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新论】宋朝龙:再论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及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改造

财富   2024-11-07 08:00   北京  
再论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及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改造

摘要:世界作为过程,既不是原子论所说的、原子作为客体机械碰撞而始终不能生成主体的过程,也不是理念论所说的、绝对主体直接启示在特殊事物中的过程,而是具体主体不断从客体的矛盾运动中被生成的过程。原子论讲生成,但生成的不是主体;理念论讲主体,但主体不是被生成的;原子论和理念论都没有能力把握“主体是被生成的”这一命题。只有唯物主义辩证逻辑,才从质料的矛盾运动中揭示自为形式的生成,从而才揭示了主体被生成的过程。“主体是被生成的”,这是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也正是黑格尔思辨逻辑中的合理内核,但是黑格尔又把世界的本体设定在绝对理念即绝对形式上,实际上取消了质料的独立性,也就取消了从质料的矛盾运动中产生自为形式的过程。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把原子的直线运动解释为质料原则,把原子的偏斜运动解释为自为形式的原则,并确立了以质料和形式的对立统一为基本内容的唯物主义辩证逻辑,使辩证逻辑彻底摆脱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神学独断论逻辑的影响。此后,马克思把唯物主义辩证逻辑运用于解决物质利益难题,一并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为我们理解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奠定了科学的逻辑学基础。

关键词:辩证逻辑;核心命题;黑格尔哲学;马克思;改造


从康德到黑格尔,德国古典哲学在对经验论和唯理论进行批判综合的基础上复兴了辩证法,逐步使辩证法取得了逻辑学的形态,从而为辩证法的体系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黑格尔创立了辩证逻辑,但是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仍然存在着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的影响,这使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在其核心命题、推演体系和逻辑功能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马克思在对自由哲学的最初探索中就强调对逻辑学工具的寻求,在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借鉴和运用中,马克思敏锐地发现了黑格尔逻辑学自身的缺陷,并在其《博士论文》中开始了对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唯物主义改造,初步创立了唯物主义形态的辩证逻辑,这为后来马克思以唯物主义辩证逻辑解决物质利益难题,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实现政治经济学革命以及创立科学社会主义打下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本文讨论如下四个问题:第一,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第二,黑格尔对辩证逻辑的规定及其局限;第二,马克思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对黑格尔辩证逻辑的改造;第四,从辩证逻辑核心命题出发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命名、发展过程等问题。

一、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

 

