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of Ockham, from stained glass window at a church in Surrey.“For nothing ought to be posited without a reason given, unless it is self-evident (literally, known through itself) or known by experience or proved by the authority of Sacred Scripture.”——(Ockham Sent. I, dist. 30, q. 1) 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Occam,约1287年—1347年4月10日),又译为奥坎、奥康,出生于英格兰的萨里郡奥卡姆(Ockham),与托马斯·阿奎那和约翰·邓斯·司各脱一起,被誉为中世纪中期哲学史上最杰出的人物之一。 使他出名的可能是他对形而上学唯名论的拥护,被称为“奥卡姆剃刀”的方法论原理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但奥卡姆不仅在形而上学领域有所建树,在中世纪哲学的所有其他主要领域——逻辑学、物理学或自然哲学、知识论、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以及神学中,他都持有重要且有影响的观点。 时期一:约1287-1324年,地点发生在英格兰。在伦敦西南部萨里郡的奥卡姆村(奥克哈姆雷特),他在此地附近的一所乡村学校学习了基本的拉丁语。奥卡姆在很小的时候(大约在七岁到十三岁之间)就被“授予”了方济各会所谓的“灰修士”。1310年左右,大约23岁的奥卡姆开始接受神学训练,在伦敦格雷夫里尔斯学院他遇到了当时另外两位重要的方济各会思想家,沃尔特·许多查顿和亚当·伍德汉姆,他们都对奥卡姆的观点持尖锐的批评态度,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奥卡姆写下了他最重要的哲学和神学著作。 1323年,奥卡姆被召集到同年在布里斯托尔举行的方济会省分会会议上为他的观点辩护,大约在同一时间,有人(尚不清楚是谁)从英国前往阿维尼翁的教皇法庭,指控奥卡姆宣扬异端邪说,教会甚至为此成立了一个神学家委员会来研究此案。1324年5月,奥卡姆被传唤至阿维尼翁接受指控。此后他再也没有回过英国。 时期二: 阿维尼翁 (1324–28),在阿维尼翁期间,奥卡姆住在那里的方济会修道院。有时有人认为他实际上处于“软禁”状态,但这似乎有些夸张。相反,他似乎可以自由地做或多或少随心所欲的事情,尽管他必须“在场”,以防调查委员会想就他的著作询问他。他在阿维尼翁期间从事了许多其他项目,包括完成他最后一部主要的神学著作《Quodlibets》。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对奥卡姆的调查出现了一些严厉的声明,但他的观点从未被正式谴责为异端。1328年,迈克尔和教皇就此事发生了严重对抗,迈克尔要求奥卡姆从以前的教皇声明和约翰自己以前关于该主题的著作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然而当奥卡姆这样做时,他却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约翰的观点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彻头彻尾的异端邪说,这显然让他自己也有些惊讶。奥卡姆认为教皇约翰不仅在传播异端邪说,而且他本人也是最强烈意义上的异端分子,因此实际上放弃了他的教皇职位。简而言之,教皇约翰二十二世根本就不是教皇! 显然,对于阿维尼翁的奥卡姆来说,事情已经变得无法忍受。 最后是在慕尼黑的十八年(1328/29–47),1328年5月26日夜幕降临前,奥卡姆开始流亡。他的目的地最初是意大利,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路易德维希正在比萨,身边还有他的宫廷和扈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与教皇发生了政治古巴,奥卡姆的团体在他的保护下找到了避难所。1329年左右,路易带着迈克尔、奥卡姆和其余的逃亡者回到了慕尼黑。在此期间,奥卡姆只写政治方面的文章,最终于1347年4月9/10日死亡晚上,享年约60岁。Quaestiones in quattuor libros sententiarum
在他的早期著作《论美德的联系》中,奥卡姆区分了道德美德的五个等级或阶段,这一直是二手文献中大量猜测的主题:The first and lowest stage is found when someone wills to act in accordance with “right reason”—i.e., because i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
The second stage adds moral “seriousness” to the picture. The agent is willing to act in accordance with right reason even in the face of contrary considerations, even—if necessary—at the cost of death.
The third stage adds a certain exclusivity to the motivation; one wills to act in this way only because right reason requires it. It is not enough to will to act in accordance with right reason, even heroically, if one does so on the basis of extraneous, non-moral motives.
At the fourth stage of moral virtue, one wills to act in this way “precisely for the love of God.” This stage “alone is the true and perfect moral virtue of which the Saints speak.”
The fifth and final stage can be built immediately on either the third or the fourth stage; thus one can have the fifth without the fourth stage. The fifth stage adds an element of extraordinary moral heroism that goes beyond even the “seriousness” of stage two.
·奥卡姆剃刀·
奥卡姆剃刀原理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早期哲学家诸如邓斯·司各脱(1265–1308)、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1175-1253)、迈蒙尼德(摩西·本·迈蒙,1138–1204),甚至亚里士多德(384–322 BC)。就像亚里士多德在《后分析篇》里写道:“我们可以假定,在“其他情况均同”(ceteris paribus)的情况下,前提或假定更少的表述具有优先性。” 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1225–1274)指出:“对于只需较少定则就能推导出来的问题,使用较多的定则是多余的。”阿奎那使用这个法则来构建了对神的存在性的一个否定,然后特别地基于因果关系回答和彻底驳斥了这个否定(参见五路论证)。如此,阿奎那承认了我们今天称为奥卡姆剃刀的法则,但是比起其他简单关系更倾向于因果关系(参见相关不蕴涵因果)。印度哲学家摩陀婆在他的《Vishnu-Tattva-Nirnaya》第400节写到:"dvidhAkalpane kalpanAgauravamiti"(如果一个假定就够了,那么设立两个假定就是犯了“过多”的错误)。邓斯·司各脱的《既定讲演录》(Ordinatio)中的部分书页:"Pluralitas non est ponenda sine necessitate"(若无必要,勿增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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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曲》致敬的西欧世俗思想之父:阿威罗伊
-->最后一位教父:坎特伯雷的安瑟莫
-->圣奥古斯丁的继承者:爱留根纳(文末有福利)
-->神学界之王:认识圣托马斯·阿奎那
-->从罪恶到恩典: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和个人信仰之路
参考资料
1.1978。“奥卡姆唯名论中的方法”,一元论者,61:426-43。
2.Normore, Calvin G., 1975。《中世纪晚期的时间和形态的逻辑:奥卡姆威廉博士的贡献》论文,多伦多大学。