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大年/叫学生签订“不自杀承诺书”?荒唐!

文摘   2024-12-28 22:00   云南  

——那些管理达不到的地方,需要教育才能达到。
近日,广东梅州一中学在一次珍惜生命主题班会上,要求所有学生签订“承诺书”,承诺“若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当地教育局得知这一情况后开展核查责令整改)
学校与学生签订“不自杀承诺书”的这一现象有点奇葩,但本质上一点也不怪。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今天“重视”校园安全的本质不是学生生命安全,而是“你自残也好,自杀也好别牵扯到学校就行”的官本位的“帽子安全意识”。也就是说,今天管理的抓手是管“帽子”——戴帽子,取帽子。帽子是上头管的,那么,只要“不出事”不给上头找麻烦就行了。
教育局与学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这没有错,因为这是一种管理手段。教育局是教育管理职能部门。教育局与学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的目的是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学校——也只有这样,学生安全才有保障。
校长能不能仿效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去跟学生签订“承诺书”呢?
没有这么简单。因为,要求学生签订“承诺书”是一种简单的管理行为。学校教育,远非管理这么简单。在学校,那些地方是管理达不到的地方,需要教育才能达到。
教育局对学校实行的是管理,而学校对学生的责任是教育、管理。
校长从教育局领到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责任”以后,就应该思考怎么样落实这些责任。这就需要校长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教育设计,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的生命教育活动,让学生认识生命价值,增长生命智慧,生长生命力量。
教育即生长。生长的过程很慢,教育的过程也很慢。以一纸“不自杀承诺书”来进行生命教育这是很荒唐的。
校长这个角色,对上级而言,是管理者;对学生而言,主要是教育者。把管理责任变成教育行为,这是校长的日常。
——2024年12月28日  于昆明
(詹大年 昆明丑小鸭中学校长)


詹大年私号
詹大年认为:家庭教育教人文,学校教育教科学,社会教育教规则,自我教育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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