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世界作为过程,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呢?对此问题的解答,哲学史上大体上形成了两套逻辑,即原子论和理念论的逻辑,这两套逻辑各有贡献,又各有局限。唯物主义辩证逻辑吸收了这两套逻辑的优点,克服了二者的缺陷,形成了科学的逻辑学。
(一)原子论的逻辑
原子论的优点是具有生成论的观点。在原子论的逻辑中,世界作为过程,是原子在相互碰撞中生成各特殊事物的过程。原子论认为世界统一于共同的质料,原子论从质料上规定事物的本体,它把世界的本源追溯到无形式的质料,原子本身就是没有形式的质料。原子是能运动的,能在相互作用中、在碰撞中生成不同的事物,生成具有一定形式的特殊事物。以原子论的代表人物德谟克利特为例,他将原子和虚空视作世界的本原,其中,具有充实性的原子是解释外物存在的原则,虚空则是解释事物的众多和运动的可能性的原则,具有充实性的原子在虚空中的碰撞、纠缠、结合、分离生成了特殊事物。
原子论的缺点在于,在这个被生成的世界中,特殊事物都是作为客体被生成的,被生成的东西本身缺乏能动性。在原子论中,能动性在前提、条件那里,被生成的东西仅仅是被动的客体。在原子论所理解的世界过程中,结果完全地、严格地依赖前提;前提如果变了,结果必然跟着变。但是,现实中就存在一些运动形式,其结果并不随前提的变动而变动,例如身体、有机体本身是能动的、自为的形式,具有自组织能力,有机体、生命的新陈代谢过程,并不因为每天所吃食物的不同而长出不同的身体来,也就是说,结果自身具有稳定性、自为性,并不随前提的变化而变化。
原子论只有能动的质料原则,而没有自为的形式原则,也就是说,原子论中能动的质料所生成的形式都是自在的,而不是自为的,这些形式没有能动性、主体性、个体性、独立性。能动性都在原子那里,原子聚则事物生成,原子散则事物解体。被生成的东西缺乏主体性,这是原子论最基本的缺陷。当然,原子论之所以缺乏自为形式的原则,根源还在于原子论只把原子的能动性设定为机械运动,而不是设定为内在的矛盾运动;在大部分原子论者看来,原子是至小无内的纯质料,它没有内在的矛盾的运动。原子论的机械唯物主义,遭到了理念论的激烈批评。
(二)理念论的逻辑
理念论的优点是把形式理解为自为的,而不仅是自在的。在理念论的逻辑中,世界作为过程是理念、自为形式在质料中自我实现的过程。与原子论从质料来规定本体相反,理念论把事物的本体规定为形式,规定为一种能动的、自为的形式,例如,亚里士多德就把形式视作第一实体,他称“由于形式,故物质得以成为某些确定的事物;而这就是事物的本体。”。理念论认为,世界的运动是形式塑造质料的过程,是自为形式为了把自身从潜能变为现实而塑造质料的过程。无机物是一种自为的形式,本身也是一个自组织的整体,内部有稳定的基本粒子的运行轨道,能长期保持自我稳定性。在生命的运动中,更有某种稳定的、能动的、自我实现的自为形式支配着整个生命过程,生命运动是自为形式塑造质料、使质料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的过程。人每天摄取的养料,有用的留下,没用的排斥出去;留下来的、有用的东西,还要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以便适应生命的自我再生产。自为形式的能动还特别表现在人的实践中。在雕塑家的实践中,头脑中先有一个艺术形式,然后再去选择实现这个艺术形式的材料、质料,例如,选择石头、木头、冰,等等,形式通过和质料的结合,通过使质料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最后形成了石雕、木雕、冰雕等艺术品。在这个过程中,质料具有一种被动的能动性,也就是说,质料有一种被运动的能力,要适合自为形式的要求。在雕塑实践中,石头、木头、冰可以成为质料,而黄沙、水、空气就不可雕,所谓朽木不可雕也,说的是同样的道理。在生命运动和雕塑家的实践中,形式是能动的自为形式,是运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一面。自为形式不是静止的,而是能动的,是能自我实现的,是能使质料发生合目的性变化的本体,因而它是主体。有了自为形式的原则,就能够理解事物作为主体的运动了。这样以来,原子论的质料本体论就被颠倒为形式本体论,也就是,在质料和形式的关系,形式是自为的、能动的、主导的、能使质料发生合目的性变化的。自为形式把事物自身的内在主体性、个体性表述了出来。在思想史上,阿那克萨哥拉的奴斯、苏格拉底的目的论、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都有形式本体的思想,都是对自为形式的规定。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即是能动的主体,是能塑造质料、使质料发生合目的性变化的主体。借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可以说,自为形式是形式因和目的因的结合。
理念论的缺点,是不能说明自为形式的来源。自为形式是从哪里来的?在理念论的哲学家看来,自为形式不能来自质料,因为质料比自为形式低,质料是被动的,它怎么能生成自为形式呢?如果自为形式不能来自质料,那么它只能来自更高、更纯、能动性更强的形式,纯形式、第一形式,也就是神、上帝。理念论因不理解自为形式是从哪里来的,因而只能宣布为直接的,是直接从神那里外化出来的。这样,理念论的世界观也就从形式本体论转变为神学本体论了。神是无质料的纯形式,是绝对自为的纯形式,是各种具体的自为形式的根源,神直接启示在各特殊事物中,就使这些事物有了自为形式。这样,理念论就成了唯心主义独断论。
(三)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
原子论和理念论的世界观,各有优点,各有缺点,互相对立,互相补充,各自都只反映了世界客观过程的一个方面。那么,能否从这两种世界观中,综合出一种更正确的世界观呢?能否使原子论和理念论的优点互相结合、缺点互相矫正,也即能否用原子论的优点矫正理念论的缺点,又用理念论的优点矫正原子论的缺点呢?原子论认为运动是事物被生成的过程,可是被生成的东西不是主体;理念论认为运动是主体的自我实现,可是这个主体又不是被生成的。如果把两者综合起来,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命题:事物在相互作用中生成了主体,也即在过程中被生成的客体,是作为主体被生成的。被生成的东西应该是客体,但这个客体恰恰直接跃升为主体。这里有飞跃,有质变,有“无中生有”,有知性思维、线性思维所不能理解、不能把握的环节,有机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独断论所不敢、所不曾设想的内容。“主体是被生成的”,这就是自然界的秘密所在,这就是世界的逻各斯、努斯、隐德来希、物自体,就是自然界的辩证本性所在,是辩证逻辑的核心所在。
主体是被生成的,这是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从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出发,又可以引申出以下几个互相连贯的命题:第一,质料生成形式;质料在自身的内在矛盾运动中、在相互作用中能自我组织化,凝聚为一个稳定的形式,也即质料因生成了自为形式;质料的内在矛盾运动会产生某种中介,这个中介会从手段飞跃为目的,从自在的形式飞跃为自为的形式。这种自为形式不是另有先验的来源,而是从质料自身的矛盾运动中产生出来的,正如货币是从商品的价值运动中产生的一样。第二,自为形式塑造质料;被生成的自为形式,是能自我实现的主体,能通过与质料的结合而使自身从潜能变成现实,能使质料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自为形式支配质料、控制质料、塑造质料,在质料中实现自身,在质料中发展自身。第三,质料在形式中得到发展。形式在塑造质料的同时,也使质料获得新的发展,使质料获得新的综合,新的形态。第四,随着新质料的生成,又产生与新质料相适应的新形式。质料的新变化,要再次生成新的自为形式,新形式和旧形式发生冲突,经过斗争和变革,新形式排挤了旧形式。第五,这样,世界表现为质料和形式互为中介的发展过程,形式在质料中发展,质料在形式中发展,二者互相适应,又互相矛盾,互相扬弃,由此推动世界从低到高不断发展。
自为形式从质料的矛盾运动中被产生,这是唯物论;形式又作为自为形式改造质料,这就是辩证法。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形成了质料和形式互为中介的发展,也即质料和形式互相产生对方、互相在对方中发展、互相扬弃对方。在质料和形式互为中介的发展过程中,从能动的质料中产生出自为形式,也即主体被生成的环节,是最关键、最核心的环节,是原子论和理念论都不能把握的环节,因而,主体是被生成的,这构成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
主体是被生成的,也意味着主体是不断被生成的,因为被生成的主体又会作为新的质料推动新的运动,因而,世界作为过程是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表现为自然界自身的一系列形式转化过程,表现为自然界自身的自我创生过程,表现为自然界自身从低到高的开放式的发展过程。原子、分子、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动物,低等动物、高等动物等等都是从这个“主体不断被生成”的链条中产生出来的。
在世界作为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这样一个过程中,人类处于什么地位呢?人类也是被自然界生成的。在自然界作为一个主体不断被生成的链条中,在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低等生物到高等生物的演化过程中,自然界发生了一次重大的飞跃,即具有理性能力的人类产生了。人类作为主体,不是一般的主体,而是一种特殊的、有理性的、无限性的主体。人类借助自身的理性能力,借助人类的理论理性、实践理性、审美理性等能力,对自然进行改造,实现着从必然性向自由的飞跃。换句话说,自然界作为一个主体不断被生成的链条,在人类这个阶段产生了一次最大的飞跃,即从特殊的主体向一般的主体、从有限的主体向无限的主体、从必然性向自由的飞跃。在这个飞跃过程中,理性能力是最基本的飞跃条件。理性是把必然性提升为自由的一种能力,它是大自然的能动性在人类身上获得自觉意识的一种表现。这并不是说,自然界本身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而是说自然界有能力产生人这种有意识的主体。另一方面,虽然自然界产生了人这种有自我意识的主体,这并不表明自然界是一个比人更有自我意识的主体。自然界产生了人,但人是作为主体被产生的,并不是像宗教所想象的那样,人是作为客体、作为上帝的羔羊被产生的。因而,虽然自然界产生了人,但是人仍然高于自然界中产生人的那些条件,因为人是作为新的主体被产生的。在自然界之外,没有一个比人类更高的实体例如上帝等来产生人类。人类获得自由的途径,也仅需要借助人类自身的理性,即借助自然界所赋予人类的潜能来从自然界获得自由,这是人类自身真实的发展过程,而不需要宗教等的超自然力量。人类利用自然规律从第一自然创造第二自然,自然史由此进入人类史;人类经历一系列的矛盾,最后人类自由人联合体被生成;人类历史是人类通过实践活动而自我诞生的历史。
实体即主体、主体是被生成的、主体被生成的链条,最后以具有理性的人类的产生为结果,而理性的人类以理性的认识和理性的实践为中介实现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一般内容。“主体是被生成的”则是贯穿在这一世界观中的枢纽和内核,“世界作为过程是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需要借以确立起来的核心命题,是从原子论和理念论的对立中综合出来的一个新的命题,这一命题吸收了原子论和理念论的核心贡献,又克服了两种学说的缺点。

