起来,为建设美丽、绿色的哈尔滨贡献自己的力量!

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6日

为了守护我们的蓝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宁静祥和,我校也呼吁广大师生及家长们,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选择环保、文明的方式庆祝节日,以文明新风共迎新春。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创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稿件提供:总务处

审核发布: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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