二、黑格尔对辩证逻辑核心命题的规定及其局限


主体是被产生的,这也是黑格尔主义哲学中真正合理的内核。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著名的实体即主体的思想,黑格尔把实体、主体作为被产生的过程来描述;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以概念范畴的形式描述这种过程。黑格尔认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为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主体是被产生的,这一思想可以看作黑格尔全部体系的出发点和内核。

(一)黑格尔对辩证逻辑核心命题的规定

黑格尔把主体看作是被产生的,看作是中介过程的结果,看作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的结果。黑格尔认为真理不仅在结果中,而且在结果被产生的过程中;结果不仅是被动的结果,而是潜在于前提中的、能动的、能够克服前提和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的主体,是经过中介过程的直接性,是对中介过程的扬弃,是对依赖性和否定性的否定。黑格尔认为,不仅每一类特殊事物都是特殊的主体,而且主体之间也能相互过渡。较低的事物通过相互作用进入更高的事物,小的圆圈进入更大的圆圈,世界的发展是圆圈套圆圈的过程。

在黑格尔这里,主体被生成的运动和逻辑学结合起来了。主体被生成的过程,以常规的思维是难以把握的,甚至是难以设想的。常规思维一般认为,被产生的东西总是被动的,总是客体,而不能是主体。通常的思维一般习惯于原子论所展示的过程或理念论所展示的过程,而原子论和理念论都只能片面地理解现实世界的过程,原子论和理念论都不能理解“主体被生成”的过程。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批判过的那些哲学类型,即旧形而上学、经验主义、康德的批判哲学、直观主义的理性哲学等,都不能把握“主体被生成”这一过程。要理解主体被生成的过程,需要辩证的思维,而黑格尔对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黑格尔所确定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等,是用来表述“主体被生成”的,这些原理在机械唯物主义和神学本体论中是不存在的。

黑格尔所说的实体、主体,不仅是存在于具体事物当中的形式本体,而且是人类自身,是具有普遍能力的精神主体。黑格尔在比较近代哲学和古希腊哲学的区别时,认为古希腊哲学达到了理念论的水平,而近代哲学达到了精神哲学的水平,也即古希腊哲学探讨了具体的自为形式,还没有深入分析作为精神普遍的自为形式。黑格尔所描述的精神主体,也就是人的理论精神、实践精神、艺术精神,其原型实际上是能动的人类。黑格尔所论述的精神,是作为主体、实体的精神,是在主客对立中实现统一的精神哲学。精神要变成实体,是以人类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为中介和条件的,人类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主导下,通过把外在自然和人内心的内在自然理性化,创造一个自由的世界,即作为精神实体的世界。和自然界的其他实体相比,人类是能动的普遍体,人有能力在思维中、在实践中把自然界人化。黑格尔的认识论中是包含着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两个环节的;黑格尔强调实践理性和认识理性不是两个理性,而是同一个理性的不同环节,实践理性无非是带上了目的、意志的理论理性,是在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理性。人类借助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把自然界提升为自由的精神实体的世界的过程,是一个世界历史的过程。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内涵着一种基于人类实践的历史哲学,人类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在一系列异化以及对异化的克服中走向自由世界。

(二)黑格尔辩证逻辑中的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

黑格尔虽然深刻地论述了辩证逻辑的一系列原理,但黑格尔又把辩证逻辑放进唯心主义独断论的框子里。按照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逻辑:真正的主体是绝对精神,具体主体、具体的自为形式直接来绝对理念、绝对形式的外化,来自神的直接启示。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外化为人类社会而又否定这些外物,最后实现自我复归,这就是套在黑格尔辩证逻辑之上的另一套知性独断论的逻辑,这一套知性独断论逻辑又全面限制、歪曲甚至否定了辩证逻辑。

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逻辑中,包含着一系列幻相:

第一,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中,绝对形式本身是一种幻相。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理念、绝对主体、绝对形式,是直接的、无条件的、没有来源的,它自身不是被产生的,不依赖任何条件,也没有任何条件。黑格尔表面上也给了这个绝对精神一个被中介、被生成的过程,但是实际上这只是绝对精神自我中介、自我生成的过程。黑格尔表面上也把从质料产生形式的逻辑运用于绝对理念,表面上也是从自然界的运动中引申出绝对形式,但这只是一个虚假的逻辑,只是的一个最隐蔽的虚假逻辑。因为,在自然界的具体运动中,从质料产生出来的都是具体的自为形式,都是带着质料、依赖质料又反过来支配质料的自为形式,但是黑格尔却从自然界中最后引申出一个绝对自为的形式,这个绝对自为的形式,是没有质料的纯形式,它没有时间属性、不依赖自然界、没有边界、不受时空限制。从具体的、有质料的自为形式的生成,到无质料的纯形式、绝对形式的飞跃,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就是一个独断,一个唯心主义的独断论。这并不是从逻辑上引申出绝对形式,而只是给绝对形式一个虚假的逻辑支持。绝对形式、绝对理念、神,就是一个摆脱矛盾运动和辩证逻辑的知性独断论的幻相。黑格尔只是把唯心主义独断论做得更精致、更隐秘,但实质上仍然是唯心主义的知性独断论。黑格尔一直批判知性独断论,一直强调理性对知性独断论的超越,但是他自身对理性的阐释中却隐含着一个最神秘的知性独断论,并以这个知性独断论来阐释理性的来源,因而就从根本上歪曲了理性。

第二,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中,具体的自为形式是虚幻的。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中,世界是神、绝对精神、绝对理念外化的产物,绝对理念、神是纯形式、绝对形式,是无质料的纯形式。神从自己的思维中产生外物,产生出具体的自为形式,因而这些自为形式也是纯形式、纯思维的异在。黑格尔选择异化、外化这个概念表达从绝对形式到具体的自为形式的过程。在黑格尔知性独断论的逻辑中,绝对理念、绝对形式自身是没有根基的,绝对形式的外化形式、低阶形式也是没有根基的、虚幻的;具体的自为形式来自绝对理念,是绝对理念的影子。从绝对形式外化出来的各种具体的自为形式既然不是从质料中生成的,也就没有能力支配质料,也就不是真正的自为形式。自为形式其实也没有自为性,没有能力支配质料、解决质料中的具体矛盾,因而这种自为形式本身是虚幻的,其自为性、能动性也是虚幻的。

第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实际上取消了质料原则。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逻辑中,绝对理念按照一定的阶次外化,低阶的形式成为高阶形式的质料。质料只是低阶的绝对精神,只是绝对精神的影子。这种质料也只是纯思维、纯形式的异在。这实际上是虚幻的质料,是虚假的质料,不是真正的质料。这种质料没有自身的客观性、独立性、自在性,没有自身的内在矛盾,不能从自身的运动中产生出形式。在这个唯心主义逻辑中,质料只是形式的单纯承载者,质料没有产生自为形式的能力,自为形式也不是从质料产生的,而是从绝对形式外化而来的。

第四,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实际上取消了能动的质料和自为的形式之间互为中介的矛盾运动。在这种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逻辑中,一方面,自为形式只是绝对形式的异在,只是绝对理念的影子,只是没有质料的抽象形式,没有支配质料的真正能力,另一方面,质料也只是低阶的自为形式,只是绝对理念的低阶形式,这种质料是虚幻的质料。既然质料和形式都是虚幻的,都只是绝对形式的异在和影子,因而质料和形式互为中介的现实的矛盾运动也就被取消了,世界本质自身的矛盾运动也就被取消了。

第五,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实际上又进一步取消了整个现实的自然界。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中,实际上只有绝对理念这一绝对形式、抽象的、无质料的纯形式在自我运动。绝对形式只能支配自身的影子,只能支配从自身外化出来的低阶形式。绝对形式自身外化的过程是一个神秘的过程,绝对形式如何扬弃外在的形式也是一个神秘过程,是一个及其空洞的观念。绝对观念是一个孤独的自我旋转的纯形式,是纯粹的思维抽象物,或者说是作为抽象物的纯思维自身。从绝对观念自身实际上不可能引申出任何具体的东西,它和整个真实的现实世界抽象地对立着。

唯心主义独断论的根本缺陷是没有质料原则,因为没有质料原则,因而整个哲学也都成了虚幻的幻影,结果整个体系必然坍塌。

(三)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对辩证逻辑的限制

在黑格尔那里,唯心主义独断论歪曲了辩证逻辑,使辩证逻辑获得了不正确的、片面的、不稳定、不科学的形式,使辩证逻辑受到了限制、歪曲和否定。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独断论,不是黑格尔哲学中的个别错误,而是决定了其自身的思辨哲学的逻辑结构。

黑格尔用直接性、间接性、经过中介的直接性,这样的三段论来安排其思辨哲学的逻辑结构。这个结构一方面可以理解自为形式从中介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过程,另一方面又可以理解为自为形式借助中介过程自我复归的过程,也就是说,这个结构既可以理解为辩证逻辑的过程,又可以理解为唯心主义独断论的过程。而这样两个对立的过程之所以能够统一起来,关键在于黑格尔对质料做了唯心主义的处理,把质料理解为了低阶的形式,因而质料和形式之间的矛盾就被取消了。黑格尔哲学的主要缺陷,就是倾向性地削弱、否定了质料生成自为形式、决定自为形式、限制自为形式、否定自为形式这个逻辑方向。

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逻辑的限制、歪曲和否定之下,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存在着诸多原则性的缺陷。虽然黑格尔有从低级事物生成高级事物的思想,但是,又把高级事物看作是低级事物的本质,因而经常被一种倒立着的、外在目的论的发展观所支配。自为形式自身就包含着目的因,这是内在目的因,例如,资本自身就是一种以自身增值为目的的货币。内在目的因,就是质料所规定的内在合目的性,是质料因中所潜含的自为形式及其实现。内在目的因,是由材料、条件自身所规定的内在趋向,是由必然性、规律性本身所体现的合目的性,是材料的内在生命。外在目的性,是质料之外的形式从外面来塑造质料,这种使质料发生运动的自为形式本身不是质料自身的生命。黑格尔把内在目的论和外在目的论做了区分,但又没有真正把二者分开。黑格尔的辩证法还是陷入到了唯心主义外在目的论的窠臼中。在唯心主义的外在目的论中,不是事物通过扬弃不合适的形式或通过对形式的变革而获得新的形式,而是绝对精神扬弃低级的形式而使自身获得更高表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绝对形式自为复归的逻辑,实际上就是一种神学目的论。在神学目的论中,现实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神的外化,现实事物之所以运动,是因为神要自我复归,低级事物之所以要向高级事物过渡,是因为它和神比起来,不完美、有缺陷,要更接近神、趋向神。神是万物的原因和目的。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外在目的论。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逻辑中,具体事物是绝对精神的外化和表现,因而它们向高级事物的过渡只是绝对精神的复归。所以低级事物如何发展到高级事物,低级事物需要经历哪些质变、扬弃哪些矛盾、发生哪些形式变革才飞跃到高级事物,也即事物的具体本体、现实中的具体主体到底是如何被生成的,黑格尔的逻辑是不确切的,黑格尔经常拿绝对形式的自我复归来歪曲真实的发展过程。

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把自为形式看作是来自绝对形式、绝对理念,因而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自为形式的思想。现实中的自为形式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与质料向联系的,只有那种由质料因所内在地规定的自为形式,才是具体的自为形式,这种自为形式所体现的主体,才是具体的主体,这种从质料的矛盾运动中生成的主体,才是真实的、现实的、具体的主体,而唯心主义独断论从绝对形式所引申出来的自为形式脱离了与质料的联系的,是虚假的。黑格尔的逻辑学所描述的主体,是被绝对主体、绝对形式外化复归论所歪曲了的主体。在唯物主义辩证逻辑中,主体是被产生的,是被质料的矛盾运动产生的,主体是被生成的,这是一种开放的世界观,主体的形成就依赖具体的条件,偶然性就可以进入到这个过程,使类分化为种等。在唯心主义独断论逻辑中,主体是被绝对理念所生成的,这只是一个神秘的说法,实际上唯心主义独断论把主体看作是直接的。这是一种封闭的世界观,主体的形成就只是自我依赖的,就陷入到一种绝对主体自我直观的漩涡中去了。

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没有能力真正突破预成论的禁锢。固然,黑格尔有很多论断,表明他反对预成论、反对原型先蕴说,但黑格尔没有真正摆脱原型先蕴说。黑格尔所反对的只是那种粗糙的预成论。粗糙的预成论认为,好像事物的具体形式都已经存在于起点中,发展过程只是把这个东西表现出来,例如,种子中已经有树,只是因为树太小,所以看不见,后来长大了,所以能看见了。这当然是很粗糙的。黑格尔认为从种子到树,有一个真实的发展过程,即包含着内部的质变、对立面的统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但是,即便如此,黑格尔哲学仍然没有摆脱预成论,因为在黑格尔看来,种子本身不是被生成的,种子本身来自绝对理念的直接展现,因而黑格尔认为自然界本身是没有历史的。自然界中各种具体本质、具体主体也都是从绝对理念那里外化出来的。这是一种更隐秘的原型先蕴说。

黑格尔唯心主义独断论的倒立着的外在目的论的发展观,不可避免地歪曲真实的过程。黑格尔讲的绝对精神的复归,基本上就是人通过理性的活动、精神的活动(理论精神、实践精神、艺术精神等)而使自然界人化的过程。黑格尔所考察的是人的真正的自我生成过程,人类借助自身的理性实现必然性到自由的发展过程,但这种过程仍然被他放到了唯心主义的、倒立着的外在目的论的形式中,好像人只是绝对精神的工具。自然界人化这个过程,在黑格尔那里就被他神秘地表述为绝对理念的自我复归。


三、马克思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对黑格尔辩证逻辑核心命题的改造


马克思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改造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才使“主体是被生成的”这一命题获得了科学的形式。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逻辑的改造,从《博士论文》就开始了。《博士论文》展示了一种不同于黑格尔逻辑学的新的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的形态。在其《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把德国古典哲学的核心成就即自为形式的发展演化的思想和古希腊朴素唯物主义的结合,而这样的结合点恰恰在伊比鸠鲁那里,伊比鸠鲁的原子直线和偏斜学说恰恰为马克思发挥新的哲学原则提供了一种出发点,虽然伊比鸠鲁自身没有并没有马克思所赋予给他的那么多的哲学思想。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实际上把自为形式这一能动的方面从黑格尔绝对理念独断论逻辑中解放出来,并放到唯物主义基础上来发挥,初步创立了唯物主义的辩证逻辑。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把原子的直线运动解释为原子的质料原则,而把原子偏斜运动解释为原子的形式原则,而且是能动的、自为形式的原则。马克思让自为形式来自原子,实际上就是从质料的矛盾运动中确定自为形式的来源和产生,是让主体来自物质世界的自我运动。马克思利用伊比鸠鲁的原子直线和偏斜运动,把能动的质料和自为的形式的原则以及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定到原子的本质中去,这是马克思利用黑格尔哲学的内核对伊比鸠鲁的改造,也是利用伊比鸠鲁对黑格尔哲学内核的改造。伊比鸠鲁自身并没有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的思想,这是马克思自身所发挥出来的思想。马克思称“伊壁鸠鲁以原子的直线运动表述了原子的物质性,又以脱离直线的偏斜实现了原子的形式规定”,这实际上是马克思借伊壁鸠鲁表达自己的哲学原则。马克思在这里一开始就“误解”了伊比鸠鲁,就像马克思后来曾经“误解”过费尔巴哈、蒲鲁东一样,这种误解的根源实际上是马克思以更深刻的辩证逻辑思想去掌握这些思想家的某些有发展潜力的思想原则,而这些原则所包含的结论在这些思想家自身那里实际上并没有被发挥出来,是马克思自身把这些原则所包含的结论发挥出来了。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发现了自由哲学中的物质利益难题。马克思并没有像康德那样回避物质利益难题,没有像黑格尔那样歪曲物质利益难题,而是直面物质利益难题,以唯物主义辩证逻辑解决了物质利益难题,并在这一过程中同时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

此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把所有权理解为能动的、自为的形式,是以异化劳动为中介而自我实现的主体,因而所有权中包含着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马克思把私有财产、所有权看作是支配人类类能力即人类生产能力的一种自为形式,并认为在私有财产这种自为形式中,人类的类能力将得到激发和发展,最后人类的类能力即生产能力将从才有财产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从而为人类的自由解放奠定基础。马克思此时已经把私有财产看作是自为的形式,而把人类的生产能力看作是能动的质料,并在二者的相互关系中初步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唯物主义的自由哲学即共产主义学说。但是,马克思此时还没有确定如何论证私有制自身的不同形式的发展规律,也就是说马克思此时可以从总体上论述私有制运动的辩证规律,但还不能从特殊形式的私有制上来论证其辩证规律,例如,马克思此时还不能从历史性上来确定资本产生的根据和历史限度。此后,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等著作中发现了交换价值、私人劳动的社会分工、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等概念,从而寻找到了与一定所有制形式相适应的分工、生产力基础,寻找到了生产价值的劳动也即由私人所组织的社会劳动,作为资本这种所有制形式的分工、生产力基础。这样,马克思就能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以分工和所有制的对立统一关系来描述人类历史的运动。《德意志意识形态》被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标志,所谓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也正是把唯物主义的辩证逻辑,即把能动的质料和自为的形式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运用于历史领域,确立了历史领域中分工和所有制互为中介的矛盾运动。

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辩证逻辑获得了自身的逻辑学形态。产品的商品形式是马克思分析资本的逻辑起点。马克思从生产商品的劳动即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内在矛盾中引申出价值形式。价值是劳动时间的一定历史形式,在家庭劳动中,劳动时间不表现为价值,在未来的直接的社会联合劳动中,劳动时间也不表现为价值,只有在私人劳动的社会分工中,劳动时间才表现为价值。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时间,是包含着内在矛盾的劳动时间,也即这种劳动时间是私人的劳动时间,可是它又是社会劳动时间,也就是说,这种劳动不是为劳动自身的物质需求所支付的时间,而是面对他人的物质需求而支付的劳动时间。劳动时间中这种私人醒和社会性的对立,构成价值这个概念的内在矛盾。价值包含着劳动的私人性和社会性的矛盾,正是这一矛盾需要通过某种形式、通过某种价值表现形式、通过价值形式来解决。在价值表现中,价值自身分裂为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随着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矛盾也在发展,最后从中产生出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物是所有其他商品共同行动的产物,反过来,一般等价物也剥夺了所有其他商品担负等价物的权利。一般等价物被产生出来的过程,也就是货币被产生出来的过程。货币是从价值的本性中,从价值的内在矛盾中产生出来的,正如自为形式是从质料的内在矛盾中产生出来的一样。在运用辩证逻辑分析货币的产生的基础上,马克思又成功解决了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分化为不同的形式、不同形式的资本又在竞争中走向联合,从而为后面希法亭、列宁分析金融资本奠定了基础。这个过程也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马克思还在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的基础上确定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相对性。例如,资本这个主体一旦被生成,它就开始把资本之前曾经占主导地位的关系,例如土地所有权降低为从属于资本的关系。历史上,土地所有权在先,资本在后,资本是后来生成的,但是资本是作为主体被生成的,它虽是后来被生成的,但一旦生成便支配土地所有权,所以,在分析现代社会的结构时,在逻辑上应该先说资本,后说土地所有权。为什么逻辑的顺序和历史的顺序出现了矛盾?根本的原因就在于,逻辑不是简单地按时间顺序反映历史,而是要反映历史中的质变,反映历史中被生成的主体。这种主体虽是后生成,但因为它是作为主体被生成的,是起决定作用的,是普照的光,所以,虽然历史上它在后,但逻辑上要先说。

在《资本论》中,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展开为一种新型的逻辑体系。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逻辑学》中的逻辑具有根本的区别。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创造了反映资本本质的历史现象学。其实,马克思的理论使命不是解释资本主义的本质如何在现象形态上以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更主要的是解释资本主义本质自身的生成、演化以及向新的历史形式、向新的历史主体的过渡。《资本论》的逻辑不是现象学的逻辑,不是绝对本质呈现在现象中、否定现象、回到自身的逻辑,不是直接性、间接性、经过中介的直接性的逻辑,而是真正革命的、批判的、发展的唯物主义辩证逻辑,只有从这种逻辑中,马克思才对资本的内在本质展开了实质性的批判,并从中引申出科学社会主义的结论。《资本论》所表述的不是本质与现象的矛盾,而是本质自身的矛盾。本质自身内部能动质料和自为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才是资本论的方法,这一方法和黑格尔逻辑学、精神现象学的方法,完全不一样。黑格尔的现象学逻辑,是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逻辑,是保守的实证主义逻辑,虽然其中到处都闪耀着辩证逻辑的思想,但又限制了辩证逻辑。国内外学术界都有学者试图用黑格尔的《逻辑学》范畴体系对应着去解读《资本论》,那是完全不可能的,那就好像用初等数学去解读微积分一样。

综上,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以唯物主义改造了辩证逻辑,使辩证逻辑的根基更稳固,使其理论形态更科学、更有揭示现实事物内在本质的能力;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发现了物质利益难题,把唯物主义辩证逻辑引入对物质利益难题的解答中;在《资本论》的创作过程中,马克思进一步发挥了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资本虽然是主体,但是其被作为主体产生的条件却是特定阶段的人类劳动方式,即私人劳动的社会分工、产品的商品形式这样一个阶段。资本是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逐步被作为主体生成的。对《资本论》逻辑和方法进行回顾,可以看出,支配其间的内在思想正是“主体是被生成的”这一思想。《资本论》把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被发挥成一个逻辑体系。



四、从辩证逻辑核心命题出发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几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是对辩证逻辑的唯物主义改造,是创立了一种新型的逻辑学来解决各种哲学难题。下面我们在辩证逻辑核心命题的基础上,讨论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辩证法的核心命题与核心规律的关系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普遍规律,这一规律贯穿在所有的范畴和命题中。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等等,每一对范畴之间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是,如何理解对立统一,对立面统一到哪里去?对立面统一到主体被生成的过程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实都是从不同的层次、角度去描述主体被生成的过程的。三大规律蕴含在黑格尔《逻辑学》中,这三大规律背后还有一个更基本的规律,即“世界作为过程是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三大规律可以看作是对这一基本规律的具体展开。在这三大规律之外,辩证法还有其他规律,例如,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潜能与现实的统一,必然性与自由的统一,这些也是从不同方面对“世界作为过程是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的揭示。卢卡奇认为辩证法的核心范畴是总体,其实应该是主体,或者说作为主体的总体;在过程中被生成的主体,才是辩证法的核心范畴,主体是被生成的,才是辩证法的核心规律。世界作为过程是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要用概念来表述这种过程,概念必须是辩证的;也只有在对这种过程的表现中,概念才获得自身的辩证规定和辩证内涵。例如,要理解主体被生成的过程,不应坚持抽象的因果论。在主体被生成的过程中,原因就扬弃在结果中,而结果也不是被动的结果,结果也是原因,因为它作为潜在的、能动的主体,规定着条件运动的方向。内容与形式、偶然与必然等范畴,都需要结合着主体被生成的过程、结合着能动质料和自为形式的矛盾运动,才能获得自身的辩证性,对立面才能统一。离开了“主体被生成”这种真实的辩证过程来谈概念辩证法,往往就变成了折中主义、诡辩论、主观主义。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及命名问题

学界不断有学者否定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划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部分的框架,认为应该用实践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观点受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从反对自然辩证法开始,认为自然界不存在主客矛盾,只有人类社会才存在主客矛盾,只有人类才能在实践的基础上解决主客矛盾。但是,如果自然界没有主客矛盾,如果自然界不能通过生成新的主体来解决自身的矛盾,自然界就不是能动的,就不会有从低到高的发展,就不会有人类产生。另一方面,如果自然界是一个纯粹的客体,人类也就不能利用自然界。在畜牧业和农业中,人都是在利用自然界自身的能动性。正因为自然界是一个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人类才能从自然界中产生出来,人类也才可以利用这种过程。如果自然界是一个不向主体过渡的纯粹的客体,只是自在的存在,那么人类就不能产生出来,人类也不能利用作为纯粹客体的自然界。正是因为自然界是一个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所以,人才可以了解其中的条件、机制,从而可以干预这个过程,达到自身的目的,这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理性的机巧,理性的实践能力。我们把自然界理解为能向人生成的能动的自然,这种自然观恰恰是说明人的实践能动性的前提。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内核是把世界理解为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而人、具有理性实践能力的人,是这个过程的产物,是这个过程产生的一个新的、能动的主体。而如果没有这个世界观做基础,那么实践唯物主义从何去说明人的能动性呢?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把世界理解为“世界作为过程是主体不断被生成的过程”,这种世界观本身就包含着自然向人的生成,包含着人类实践的能动性以及这种能动性得以可能的条件,也就是说,这种辩证唯物主义本身就包含着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能用实践唯物主义概括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虽然实践唯物主义是这个世界观中最要的一环。实践唯物主义也离不开自然观的前提,历史唯物主义离不开辩证唯物主义的前提。

(三)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过程和发展阶段的问题

不少学者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看作是马克思哲学思想成熟的标志,以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创立唯物史观为界碑,把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历史分为未成熟时期和成熟时期。按照这种思路,则:第一,对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的价值、对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以唯物主义改造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的贡献,对马克思以唯物主义辩证逻辑解决物质利益难题问题的思想革命,对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经创立了狭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必然估计不足。其次,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唯物主义辩证逻辑核心命题的体系化的成果,也会估计不足,因为这种观点把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的发展只看作量变的过程。上述观点中有一个根本的误解,即不认为辩证法、辩证逻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而是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只是时间哲学、历史哲学,只是社会唯物主义,只是历史唯物主义。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这些学者又必然过高评价古典政治经济学对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其实,马克思是在新的逻辑学基础上改造了古典政治经济学。

(四)关于如何克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机械主义理解问题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通常用决定和反作用这样的词来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其实作用和反作用这样的概念取自机械力学,它们是不足以表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的。要克服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机械决定论色彩,必须在辩证法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来理解唯物史观中诸范畴之间的关系。按照唯物主义辨证逻辑,所有权制度、所有制形式是支配生产力的自为形式,这种形式虽由生产力来产生,但是是作为主体被产生的,是作为“自为形式”被产生的,因而虽然是被决定的,但事物自身的辩证本性使这个被决定的东西反过来成为决定性的东西。在一定的分工形式下,会产生一定的所有制形式,但所有制形式由作为主体、作为积累的主体反过来推动或阻碍分工的发展。分工和所有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都有这样的一种辩证逻辑贯穿其中。列宁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即经济决定政治,但是政治和经济比起来又不能不占首位;列宁的这个论断是以辩证逻辑解决经济和政治之间关系的典范。

(五)关于在辩证逻辑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自身的发展问题

马克思虽然揭示了资本如何从价值形式、货币等中作为主体被产生出来,但是这个资本还是资本一般,它还需要进一步向资本具体、资本总体,作为对一切经济关系进行统摄的具体总体来生成。也就是说,从资本一般还要上升到更具体的资本主体、资本总体,或者说要上升到作为资本总体的主体。在马克思之后,通过希法亭、列宁的努力,才进一步使资本从作为资本一般的主体,上升为作为资本总体的主体,即才上升到金融资本。列宁在金融资本的基础上分析了殖民主义时代的金融资本帝国以及社会主义革命问题。我们应该继续运用唯物主义辨证逻辑来分析后殖民主义时代的金融资本帝国以及与之相对立的社会主义。在当下金融资本帝国进入系统性危机、世界进入百年未有大变局的新时代,更需要发挥唯物主义辩证逻辑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价值。

五、小结


     我们从哲学史中原子论和理念论的对立,从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内核中,论证了“主体是被生成的”这一命题是辩证逻辑的核心命题。这一命题在黑格尔哲学中得到了阐释,但是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还处处受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限制、歪曲和否定,还没有取得科学的形式。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使辩证逻辑摆脱了神学独断论的统摄。马克思又使用辩证逻辑,解决了自由哲学中的物质利益难题,同时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在“主体是被生成的”这一核心命题基础上展开的辩证逻辑体系,为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为求得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为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为理解自然史和人类史奠定了科学的逻辑学基础。

作者简介

宋朝龙,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 | 《北京社会科学》2024年第10期

排版 | 蒋燕冰

审核 | 陈培永 曲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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